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之的婚姻生活

在《世說新語》“德行門”中有一則關於王獻之的故事,說他害了重病,請道家來替他上表奏請天神消災去禍,照規矩病人要坦白自己的過錯,王獻之說,“想不起別的事,隻記得和郗家離過婚。”故事雖短,但紙短情長,他的誠懇態度和懺悔意識卻是暴露無遺了,他的婚姻生活亦是浮出了水麵。

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也是最小的一個,據《晉書》所載,在王羲之的七個兒子中,有五個是在史籍中較出名的,而王獻之則最為突出。王獻之的結發妻子是郗道茂,郗曇的女兒,而王羲之的夫人郗璿則是郗曇的姐姐,也就是說,他們二人是近親結婚,郗道茂的婆婆是自己的親姑姑,王獻之娶了自己的表姐。小時候就在一起玩耍嘛,很熟悉,郗道茂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王獻之就央求父親為自己提婚,為此王羲之就還給郗曇寫了一封信:“中郎女頗有所向不?今時婚對,自不可複得。仆往意,君頗論不?大都比亦當在君耶!”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你家女孩有沒有中意的對象?如果沒有,就和我家小郎結婚,那是再好不過了。希望你考慮一下。”兩個人很快就結婚了。青梅竹馬,喜結連理,還應該算是幸福美滿的婚姻,可悲的是,他們生有一個女兒,卻夭折了。

過了幾年,朝廷發生了一件大事,影響到王獻之的婚姻生活。在晉孝武帝寧康元年,大將軍桓溫的兒子、駙馬桓濟與兄長桓熙參與謀殺叔父、時任車騎將軍兼都督七州軍事的桓衝,結果事情敗露了。桓溫在臨死之前下令拘捕了兩個兒子,晉孝武帝亦廢除了駙馬桓濟,把他發配到了長沙。這時朝廷重臣謝安、王坦之等人與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的母親徐貴人商議,決定將新安公主改嫁與王獻之,晉孝武帝此時十一歲,自然是權臣們說了算,這樣王獻之隻好與郗道茂離婚,成為駙馬,而由此亦進入權力中心,一路的建威將軍、吳興太守,官至中書令了,很顯然這個婚姻帶有明顯的政治色彩。從一些資料看,謝安對王獻之的欣賞,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不過還有一個說法是,新安公主很早就暗戀王獻之,所以才有這樣的官方行為,亦有一定的道理。他和新安公主生有一個女兒,取名神愛,過了一半年,自己就死去了,活了四十二歲。神愛後來做了皇後,嫁給了癡呆皇帝晉安帝。

王獻之與新安公主的婚姻,據說最初王獻之本人也不願意,他曾以自殘的方式相推辭,以艾草燒傷雙腳,稱行動不便,不能完婚,不過還是以失敗而告終,後來竟落下跛足的毛病。就這樣好好的一場婚姻,卻被政治玩沒了。再說郗道茂離開王家,此時父親已死,無處安身,也隻好寄生於伯父郗愔門下,沒有再嫁,淒苦著鬱鬱而終了。王獻之對於郗道茂的感情,應該說是真摯的,正如文首所引《世說新語》中的故事那樣,他覺得自己是有過失的,但反過來想,即使他堅持不做駙馬,後果又能是怎樣呢?好在他是書法家,在《淳化閣帖》中收錄的二王法帖中,有幾則是能看出他對結發妻子的深情的,如《思戀帖》這樣寫道:“思戀,無往不至。省告,對之悲塞!未知何日複得奉見。何以喻此心!惟願盡珍重理。遲此信反,複知動靜。”翻譯過來呢,就是:“我對你的思戀無處不在,每時每刻。我反省自己時悲哀充滿天地。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再與你相見。怎麽樣才能讓你明白我的心呢。隻希望你能多多保重。無論早晚一定給我回信,讓我知道你的情況。”還有《姊性纏綿帖》,說:“姊性纏綿,觸事殊當不可。獻之方當長愁耳。”尤其是《奉對帖》,“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複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唯當絕氣耳。”則是極盡怨懟與悲愁之苦了。

除此二人遺事之外,相傳王獻之還做過《桃葉歌》,在《樂府詩集》中有錄,郭茂倩解題引《古今樂錄》:“《桃葉歌》者,晉王子敬所作也。桃葉,子敬妾名,緣於篤愛,所以歌之。《隋書·五行誌》曰:陳時江南盛歌王獻之《桃葉》詩,雲:‘桃葉複桃葉,渡江不用楫。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似乎記錄了王獻之納妾的軼事,廣為坊間流傳,但史書中實無記載,我們隻好把它作為文人的一時雅興之作來理解了。

其實這樣的推演,我們究竟能還原多少真相呢?曆史往往是很蒼白的。

原文

【德行1·39】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雲:“不覺有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