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秋月
秦郵王鼎〔1〕,字仙湖,為人慷慨有力,廣交遊。年十八,未娶,妻殞。每遠遊,恒經歲不返。兄鼐,江北名士,友於甚篤〔2〕。勸弟勿遊,將為擇偶。生不聽,命舟抵鎮江訪友〔3〕;友他出,因稅居於逆旅閣上。江水澄波,金山在目〔4〕,心甚快之。次日,友人來,請生移居,辭不去。居半月餘,夜夢女郎,年可十四五,容華端妙,上床與合,既寤而遺〔5〕。頗怪之,亦以為偶。入夜,又夢之,如是三四夜。心大異,不敢息燭,身雖偃臥,惕然自警。才交睫,夢女複來,方狎,忽自驚寤,急開目,則少女如仙,儼然猶在抱也。見生醒,頗自愧怯。生雖知非人,意亦甚得,無暇問訊,直與馳驟。女若不堪,曰:“狂暴如此,無怪人不敢明告也。”生始詰之,答雲:“妾伍氏秋月。先父名儒,邃於《易》數〔6〕。常珍愛妾,但言不永壽,故不許字人。後十五歲果夭歿,即攢瘞閣東〔7〕,令與地平,亦無塚誌,惟立片石於棺側,曰:‘女秋月,葬無塚。三十年,嫁王鼎。’今已三十年,君適至。心喜,亟欲自薦,寸心羞怯,故假之夢寐耳。”王亦喜,複求訖事。曰:“妾少須陽氣,欲求複生,實不禁此風雨。後日好合無限,何必今宵。”遂起而去。次日,複至,坐對笑謔,歡若生平。滅燭登床,無異生人,但女既起,則遺泄流離〔8〕,沾染茵褥。
一夕,明月瑩澈,小步庭中,問女:“冥中亦有城郭否?”答曰:“等耳。冥間城府,不在此處,去此可三四裏。但以夜為晝。”問:“生人能見之否?”答雲:“亦可。”生請往觀,女諾之。乘月去,女飄忽若風,王極力追隨,欻至一處,女言:“不遠矣。”王瞻望,殊罔所見。女以唾塗其兩眥,啟之,明倍於常,視夜色不殊白晝。頓見雉堞在杳靄中〔9〕,路上行人,如趨墟市。俄二皂縶三四人過,末一人怪類其兄。趨近之,果兄,駭問:“兄那得來?”兄見生,潸然零涕,言:“自不知何事,強被拘囚。”王怒曰:“我兄秉禮君子,何至縲絏如此〔10〕!”便請二皂,幸且寬釋。皂不肯,殊大傲睨〔11〕,生恚,欲與爭,兄止之曰:“此是官命,亦合奉法。但餘乏用度,索賄良苦。弟歸,宜措置。”生把兄臂,哭失聲。皂怒,猛掣項索,兄頓顛蹶〔12〕。生見之,忿火填胸,不能製止,即解佩刀,立決皂首。一皂喊嘶,生又決之。女大驚曰:“殺官吏,罪不宥!遲則禍及!請即覓舟北發,歸家勿摘提幡〔13〕,杜門絕出入七日,保無慮也。”王乃挽兄,夜買小舟,火急北渡。歸見吊客在門,知兄果死。閉門下鑰〔14〕,始入,視兄,已渺,入室,則亡者已蘇,便呼:“餓死矣!可急備湯餅〔15〕。”時死已二日,家人盡駭,生乃備言其故。七日啟關,去喪幡,人始知其複蘇。親友集問,但偽對之。
轉思秋月,想念頗煩,遂複南下。至舊閣,秉燭久待,女竟不至。矇矓欲寢,見一婦人來,曰:“秋月小娘子致意郎君:前以公役被殺,凶犯逃亡,捉得娘子去,見在監押,押役遇之虐。日日盼郎君,當謀作經紀。”王悲憤,便從婦去。至一城都,入西郭,指一門曰:“小娘子暫寄此間。”王入,見房舍頗繁,寄頓囚犯甚多,並無秋月。又進一小扉,鬥室中有燈火。王近窗以窺,則秋月坐榻上,掩袖嗚泣。二役在側,撮頤捉履,引以嘲戲,女啼益急。一役挽頸曰:“既為罪犯,尚守貞耶?”王怒,不暇語,持刀直入,一役一刀,摧斬如麻,篡取女郎而出,幸無覺者。裁至旅舍,驀然即醒。方怪幻夢之凶,見秋月含睇而立〔16〕。生驚起曳坐,告之以夢。女曰:“真也,非夢也。”生驚曰:“且為奈何!”女歎曰:“此有定數。妾待月盡,始是生期。今已如此,急何能待!當速發瘞處,載妾同歸,日頻喚妾名,三日可活。但未滿時日,骨軟足弱,不能為君任井臼耳〔17〕。”言已,草草欲出。又返身曰:“妾幾忘之,冥追若何?生時,父傳我符書,言三十年後,可佩夫婦。”乃索筆疾書兩符,曰:“一君自佩,一黏妾背。”
