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生

湖南某,能記前生三世:

一世為令尹〔1〕,闈場入簾。有名士興於唐被黜落,憤懣而卒,至陰司執卷訟之。此狀一投,其同病死者以千萬計〔2〕,推興為首,聚散成群。某被攝去,相與對質。閻王便問:“某既衡文,何得黜佳士而進凡庸?”某辨言:“上有總裁〔3〕,某不過奉行之耳。”閻羅即發一簽〔4〕,往拘主司。久之,勾至。閻羅即述某言,主司曰:“某不過總其大成,雖有佳章,而房官不薦〔5〕,吾何由而見之也?”閻羅曰:“此不得相諉,其失職均也,例合笞〔6〕。”方將施刑,興不滿誌,戛然大號;兩墀諸鬼,萬聲鳴和。閻羅問故,興抗言曰〔7〕:“笞罪太輕,是必掘其雙睛,以為不識文字之報。”閻羅不肯,眾呼益厲。閻羅曰:“彼非不欲得佳文,特其所見鄙耳。”眾又請剖其心。閻羅不得已,使人褫去袍服,以白刃劙胸〔8〕,兩人瀝血鳴嘶。眾始大快,皆曰:“吾輩抑鬱泉下,未有能一伸此氣者;今得興先生,怨氣都消矣。”哄然遂散。

某受剖已,押投陝西為庶人子。年二十餘,值土寇大作〔9〕,陷入賊中。有兵巡道往平賊〔10〕,俘擄甚眾,某亦在中。心猶自揣非賊〔11〕,冀可辨釋。及見堂上官,亦年二十餘,細視,乃興生也。驚曰:“吾合盡矣!”既而俘者盡釋,惟某後至,不容置辨,竟斬之。某至陰司投狀訟興。閻羅不即拘,待其祿盡〔12〕。遲之三十年,興始至。麵質之,興以草菅人命,罰作畜。稽某所為〔13〕,曾撻其父母,其罪維均。某恐來生再報,請為大畜。閻羅判為大犬,興為小犬。

某生於北順天府市肆中。一日,臥街頭,有客自南中來〔14〕,攜金毛犬,大如狸。某視之,興也。心易其小,齕之。小犬咬其喉下,係綴如鈴。大犬擺撲嗥竄,市人解之不得。俄頃,俱斃。並至冥司,互有爭論。閻羅曰:“冤冤相報,何時可已?今為若解之。”乃判興來世為某婿。

某生慶雲〔15〕,二十八舉於鄉。生一女,嫻靜娟好,世族爭委禽焉,某皆弗許。偶過臨郡,值學使發落諸生,其第一卷李姓〔16〕,實興也。遂挽至旅舍,優厚之。問其家,適無偶,遂訂姻好。人皆謂某憐才,而不知有夙因也。既而娶女去,相得甚歡。然婿恃才輒侮翁,恒隔歲不一至其門,翁亦耐之。後婿中歲淹蹇〔17〕,苦不得售〔18〕,翁百計為之營謀,始得誌於名場。由此和好如父子焉。

異史氏曰:“一被黜而三世不解,怨毒之甚至此哉〔19〕!閻羅之調停固善,然墀下千萬眾,如此紛紛,勿亦天下之愛婿,皆冥中之悲鳴號動者耶?”

【注釋】

〔1〕令尹,春秋戰國時楚國執政官名,相當於宰相。後世泛稱縣、州、府等地方行政長官。這裏指縣令。

〔2〕同病,與興於唐遭遇相同者。

〔3〕總裁,官職名,一般指明清主持會試的官員。這裏特指鄉試主考官。

〔4〕簽,即“朱簽”,古代官府交付差役拘捕犯人的憑證,其上題寫犯人姓名。

〔5〕房官,即“房考”,明清時鄉試、會試時分房閱卷的同考官。

〔6〕例合笞(chī),按例當受笞刑。笞,古代的一種刑罰,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為五刑之一。

〔7〕抗言,高聲而言。

〔8〕劙(lí),割。

〔9〕土寇,古代對地方上的反叛者或造反農民的稱呼。

〔10〕兵巡道,明代在各省設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為其長官,一省又分所屬府、州、縣為數道,以按察副使、按察僉事等員任其職,掌分察府、州、縣之刑名、錢糧諸不法事,稱分巡道,其兼兵備職者,又有兵巡道、整飭兵備道等名目。清初因之。這裏應是“兵備道”的訛傳,兵巡道多設置於廣西一帶,陝西肅州道、固原道、臨洮道、洮岷道、靖遠道、榆林中路道、榆林東路道皆為整飭兵備道。

〔11〕自揣(chuǎi),自我估量。

〔12〕祿,即“祿命”,祿食命運。古代宿命論者認為人生的盛衰,禍福、壽天、貴賤等均由天定。

〔13〕稽(jī),查考。

〔14〕南中,泛指我國南方或南部地區。

〔15〕慶雲,明清縣名,屬直隸天津府,治所在今山東省德州市慶雲縣。

〔16〕第一卷,這裏是指歲試的第一名。

〔17〕中歲淹蹇,中年艱難窘迫,坎坷不順。

〔18〕不得售,鄉試未能中舉。售,舊時對科舉考試中式的稱呼。

〔18〕“怨毒”句,意指仇恨對於人而言竟如此深刻嗎。怨毒,怨恨,仇恨。

【簡評】

《三生》像是一則寓言,在佛家轉世輪回之說的外殼下,宣泄作者一腔懷才不遇的悲憤之情。古今中外,任何形式的考試皆有其局限性,一個人的應試能力與其實際學問或才能往往不成正比;更何況明清科舉取士製度,在考生文章水平相差無多的情況下,錄取與否具有很大的偶然因素。科舉製度濫觴於隋,興盛於唐,這是本篇主人公“興於唐”取名的由來。唐韓愈在《送李願歸盤穀序》一文中對人生功名一事早有“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之論。乾隆九年(1744),袁枚作為某鄉試的同考官參加閱卷,發現一考生的試卷優秀超群,欲薦於主考,然而“主司搖手道額滿,怪我推挽何殷勤。明知額滿例難破,額內似渠有幾個。獄底生將寶劍埋,掌中空見明珠過”,最終發出了“籲嗟乎,科名有命文無功”的歎息。至於《三生》中的“黜佳士而進凡庸”之論,當屬激憤語,不能以偏概全。無論從任何角度評價,科舉製度是底層人才有可能向上流動、使得其跳脫自己原有階層成為可能,值得肯定。蒲鬆齡也並不完全否定這一還算不錯的取士方法,令其發不平之鳴者,是絕對公平的欠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