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 羅
萊蕪秀才李中之〔1〕,性直諒不阿〔2〕。每數日,輒死去,僵然如屍,三四日始醒。或問所見,則隱秘不泄。時邑有張生者,亦數日一死。語人曰:“李中之,閻羅也。餘至陰司,亦其屬曹。”其門殿對聯,俱能述之。或問:“李昨赴陰司何事?”張曰:“不能具述,惟提勘曹操〔3〕,笞二十〔4〕。”
異史氏曰:“阿瞞一案,想更數十閻羅矣〔5〕。畜道、劍山〔6〕,種種具在,宜得何罪,不勞挹取〔7〕;乃數千年不決,何耶?豈以臨刑之囚快於速割〔8〕,故使之求死不得耶?異已〔9〕!”
【注釋】
〔1〕萊蕪,明清縣名,明至清初屬濟南府,現屬山東省萊蕪市。
〔2〕直諒,正直誠信。
〔3〕提勘,提取犯人審問。。
〔4〕笞(chī),古代的一種刑罰,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為五刑之一。
〔5〕更,更替。
〔6〕畜道,即“畜生道”,佛教語,為“六道”之一。根據佛教輪回之說,人作惡,死後當變為禽獸、畜生等。
〔7〕不勞挹(yì)取,意思是判處量刑用不著太花心思。挹取,即“汲取”。
〔8〕快於速割,指被判死刑的人以速死為快,免得再受折磨。
〔9〕異已,令人驚訝不已的感歎語。
【簡評】
自從東晉習鑿齒《漢晉春秋》第一次提出“帝蜀寇魏”說,即以蜀漢為正統,曹魏為篡逆的曆史觀以後,南宋大儒朱熹《通鑒綱目》以蜀漢直承東漢之皇統,更加強了“尊劉貶曹”的正統意識,並深刻影響了元明通俗文學。於是對曹操的評論就一分為二:作為優秀政治家與軍事家的曹操與文學藝術作品中奸詐自私、亂臣賊子的曹操。這與曆史上民族矛盾的空前激化與草根階層向往清明政治的訴求有一定的關聯。《三國誌演義》中的曹操就被塑造為“奸雄”,他那種“寧我負人,人毋負我”的極端心態,更是遭到社會上一般無權無勢者的唾棄,因為這些人根本沒有實踐這一信念的資本,將曹操作為眾惡所歸的箭靶子也成為曆史的必然。蒲鬆齡的這篇《閻羅》正是民間懲惡揚善心理的表現,企圖借用陰曹地府的刑罰解構曆史的一種嚐試,並不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