送之出,誌其沒處,掘尺許,即見棺木,亦已敗腐。側有小碑,果如女言。發棺視之,女顏色如生。抱入房中,衣裳隨風盡化。黏符已,以被褥嚴裹,負至江濱,呼攏泊舟,偽言妹急病,將送歸其家。幸南風大競,甫曉,已達裏門。抱女安置,始告兄嫂。一家驚顧,亦莫敢直言其惑。生啟衾,長呼秋月,夜輒擁屍而寢。日漸溫暖,三日竟蘇,七日能步。更衣拜嫂,盈盈然神仙不殊。但十步之外,須人而行,不則隨風搖曳,屢欲傾側。見者以為身有此病,轉更增媚。每勸生曰:“君罪孽太深,宜積德誦經以懺之。不然,壽恐不永也。”生素不佞佛〔18〕,至此皈依甚虔。後亦無恙。
異史氏曰:“餘欲上言定律,‘凡殺公役者,罪減平人三等。’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也。故能誅鋤蠹役者〔19〕,即為循良〔20〕;即稍苛之,不可謂虐。況冥中原無定法,倘有惡人,刀鋸鼎鑊,不以為酷。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豈罪致冥追,遂可倖而逃哉〔21〕!”
【注釋】
〔1〕秦郵,明清高郵州,屬揚州府,現屬今江蘇省高郵市。秦時曾在此修築郵亭,所以高郵被稱為秦郵。
〔2〕友於,指兄弟友愛。語本《書·君陳》:“惟孝友於兄弟。”
〔3〕命,指令。
〔4〕金山,在今江蘇省鎮江市。原屹立於長江中,由於長江水流變遷,清光緒間漸與南岸相接,今已成陸山。
〔5〕遺,遺精。
〔6〕邃(suì),精通。
〔7〕攢瘞(yì),暫時淺埋,等待遷葬。
〔8〕流離,淋漓,沾濕或流滴的樣子。
〔9〕雉堞(dié),城上呈齒形的矮牆,也稱女牆。杳靄:雲霧飄緲的樣子。
〔10〕縲絏(léi xiè),捆綁犯人的繩索。
〔11〕傲睨(nì),傲慢斜視。
〔12〕顛蹶,倒仆。
〔13〕提幡,即“招魂幡”,古代喪家用紙或布作旗幡懸於大門,上麵寫著死者名諱及生卒年月日。
〔14〕下鑰,從內鎖上門。
〔15〕湯餅,水煮的麵食,類似現代的湯麵。
〔16〕含睇(dì),含情而視。睇,微微斜視的樣子。
〔17〕任井臼,操持家務。井臼,汲水舂米。
〔18〕佞(nìng)佛,諂媚佛,討好於佛,或為迷信佛教者的稱呼。
〔19〕蠹役,害人的差役。
〔20〕循良,官吏奉公守法。
〔21〕倖,僥幸。
【簡評】
人鬼相戀,皆以夢為媒介,幾經曲折,終成好事;且婚姻早定於三十年前,而其時王鼎尚未出生,可見此篇想象力之豐富。晉陶潛所撰《搜神後記》中有則,內雲武郡太守李仲文之女十八歲早夭,其魂靈也是在夢中與張子長相戀,李、張兩家察得此情,疑怪之中提前發掘李女棺木,造成已經生肉的女體難以再生,中斷了其複活的曆程,釀成悲劇。蒲鬆齡這篇《伍秋月》顯然借鑒了“李仲文女”中的構思。至於王鼎夢中兩殺陰間差役,則反映了作者對於陽世狐假虎威者的極其厭惡之情。專製政體為了維持統治而豢養諸多鷹犬,但其所有權限往往超出法律之外,若管製不當,往往會出現施虐百姓,而百姓亦無處申告的情況。而文中王鼎一刀一個地砍殺陰間的皂隸,何等痛快淋漓!陽世難以實現的幻想,可“穿越”到靈界完成,足以快慰人心。而本篇“異史氏曰”中“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一語,設想閻王爺不追究王鼎殺皂隸的心理因素,也具有“黑色幽默”的性質,頗值得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