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愛崗敬業2

“癡幹”兩字極寶貴……我深信無論什麽事業,非幹到“癡”的程度,決幹不好。

(《全》#3,69頁,1930年4月)名譽心未嚐不可成為督促上進心的一種要素,但是騖名如上海人所謂死出風頭者,在個人往往落得有名無實自欺欺人的結果,而社會上的青年乃至一般人之歆羨其表麵上的虛聲者,亦易釀成虛浮淺薄的風氣,不肯埋首做切實工夫,不耐埋首研真切學問,但以竊得虛名,鋪張虛場麵為得計,其害尤大。搖筆弄舌者對於社會的貢獻之不切實,我在上文已說過,而猶有缺憾中之缺憾者,即辦刊物最易釣名沽譽,最易為個人做死出風頭之工具。我的願望是要終其身做一個無名小卒,故力避出風頭主義,但願《生活》讀者知道有筆名韜奮其人者肯負全責為《生活》努力,肯不顧一切不避嫌怨保持《生活》的公正獨立的精神,絕對不受任何私人任何團體的利用或唆使,直到韜奮死後,並不知道此所謂韜奮者究竟姓甚名誰,究為何許人,則我願望已達,而罪戾可以減少,心神可以安泰。我近來常覺得各依個性所近,以出世的精神,遁世的心願,不計成敗不患得失不顧毀譽而埋首盡其心力死幹所能幹的入世事業,工作的本身即含有至樂,此外不必存心求得“酬報”,茲因梁先生之誠懇鼓勵,敢略道所懷,也可以說是我個人自己對於人生的態度。

(《選》,204~205頁,1930年7月)以服務社會為職誌者固不拘拘於物質酬報,惟生活費的需要固亦事實上的問題……(《選》,208頁,1930年8月)陳布雷先生曾經和我談起下麵的幾句話,使我永不能忘,他說個人對於社會應當多少有一些貢獻,但是最大的貢獻須是最適的貢獻。他說他不願做超過自己能力的事情,不願勉強擔任超過自己能力的職務;他覺得世間最浪費的事是勉強擔任與自己性質不相宜的事情。我希望有意應征求的同誌對此點要特別注意。社會的事情是要於合作之中分工的,分工的最要標準是各人應依各人的個性興趣才能而分途努力,這樣才能興會淋漓,把自己和所做的工作融合為一。

(《選》,208~209頁,1930年8月)我非資產階級,我是工讀苦學生出身,現在不工作即須餓死,但我除編輯外,還能做教書匠(我原是一個教書匠),在兩方麵都不過吃一口苦飯,所以可以隨便。就主張言,我願提倡力求實際工作而不必拘拘於名義與地位之爭;就我個人言,去就且無所容心,名義更非所掛意,苟有賢達願為本刊努力,“餘雖為之執鞭,所欣慕焉”。

(《選》,213頁,1930年8月)有的能幹而也許不願幹,有的願幹而也許不能幹,要“能”與“願”合得起來,實在是一件很難的事情……(《選》,209頁,1930年8月)我以為無論何種事業,能幹的還要願幹,否則難有責任心;願幹的還要能幹,否則難有效率。

(《選》,214頁,1930年8月)知識增進不限於讀書,而讀書實為增進知識之一重要途徑。

我國往昔把人民分為士農工商,讀書好像是士的專利,農工商就好像無須讀書。現在的世界潮流是無論你往那條路走,都有讀書的必要。

(《全》#3,593頁,1930年12月)我個人更無患得患失之心;我目前日夜聚精會神處心積慮於生活周刊社的業務,不過吃一碗苦飯,不辦本刊而幹別的事,也不過吃一碗苦飯。我不想富,不想貴,本來是窮苦的無名小卒,死去時也隻願是個窮苦的無名小卒,有得為本刊幹時,便盡我心力公正無私不避嫌怨的幹,幹到沒得幹或不許幹時,我坦然欣然滾蛋就是了。

