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禽擇木而棲齊國之行2
72、
孔子接受了齊景公的召見之後,回到高子家裏,開始還滿懷信心地等著,等著齊景公的再次召見,等著他的重用。可是一個星期過去了,卻沒有半點這方麵的音訊。每天高子上朝回來,高子都微笑著,說著別的事情。孔子知道:在高子的微笑背後,藏著高子對他的關心,於是便有意地避開高子。
高子下朝回來,不見孔子,知道是怎麽回事,特意去找到孔子說:“我認為,景公還是很賞識你的。就是你對昭公的偏袒,我看他也賞識。”
孔子聽了,心裏雖然有些不是滋味,但還是安心地呆在高子的府地,等待著齊王的任用。這日,孔子在教學生一首新曲,先是他唱一句讓學生跟著唱一句,後來他就跟著學生一起合唱,正唱到高興處,高子來了。孔子讓學生繼續唱,自己去迎接高子。“沒想到你的歌唱得這麽好。”高子說:“你真是個通才啊!”
孔子笑了笑說:“如果是說音樂,我真算不上什麽,我們魯國的顏襄,那才是音樂的天才。”
“是這樣嗎?”高子問。
“是這樣,真是這樣的。”孔子給高子講敘了自己跟顏襄學習“文王操”的經過,最後說:“奏樂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開始演奏,各種樂器合奏,聲音繁美;繼續展開下去,悠揚悅耳,音節分明,連續不斷,最後完成。”?
高子聽了,說:“依你看,你們魯國的顏襄與周國的萇弘相比,誰更精通音律些?”
孔子聽了搖搖頭,說:“萇弘我隻是聽說、聽說。”
“這樣,我們何不一起去見一見他呢,周國離我們這裏也不是很遠啊!”
“對,我可以去,你也有時間去嗎?”孔子問道。
“有,這一回就是因為有時間,我才特意來給你提這事。”
“是這樣嗎?你怎麽也有空閑了?”
高子說:“我告訴你,我剛剛奉了齊王的命令,要去一趟周國。”
“真是很好的事啊!”孔子高興地說:“我這就準備一下,隨你去周國。”
“周”原來是個城市的地名,在陝西扶風雍的東北處,本是周太王居住的地方,也是周王朝的發源之地。到東周時,周桓公被哥哥周考王封於河南洛陽附近,以續周公之官職。到公元前367年,周惠公去世,少子根在東部爭立,趙、韓用武力加以支持,周公國遂分裂成西周、東周兩個小國。東周國建都河南鞏縣西南,公元前249年被秦國所滅,這是後話。
周幽王時的周國,雖早已無力號召諸侯,但也還有一些維係自身存在下去的力量。相對而言,國家也還算富裕,禮樂方麵也是最好最講究的。孔子隨著高子到了周國,高子自去辦理他的國事,孔子有幸去拜見了萇弘。雙方各自都曾聞聽對方的美名,交談之後,都有相見恨晚的感覺。禮畢之後,孔子開門見山地提出請求,讓萇弘教他樂理。萇弘見孔子真誠,便慨然應允。為他講敘了自己一生研習的“樂以發和”的樂學思想理論,講敘了韶樂的形成曆史和有關故事。
“韶樂,史稱舜樂,原始九韶是南方百越民族的巫歌。舜帝的韶樂便是在此的基礎上加工而成,主要是用以歌頌帝堯的聖德,表示忠心繼承,並從此具有娛人、教化功能,引導人與自然界和諧,使人心情舒暢,能夠平心靜氣理性地來處理許多事情。夏、商、周三代帝王,均把《韶》作為國家大典用樂。周武王定天下,封賞功臣,薑太公以首功封營丘建齊國,《韶》傳入齊。原來舜帝為將中原文化傳入苗地,他南巡來到位於漢、苗交界之地的韶山。舜帝率眾登至一最高峰,忽聽鼓角齊鳴,手執弓矛的苗民土著將其團團圍住達三天三夜,形勢危殆。舜帝於是命人奏起了美侖美奐的‘韶樂’,一時間鳳凰來儀,百鳥和鳴。虎視眈眈的苗民在妙不可言的樂聲中,丟下武器伴著節奏跳起舞來,一場幹戈化為玉帛。”
萇弘講得口若懸河,孔子聽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覺就過去了三日。高子的國事辦完了,要回齊國去,孔子隻好戀戀不舍地與萇弘分別。
孔子回到齊國後,似乎每天都要與高子談起萇弘談起韶樂,高子見了,對孔子說:“我設法讓齊國的樂師給你演奏一曲如何?”
孔子聽了,高興地連聲感謝。第二天,高子請來宮中的樂師,讓孔子聆聽了韶樂的演奏。樂師的到來,孔子高興萬分,幫著他們將鍾、磬、塤、笛、簫、排簫、古琴、箏、木魚、鼓等樂器一一排放好。待到演出終於開始時,孔子立即進入了音樂旋律節奏和音調的畫麵之中。
韶樂全曲分為祭祀、竽舞、射獵、鳳舞、鬥雞、會盟、求雨、火神、巫師和慶典共10段,都是周時人們典型的生活場景。孔子如癡如醉地聆聽著。當樂師演奏到韶樂的**部分九章鳳凰來儀、百獸率舞時,孔子情不自禁得手舞足蹈起來。畢了,孔子感激地望著樂師們說:“我看到了周朝,我看到了周朝啊!我不但看到了祭祀,看到了部落戰爭,還看到了幹戚舞!真是盡善盡美的音樂啊!想不到欣賞音樂竟是這麽美妙的體驗!”
聽過這次韶樂的演奏,在以後的幾個月裏,孔子一直沉浸在音樂中不能醒來。孔子吃飯,有兩碗菜在麵前,一碗蘿卜一碗肉,如是以前,孔子總是吃完了肉,剩一些蘿卜。可是在這幾個月中,公冶長發現,那碗菜放得離孔子近一點,哪碗菜就吃完。他感到奇怪,就問孔子:“夫子,你以前都是先吃完肉,如今為何都是先吃完麵前的一碗?”
孔子聽了回答說:“我聽了韶樂以後,心裏一直在縈回韶樂的旋律,真正是分不出肉與蘿卜的味道,這才順手先吃麵前的這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