韜奮論編輯1

鄒韜奮同誌是我國傑出的政論家、新聞記者、出版家,也是一個著名的編輯。他說自己“差不多出了學校就踏上編輯之路”。1937年9月20日,他在為《立報》“創刊二周年紀念特刊”寫的一篇文章中說:“時光過得真快,我這後生小子,不自覺地幹了15年的編輯。為著做了編輯,曾經亡命過;為著做了編輯,曾經坐過牢;為著做了編輯,始終不外是個窮光蛋,被靠我過活的家族埋怨得要命。但是我至今‘樂此不疲’,自願‘老死此鄉’。”這段話,充分表現了他對編輯這一行的無比熱愛和百折不回的執著精神。

韜奮一生以編輯自命,對編輯這一行有許多體會很深的甘苦之言。筆者在學習的過程中感到,其中許多內容對我們今天的編輯仍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鑒作用,本文所談的僅是其中的一部分。由於筆者學習不夠,希望得到讀者的指正。

“無名小卒”與“花匠”

韜奮辦《生活》周刊時,曾把刊物比作一個“花園”,而把自己比作“花匠”。他說:“他在這個花園裏努力,隻不過覺得這個小小花園尚能應社會上一部分的需要,他在這裏麵做個小小花匠,覺得在他個性還算比較的近些,覺得還有興趣,所以願以全副精神竭盡綿薄;隻望能在此茫茫的人生長途中,尋得一花一蕊,貢獻給諸君;倘諸君覺得在有些趣味的材料中,隨處得一點安慰,得一點愉快,得一點同情,得一點鼓勵,便是他暗中在精神上所感到的無限的愉快。……至於他個人,隻願終其身做一個無名小卒,但知盡其心力為本刊幹去。”在這裏,韜奮把編輯比作“花匠”並自願甘當一輩子“無名小卒”,以能為社會、為讀者服務為“無限的愉快”,十分恰當地揭示了編輯工作的本質,也充分肯定了編輯工作的重要性與光榮感。

作為“花匠”,韜奮一生都在力求把最美好的東西獻給讀者,把提供“引人向上的精神食糧”作為自己奮鬥的目標,希望“能盡其心力為社會多爭些正義,多加些光明”。他說:“我們在上海開始的時候,就力避‘鴛鴦蝴蝶’派的頹唐作風,而努力於引人向上的精神食糧;在抗戰建國的偉大時代中,我們也力避破壞團結的作風,而努力於鞏固團結、堅持抗戰及積極建設的文化工作。”他和他領導的生活書店決“不專為賺錢而做含有毒菌落後的事業”。他在香港辦《生活日報》時,也明確宣布,“不載無聊閑話,不刊荒謬文字”。對於那些誨**誨盜和落後、騙人的東西,他是堅決反對的,就連這類廣告也拒絕刊登。

韜奮向來“視事業如生命”,從不計較個人的名利和得失。他曾經表示:“我不想富,不想貴,本來是窮苦的無名小卒,死去時也隻願是個窮苦的無名小卒。”因此,他隻知道“樂此不疲”地幹工作,而鄙薄和反對那種爭名奪利的行為。他早期就說過:“一個人光溜溜的到這個世界來,最後光溜溜的離開這個世界而去,徹底想起來,名利都是身外物,隻有盡一個人的心力,使社會上的人多得他工作的裨益,是人生最愉快的事情。”當他成為馬克思主義者之後,則更進一步指出:“倘若我們有了正確的世界觀與人生觀,個人的地位原是無足輕重的事情。”他以無產階級世界觀作指導,鮮明地提出了“克服個人主義”的問題,認為:“現在不是由個人主義做出發點的所渭‘獨善其身’的時代了,要注意怎樣做大眾集團中一個前進的英勇的鬥士,在集團的解放中才能獲得個人的解放。”他並且表明,他“不是為著自己的地位幹,是為著社會的或大眾的福利幹”。正因為如此,他才能把個人的利益與革命事業的位置擺正確,成為黨領導下的革命出版事業中的一顆重要的“螺絲釘”。

“以讀者的利益為中心”

韜奮說:“做編輯的人好像是讀者所用的廚子,所差異的,不過廚子所貢獻的是物質食糧,編輯所貢獻的是精神食糧。”因此,他多次強調:辦出版要“以讀者的利益為中心”。

“以讀者的利益為中心”,首先是要努力滿足讀者的正當需要。他曾說:“要用敏銳的眼光,深切的注意和誠摯的同情,研究當前一般大眾讀者所需要的是怎樣的‘精神食糧’,這是主持大眾刊物的編者所必須負起的責任。”正是由於有了這種切實的“研究”,不管是《生活》周刊還是生活書店的書刊,在盡可能滿足廣大讀者的需要方麵,做得很有成績。生活書店有些書發行達二三百萬冊,他辦的刊物如《生活》周刊、《大眾生活》曾分別達到15萬5千份和20多萬份,創造了當時中國刊物發行量的最高紀錄。

“以讀者利益為中心”,韜奮還特別強調通俗化、大眾化,希望出版的書刊“使一切初識字牛通文的婦女們,孩子們,工友們,農夫們,都能看懂”。為此,他多次呼籲專家們“極力使專門的學術通俗化”。他說:“我們要盡力使原來是‘專門化’的,現在要在文字的寫作技術上使它大眾化起來,由此提高一般的知識水準。我覺得為大眾的利益方麵著想,以後任何專家都須特別注意到這一點。”他自己在這方麵首先身體力行。對過於專門的文章或者不用,或者加以改寫;文字方麵“力避‘佶屈聱牙”的貴族式文字,采用‘明顯暢快’的平民式的文字”。抗戰初期,為了讓更多的軍民看懂書刊,他還把本已很通俗的《全民抗戰》再加以通俗化,出版“戰地版”、“通俗版”,真是嘔盡了心血。

