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管理1

(《選》,60頁,1940年9月)17. 論管理

各人有各人的特長,各人的特長也許有種種的方麵,用人者能用其特長,更能利用其種種方麵的特長,在被用者和用人者都有各得其所的愉快,事務上的效率自能與日俱進。

(《全》#2,358頁,1928年11月)關於第二類人才(按: 指管理人才)所需要的學識大概特重科學管理法,心理學,銷售學,廣告學,以及其他關於商業的常識。

(《選》,11頁,1929年9月)話又要分兩麵說,在服務者方麵誠然貴有樂業的精神——沒有樂業的精神決不能持久而不厭倦——而在用人者方麵則亦須顧到服務者之相當生計而勿令其心為家累所牽擾。我國在事業上努力肯數十年如一日者誠不多見,而在用人者方麵似亦不提倡服務者之能久於其事,至少他們對於服務年數之增加並不覺得有何可貴。所以西洋各國對於任事愈久者,待遇上亦特別優渥,而我國則往往任事十年二十年,而所入仍是依然戔戔,隨你借債彌補,困苦老死,在用人者漠不動心,其刻薄寡恩,每每令人心寒,在此種冷酷的環境之下,大多數人之興趣索然,亦固其所。

(《選》,13頁,1929年12月)(一) 我向來主張用人當注重真才實學而不必問資格——指學校畢業的資格。我此次征求同誌,絕對不問資格,倘有如我上麵所提出的條件,雖連小學畢業的資格都沒有,我仍要竭誠聘請,否則雖有極好聽的銜頭,決不請教;(二) 以實際才能為標準,絕對不講情麵。所以雖素昧生平,隻要能在投稿上及試用上表示實際才能,無不掃榻以待。熟友的保薦信以及“吹噓”等等,一概用不著,如不在實際能力上表現而另外致函商量,恕我一概不複,俾兩方省卻許多麻煩……(《選》,208頁,1930年8月)記者最後的感想,覺得製度重要,人尤重要;能自治的人才能實行自治的製度。蘇聯對於國民教育訓練之積極,實尤為基本的基本。處於倡導地位的幹部人才(尤其是廉潔公忠堅苦卓絕的人格)也極重要,否則製度與計劃都不過成為紙上空談或落得有名無實的結果而已。

(《全》#3,446頁,1931年9月)關於用人方麵,我們嚴守人才主義,力戒安插冗員的惡習,尤注意緊縮政策,非萬罷不了的人不得任意添請,俟將來職務增繁,再依事務上之需要而逐漸增加。職務上應請的人才,須經過幹部全體的通過,或用公開考試的辦法。記者生平反對在自己主持的機關或職務上安插自己的親戚,所以自全權主持生活周刊社以來,未曾用過一個親戚。也許有人覺得矯枉過正,因為親戚裏麵不見得就絕對沒有人才,但我以為果有真才實學能夠努力奮鬥的人,不怕無處謀發展,安插親戚實弊多於利,尤其因為痛心於狐親狗戚之充斥於官僚社會,甚至蔓延於其他事業,我們不得不“矯枉過正”。記者這個意思,幹部諸同誌都表同意。

(《選》,87頁,1932年4月)常常聽見有人慨歎中國沒有辦法。其實何嚐沒有辦法?雖有辦法而沒有人去辦,“法”又何能自“辦”?雖有辦法而用不相當的人去辦,原來好好的“法”,一變而為自私自利的工具,貪汙剝削的招牌,掛羊頭賣狗肉者天下滔滔皆是也,雖“辦”何益?不但無益而反足害盡蒼生!所以事業要辦得好,固在有嚴密的組織,同時也在乎有充分修養的人物。

(《全》#4,687頁,1932年 11月)任何集團——自政黨至任何團體,如合作社——要組織健全,對於參加的分子必須相當嚴格,必須定有相當的標準和經過相當的手續;集團越龐大時,這一點尤其重要,否則,這個組織本身便不能嚴密,易於腐化,而加入這種組織的人也要感覺到沒有什麽價值。

(《店訊》#24,141頁,1938年9月3日)無論那一部門的事業,例如書業,某一書店的營業計劃或編輯計劃,必有其不能公諸同業的部分,也有的部分在成功以前也不能完全給社會一般人都知道的。

(《店訊》#30,238頁,1938年10月15日)任何進步的機關,對於真有優越能力及充分責任心的新幹部都有努力提拔的必要。

(《店訊》#31,260頁,1938年11月19日)有了好的計劃而沒有健全的組織,這計劃便是一大篇空話,沒有辦法通過健全的組織而執行起來。但是有了完善的組織,如果沒有健全的幹部,那組織雖合理化,還隻是一個空架子,沒有實質的東西,還不能負起實現新計劃的任務。

(《店訊》#33,302~303頁,1938年12月24日)所謂計劃化就是盡量使我們的工作有一定的計劃,依著這計劃進行,這計劃內容的簡單複雜,當然要根據工作的種類而定,但是一般地說來,必須有一定的步驟,有一定的時期,例如我們的出版計劃,商定好了出多少種類書,每種類預備出多少,在多少時間內出完,分成幾個階段出。在一年的計劃中,尚須分季分月,各有具體的規定,每個編審委員在一年中各季各月的工作都有具體的規定,商得各編審委員的同意,填入特備的表格,以後進行工作,都以此為根據。這樣一來,事情不能隨便延擱,檢討工作也有所根據,萬一計劃行不通,也得早發現,力圖補救或改善。

