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 仙
高公明圖知郴州時〔1〕,有民女蘇氏,浣衣於河。河中有巨石,女踞其上。有苔一縷,綠滑可愛,浮水漾動,繞石三匝。女視之心動,既歸而娠〔2〕,腹漸大,母私詰之,女以情告,母不能解。數月,竟舉一子〔3〕,欲置隘巷〔4〕,女不忍也,藏諸櫝而養之〔5〕。遂矢誌不嫁,以明其不二也。然不夫而孕,終以為羞。
兒至七歲,未嚐出以見人。兒忽謂母曰:“兒漸長,幽禁何可長也?去之,不為母累。”問所之。曰:“我非人種,行將騰霄昂壑耳〔6〕。”女泣詢歸期,答曰:“待母屬纊兒始來〔7〕。去後,倘有所需,可啟藏兒櫝索之,必能如願。”言已拜母,徑去。出而望之,已杳矣〔8〕。女告母,母大奇之。女堅守舊誌,與母相依,而家益落。偶缺晨炊,仰屋無計〔9〕。忽憶兒言,往啟櫝,果得米,賴以舉火〔10〕。由是有求輒應。逾三年,母病卒,一切葬具,皆取給於櫝。
既葬,女獨居,三十年未嚐窺戶〔11〕。一日,鄰婦乞火者,見其兀坐空閨〔12〕,語移時始去。居無何〔13〕,忽見彩雲繞女舍,亭亭如蓋,中有一人盛服立,審視,則蘇女也。回翔久之,漸高不見。鄰人共疑之,窺諸其室,見女靚妝凝坐〔14〕,氣則已絕。眾以其無歸,議為殯殮。忽一少年人,豐姿俊偉,向眾申謝。鄰人向亦竊知女有子,故不之疑。少年出金葬母,值二桃於墓,乃別而去。數步之外,足下生雲,不可複見。後桃結實甘芳,居人謂之“蘇仙桃”,樹年年華茂,更不衰朽。官是地者,每攜實以饋親友。
【注釋】
〔1〕高公明圖,即高明圖,當作高名圖(生卒年不詳),沂水(今屬山東省臨沂市)人,康熙六年,三甲第八十九名進士。
〔2〕娠(shēn),懷孕。
〔3〕舉,生育。
〔4〕置隘巷,指拋棄所生的孩子。隘巷,陋巷。
〔5〕櫝(dú),櫃子或函一類藏物的東西。
〔6〕騰霄昂壑,以龍自喻,要飛舉衝天、下臨山穀。
〔7〕屬纊(zhǔ kuàng),即臨終。古人用新綿置於臨死者鼻前,以察其是否斷氣。
〔8〕杳(yǎo),消失,不見蹤影。
〔9〕仰屋,躺下仰望屋梁,形容無計可施。
〔10〕舉火,生火做飯。
〔11〕窺戶,出門。窺,通“跬”,半步,引申為到。
〔12〕兀坐,獨自端坐。
〔13〕居無何,指不多時。
【簡評】
此篇應以晉葛洪《神仙傳》所記“蘇仙公”之神跡為本事。蘇仙公為漢文帝時桂陽人,早年喪父,侍母至孝,“得道”後曾顯示奇跡為母百餘裏外瞬間買鮓而歸。後為仙界迎去,臨走為母留下一櫃,衣食如有缺乏,叩櫃即得;並指示簷邊橘樹可在疾疫發生時全活鄉裏人。本篇《蘇仙》,不但取名與葛洪所撰同,叩櫃、留樹之情節也有雷同處,可見其淵源。
隻是作者構思時何必取百裏以外之鄉宦言以為信,且其名與宦跡皆有誤?這或許正可窺見蒲鬆齡創作手法。封建時代,女子無夫而孕並生子無疑是一件醜聞,但以後所生子若能出息或大有作為,也不妨附會一段神奇的傳說,甚至博得一座貞節牌坊。小說中的“高公明圖”也許隻是講過這樣一段以前治下所發生的民間離奇事件,經過口耳相傳到了蒲鬆齡耳中,而寫下此則故事。人名有誤且不言其籍貫,或許正是作者有意為之,令其筆下的人物一方麵有了確鑿的信息來源,一方麵又令故事有了可以隨意發揮的餘地。西方基督教中聖母產子,與此亦有相通之處。段宗社《論(蘇仙)對神話原型的重現與改寫》中從神話—原型批評角度探討這篇小說的敘事藝術,認為:“《蘇仙》的基礎情節是蘇女的‘不夫而孕’,這是對中國古代‘感而孕’神話原型的重現和改寫,既淡化了神話原有的指向帝王功業的神聖性特征,又區別於後世神仙故事的世俗化特征,而導向一種更具抒情性和深邃思致的文人化敘事特征。”讀者可參照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