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女人生完孩子,待這孩子可以“住廟”了,或到了“抗頭”的年齡,女人也就可以外出走一趟,時間並不限製,呆膩了再回來。

女人沒有漢人一樣的婚姻。

男人也沒有。他們雲遊天下時從不接近女人,他們的**就是按部落固有的規矩“住廟”。廟,是外地女人的家。水羅城共有十三座廟,也就是說,有十三個女人。她們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食物,晚上用那軟玉溫香的身體供男人享用。白天可以到河邊看水鳥飛,到山上采些野果,或者看男人賽歌的神情。水羅城的男人從上遊回來,女人帶了孩子回來、或生下孩子,也能熱鬧幾天的。全城人都到河灘邊看“場合”(戲)。“場合”全由男人演,演黃帝同蚩尤作戰的故事,但最後不是蚩尤被殺死,而是蚩尤收複了黃帝。黃帝殺死的蚩尤是蚩尤施展魔法用樹變的。演到最後,蚩尤舞著刀歡呼勝利,看“場合”的人也歡呼,於是河灘上一片歡呼聲,在歡呼聲中,慶祝活動也就結束了。

水羅城人把外地女人叫“鑼”。“鑼”在水羅城看到的大型活動之就是“場合”。但這裏的陽光、空氣和風俗改變了她們,使她們漸漸忘卻了以前的生活。初到這裏時她們也想過逃跑,但是水羅城被--重又一重的高山圍定,白天也有豹子,狼在遠處叫,誰敢冒險?況且在這裏受到的重視遠勝過外麵,;特別是水羅城女人那雙大腳,真叫她們羨慕!男人待她們如神般,所以,從沒有“鑼”逃跑的事。要離開水羅城,隻有死後,照當地的規矩水葬,隨黃河水漂走。

“鑼”的職責是陪男子過夜,卻不許生育。“鑼”到水羅城的第一天,就被逼迫著喝一瓢很苦的湯藥,以後就不坐胎了。往往三四年後“鑼”才明白自己不生育的原因在於那湯藥上,心裏就很空落,也隻能悵悵對著廟下的一排排石屋歎氣。

水羅城沒有城主,誰也管不了誰,舅舅管不了外甥,母親管不了女兒,也許他們腦海裏就根本沒有“管”的欲望和“管”的概念。統治他們的是代代相傳的規矩,這規矩沒人敢違背,若違背了,誰都可以把他處死、打殘。譬如在“住廟”的規矩上,水羅城人都嚴格遵守。誰是屬於哪一方的,該住哪一座廟,不能亂了套。“住廟”者是以輩份區劃的。在同輩人中,若不是住同一座廟的,也不能亂。至於哪一晚上該誰住,由不得男人,就要看“鑼”把絲綢紮成的牡丹花掛在誰的門楣上。有些人連著三天掛了花,有些人半月也掛不了一次花。掛花少的、掛不上花的就更賣力地唱歌,用歌聲表達自己的願望。但造物主造了許多優秀的歌手,也造了一些缺這少那的弱者,人沒好身骨,唱歌沒底氣,總是賽歌場上的失敗者,而燙熱的血液卻無法冷靜下來,便尾隨著“鑼”到某一棵果樹下,幫她采摘完平,說:“有病的雁飛不高,叫聲也哀,你不給它一些勇氣和力量嗎?”

“鑼”打最一下這人,才知道竟然忽視了許久,心生憐憫,說:“石頭縫裏都長樹呢,哪有不長苗兒的土地?今晚你早唱歌,太陽沒落時唱,我順眷歌聲找你的門掛花。”

自稱“病雁”的人歡天喜地,高高興興地邊在心裏唱歌,一邊盼著日頭快落山。”

“鑼”果真會循著歌聲找到“病雁”的家,掛上花就回去了;“病雁”早就捆好了被褥,把花取下來戴在胸前,背著被褥沿石階到宙裏去。這廟和外地的寺廟不同,沒有塑像,陳設也簡單,牆上掛著許多絲綢衣服,是唯一的裝飾品。.而廟內最顯眼最占地方是一張擺在中間的大木床,床邊雕刻著鴛鴦戲水、雲繞山頭等圖案,**卻不鋪任何東西。男人背來的被褥用一晚上,早晨又背回去了;“鑼”就把掛在自己門楣上的牡丹花取下,放回廟裏一個石供桌上,待晚上預備掛在看中的男人家門口。有兩種人不用費很大的力氣唱歌就能“住廟”,而且是連著住,廟門上白天也掛著牡丹花。

一種是“可頂”回來的人。

新來的人能帶來許多水羅城不曾有的東西,西方出產的瑟縮珠、玉器、乳香、琥珀、波斯寶氈、安西細氈、供帳針物、紫衣、胭脂等。“鑼”最感興趣的自然是絲綢衣服和胭脂;除了這東西討“鑼”歡心,男人還有許多新鮮事:如果這人走的是夏州道,他會說毛烏素沙漠的風暴是如何的凶猛,那裏的地是如何地問展,那裏的人是如何地剽悍!往往會有男人跟了駝隊吃盡苦頭到達伊州、高昌:那裏的貿易,那裏的“場合”與漢人還不同呢!頭發、長相、服飾、語言也不都相同,想家了,沿河西走廊回到虎豹口。這些事講給“鑼”聽,“鑼”聽的如癡如醉,所以在外出的人還沒回來時,“鑼”常常打扮得妖妖豔豔,站在廟門口,捧著牡丹花,朝下麵唱歌的人群說:

