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改變之前王朝的政治體製

趙匡胤之所以能較輕鬆就奪取了帝位,關鍵是他掌握了軍權。後周時的禁軍是國家軍隊的主力部隊,分隸殿前、侍衛兩司,分別由殿前都點檢、侍衛親軍都指揮使為統帥。

趙匡胤就是利用了自己擔任殿前都點檢這一重要職位,掌控了國家軍隊的主力。

石守信等一批掌握重兵的將領解除軍職後,趙匡胤立刻意識到:舊人去了,新人還不能再來,原本的軍事機構必須加以調整,不然的話,不久又有新的軍事實力人物產生出來。

這麽想明白了,趙匡胤對軍事機構進行了重新構建。軍事實力將領們去地方做了節度使,他們曾經擔任的一些重要軍職也隨之撤消,特別是不再設他自己曾經擔任過的殿前都點檢、還同時撤消了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這樣的軍隊要職,至使禁軍隻能由官職較低的殿前都指揮使、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來分別統領。這樣就使國家這支最主要的部隊形成了一種“兩司三衙,分天下兵而領之”的格局,將軍們從此再沒有誰能像過去那樣,一人統領三軍了。

盡管如此,趙匡胤還是感到三衙權柄過重,於是又規定:三衙隻有帶兵權,而沒有調兵權,調兵大權歸樞密院。同時又規定:樞密院雖可以調兵,卻又沒有帶兵權。於是,三衙與樞密院雖然各執一權,卻又都不便就用,真要有軍事行動,還得皇帝下令才可以有動作。這樣一來,若遇戰事需要出兵時,或者是皇上臨時親自任命將領統兵出戰,或者是皇上自任主帥率軍親征。待戰事一旦結束,兵歸宿衛,將還本職,繼續衙、院互相牽製,皇帝一人從中駕馭,這就從製度上很好地防止了軍事實力派的產生。

為從各方麵加強這支皇帝一人駕馭禁軍的實力,趙匡胤還規定禁軍必須挑選國內最精壯的男丁充任,為此他親曆親為,在禁軍中撿選出強壯驍勇的士兵作為“上軍”兵樣,標準是:大腿要粗壯,稱為琵琶腿;肩要寬腰要細,名為車軸身;身高得有五尺五寸至五尺八寸,算得上是高個。

按這兵樣挑選之後,餘下的老弱者淘汰為“剩員”,讓他們去幹看倉、守護、清潔等雜役。經過一番“去其冗弱”,禁軍缺編了,需要大量人員來補充,宋太祖再令人帶了他在禁軍中撿選出來的“上軍”兵樣送到各州,讓長吏們從地方部隊裏按樣召募。後來因帶著活人四處做樣品不盡方便,就改為木梃,規定尺寸,由地方官依樣挑選送往京城。

這樣挑選之後,各地的強兵銳卒,統統都集中到京城、集中到皇帝身邊來了,結果一箭雙雕,既強大了皇帝親自指揮的禁軍隊伍,又削弱了地方部隊的力量。

待這麽一個個挑來的禁軍聚集京師後,太祖一定要親往教閱,說幾句貼心地話,演示一招半式自創的三十二式長拳。於是,這些昨日還在山溝裏見一個小吏也要心驚肉跳的士兵們激動了、熱血沸騰了,有不少性情中人,竟淚流滿麵,甚至哇地一聲痛哭起來。皇恩浩**,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士兵們的激動是發自肺腑,皇帝的施恩是來自功利,看到士兵們這麽激動,皇帝更加慷慨了:從今往後,希望你們努力訓練,忠於朝廷。我保證,你們的俸祿,一定遠遠地高於地方部隊!

皇帝的慷慨從來都是最合算的,他拿出從百姓身上收刮到的一些錢財回過頭來施舍給從百姓中招募來的禁兵,換回的是他們的忠誠和生命。

難以得到溫飽的地方部隊裏都出現許多忠勇之士,何況各方麵待遇都這麽好的禁軍,可趙匡胤還沒有完全放心,又在禁軍的布防上下了一番功夫。

當時,國家全部禁兵共有22萬,宋太祖將約10萬禁軍駐守京城及其附近,另10萬禁軍分別戍守邊境與內地若幹重鎮。這兩部分的禁軍要每年或兩年換防一次,而且是兵換將不換。

