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他居然獨個人住到廟裏去了。廟就是從前他戀愛“發祥”的那隻廟,可不在山裏,而在小小的鄉鎮。他分了三分之一的家用——四十塊錢,預定要在這廟裏住上六個星期。

第一天是要布置出一個適宜於“創作”的書房來,一眨眼便已經天暗。他也累了,朝一盞美孚燈呆坐了會兒,聽聽窗外草裏的絡絲娘,自覺得“靈感”還沒來,就上床睡覺。

他有夢。當然是“創作”成功的夢。他讀過孫博翻譯的《沉鍾》。他知道劇中的鑄鍾匠亨利那口鍾就是“偉大的藝術”的象征。他堅信著自己這見解,誰要說他解釋錯了,他就要吵架。現在他夢中就看見他的“藝術的大鍾”居然成功,而且沒有掉在湖裏,卻高高地掛在莊嚴華麗的鍾樓上。而且他親手拿著檀香的大杵,凜凜然撞這口“藝術的大鍾”了。

洪……洪……洪……

他夢中笑醒來還聽得這莊嚴的鍾聲在耳邊響。他揉了揉眼睛,把小指頭放到嘴裏輕輕咬一下。不錯,他感覺得痛,他不是在夢中。但是那鍾聲明明從窗外飛來:洪……洪……“當真和拜輪一樣,我一覺醒來就看見自己是文壇名人了麽?”他這樣想著,就趕快穿衣下床。這當兒,他的腦細胞一定是下了緊急全體動員令了;他平日讀過的一切外國(自然沒有中國)文豪成功史都一齊湧現來了。他眼前突然來了大仲馬的比皇宮還富麗些的Monte-Cristo,他便立刻拿定主意他決不像大仲馬那樣做孟嚐君。他也許一星期請一次客——咳,在他的Monte-Cristo請一次客,然而決不讓比他次等的文人天天來揩油。而且也許他要養幾條狗防防賊,可決不能讓他的狗帶進半條野狗來幫著吃。不,一百個一萬個不!他可不能像大仲馬那麽糊塗!

“不!”他跳下床在那破碎的方磚上頓一腳。像踏著了火磚似的,他的腳立刻縮起來,雙手抱住了。他還沒有穿襪子,破方磚刺痛了腳底心了。他抱著痛腳倒在床裏,無端地哈哈狂笑。

洪……洪……洪……鍾聲還是一句句響著。

他揉著那隻痛定了的腳,漸漸想起這是廟裏的老和尚撞大殿上那口鍾罷,便覺著有點掃興。於是穿上襪子,趿著鞋皮,小小心心踏在那些破碎的方磚上,推開了一扇窗,他就喚小和尚打臉水。

到亂草野花的石階上站了一會兒,他就信步踱出廟門來了。一邊踱著,一邊就心裏打起算盤來。廟裏一個半月的租錢——不,香金,去了十塊。茶水燈火在內。倘使帶一份齋,那麽按日三毛大洋,三三得九,一三是三,三五十五,——哦哦,該是十三塊五角罷,當然輕而易舉,但是,但是——他是為“創作”而來的,用腦的,總不成餐餐豆腐青菜會產生出雄偉濃豔的作品,好在鎮上有的是小館子,新鮮的魚蝦,肥嫩的雞鴨,每天花上——唉,小鎮裏的物價總不至於貴到哪兒去。

他挺了挺胸脯,覺得自己的思慮真是周密之至。

“不過這會兒是早飯呀,該吃點什麽好呢?”走近了市廛的時候,他猛可地這麽想起。他站住了向街上街下張望著,原來有小館子也有帶賣點心的茶館。他就自然而然跑進了茶館去。“按照衛生,早上不宜葷腥油膩,品一會茗提提神是好的,”——他給自己的行動解剖出堅實的學理。

然而因為茶,他就聯想到咖啡。對不起,他在家裏並不是每天早上都有咖啡喝的,——不,簡直一星期一次也沒有。不過此番是大規模地來潛心“創作”,應當備一點咖啡。對了,咖啡是不可少的。不是巴爾紮克的《人間喜劇》全仗了二萬幾千杯咖啡?

“哎,哎,怎麽從前就忘記了呢!損失!天大的損失!不然!我的傑作早已產生了,何待今日!”捧著茶杯的他這樣想就喝了一口,同時他又喊了一客蔥花豬油燒餅和一客肉饅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