(《選》,298~299頁,1931年2月)我常以為人人應該立誌作最大的貢獻,我所謂“最大的貢獻”,不是說人人要做世俗所謂大人物,我以為各人能就各人自己特性所長作盡量努力的貢獻,便是他的最大的貢獻。

(《全》#5,276頁,1931年2月)假定一個人對於他所辦的事,已具有相當的知識技能,他在職務方麵能否勝任,至少還要看有無兩個最低限度的條件: 第一是肯切實的負責,第二是有細密的精神。

(《全》#4,733~734頁,1931年4月)鄙人現負全責主持《生活》周刊業務,全副精神盡瘁於此,日夜栗六,猶虞隕越,實無精神時間再參加其他任何機關或團體之事務。誠以凡事不擔任則已,既已擔任,必須負責,不願幹無力顧問之事而徒擁虛名也。

(《全》#3,662頁,1931年12月)我們聚精會神於一種事業,做一年有一年間的貢獻,做十年有十年間的貢獻,這種貢獻便是功效。有了這樣的信心,便有向前的勇氣,絕對沒有灰心的時候。

(《全》#5,477頁,1932年8月)不過願意不願意幹是一事,能不能幹又是一事。倘若雖為我願幹而實我所不能幹的事,結果是舍其所能而就其所不能,即湮沒其所能而敗事自敗,徒然落得個損公害己而已矣。

(《全》#5,414頁,1932年9月)其實做工要吃飯,原是當然的事情,用不著表示羞愧。不過“社會服務”,也占著很重要的位置,那是無疑的。

(《全》#6,695頁,1936年6月)我自己做事,沒有別的什麽特長,凡是擔任了一件事,總是要認真,要負責,否則寧願不幹。

(《全》#7,132頁,1936年10月)一麵工作,一麵讀書——和現實聯係起來的讀書——這是大家努力求進步的重要途徑。

這個途徑是大家應享的權利,也是大家為社會為自己應盡的義務。

(《全》#6,724頁,1936年11月)我因為要忠於我的職務,要盡我的心力使我的職務沒有缺憾,便不得不堅決地保持我在職務上的“主權”,不能容許任何方麵對於我的職務作無理的幹涉或破壞。(在職務上如有錯誤,當然也應該虛心領教。)我不但在做苦學生時代對於職務有著這樣的性格,細想自從出了學校,正式加入職業界以來,也仍然處處保持著這樣的性格。我自問在社會上服務了十幾年,在經濟上僅能這手拿來,那手用去,在英文俗語所謂“由手到嘴”的境況中過日子,失了業便沒有後靠可言,也好像在苦學生時代要靠著工作來支持求學的費用,但是要使職務不虧,又往往不得不存著“合則留,不合則去”的態度。所以我在職業方麵,也可說是一種矛盾的進展。

(《全》#7,164頁,1937年1月)到厚生紗廠辦事沒有幾天工夫,穆先生創辦上海紗布交易所,他自己任理事長,把我調到紗布交易所擔任英文秘書。其實紗布交易所裏麵關於英文的信件很少,每天隻翻譯幾頁關於紗市的英文電訊,內容隻是數目字的變異,格式都是很呆板的。每月薪水倒有一百二十元,這在我這樣初畢業於學校的小子,已不能算少,雖則當時交易所林立,生意興隆,薪水比任何機關都大,我這樣的薪水在比較上仍是很平常的。我倒不嫌薪水小,卻覺得我的工作不合於我的愛好。誠然,我也知道初出就業,不能苛求,隻得一步一步的幹去;也明知重大的責任要從比較小的責任開始。我的不喜歡,不是因為事情的機械,或是事情的小。我後來辦理出版業的時候,任何機械的事情或是任何小事情,我都幹得津津有味。我隻覺得一天那樣翻譯著幾張紗市的電訊,沒有什麽意義,尤其覺得這是用不著一個什麽英文秘書來辦的事情。空閑的時候太多,也是使我覺得不安的一件事。