“你們出去,帶些新鮮事回來講給我聽!不用把嗓子唱出血,我會把花送去的。”

走過夏州道的,下次不會再走重路,走靈州道、涇原道或者唐道,地域不同,物產不同,風俗不同,帶回來的物件和故事也就不同。

一種人是出外找“鑼”的人。

水羅城的“鑼”隻能是十三個,不多,也不能少。若死了呢,則打發人出去找“鑼”。外麵的人總覺得水羅城是個神秘的地方,神秘得讓人恐懼!誰願到那地方找害怕去?但水羅城人自有妙法,隻要相中誰家的姑娘,便去“可頂”,說這姑娘命不好,注定要給家裏帶來大災難,說得這一方居住的人家都害怕了,討教拯救的辦法。“可頂”者說須離家到百裏外的地方,有茅屋一間,讓女子住夠九九八十一天回來就平安無事了。姑娘的爸打發人去看,果然有這麽一間茅草屋,便更加佩服,送女兒去住。但女兒住不到十天就失蹤了。那十有八九是被“可頂”者哄到了水羅城。

**權自然是這人的。但以後如何盡職,要與其他十二個“鑼”打亂,重新分配。“鑼”的分配,在水羅城也算大事。這事由水羅城的女人主持來“分廟”。

水羅城有很多用席子編成的大席,席可鋪床防潮,但最重要的用途是“分廟”時用。十三個女人盡皆用席卷了,排放在河灘邊,讓蒙了雙眼的男人來摸。“摸席”也是功夫,活生生的人隔了幾層席,摸起來像木頭一樣,能摸出個什麽門道來!但水羅城的男人就有這“絕活”,一雙好手會準確地摸走身骨好、長相俊的“鑼”,於是這人在“羊盼”中會得到更多的尊敬。下次摸,不用推選,“摸席”的任務保準歸他。

死“鑼”的事常有,“摸席”的活動也就常舉行。幾年“摸”一次,一年摸幾次,不均勻。

“摸”準了女人,並不能即刻就接到“廟”裏去,還要開“嚼聞”(嘴),要這“鑼”用歌或話表達自己的意願:跟那些男人去還是不去,這是個很費精力的過程。“摸席”一開始,男人們都唱歌,吆喝助威,待“摸”準其中一個,便輪流上去唱歌(唱歌的人當然隻能是某一座廟的住民)。先是“摸”者唱:

半個天晴來(嘛)半個天陰,

半個裏燒紅(呀)者哩;

兩個的身子(嘛)一個(就)心,

尕心們連實(呀)者哩。

唱完了,若“鑼”響了,開口說話,則這一搭人就歡歡喜喜地回去了;但多數情形是“鑼”悶聲不響。其他人都哄笑,戲謔:“‘棒石子’(**)太軟了!‘鑼’瞧不上呢!”

“摸”手知道這試探性的一首歌還不夠,便又唱:

哎喲!

我黃河上(就)渡過了一輩哈子,

.大(呀就)浪尖上我(就)耍花子哩,

喲!哎喲!

就呀這個話呀,

好像是(兀些)天空裏的鷂(呀)子(呀)。

唱完,還沒聲響,同廟的人沉住氣,一個接一個地去唱歌。“嚼聞”到最後一個人唱完也沒開,女人們宣布:神不情願,再摸!於是又摸,又唱。這樣是很費時間的,但水羅城的人除了歌多,還有黃河水一樣多得流不完的時間。到晚上,燒幾堆鬆香火,唱歌也更野,聲音更大,人的勁頭也更足。唱完夜,唱到天明太陽婆婆出來,還不停。下雪了,下雨了,都不會中斷的。

“鑼”不會第一次就響,這是抬高身價的辦法。被“摸”著的“鑼”聽出唱歌的人正是那些她喜歡的人,也不即刻就開“嚼聞”,故意屏住氣聽他們一個一個地輪番唱,覺得火候到了,才回一聲:

“牡丹花開了!”

有會唱歌的“鑼”還會唱一首歌:

孔雀們愛的是,(三呀兒繞也)牡丹(呀)花也;三呀兒繞也哎喲!

蜜蜂兒愛的是,(繞三呀繞來也)百花也。

.....

這是“繞三繞令”。被“摸”過兩次的鑼都會唱,用這歌向水羅城人宣布,以後我就是某一座廟神“鑼”了!水羅城人也知道了這“鑼”該由哪些“棒石子”去敲。

最難開“嚼聞”的是新來的“鑼”。新慢的鼓生者呢,還沒打開;這“鑼”也一樣:生著呢!她本是被哄來的、買來的,不情願。但是身體上沒有一件衣服,隻被一張席卷著,夏天還好,冬天就凍得牙打顫。在席裏被困一天、兩天,肚子也餓,該流的淚流完了,該悲傷的也悲傷過,就嚶嚶地像蜜蜂一樣說:

“牡丹花開了!”人群裏一片歡呼。

“鑼”不知是被歌聲浮著,還是讓人抬著,進了廟。第一晚上“住廟”的是好“摸”手。過了這一晚上,“鑼”就熱了,以後慢慢就染上了水羅城人樂觀的習性,完全變成了適應這方空氣和水土的人。

也有總不能開“嚼聞”的,水羅城人並不覺得白唱了許多冤枉歌,女人會抬了席簡扔進黃河裏:“不進廟,就讓魚吃去吧!”

河水很快就吞沒了席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