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花鳥禽魚:紅塵自有癡情者

男人對花鳥的愛好,不僅是雅致閑情,更是一片癡心。這裏的禽,通常指家裏蓄養的小獸,李漁說過“雞司晨,犬守夜,貓捕鼠”,這些人類的朋友各有各的作用,而在現代社會,往往有時也成為男人們的寵物。

先來說花,花是美的象征,自古到今,種花養花賞花為曆代文人雅士,甚至普通百姓業餘情趣的一部分。世間花卉千萬,有人喜歡色澤豔麗,如玫瑰、火鶴;有人愛好柔和淡雅,如荷花、水仙。有人鍾情隱逸飄然,如君子蘭、石竹。陶淵明詠菊,林和靖賞梅,周濂溪愛蓮,李白讚牡丹,蘇軾歌海棠……而早在漢唐時期,養花弄草就成了當時社會的時尚。從個人經驗來看,男人似乎比女人更愛花一點,也許花是陰性之物,怡然性情,何樂不為之?

如果你的家中有個大院子,不種點花花草草,實在是缺乏品味。如果你是住在城市的商品房裏,裝修再豪華,不種點草養點花,整個住宅自然少了生氣。

自古以來,男人似乎都比女人更愛花。相傳神農時期就出現了花卉家栽,神農也是個十分喜歡種植花草的人。漢唐時期養花種草更是上流社會的一種時尚,也為普通百姓所喜愛。宋朝還出現了專門以養花賣花為生的專業戶。唐太宗最愛做的事之一,就是在禦花園裏大擺宴席,與群臣一邊賞花,一邊飲酒。含羞草,也是因為楊貴妃無意撥弄,被文人騷客們牽強附會取得名稱。曆代文人雅士,在自己的傑出詩句或者代表作中,似乎都離不開花花草草。

遠的不談,就談談近代我們揚州的朱自清先生,朱先生的筆下,既喜繁花老幹的春杏、臨風婀娜的小紅桃,也愛貼梗羅羅如株的紫荊。不過,我們最難忘記的恐怕是他筆下的荷花。“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麵,彌望的是田田的葉子。葉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層層的葉子中間,零星地點綴著些白花,有嫋娜地開著的,有羞澀地打著朵兒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裏的星星,又如剛出浴的美人。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仿佛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小時候生活在農村,花花草草自然是不會少的。最常見的就是桃花,幾乎屋前屋後,家家有幾株,桃花的美,是那種淡雅清致的。春天,我們孩子最喜歡做的,就是用垂楊柳編製一個柳帽,上麵插上桃花點綴。另外,最多的花就是開在屋前屋後的牽牛花,這種花生命力極強,而且特別漂亮,牽牛花的花芯也能吃,有點甜。還有,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太陽花,白天開晚上閉。嬌氣的一點花,見得最多的就是美人蕉和月季,不過,它們都是在院子長的,記得就澆點水,因為有天水,一般養著都不會死的。

還一個重點要提的就是梔子花,在農村特別多。一般重在水田附近,我家有一枝,已經有20多年了,每年插秧季節,都開好多,母親把它們放在帳子裏,夜裏睡覺夢都是香的。還有一種白蘭花,窈窕如少女,不過似乎不太好種,街上都有的賣,5毛錢一枝,香氣襲人。

我參加教師工作前,實習的指導老師特別喜歡花,記得有次帶我去他家玩,除了滿院子大盆小盆種著叫不出名字的花外,在一塊空地上,居然種了一層紫雲英,就像繡著一幅紫色的地毯一樣,光鮮得讓我永生難忘。我們農村,有很多田也是不種麥稻,而是種上一大片的紫雲英。一是為了養蜂采蜜。另外,還有個作用,就是成熟後,把紫雲英草和河泥拌起來發酵成肥料,用來種莊稼施肥。紫雲英花特別美麗,小時候最愛做的就是在一大片紫色的田裏放風箏,感覺美極了。

進城工作後,買房子,看中的就是後麵的花花樹樹,家裏也到花鳥市場采購了不少花卉盆景。最好養的還是吊蘭、富貴子、水仙。每個房間裏都放滿了花草,芳香四溢。所以,朋友來,最羨慕我家三點。第一,是家後的風景,靠在瘦西湖邊上;第二,是一書房精心淘來的上萬本圖書;第三,是房間裏各類各種的花草。

