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愛崗敬業1
吾意以為吾儕任事之時,一方麵知其為一家之分子,一方麵尤當知其為社會之分子,一方麵忠於其本身事業,一方麵尤當熱心協助社會上之公益事業。其目光當深遠,其度量當宏大。如此則各人所以貢獻於社會者雖因其能力之不同而不能一致,然此種人愈多,則社會所得福利之總量必愈大,是乃可斷言者。地位高者,能力大者,固易償其誌,而展其懷抱;地位及能力之尋常者,苟有是誌,亦可在其分內竭其綿力,盡其一分子責任,即目前處於不可能之境域,苟心目中有是鵠的,一旦有此地位與能力,亦不至流入貪官汙吏或貪酷殘忍的資本家。
(《全》#1, 219頁,1921年6月)
講到我個人將來到社會上去任事的方麵,有兩個宗旨可以預先奉告你老先生,第一,必選擇性情所近和自己學識所宜的職務;第二,既就一事,必聚精會神做去,一掃社會上因循苟且敷衍的惡習。因為倘若所擇的職務不是性之所近及自己學識所宜的,於職務固然沒有益處,反而把自己的天賦和所學的知識糟蹋;倘若已擇定了職務,心不專一,這正是我國各界——以政界為甚——人浮於事而事不舉的大根源,也是社會腐敗之大根源,所以我立意和他奮鬥,並願我的同誌都和他奮鬥。
(《全》#1,229頁,1921年)
人人要有職業,職業不但是為謀生,並是盡量發展特長以服務社會。
(《全》#1,309頁,1924年8月)
我們擇業好像要擇一條路走,要走那一條路,最好先研究明白那條路比較的適宜,如果沒有目的,或有目的而不明路徑,就很危險了。
(《全》#1,356頁,1925年)
我們如說人有天才,聽的人或者要客氣;但是無論何人總有一種特長,就是不能比別人有特長,在本身幾種長處裏麵,總有一種比較的特長,這是無疑的。……我們的責任,就是要發現自己的特長,使自己對社會能因此作最大的貢獻。所謂最大的貢獻,不是指必在最高地位。如有一個人的特性,近於擔任小學教育(員),他因此成一小學教育專家,為社會改進關於小學的問題,這就是他最大的貢獻,不是要做到教育總長,才算有最大的貢獻。一個人的職業如能適合他的特長,不但易有最大的貢獻,也是終身享樂的事。
(《全》#1,357頁,1925年)
在社會裏做事也是如此,隻要有充分的準備,有實在的本領,不患無立身之地。
(《全》#1,358頁,1925年)
無論何種職業,各有他的優點,也各有他的短處。適於某業的人,就是要能利用他的優點,而同時又能自信可以抵抗他的短處,不因此畏難卻步。
(《全》#1,369頁,1925年5月)
普通的人總常常以為職業的唯一目的不過是混飯吃,所以有遺產可以坐吃的青年就不想到職業,必使人人明白自食其力與服務人群的責任,才能打破這種謬見。
(《全》#1,370頁,1925年5月)
青年初入職業界服務,其所常遇之現象有二: 一為所任事務之較屬平常;一為所受酬報之較屬微薄。蓋事務之性質愈重要,其範圍愈廣大,則其所需之學識經驗亦愈高深;主其事者固不敢貿然以重要事務委諸少不更事之青年,即在初入職業界之青年,閱曆既淺,亦實無以應此重任。至於酬報,則常與所任事務之性質與範圍為比例: 在用人者固不肯以厚薪用無甚重要之人,在任事者亦難安於無功受祿之譏,故就事實言之,則服務於社會者,幾於人人不能不經過此一時期也。
(《全》#1,420頁,1925年12月)
吾人當知在社會服務,一方麵固在處理事務,一方麵即在從中學習,經驗隨聞見而增進,學識因應用而愈深,日積月累,乃能蔚成大器。
(《全》#1,420頁,1925年12月)
蓋在普通青年之心理,往往因此厭事務之平常,以為不足措意;嫌酬報之微薄,以為不值盡心,由此所發生之流弊,其上焉者對於職務隻望奉行故事,每日其身雖在辦公室,而心中實盼辦公時間之速滿,以得離此令人憎惡之辦公室為大樂;其下焉者,苟且僨事,信用全失。要之其心目中對於所料理之事務,全視為屬於他人之事情,一若與其自身毫無關係者;基本觀念既誤,則對於所事不免因循苟且,敷衍塞責,亦固其所,而夷考其症結所在,蓋由於不明服務之主要用意。