這樣一來,京城及其附近的兵力可以控製邊境與內地若幹重鎮,防止發生兵變;而邊境與內地若幹重鎮的兵力又可以牽止京城及其附近的兵力,提防可能的騷亂,從而形成一種京城內有親衛諸兵,城外是“諸營列峙相望”,所謂 “內外相維”、互相牽製的格局,以便有效地防止軍事將領禍亂中央的現象發生。

而且,隨著兩部分的禁兵每年或兩年的一次換防,既可以使禁軍們習於勞苦免於怠惰,又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將不得專其兵”的局麵。

如此一番動作之後,禁軍的選練、建置、駐守、出征、行軍、作戰等一切權力,都集中在了皇帝手中。

武將出生的趙匡胤,不僅善於集中軍權,對士兵的招募與訓練都很有一套。他的趁荒年養饑兵這一做,可以說是皇帝們在養兵方麵的獨創。遇有荒災凶年了,趙匡胤便大量招募饑民來當兵,這既可以消除社會上的不安定因素、防止了饑民的造反、穩定了王朝的統治,又可以非常廉價地得到大量兵源補充。這樣的募兵製度,後來竟成為宋朝皇帝的傳統政策。

至於士兵的訓練, 宋太祖在“習其筋骨,以戒其驕惰” 這一點上十分注意。他對駐紮在京城的部隊,常常是特意讓城東的部隊去城西的倉庫取軍糧,而卻讓駐紮城西的部隊去城東的倉庫領軍糧,城南城北,都是這樣。他這麽做,為的是讓兵士們挑負著軍糧,來回多走幾十裏路,得到一種鍛煉。

趙匡胤盡管把他的主力部隊——禁軍方方麵麵打理得都很到位,讓自己的手中直接掌控著一支強大無比的軍事力量,他的一顆心還是沒能完全放下來。作為國家的主力部隊,禁軍是控製得可以了,但地方部隊呢?得想個招把地方部隊也控製好。頗具集權天才的趙匡胤很快又想到一招,取名曰“強幹弱枝”。

像後周、北宋這樣,以禁軍為國家主力部隊時,若把國家的軍事力量比為一棵大樹,幹自然是在京城,而枝應該就是地方了。宋太祖的這招“強幹弱枝”,首先就是前麵提到的他的兵力部署,把重兵、精兵布防在京師,讓各州長官把藩鎮所轄軍隊中驍勇的人選送入禁軍,結果使得中央禁軍集中了全國精兵,而地方軍隊隻剩下一些老弱病殘,這麽大力地削弱地方兵力,使地方部隊根本無法同京師兵力相抗衡。

除此之外,趙匡胤還同時又使兩招,一招是削弱節度使的行政權力。為達此目的,趙匡胤一方麵把節度使駐地以外兼領的州郡——支郡直屬京師;另方麵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縣等地方官,這些地方官3年一換,直接對中央負責,有事向朝廷奏請,不用聽命於節度使。對於某些久居一方形成勢力的節度使,趙匡胤重演,“杯酒釋兵權”之法,讓他們另任閑職。這樣還不能使趙匡胤完全放心,不久他又在地方上設置通判,來分去知州的部分權力,利用通判與知州之間的相互製約,使一州大權不致於由知州一人把持,以防止他偏離中央政府的統治軌道。

另一招是把地方的財權收歸中央。趙匡胤在各路設置轉運使,將每一路所屬州縣財賦,除留下少量的能夠應付日常經費外,餘下的錢帛全部上交中央政府,至使地方的財權,完全收歸中央。

通過這麽一些措施,唐末五代曾有的那種專製一方的藩鎮,很快就在宋初的大地上完全消失了。從此以後,地方再也沒有能力跟中央抗衡,隻能乖乖服從。

趙匡胤不愧為一個天才的集權者,不僅很善於把軍權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上,同樣也善於把政權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上,在駕馭群臣方麵,做得絲毫也不比駕馭將軍們差。

作為政府的最高長官,在治理國家的中央集權裏,宰相處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上,他統率百官、總掌政務,由此也權傾朝野。相權這般顯赫,對皇權往往會造成一種威脅。為此,曆代帝王,稍有想法的,總是采取各種手段,來削弱宰相的權力。

在這方麵,宋太祖趙匡胤可謂是高招頻出,招招見效。

他首先在宰相之外又設一個參知政事,並給這參知政事以押班、知印、升政事堂等方麵權力,使其與宰相輪流充任,如副相一般。

接著又流氓似地故意降低宰相的禮遇,讓宰相少些麵子和威風。在趙匡胤剛登皇位時,宰相上殿奏事,他這個皇帝都得讓座獻茶,這才談事。後來宰相範質上殿奏事,太祖照例賜座,可在範質奏事時太祖卻說:“最近我眼睛有些昏花,請把奏章拿近來看。”範質隻好離開自己座位,走近太祖。太祖卻早吩咐了宦官,宰相一起身就把座位撤了。從此,宰相來見皇上,就隻能站著說話了。

