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跳舞:高雅誘惑 別有風情

舞蹈於男人,正是高雅和**的結合,跳舞好的男人別有一番風情。跳舞最能展示男人優雅而奔放的**,舞蹈動作的種種苛刻也可以培養起一個人細心、周密的生活習慣。每個男人都希望像電影《聞香識女人》中的那位瞎子上校般,把“探戈”跳的風度翩翩,動人心魄。其實,男人天生就比女人的樂感好,在舞場內有充分自戀的傾向,他們有時願意在別人的眼睛裏舞蹈,可以忘記一切的工作生活壓力,釋放本能的自己。

翻開巍巍中華文明史,舞蹈遠古時期就有之。“堯舜時代,經巳有舞,至商極盛。商人‘恒舞於宮,酣歌於室’,以致有萬舞者。周朝跳舞,尤為時尚,武王伐紂,師旅在途,前歌後舞。”這段話,就簡單概括了早期中國舞蹈的一些盛況。

對於男人來說,跳舞其實是相當高雅的事,要知道跳舞甚至是古代臣子朝拜帝王時做出特定的舞蹈姿勢,是一種禮節。雖然臣子在皇上麵前像跳大神的一樣不雅觀,但是想見跳舞在封建社會是多麽重要的事,如果你害羞不跳,或者跳不好,說不定就人頭落地了。

最近翻看唐劉肅《大唐新語·諛佞》,裏麵有段記載,頗有意思:“初,煬帝之被戮也,隋官賀化及,善心獨不至, 化及以其人望而釋之。 善心又不舞蹈,由是見害。”——說的就是在我們揚州違法作歹的隋煬帝,被他的部下宇文化及用綢布給勒死了。化及的同僚們紛紛祝賀,“化及啊,你做的好啊,祝賀你啊,把我們家皇帝給幹掉了啊。”邊拍馬屁,還邊跳舞。但是善心這位大臣就是不來慶賀,化及當然非常惱火,但是又沒辦法,因為這家夥人氣很高,又不好直接抓他,不過呢,善心不來就罷了,後來看到他,居然不跳舞,冷若冰霜的一副樣子。宇文化及這時逮住他把柄了,你居然看見我,不跳大臣的舞蹈,皇帝老子我都殺了,你還鳥什麽東西,於是把善心這位大臣也給殺了。——在封建社會,不跳舞居然也有這樣的危害。

相對於現在的小男生從小就學倫巴、探戈,我有個小侄子,12歲就拿到了全國探戈大賽的亞軍,我們小時候根本不知道跳舞是什麽玩意。跳舞似乎是女孩子的專利,男孩子連伴舞的資格都沒有。

到了高中時期,雖然老是想進舞廳,但是始終不敢進去。因為,舞廳在大人們眼裏是個學壞的地方,而且確實天天有小混混打架。你想,那時小混混也沒有什麽娛樂精神生活,沒事就在街頭的大排檔喝喝酒,喝完酒就想不花錢到舞廳泡妞,帥一點的,遇到幾個古惑女,晚上的**就算解決了。長得跟個癟三一樣的,自然沒有女孩子接納,於是就尋釁挑事。所以,那時的舞廳和早期酒吧一樣,動不動就打架,頭破血流的事我們當學生的就看過好幾遭。

到了大學,發現跳舞已經流行了。當時,好像最簡單的就是三步四步,可惜我是個從來不進舞池的人,第一在於從來沒學過,基礎不好;第二,是因為自己的個子不高,相信即使學會,也很難飄逸起來去泡妞。

大二的時候,舉行晚會,班上包場,男男女女的必須要跳舞。沒坐下一會,發現帥哥靚女們,老早配對,到舞池裏恩愛去了。我坐在那邊喝飲料,還剩幾個不會跳舞的女生。大家跳罷一曲外,發現我坐著,紛紛推我找女舞伴跳。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老鄉舞伴,還沒握她的手,自己的手心都濕了。後來,她就教我三步四步,可是劈裏啪啦地踩了她幾腳,踩得齜牙咧嘴得還不好發作。後來,到宿舍裏,打了好幾通電話向她道歉,舍友還以為我們談戀愛了。

最美的一次跳舞,是曾經愛戀的一個女孩子,她是舞蹈老師,我們曾經一起爬山,她突然對我說,我教你一段拉丁吧,然後在我麵前翩翩起舞,群山靜寂,看呆了我,我搭著她的肩,與其說跟她學習,不如說是任她擺布。