(《全》#1,420~421頁,1925年12月)
吾人必先明澈職業所含蓄之重要意義,然後始覺忠誠服務中自有無上快樂,有此覺悟,始知不可限其眼光於利己方麵,但注其全副精神於職務之改進,於此處用其心力,在職務上必有其相當之優良成績,決不至於徒勞無功也。
(《全》#1,421頁,1925年12月)
吾人啟迪學生對於職業之正確觀念,亦以服務人群及為己謀生並重,切合“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古訓,非僅謂足以解決麵包問題而遂盡其能事也。
(《全》#1,545頁,1926年10月)
我總覺得“為己”是有限的,“為人”是無限的。
(《全》#1,591頁,1927年1月)
我以為一個人最大的愉快與幸福,莫過於尋出自己的特長,依著特長的傾向,加以發展,從事特長所宜的事業,津津有味的向前猛進……(《全》#2,58頁,1928年3月)
無論做什麽事,能實事求是的切實做去,使用你的機關覺得在事業方麵少你不得,就是你要走,也要把你拉住,用不到“拍”!
(《全》#2,332頁,1928年10月)
繼續不斷的努力和繼續不斷的研究,是事業成功之母,是可寶貴的精神;有了這種精神的人對於他所做的事情才能有心得,才能使自己的學識經驗一天比一天的進步,才能使他的事業發揮光大,與時俱進,不是那些因循敷衍,苟且偷安,得過且過的人所能夢見。
我們常覺得社會上從事各種事業的人缺乏這種精神,所以遇著具有這種精神的人特別的敬重,特別的高興,希望各業裏麵具有這種精神的人多起來,便是社會事業發展前途的福音。……這種繼續努力繼續研究的精神,當然不但是服務新聞事業的人所應有,在社會上從事任何職業的人,要想對社會有所貢獻,都應該有的。
(《選》,3頁,1929年1月)
一人總要有所精;要有所精,須有極濃厚的興趣,把自身和所喜做的事融合為一。
(《全》#2,471頁,1929年1月)
多多閱讀有益的書報,融化他人的學術修養和經曆思想,亦可受其偉大人格及淵博學問之感召,借以開拓心胸,砥礪品性,獲得無數卓識,振作自己誌氣,在實際上也可以由此收到良師益友夾持的結果。
(《全》#2,593頁,1929年5月)
辦事當然不得不吃飯,但如僅僅為吃飯而來,對於本身事業不感興趣的人也就永遠弄不好……(《選》,286頁,1929年12月)
講到這個花匠(按: 指韜奮自己)的自身,一無所長,卻自信把人生看得很穿,依他的直覺,以為我們這樣由十四種元素湊成而終須歸化於大地的軀體,隻有在寄存於此世間的數年或數十年中,各就個性盡量為人群努力,使人多少得點益處,尚有一些意味,此外實一無可戀,何苦爭名奪利攘權,擾個不休?試問一旦“歸化”,究竟能帶著什麽去?他在這個花園裏努力,隻不過覺得這個小小花園尚能應社會上一部分的需要,他在這裏麵做個小小花匠,覺得在他個性還算比較的近些,覺得還有興趣,所以願以全副精神竭盡棉薄;隻望能在此茫茫的人生長途中,尋得一花一蕊,貢獻給諸君;倘諸君覺得在有些趣味的材料中,隨處得一點安慰,得一點愉快,得一點同情,得一點鼓勵,便是他暗中在精神上所感到的無限的愉快。他並無意要把本刊做成什麽“導師”,隻希望把本刊做成讀者諸君的許多好朋友裏麵的一個——一個誠懇同情歡悲與俱的好朋友。至他個人,隻願終其身做一個無名小卒,但知盡其心力為本刊幹去,幹到沒得幹時——無論是“蹺辮子”,或是被“開除”——便滾;不過在未滾之前,總是要不顧一切的保持愛護本刊公正獨立為社會努力的精神,盡其心力往前幹去。
(《選》,286~287頁,192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