再來談談養鳥,很多人會覺得那是老頭子退休後沒事幹的娛樂,因為自己太忙,沒有閑暇侍候這些精貴的主麽。其實生活節奏太快不是好事,養鳥有時費不了多大的心力,有時,即使是年輕人,一天工作疲憊歸來,能夠聽到小鳥啁啾,周末能帶它們到野外遛遛,不失一種雅致。

我的童年是玩鳥長大的,所以我現在是個非常有愛心,也是非常有情趣的人。每個男人,都或多或少地都有上樹掏鳥蛋的經曆,不過,那隻是調皮式的破壞,和養鳥無關。

我養的鳥,都是野鳥,現在想起來,有兩種印象最深。第一,麻雀;第二,鵪鶉。

20年前,父親為家人砌了樓房。農村的樓,白天的門都是不關的,因此聽到最多的就是麻雀的唧唧喳喳聲。後來樓上的門關起來後,還能聽到麻雀聲,上去一看,就是找不到它們,也找不到它們究竟藏身在何處。一天,我終於發現麻雀的秘密,它們居然藏身在屋梁裏,最高處的一根大梁,有塊黑色的結疤,它們居然一點點把這結疤啄空,然後在裏麵做窩,由於光線原因,你在外麵看時,感覺那還是黑色的結疤。

堂哥拿來了梯子,然後我們把門關好,上去掏鳥窩,結果一下子掏出四隻剛剛長好羽毛的小麻雀,送了3隻給女同學。然後自己留了一隻。以後,放學路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螞蚱這樣的昆蟲帶回來給麻雀吃,小麻雀很健康,每次聽到我開門聲,都歡快地叫著歡迎我,養了一個多月,羽毛基本豐滿。隻是有一次,我由於過於粗心,在同學家打乒乓球,回來遲了,不知它是餓壞了,還是生病了,沒有力氣在向我歡快地叫,晚上就在我掌心死掉了。對這件事,我一直自責,唯一能做的就是為小麻雀做了個小墳,用刀刻了個小石碑,埋在了屋後。

我養的第二種鳥是鵪鶉,有三隻,是父親養鵪鶉的朋友送的。三隻鵪鶉,兩公一母,公的比母的嗓子長。結果母的還生了2隻小蛋,很可愛。我每天都要把它們放出來散步,誰知道母的不安分,居然會飛,每次我都要追它,最終有一天飛到河對岸去了,再也找不到。兩隻公鵪鶉從此沒了信仰,它們關在一個籠子裏天天打架,跟鬥雞差不多,最終一個光榮負傷而死,另一個也大概覺得百無聊賴,沒了愛情,也沒了對手,也死了。這就是我的養鳥經曆,現在由於工作太忙,也就沒心思養鳥了。不過,父親退休後,養了個八哥,還是為我們家增添了許多樂趣,吃的不多,要求不高,還會說話,增加情趣。

父親養鳥的過程中,也總結了一些經驗,他覺得養鳥其實是小成本,付出很少,就能得到很多樂趣,男人養鳥,也是休閑中透著高貴儒雅,雖然沒有必要像清代八旗子弟一樣,到處拎著個鳥籠泡茶館,但是有隻小精靈在家裏,其樂無窮,非養鳥者不能解也。

最後談談養狗,男人之所以要養狗,不是因為像女人一樣的寂寞,而是欣賞狗對主人的忠誠。

大家都知道,狗的祖先是狼,迄今為止,最早的狗化石證據是來自於德國14000年前的一個下頜骨化石,另外一個是來源於中東大約12000年前的一個小型犬科動物骨架化石。據研究,人類與狗的友好淵源可以追溯到1.5萬年前,當時,東亞的人類首先開始馴化狼等動物。還有一種說法就是,狗的祖先甚至是中國狼,在漫長的歲月裏,逐步馴化的狗後來被帶到了歐洲,甚至穿過白令海峽帶到了美洲。

最近看了一篇考古文章,談了古代的殉葬狗,讓人很感動。不多年前,河南洛陽市中心城區發現了舉世震驚的東周天子駕六車馬坑,車馬坑裏最引人注目的還是其中7隻殉葬狩獵犬。

這個車馬坑的主人是東周25位天子中的一個。東周時期,王公貴族們喜歡駕馬驅車去狩獵,狗則是必不可少的夥伴。可以想象墓主人生前酷愛狩獵遊玩。所以他死後,也希望這些曾經陪伴他的狩獵犬們能夠陪伴他在地下。不過,盡管狗是忠誠的,但是它們顯然還未能明白殉葬這麽“崇高”的精神內涵,考古工作人員在發掘時看到,這個車馬坑中有7隻狗,其中6 隻出現在最北麵的馬車車輪下。可以想見,這些狗是被綁縛在車上活埋的。填土時,驚恐萬狀的小狗們紛紛躲藏在車輪下,結果當車兜壓塌後,那6隻小狗也都被壓死在車兜裏。不過有一隻小狗的位置讓專家有點費解,它出現在馬坑的半中腰,伴隨它的是一塊卵石。經過研究,專家們認為,這隻小狗可能當時掙脫了繩索向坑外爬,但逃生之前被人發現了,用一塊卵石擊中頭部,中斷了它的逃生路。

