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要有花錢的本領2
然而有一利必有一弊。一些繼承人一輩子花祖輩的錢,結果永遠建立不起自我,隻不過成了一具隻會享受的僵屍罷了。這當然也是十分可悲的,而最後發展的結果必然是所有財富的喪失殆盡。
同時有了錢還能憑良心辦事,一位有大量財富的人更容易頂得住金錢的**而憑良心辦事。如果他是個政治家,在製定有關經濟政策時,他可以絲毫不考慮自己在金錢上的得失,隻要利國利民就行。至於有了錢,更想有錢的人則又是另一回事。
依感情接人待物是一般人希望做到而隻有有錢人才能做得更有效的事情。大家都同情一個窮人,寒士最多給幾句好話和不值分文的同情心,而富人則可以讓他擺脫貧困。
(3)造福人類
這是一些有錢能力高的人用金錢換到的最積極的用處。現今在中國一些名人用賺到的錢給後人留下的“文學獎”或“獎學金”是一個方麵,另外就是用金錢去支持那些貧窮而有天份的人。在世界史上,三位供貝多芬固定收入的維也納富人是功不可沒的,因為音樂賺的錢不夠維持貝多芬的生活。還有就是把錢用來做有意義的社交,用來創造藝術、政治或文化團體,為增進友誼、發展藝術、政治或文化產生最積極的影響。這些,都是能給人類帶來幸福的。
花錢是需要有能力的。有能力花錢隻能說明這個人會花錢。會花錢隻證明能把錢花出去,並得到應有的享受。花好錢則是錢花到了最有意義的地方,花錢人得到最大的享受。上麵的分析已經十分明顯,花錢的享受是花錢的人的專利,但從花了的錢受益的卻可以是眾多的人。花錢的最高意義便是從能享受所花的錢的人之多少來衡定。如果花錢僅為自己,這錢花的未免難有多大意義;若是為了更多的人,這錢花的便有意義了。
歸根結底,金錢是個好東西,但是你一定要讓金錢做你的仆人,供你差遣,這時它才是真的好。反之,卻可以害死人,古時候有這個個寓言故事,說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有兩個人,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坐船一起出門,不想船在途中翻了,他們幾經掙紮才算保住性命,但環境並不妙,因為他們被擱淺在荒無人煙的小島上。富人帶上岸的是一袋金子,窮人帶上岸的是一袋幹糧。第一天的時候,他們和平相處,相安無事,富人數他的金子,窮人啃他的幹糧。
“我餓了!”第二天,富人忍不住對窮人喊,“如果你願意,我用一塊金子換你一塊幹糧。”結果,窮人置之不理。
“我真的餓了,用兩塊金子換你一塊幹糧,好不好?”第三天,富人又對窮人這樣喊,但是窮人還是沒有理他。
“我餓極了,你換塊幹糧給我吧。”富人第四天的時候繼續對窮人喊,“我給你十塊金子!”說著富人已經有些站不住了。窮人看了一眼富人,仍然沒有表態。
“我給你半袋金子,你給我一塊幹糧,這樣行不行?”第五天,富人餓得一團癱軟狀,卻還是固執地請窮人答應他,但窮人就是置若罔聞。
“我把所有的金子給你……”第六天時,富人話沒講完就一頭栽倒,永遠地去了。
窮人好像突然間從夢裏清醒過來,放聲大哭。“我當初真的想白給他幹糧吃的,但是他張口就說用金子跟我換,而且一次比一次增加,我想:隻要不答應跟他交換,就可以多得幾塊金子。哪曾想到,這貪心,使他活活餓死了。現在,就我一個人留在荒島上,怎麽活下去啊?
人一定要鄙視“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種貪婪者的人生哲學,人需財,隻是為用財來做事罷了。財是生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隻可用於為自己,為他人謀利謀福,這才是逐利之藝術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