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廣告

減少廣告地位,使登載的稿件可以加多,固然是好的。但目前投稿者雖多,每期可取的有價值的稿件,不過這許多,一俟佳構多時,當再設法擴充篇幅。

(《選》,257頁,1926年11月)《生活》周刊承社會不棄,最近因銷數激增,來登廣告的也與日俱增,大有擁擠不堪的現象……(《選》,278頁,1928年11月)講到看書,也有相類的地方。有的時候,廣告上所公布的書名未嚐不引起我們購買之心,尤其是大擂大鼓的登大廣告,某名人題簽啊,某要人作序啊,說得天花亂墜,更易動人,你真的去買一本看看,也許內容大糟而特糟,你雖大呼晦氣,但是腰包卻已經挖過了。你要先看看各報上的書評嗎?往往就是壞的也都是好的,也令人無從捉摸,因為有許多是應酬書業機關或著作人的。……所以像我這樣經不起白挖腰包任意揮霍的讀者也隻得用看電影的方法: 認定幾個比較可靠的著作者(倒不一定是名人),或常請教可靠的朋友介紹介紹。

(《全》#5,455~456頁,1929年8月)一般報館平日對於來登廣告者,除廣告內容有顯然不便刊登者外(如觸忌當道或宣傳不正當的主義之類),隻要來登者署名蓋章,大概都是來者不拒的,從無派人調查之舉。(本刊對於廣告內容及登戶向來審查甚嚴,屢次有因調查懷疑而情願不登的。)……有許多報館全靠廣告費養活,如此嚴格,恐怕於收入上亦大有妨礙。

(《全》#2,778頁,1929年10月)我們因為“改用冊子格式”後的費用增加,以及種種改進方麵的費用亦與日俱增,不得不增加廣告借資維持及擴充。惟對於文字方麵則當盡力注重於“質”的改進而不亟亟於“量”的增加。

(《選》,288頁,1929年12月)上麵各項支出的數量少者較前增加二三倍,多者增加七八倍,而本刊自發刊以來,僅於由單張改成訂本時,萬不得已很不願意的由每年一元訂價增至一元二角,連四分之一倍還不到,我們都是窮光蛋,絕對沒有什麽老本拿來墊貼,又絕對不願受任何津貼,所恃者是靠我們廣告的信用與效力,逐漸在廣告方麵增加了收入。所以有人看見本刊廣告的日多,以為我們已發了財,其實我們水漲船高,收入增而支出隨之俱增,至今仍是收支可以相抵的地位;有人來信叫我們減少廣告,甚至有人對我們建議完全不要廣告,全登文字,在建議者固為好意(因為要增加文字篇幅,便是承他們重視本刊的內容),但在事實上非關門大吉不可。

(《選》,293~294頁,1930年12月)我們自己沒有老本來貼,又不願受任何津貼,當然不得不增收廣告費以資挹注,所以紀念特刊因成本過巨,不得不酌加廣告的篇幅,自第六卷起略加文字篇幅,同時亦不得不酌加廣告的篇幅,不過廣告雖增加而原有的文字並不減少,或更略有擴充,我們認為這樣在我們得以支持,在讀者並無損失。

(《選》,294頁,1930年12月)本刊對於學校廣告,除函授學校,教育部規程尚未有一定之規定,須另行調查外,對於正式學校,向以曾在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為標準,最近所載上海女子中學招生廣告,事後始悉該校正在進行呈請教育局準予組織校董會,尚未立案。係本刊廣告部一時疏忽所致,至深歉疚。除自願犧牲廣告費,並函達該校將廣告停刊外,謹此聲明,並希諒察為幸。

(《全》#3,393~394頁,1931年7月)讀者諸君看見這一期的雙十特刊,或許有人覺得廣告太多了,記者對於此點請略說幾句請諸君原諒的話: 這一期特刊文字較平常約增多一倍,並加有畫報六頁,而價目則完全照舊,這是本刊同人以能為讀者多盡心力為愉快,認為是分內事,但同人所有的不過是精神時間和心血腦汁,沒有經濟可以賠貼,故仍不得不多登些廣告,藉為一部分之挹注。