“以讀者利益為中心”,還表現在他把讀者當成“好朋友”而竭誠為之服務的精神上。他總是與讀者處於平等的地位,設身處地地為讀者著想,使出版物成為讀者“一位欣悅和愛的好朋友”,但不是“群居終日,言不及義”的損友,而是“純潔清正,常在進步途上的益友”。對於讀者的來信,不管是與出版有關的還是無關的,他都要拆閱和答複,而且答複來信的熱情“不遜於寫情書”。有些來信問的問題,他自己不懂,還代為請教專家,然後再作回答。為此,即使忙到深更半夜也不以為苦,不以為煩,而是以此為樂,以此為榮。後來信件實在太多,隻得添加專人負責回信,但他還是要抽看,並對其中一些重要的信親自作答。有些讀者來信要求代買東西,隻要有可能,他也派人去奔跑采購,並風趣地把采購的同誌稱為“馬路巡閱使”。這方麵的例子真是不勝枚舉,感人至深。

“取稿憑質不憑名”

做編輯少不了與作者打交道,怎麽處理為好呢?韜奮首先是尊重作者。韜奮認為:“編輯是替作者讀者服務的”。雖然他自己是作者和編輯一身二任,但他在與作者打交道時,總是十分尊重作者,關心作者,以好朋友的態度向作者組稿,特別善於在隨便的談話中抓住約稿的題目。由於他平時對作者有很深的了解,與有些作者還有特別深厚的感情和友誼,對他們的個性和特長都一清二楚,所以,約稿往往能達到預期目的,很少有失望或落空的時候。當時就有人稱讚他“拉稿的手段,素來不凡”。

另一方麵,他對待稿件向來又是要求很嚴格的。他說:“我取稿向采嚴格態度,雖對我所敬佩的師友亦然;取稿憑質不憑名,雖有大名鼎鼎的文稿賜下,倘拜讀之後覺得太專門,太枯燥,或太冗長,不適於本刊之用者,也不客氣的婉謝,或說明未擬刊布的理由以求曲恕。”還說:“我對於選擇文稿,不管是老前輩來的,或是幼後輩來的,不管是名人來的,或是‘無名英雄’來的,隻須好的我都竭誠歡迎,不好的我也不顧一切地不用。在這方麵,我隻知道周刊的內容應該怎樣有精彩,不知道什麽叫做情麵,不知道什麽叫做恩怨,不知道其他的一切!”有一次茅盾的小舅子也是韜奮的老朋友孔另境先生寄來一篇稿子,韜奮因為其中“所引曆史文言較多”,終於作了退稿處理。在生活周刊社時,對於他的“頂頭上司”黃炎培先生的稿件,他如認為不合適,也要反複商量直到修改滿意為止。

韜奮對待稿件這種態度和做法,得到了多數作者的諒解和支持,他們並不因為稿件被退或被改而意氣用事,相反,仍然繼續不斷地把稿件寄給他。如20年代在美國留學的李公樸先生,被韜奮聘為《生活》周刊的特約通訊員。他遠隔重洋寄來的稿件也不是篇篇都登,但他不管登不登,總是很興奮地再寫來。對此,韜奮是十分感謝的。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作者對韜奮的做法不滿意,甚至不惜造謠、攻擊。遇到這種韜奮稱之為“因公招怨”的情形,他的態度是寧可聽人汙蔑攻擊,決不在原則上讓步。他說:“我職責所在,對於發刊的稿件自不得不負責,當然須以讀者的利益為中心,須以文字內容有精彩為前提,不應以情麵而敷衍。……我因為對此點看得很透,所以決意:與其敷衍,不如不辦;如其要辦,決不敷衍。我以後還是要堅持一向的嚴格態度辦下去……”這種鮮明的立場和嚴格的態度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韜奮對於“名家”不是盲從和迷信,而是采取分析的態度。對於那些有真才實學的名實相副的名家,他十分尊重,並重視發揮他們的作用,以爭取他們的書稿為光榮。但是,他也知道,有一些“名家”是“名”不副“實”的。他曾指出;“有些所謂作家,你雖然東看到他的大名,西也看到他的大名,但是也許買到他的大作來看,卻不免感覺到硬著頭皮看下去也不懂,或是味同嚼蠟,看著就想睡覺!”即使是名實相副的“名家”,韜奮也反對“貓捉老鼠”式的總是盯住不放的做法,他對於當時社會上某些人亂拉“名家”以光門麵的做法深不以為然。他曾尖銳批評說:隻要淮一旦成名,於是,“這裏請你做校董,那裏請你做董事;你的文章盡管狗屁不通,有人爭先恐後的請你做廣告;你的字盡管寫成鬼樣子,有人爭先恐後的請你題簽;……”。他還批評有些編輯爭向“名人”約稿,造成了不良的後果。他說:“現在的雜誌界似乎有一種對讀者不很有利的現象:新的雜誌盡管好像雨後春筍,而作家卻仍然隻有常常看得到他們大名的這幾個。在東一個雜誌上你遇見他,在西一個雜誌上你也遇見他。甚至有些作家因為對於催稿的人無法拒絕,隻有一篇的意思,竟‘改頭換麵’做著兩篇或兩篇以上的文章,同時登在幾個雜誌上。這樣勉強的辦法,在作家是苦痛,在讀者也是莫大的損失,是很可惋惜的。”這種現象的產生,作為“催稿的人”的編輯是不能辭其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