這個故事有點悲情,不過,我們也可以想象,對於這些曾經陪伴自己同甘共苦的狩獵犬們,天子們給讓它們殉葬也許是給它們的最高榮譽,盡管這種榮譽有點一廂情願。

狗是人類最早馴養的動物之一,這一點毋庸置疑。它被馴化的年代大約在一萬年前的新石器時期。在西安半坡文化遺址的先民生活區中,曾發現為數眾多的狗的骨殖。此外,甘肅秦安大地灣新石器文化遺址出土的彩陶壺上,也發現了4隻家犬的形象,描繪得非常生動可愛。這都說明,當時人與狗之間的關係相當明確,狗已經成為人類的親密夥伴。

早在春秋時期,就有“狗官”,叫做犬人,掌犬性,相犬,牽犬者,屬於犬人所管。“祭祠共犬牲”, 王公貴族在祭祀中必用六畜中的犬作犧牲祭祀品。公元前13世紀甲骨文對“六畜”作了記載,刻有甲骨文的龜甲中,就有“五十羊 五十犬”這樣的的文字記錄。

狗的忠誠,隻有它成為你的寵物,你才能真切感受到。小時候,在農村,幾乎家家都養狗,狗是看家護院的忠誠衛士。

我養的第一條狗,很活潑。是舅舅讓人捎給我的。才斷奶沒多長時間,是條小公草狗。我才讀三年級,每天跑到學校裏,要花半小時的時間,這隻叫毛毛的狗天天送我,怎麽攆也攆不走。它的記性很好,總能平安到家。等我中午放學回家,它會遠遠地在從門口跑出來迎接我,下午也和我一起到學校,然後再回來。遺憾的是,這隻狗和人一樣,在愛情麵前,智商很低。成天和那些公狗情敵打架,最後不幸被別的狗打殘了腿,不久就傷發而死。

第二條狗,叫灰灰。就像它的名字一樣,這是隻很低調的狗,我曾經為它寫過一篇文章,叫做《一隻低調的狗》,雖然我是它的主人,但是它永遠跟我若即若離,從來不會過分地跟你搖尾求歡。即使你給它吃骨頭,它也不是那麽欣喜若狂,隻是默默地吃。有時,我覺得它可能上輩子受過人類的傷害,所以對人類總有戒心。有時,對於它的這種態度,就很氣,於是就找它茬,沒事打它,踢它,但是它從不惱,有時實在不行就躲開。但是盡管這樣,它看家護院從不含糊,遠遠地就嚷嚷,非常的敬業。後來,它還生了兩次小狗,一共四隻,長得非常可愛。它一改平時的逆來順受,在哺乳期,從不讓我們碰它的孩子。它後來很老了,有一次不知道吃了什麽有毒的東西,躺在家門前吐,父親跟它洗胃也沒有用,它的最後時光我陪著它,也對曾經對它的不好感到慚愧,它再也不逃了,隻是溫順地舔舔我,最後也死了。

養的第三條狗是隻狼狗,是姨娘跟人家要的,後來姨娘一家去了香港。狗就送給了我們,名字很土,叫來福。才來的時候,完全是隻不起眼的小狗,可是到了一歲時,已經長到了有桌子那麽高,它跟我很好,它在我身旁,沒有人敢靠近我。不過,它的食量也是驚人的。每頓都要吃很多骨頭。我要上學,父母工作也很忙,後來隻好把它送給一個飯店老板。在它走的那個晚上,它幾乎是向我狂吠地訴說著不舍,但是這種抗議也沒有用。後來,在我的一再央求下,父親帶我去看它,它見我時非常欣喜,一下子就竄到了我身上。

其實說了這麽多,花鳥禽魚飼養,能夠培養一個男人的情趣,這個時代,男人的情趣正在逐步淪喪,當然,無論怎樣,不能玩物喪誌。如果像大清晚期那些八旗子弟,天天養鳥遛狗,有的甚至還養梅花鹿,自然就過於頹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