講到廣告這一件事,平日卻有一件常常發生的小趣事,就是記者常和一位同事搶奪文字的地位。他是本刊的營業部主任。我把廣告的責任完全交給他,並叫他常常留意我們的預算: 我向來主張我們應把本刊收入盡量用到本刊自身的事業上麵去,但同時卻須量入為出,否則弄到“無米之炊”,“將伯誰呼”?因此他常常顧到經濟的關係而怕我把文字侵略到他的廣告地位,而我因文字上常有難於恰可而止,時常侵略他的廣告地位,於是我們倆常常辦交涉,但他總是讓我的,不過侵略得太厲害或次數太多時,他就把預算上的收支提醒我,有時我也隻得自願“吃癟”。

(《選》,305頁,1931年10月)一大張共分四頁: 第一頁為社論及重要新聞(不拘地域與性質),不登廣告;第二頁社會新聞;第三頁經濟新聞;第四頁文藝新聞。新聞下麵登性質相類之廣告,使眉目分明,讀者極易尋覓。

(《選》,80頁,1932年3月)廣告價格,以性質分類,如奢侈品則取費較日用品為高,婚喪則取費較謀事為高。拒絕大廣告,提倡小廣告。凡不忠實或有傷風化之廣告,雖出重金,亦不為之登載。

本報為保證廣告之效力計,按時請會計師檢查銷數,正式公布,廣告價格依實際銷數而隨之增加。

(《選》,80頁,1932年3月)講到艱難締造,想起《生活》周刊最初卻也是艱苦備嚐的。當時助理的同事隻有一二人(因為二人中尚有兼職的,隻得稱一二人),記者要握筆作文,要做收發,要看信複信,有一次因包封寄發本刊來不及,我也隻得擱著筆加入幫著做包封的工作,有一次因要韋廉士醫生的廣告加些價格,要用英文和該公司的“大班”辦交涉,我不得不擱筆親自出馬,記得當時該公司在本刊上所登的廣告地位等於現在每期二百元的廣告地位,每期卻隻出十隻大洋,我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和那位“大班”辯論了好半天,他才允每期加一兩塊錢,還得像煞有介事的簽了好幾張英文合同。當時本刊信用未著,隻有這個公司肯登這樣多地位的廣告。當天大雨傾盆,我出該公司時已傍晚,回來時滿身淋漓,自顧失笑,雖所獲無幾,但總算“凱旋”,於疲勞中頗感樂趣,如今回首前塵,有如夢境。但是本刊從極小規模做起,本身事業的擴充,全視本身收入為標準,經濟自立,不必求人,卻未嚐不是一個特點。現在創辦日報,情形略有不同,開始即須有相當的規模,否則便辦不起來。不過我們仍須注意緊縮政策,力求經濟。

(《選》,94頁,1932年4月)記者以為最害人的還是廣告上的宣傳,捧場的人也不能不負幾分責任。

(《全》#5,478頁,1932年11月)報紙究竟是社會上推動文化的事業,雖為維持經濟的自立生存,不得不有廣告上的相當收入——至少在現在的社會裏——但我國的大報過於營業化,卻是一件無可為諱的事實,簡直是廣告報!報價並不因廣告之多而特別減低,國民的購買力既每況愈下,費了許多錢買著一大堆廣告報,反而不及費較低的價錢買一份小型報紙看看。尤其可怪的是竟將特刊的地位當廣告賣,大發行其“淋病專號”,滿紙“**之害”,“淋病自療速愈法”,替“**專家”大做廣告,替“花柳病專家”大吹牛,“一經著手,無不病根悉除”,“方法之新穎,手段之老到,可謂無出其右”,於每篇文字下麵還要用“編者按”的字樣,大為江湖醫生推廣營業,好像報館所要的就隻是錢,別的都可不負責任。在這方麵真打破了各國報紙的新紀錄!為全世界著名報紙所不及!關於評論和新聞方麵,也許還有一部分可推在環境的壓迫上麵,但是大出其“淋病專號”的盛舉,卻不能說是受著那一方麵的壓迫了。

(《選》,32頁,1935年11月)在廣告的登載及選擇上,《生活日報》也要顯出它的特色。報紙上麵登載廣告,不應該專為了報紙的營業收入,而應該同時顧到多數讀者的利益。有些廣告是含有欺騙性質的,有些廣告提倡迷信,或傷風敗俗,報紙為了廣告費的收入,加以登載,在法律和道德上,都要負重大責任。本報既然是代表民眾利益的報紙,所以對於廣告的刊登,要有他嚴格限製。凡是騙人害人的廣告,一概拒絕不登。換句話說,本報對於所登載的廣告,也和言論新聞一樣,是要向讀者負責的。