現在編審委員會已開始這樣做。

我認為不但編審委員會的工作應該這樣計劃化,其他一切工作都應該力求計劃化。……本社事業要上軌道,一切工作要力求計劃化。

(《店訊》#36,353~354頁,1939年2月4日)民主的選舉,當然不應有任何統製。但事前關於候選人的討論研究,交換意見,征求意見,盡可能得到最適當的候選人,這是應有的準備工夫。這樣隻有更合於民主的真精神,同時更可增加選舉的效能。嚴格說起來,聽任各人臨時隨便乘著各人的高興寫上要選的人,這隻是個人主義,並不是什麽民主精神。民主精神是要根據集思廣益的結果。

(《店訊》#38,387頁,1939年3月4日)真正的民主製,須盡量使整個機關裏每一個分子都對於事業的管理起積極參加的作用,並不限於舉出的若幹代表。再具體點說,就是大家來參加管理,也就是要大家來想辦法,要大家能想辦法。

(《店訊》#39,403頁,1939年3月11日)民主的最重要的構成是大家的事由大家來管。因為是由大家來管,我們每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認識水準,知識水準,道德水準,都應該時時在進步的路程上邁進。構成分子的進步,就是團體的進步;構成分子的落後,也就是團體的落後。所以在個人方麵說,自己的進步或落後,還隻是對自己個人負責任,加入了一個民主的工作團體,成為這工作團體的一員,自己的進步或落後,已不隻是對自己個人的責任問題,而同時也是對團體的責任問題。關於求進步方麵,當然有種種的途徑,最主要的大概有三種: (一) 盡可能作有係統的看書,注意一般常識的書和自己所欲專精的那部門的書。(二) 在工作中體驗和求進步。舉一個最小的事做例子吧,就是抄寫一封信,用撒爛汙的態度寫是寫,用學習的態度寫也是寫。前一種的寫法雖寫了千百封信,還是老樣,或甚至瞎搨慣了,反而退步;後一種寫法便越寫越好,簡直好像利用現成的紙筆替自己改善書法!(三) 如再有時間或精力剩餘的話,在可能範圍內參加一些店內,或店外的集體生活,增加自己的社會經驗。

(《全》#9,627~628頁,1939年3月)此外在人事方麵,我們一方麵要盡力愛護幹部,一方麵要認真執行紀律,最主要的是大公無私,公私要分得清楚。

(《全》#9,629頁,1939年3月)“幹部決定一切”,這是句顛撲不破的至理名言,凡是真知愛護事業的人,沒有不誠心誠意地愛護幹部的。……怎樣愛護幹部呢?……

第一,我們要注意幹部的需要與困難,需用最關切的態度,盡力幫助解決。……第二,我們要注意教育幹部,使他們的天才能獲得最大限度的發展;他有十分才幹,我們要把他的十分才幹都發展出來;他有百分才幹,我們要把他的百分才幹都發展出來。我們要不讓他的天才有一分一毫埋沒掉。

第三,我們要注意分配工作幹部以最適當的工作。

第四,我們要注意保護並增進幹部的健康。

第五,我們要注意提拔幹部。

第六,我們要注意獎勵幹部。

第七,我們要注意使幹部能有機會盡量貢獻他的意見,並須虛心考慮他的意見。

第八,我們要注意使幹部沒有內顧之憂與後顧之憂。我們不但要顧到幹部個人,也要顧到他們的家屬。

(《全》#9,649~650頁,1939年4月)

主持事業最重要的是在用人,所謂“幹部決定一切”,所注意的也重在這一點。當然,這裏所謂“用人”,是廣義的: 凡關於物色人才,培養人才,愛護人才,提拔人才,分配人才,督察人才乃至獎懲人才,都包含在內。

對於用人,最主要的基本態度是大公無私,是非明辨。

(《全》#9,646頁,1939年7月)要真能做到大公無私,是非明辨,最重要的須能根據事實,注意理智的考慮與判斷,而不可夾以私人的感情作用。

(《全》#9,647頁,1939年7月)這種對於人事方麵的大公無私,是非明辨的精神,必以事實為根據而不以私人的感情為標準: 這是主持事業者主要的基本態度。這裏當然不是說我們同事間不可有感情,不可有友誼,我們需要有誠摯的感情,我們需要有深厚的友誼,但是我們同時是共同努力於文化事業,為著整個事業的發展,我們卻不可不注意這種最主要的基本態度。

(《全》#9,648頁,1939年7月)我們不但要重視工作,同時還要重視工作檢討。根據檢討的結果,如果認為對的部分,應該更使它發展起來;如果認為有不對的部分,應該趕緊把它糾正過來。

關於工作檢討,應注意下列幾點:

一、 應根據工作的計劃加以檢討。……

二、 應該分期檢討。……

三、 應該注意集體的檢討。……

四、 應有不怕檢討的虛懷雅量。工作檢討是對工作檢討,要把“人”的顧忌拋開。工作檢討是對事不對人。事是由人做的,事當然離不開人,但是工作的對不對,例如工作方法有無錯誤,工作效率有無問題,工作計劃有無缺點,大家都應該把人的顧忌拋開,針對工作本身加以客觀的檢討。言者不存吹毛求疵、故作留難之心,聽者也不存諱疾忌醫、過而憚改之意。大家都立於客觀的地位,針對著工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