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如何?
看了張中行、唐振常先生的文章,大獲教益,感受良多。特別是身為編輯的我,對於兩位先生列舉的編輯亂改、錯改的例子,看了真有如芒在背之感,大覺汗顏。
兩位先生都是名家,為文自然多屬“文不加點”的精金美玉,而又偏偏遇上了低水平而又不謙虛的編輯,以至出現了如許多錯改的例子(雖然裏麵也不無可商之處),編輯的責任當然難逃;由此演繹出來的編輯對稿件許退不許改和文責自負的要求,的確也順理成章之至。不過,從我作編輯的經曆看,總覺得兩位先生的遭遇未免有些“特殊”而較少代表性,因而兩位先生的意見也較難成為編輯工作的指導方針。
編輯麵對的稿件各種各樣:有的內容與文筆俱佳,基本上可以原樣照發;有的內容可取但行文頗有可議之處或文筆不錯但內容或有不合時宜、不甚科學之處,這就需要請作者修改或由編輯代筆潤飾;有些內容與文字均劣,當然可以退稿處理(但若是約稿,仍不那麽簡單)。一般說,編輯對作者的稿件施以刀斧,多屬迫不得已,刺癢難熬、以改別人稿件為樂的人不能說沒有,但絕對是少數。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對作者稿件作觀點性的改動,需征得作者同意,而文字方麵的潤飾工作,則是編輯的份內工作,糾謬改錯,當然更是義不容辭。
如同作者的水平參差不齊一樣,編輯的水平也是有高下之分的。把作者的正確的東西改成錯的,這種編輯我也遇到過。但從總體來說,絕對是極少數的。我曾試著對一些見之於成書的文字錯誤進行分析,發現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作者原稿上的錯誤未被編輯和校對發現,而百分之十幾是手民的誤植未被發現造成的。作者的錯誤又多是習慣性的筆誤,如把“書籍”寫成“書藉”或“書芨”,“停止”寫成“仃止”,“成分”寫成“成份”等等,還有就是亂用異體字或自造簡化字,如把“信”寫成“”,“問題”寫成“鬧”之類。另外,由於作者的字跡不清楚、卷麵不幹淨也容易造成錯誤,如“己未”、“辛巳”,筆下稍一大意,就可能變成“已末”、“辛己”,編輯校對都容易疏忽而鑄成錯誤。所以,筆者曾經設想:像許多崗位在考試合格後發給上崗證的做法那樣,對於給報刊、出版社寫稿的作者最好也能有一種上崗證,至少在不出常見的錯別字方麵要能夠及格才準予投稿。這樣,也許對於改變“無錯不成書”的局麵有些好處。當然,我們不能因此降低對編輯的要求。畢竟,麵對作者原稿中的錯誤不能發現和改正,總是編輯的失職吧。
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讀者,是作者與出版社的共同奮鬥目標。文責自負也好,編輯改稿也好,都是為了這個共同目標。在作者提供的盡可能高質量的原稿基礎上,編輯再融進自己的心血將它加工潤飾得更完美,讓更多的讀者喜愛它,這就是最好的結果,最大的成績。因此,提倡一下相互尊重,共同努力,如何?
(原載《文匯讀書周報》199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