(《選》,126頁,1936年7月)廣告雖不必受檢查,但報館要依檢查處的禁例,自己注意。

(《選》,38頁,1936年9月)在香港的《生活日報》的廣告卻一開始就很神氣,據熟悉香港廣告界的朋友說,我們的廣告價格已和該地原有的銷路最大的日報分庭抗禮了。

(《全》#7,285頁,1936年10月)在上海辦報,一般的說來,在報紙本身是要賺錢的,全靠廣告來彌補。

(《選》,334頁,1939年12月)申報經理張竹平先生在我剛從學校出來之後,很有意要把我練成一個英文廣告員,也就是要去拉英文廣告,因此他曾經把一些訣竅告訴了我。第一是要不怕難為情,第二是要不怕麻煩,第三……甚至說拉廣告時要有不怕被人趕出來的決心!

(《選》,337頁,1940年2月)真正為我們大拉廣告的還是伯昕先生。現在有些外人不明白本店曆史的——尤其是奮鬥史——往往把尋常的商店必須相當資金才開起來的事實,來對我們作不合理的懷疑,其實我們的發展的確是靠我們的“自力更生”,這當然是靠全體同人的努力,但在篳路藍縷,基礎更為薄弱的時期,伯昕先生聚精會神,為本店努力開源的艱辛,實在值得我們永久的敬念。他當時替薄薄的一本《生活》周刊所拉的廣告,每期所登在五六十家以上,而且像煞有價事,限製非常的嚴,略有跡近妨礙道德的廣告不登,略有跡近招搖的廣告不登,花柳病藥的廣告不登,跡近滑頭醫生的廣告不登,有國貨代用品的外國貨廣告不登,這樣不登,那樣不登,但是一方麵由於銷數的增加,一方麵由於伯昕先生的手段高明,廣告仍然大大地發達起來,引起上海整個廣告界的震驚。在上海報界做廣告業務的,往往最初替報館工作,等到發達,總是宣告獨立自辦廣告公司,大發其財。我曾在上海幾家報館裏做過事,親見有幾個廣告界“大亨”,都是這樣出身,因為廣告的“康蜜花”實在是再“甜蜜”不過了,而且廣告界做生意,往往講交情(即對拉廣告者),不注重機關,這也是給個人發財的一個鼓勵,所以廣告做熟了,做得發財了,總是要撇開公家而走上個人借此發財的道路。

(《選》,338~339頁,1940年2月)拉廣告似乎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其效用似乎也很簡單,多拉幾家廣告,好像隻是替本店胚胎時期多收入幾個錢就完了。其實不然,因為伯昕先生的作風,即在拉廣告之中,也替本店廣結善緣,替本店創造了無量的同情和友誼!他完全用服務的精神,為登廣告的人家設計,我從前已經說過,他是具有相當的藝術修養的,獨出心裁替登廣告的人家作義務設計,做得人家看了心滿意足,欽佩之至。不但把它登在我們的刊物上,而且在別處的廣告(登在各日報上的廣告)也用著同樣的底稿,每次總是迫切地期待著我們的設計。因此我們的廣告多一家,便好像多結交一位朋友,他們對於我們的服務精神,都得到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平日固然繼續不斷地登著長期的廣告,遇著要出特號,需要增加廣告的時候,隻要伯昕先生夾著一個大皮包,在各處巡回奔跑一番,便“滿載而歸”。

在那個時候,我們的經濟基礎是異常薄弱的,要請一位同事設計廣告,是絕對不可思議的事情,幸虧有了多才多藝的伯昕先生,簡直“出將入相”,出門可以到處奔走拉廣告,入門可以坐下來製圖繪畫,替各種各類的商家貨物寫有聲有色的說明!他如果隻為著自己個人打算,撇開我們這個艱苦的崗位去替自己開個廣告公司,至少他是一個小小的財主了,但是他的滿腔心血都灌溉到本店的經濟基礎上麵去;為了集體的文化事業,忘記了他自己的一切要求。但是我們如果放大眼光,為國家民族的文化著想,為一個文化機關培植基礎,比個人成功一個財主,兩相比較,其貢獻於社會乃至人類孰大,卻無須我們解釋而已可了然的。

(《選》,339~340頁,1940年3月)要把單張的《生活》周刊改成本子,要有錢;要開展事業,要有錢;要增加同事以分任過忙的工作,也要錢,所以我們天天想賺錢,大拉廣告也是賺錢之一道。

……拉廣告是賺錢之一道,但是登廣告的條件卻非常嚴格(這在以前已說及),不肯為著老孔(指孔方兄,勿誤會!)而有絲毫的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