(《全》#7,166頁,1937年1月)我對於所做的事還不肯馬虎。即如每天所譯的紗市電訊,我對於其中的數目字都特別謹慎,總是很仔細地和原稿對一遍才放手發出去,因為我知道這些數目字在我看來雖毫無關係,在做生意的人們看來,錯了一個數目字也許就有著很大的出入。我要末立刻辭職不幹,否則在職一日,當然要盡我一日的職守。

我對於自己的職務不肯一絲一毫的撒爛汙,但同時卻不願忍受任何不合理的侮辱。

(《全》#7,167~168頁,1937年1月)我覺得我們做事,要做到使人感到少不了你。這並不是要包辦或有所要挾的意思,是說我們要盡我們的心力把職務上應做的事(這裏指的當然是有益人群的事,不是殘害人群的事),做得盡量的好,使人感到你確能稱職,為著這個職務起見,不肯讓你走開,或至少覺得你的走開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同時我又深信有名無實的事情終於不能長久的。

(《全》#7,176頁,1937年1月)我深信一個人的工作的效率,同他的特長和經驗有著密切的關係: 如能善用他的特長和經驗,比較地容易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拋棄了他自己的特長和經驗而另外去幹別的事情——與原有的特長和經驗不相幹的事情——那在個人是自暴自棄,在國家和社會也是一種損失。這當然不是無條件地反對改業。有些人覺察到自己的能力更適宜於某種新的事業或職務,於是拋棄原有的事業或職務,這是對的。我們各人都該求得最大的貢獻。所謂“最大的貢獻”,我的意思並不是指什麽誇大狂的心理,不是說要和什麽別人比大小,卻是說自己對自己比。你自己能善用自己的能力和適於發展自己能力的環境,這樣的貢獻,比不能善用自己的能力和適於發展自己能力的環境,當然是要大些;你如能盡量善用自己的能力和適於發展自己能力的環境,那在你便是最大的貢獻了。各人的能力雖有大小,但是依這樣的意義說起來,無論何人,除了有害人群的事業外(倘若這可稱為事業),各人都可有各人的最大的貢獻。竭智盡力求得這種“最大的貢獻”: 這是人人對於自己對於社會應負的責任。

(《全》#7,260頁,1937年1月)我向來覺得腦子不大夠用,總希望多吸收少發表,除在自己所幹的刊物外,不敢在別處多嚕蘇。

(《選》,231頁,1937年9月)凡事要做得好,必須是自己願意做的事。

(《全》#8,176頁,1937年11月)怎樣獻身於國家?……獻身於國家是要各人盡各人的能力來貢獻國家,而能力的大小與部門的殊異卻是各人不能完全相同的。大概說起來,我們要努力使主觀的能力與客觀的需要配合起來,客觀的需要有種種,但是各人的能力卻有一定的限度與類別,我們隻能選定其中為我們自己力所勝任的做去。當然,有時我們自己的主觀能力宜做某事,而在選擇上卻不一定就能得著某事的機會,那隻有選定其次的去努力,同時常常留心更適宜的機會。……倘若自己覺得自己的能力是近於這類的工作,就應該努力做去;即使自己想改業,在未得到更適宜的工作以前,還是要負責任地幹,等到找到了更適宜的工作再辭去。

(《全》#8,14~15頁,1938年2月3日)徒有空泛的大誌而不肯認真做切實的事情,或雖做而不肯用心,不肯細密,認為小事不足為,不屑為: 這是一般青年的毛病,而有待於時常糾正的。

……簡單說起來,在切實做事方麵,不要忽略小處近處;在誠懇做人方麵,卻要常常看到大處遠處,胸懷要擴大,眼光要深遠,才不致終日鑽在牛角尖裏,把力量分散於雞蟲之爭或個人意氣的小事上去。

(《全》#8,566~567頁,1938年5月)研究自己的特長所更為接近的專門學問,當然可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可有更大的貢獻。

(《全》#9,17頁,1939年1月)不論是站在任何崗位上的工作者,他決不能放棄進修的機會。時代是進步的。如果拋棄了進修而專事工作,工作的效能就會逐漸降低而至於落在時代的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