再接下來,趙匡胤在宰相府之外,又設一個樞密院。這樞密在五代時期就存在,那時的樞密院的權力在宰相之上,是宰相之外複有的宰相。趙匡胤改了一下,將樞密院權力改為主持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等方麵工作,與宰相形成對峙。這樣一來,每逢入朝奏事,太祖就把兩府錯開,使他互不相見,結果各說各的,使得皇帝能在雙方的奏情中有個對比分析,更好地掌握實情,又分割了宰相的兵權。

到此宰相實權早己大不如從前,趙匡胤仍不罷休,又設“計相”,來分掌宰相的財權。按舊製,宰相統轄著軍、政、財權;宋太祖卻設置三司使,把財權從宰相手裏生生奪去。本來,按舊製,三司原隻負責鹽鐵、度支、戶部的工作,主要任務是平衡全國的財政收支。太祖有意提高三司的地位,把主持三司政務的三司使抬到僅次於宰相的地位,稱為“計相”,如此這般地剝奪了宰相的財權。

宰相的權力眼看所剩無幾,宋太祖還是不放心,又采取“官職分離”、“ 名實不一”的方法,繼續幹擾宰相行使權力,使宰相根本就無法去統率百官。譬如侍郎與給事中,官職響當當,卻並不負責本省的政務;而司諫官,如果沒有皇帝的特旨,也不能過問諫諍的事情;就連中央政府的三省主官,不過隻有奉旨行使本部職責範圍的權力。

經趙匡胤這麽一弄,全國上下,都成了“官無定員,員無專職”,至於仆射、尚書、丞、郎、員外,就更是常常是居其官而不知其職者。在這樣的一種官場製度下,“官”成了品位的一種名稱,並沒有實際的權力,如中書令、尚書令,官位很高,但卻無權參與朝政。“職”隻是具有某種權力的標記,而且一個職位雖具有某種權力,卻沒有固定人員,做“官”的隻有擔任了某“職”,才具有此“職”的權力。“差遣”指的是受到指派,派某人去行使某種職權,這才有了某種實際權力。如中書令、侍中都是“官”,隻有得到上級的“差遣令”,方可行使實際權力。。

宋太祖在剝奪了軍隊中重要將領的兵權,又解決地方的藩鎮遺患,再逐步改由文臣代替軍人執掌一州行政。文臣似乎比武將更少危險,宋太祖也並不是就全了放心。思來想去,他在任命的知州前麵又加上“權知”二字,這就明明白白地正告這知府:“名若不正、任若不久”。本本份份地工作,千萬不要有什麽野心,否則這美差就沒了。

單這樣也就罷了,趙匡胤又在“知州”之外再設“通判”,而且把這通判地位提得相當高,權力給得也很大,使他們有權過問州中的一切政務,權力足可以同知州分庭抗禮,意見可直接傳達到中央,至使有的通判以“監州”自居,以“我是朝廷派來監視你的”狂語表示自己權重過知州。後來宋太祖知道這事,感覺如此下去對知州正常行使地方職權不利,才又下令沒有知州與通判聯名簽署的政令,不能實行,從而牽製著雙方,讓他們都老老實實地聽命於中央。

至於縣級機構,五代時期大多是由軍人把持的。軍人直接做縣令的並不多,常常是以“鎮將”的身份來幹涉地方政務,縣令要任免官吏,不得不去征求他們意見。除此之外,軍權在握的“鎮將”們每年還利用征集軍糧的名義,在地方上橫征暴斂;利用掌管盜賊、鬥毆的權力,肆意欺壓百姓,以至在縣一級大多是“事權旁落,縣官失職”的局麵。對此,宋太祖一麵令吏部選派強幹官吏,分到各縣擔任縣令,抑製地方軍人的跋扈勢力;另一麵又在每縣設置“縣尉”一職,專門負責地方盜賊、鬥毆等事宜,使“鎮將”不得再行插手。

如此一番動作之後,縣令這才真正成了一縣之長,總管境內的民政,平決獄訟、催收租稅、勸課農桑;軍人幹預地方政務的現象,得到有效的控製。

就這樣,趙匡胤通過改變之前王朝的政治體製,把他的大宋帝國,從五代政治極不穩定帶進了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