後來,有了自己的妻,她當學生的時候也偶爾跳舞,在她的鼓動下,我也明白跳舞的樂趣,但是自己參與的還是不多。我心裏有個老思想,就是“好男不賭,好女不舞”。賭的危害,大家都知道。好女不舞,倒不是女人跳舞不好,而是因為跳舞的女人會經常遇到跳舞的男人,跳舞的男人身上有種天生的蠱惑,就像任達華飾演的舞男,一般跳舞的女人是無法抗拒的。所以呢,為了避免女人碰到那些跳舞的酷酷的也是壞壞的男人,所以丈夫是不讚成女人去跳舞的。——這絕對是條真理,而且不關乎年齡。不要以為小年輕會出事,中老年人也不例外。我們這座城市的運河邊和市民廣場,這兩年,突然全成了中老年人的跳舞廣場,全民皆舞,讓人一下子頗不適應。後來,漸漸地矛盾也多了,打架的也來了,捅人的也來了,都是跳舞惹得禍,中年婦女跟中年男人私奔了,老太婆要和老頭子離婚了。全鬧出來了,其實想想也不奇怪。中國人的婚姻本來就有問題,你想,一個是廣場上熱情似火的老頭,圍繞你轉啊轉,青春回來了,回到家裏再看看自家**的糟老頭子。男人和男人,就怕個比較。

我第一次進迪廳,當時還是妻子帶我進去的,因為她一個閨蜜來了,她們想重溫下上學跳舞時光,一開始我死活不肯,後來妻子說,“要是舞廳裏哪個帥哥看上我,到時你別後悔。”——我隻好乖乖地跟去了。

這是一家非常有名氣的迪廳,老狼、楊坤、零點都來此唱過歌。不過進去以後裏麵是一陣渾濁的人肉味,桌子很擠,每個桌旁都擠擠地坐著眼神呆滯的人,啤酒瓶、香煙飄、還有女人的**笑。搖滾歌手唱著抒情歌曲,更讓人覺得時空錯位。那個歌手唱歌的確好聽,有人送上來一瓶紅酒,他說感謝大家捧場,就咕嚕咕嚕一口氣把它喝完了,氣勢豪邁。接下來又有人請喝酒,第二瓶紅酒,他明顯吃不消,說不能喝了,底下就起哄,甚至有人開始大把抽出幾張一百的,說如果喝完那瓶,錢就歸他了。我當時在底下急啊,真想衝上去喝了那瓶紅酒,一瓶紅酒對我來說,實在是小意思,用人民幣砸我吧。妻子狠狠地拽著我,瞪著我說:光喝酒有個屁用,哪個聽你的歌?簡直就是一隻公鴨。我頓時自卑地坐下了。

歌手沒有喝酒,底下的人開始憤怒了,我居然看見一個家夥把空啤酒瓶扔到了舞台中央,碎玻璃飛了一地,然後是保安出場,歌手倉皇離場。喧囂勁爆的音樂響起,起哄的人帶著****的笑來到舞台中央,所有人的腰開始扭動起來,有好多長相凶惡的男女開始大跳貼屁股舞。我坐在桌旁,看著這滑稽的一幕上演,卻感覺如此美妙。他們瘋狂地跳著,我貪婪地看著,內心卑鄙地希望當中的一些人(當然是女人)露點春色,比如說褲帶斷了,或者某些部位的紐扣鬆動了,然而這隻能是奢望。DJ時不時地透過音樂大喊“尖叫一聲!”,於是所有的人就像閻羅殿裏的小鬼一樣集體瘋癲浪叫。

美酒好喝,腎卻吃不消,上完廁所後,發現位置上多了一個小夥子。正在和妻子和閨蜜狂侃,我以為是她們的男性朋友。等她們離去,小夥子就和我熱情地攀談起來,由於音樂太吵,我們隻有貼著對方的耳朵大吼,說不到五分鍾,我臉上全是他的口水。大概過了半小時,抽了好幾根煙,我才發現這小子根本不認識我妻子和閨蜜。我這個人性格一直內向,沒想到今天和一個陌生人談得那麽歡。他在確定兩個美女不是我的女朋友後,又叫了好幾瓶酒,然後要了她們的手機號碼。當然他也禮節性地要了我的手機號碼,並問哪個是我妻子。

半小時後,疲累的人們帶著空洞的眼神離開了,我們也離開。妻子閨蜜的電話響了,那小子要請她吃宵夜,妻子和閨蜜哈哈大笑。

不過,說也奇怪,我以後再也不排斥去跳舞了。那些可以讓人盡情狂跳的舞廳的確實能讓男人們忘記一切工作和生活上的煩惱。推門而入,大塊大塊鮮豔的色彩便撲入眼簾,喧鬧的音樂聲震得人耳鼓作響,一種跳動的生命力豁然而出。在這裏你盡可以像廣告中說的“just do it”,調動全身的細胞狂舞,讓自己High起來。就像陳慧琳唱的那樣:

不如跳舞

聊天倒不如跳舞

讓自己覺得舒服

是每個人的天賦

繼續跳舞

談戀愛不如跳舞

用這個方式相處

沒有人覺得孤獨

也沒有包袱

當所有甜言蜜語都那麽虛蕪

讓我們一起作個節奏的信徒

讓速度變成一場前所未有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