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第三

政事,意為處理政務的才能。統治者為了穩定政局,必然要維護法製,強化管理,重視製度的建立和官吏的任免考核。而士大夫要兼濟天下,就得從政為官。因而,政事就成了評價士大夫才能的一個重要標準。

本篇記述了自東漢至東晉四百年間,一些官吏處理政務的德才業績。其中,有勤政愛民、慎嚴律令之事,也有以仁教民之事,同樣,亦有無為而治、委曲求全之事。本篇所記大多是講述處理政務的才能和值得效法的手段。有些看似無為,但若在嚴酷的政治形勢看來,也能稍微緩解一下尖銳的社會矛盾,穩定局勢,是以值得記之。

(1)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①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②求眾奸,豈複過此!”

◎注釋

①收,拘捕。

②考,拷問,查究。

◎譯文

陳仲弓任太丘縣長,有個小官吏詐稱母病請假,被發覺,陳仲弓逮捕了他,並令獄吏將他處死。主簿請求交給訴訟機關查究其他犯罪事實,陳仲弓說:“欺騙君主是不忠,詛咒母親生病是不孝。不忠不孝,沒有比這罪過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狀,難道還能超過這些嗎!”

(2)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①,主者捕之。未至發所②,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③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注釋

①財主,財貨的主人。

②發所,出事地點。

③在草,生孩子。當時分娩多用草墊。不起子,指生了孩子不養育,一般指溺死嬰兒。

◎譯文

陳仲弓任太丘縣長,有強盜劫財害命,主管官吏捕獲了強盜。陳仲弓前去處理,還沒到出事地點,聽說有人生了孩子不肯養育,便調轉車頭去處理這事。主簿說:“盜賊事大,應該先去審理。”仲弓說:“強盜殺死物主,怎麽比得上骨肉相殘更嚴重。”

(3)陳元方①年十一時,候袁公。袁公問曰:“賢家君②在太丘,遠近稱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強者綏③之以德,弱者撫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嚐為鄴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異世而出,周旋動靜④,萬裏如一。周公不師孔子,孔子亦不師周公。”

◎注釋

①陳元方,即陳紀,太丘長陳仲弓的兒子。有德行,以孝著稱。

②家君,父親。可用於尊稱對方的父親,也可稱自己的父親。

③綏(suí),安撫。見《詩·大雅·民勞》:“惠此中國,以綏四方。”

④周旋動靜,泛指行為處事。周旋,交往,打交道。動靜,行動止息。

◎譯文

陳元方十一歲時,去拜訪袁公。袁公問他:“令尊在太丘任職時,遠近稱頌,他是怎麽治理的呢?”元方說:“老父在太丘時,對強者用恩德來安撫,對弱者用仁愛來撫慰,讓他們安居樂業,時間久了就越來越受到敬重。”袁公說:“我曾做過鄴縣令,用的也是這種辦法。不知是你父親效法我呢,還是我效法你父親?”元方說:“周公、孔子生活在不同的時代,但他們的處世應酬、禮儀舉止,雖相隔遙遠,卻大體相同。周公沒有效法孔子,孔子也沒有效法周公。”

(4)賀太傅①作吳郡,初不出門,吳中諸強族輕之,乃題府門雲:“會稽雞,不能啼。”賀聞,故出行,至門反顧,索筆足之曰:“不可啼,殺吳兒。”於是至諸屯邸②,檢校諸顧、陸③役使官兵及藏逋亡④,悉以事言上,罪者甚眾。陸抗時為江陵都督,故下請孫皓,然後得釋。

◎注釋

①賀太傅,即賀劭,字興伯。他是會稽人,因而吳中強族罵其不中用,是“會稽雞”。

②屯邸,是一種以屯田為基礎,並經商儲運等活動。大的屯邸相當於一個小型城市,經濟實力不容忽視。吳郡大族都擁有部曲等。

③顧陸,吳中豪族大姓。其時,吳中有顧陸朱張吳郡四姓大族。

④逋亡(bū wáng),逃亡,此處指逃亡失籍的人口。魏晉時期,戰亂頻繁,賦稅勞役重,百姓不勝其苦,大量逃亡在外,士族富豪諸多藏匿,用為仆役。此行為直接影響政府戶籍稅收,是明令禁止的。

◎譯文

太傅賀劭任吳郡太守,到任之初,足不出府門。吳中豪門士族輕視他,在官府大門上題詞雲“會稽雞,不能啼”。賀邵聽說,特意外出,走出門口回頭來看,用筆補上一句:“不可啼,殺吳兒。”於是到各個豪門富戶,嚴查顧、陸兩姓家族役使官兵和窩藏逃亡人員之事,全部報告朝廷,獲罪的人非常多。當時陸抗任江陵都督,也受牽連,特意往建鄴請求孫皓幫助,然後才得以釋罪。

(5)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猶知管時任①。貴勝②年少若和、裴、王之徒,並共宗詠。有署閣柱曰:“閣東有大牛,和嶠鞅③,裴楷鞦④,王濟剔嬲⑤不得休。”或雲潘尼⑥作之。

◎注釋

①山公,即山濤。曾任司徒,時人也稱其為山司徒(後文第七則)。知管,主管。時任,當時的重任。

②貴勝,地位顯貴。

③鞅,指套在馬頸或馬腹上的皮帶。泛指牲口拉車時的器具。

④鞦(qiū),同“鞧”,駕車時套在牲口股後的皮帶。

⑤剔嬲(tī niǎo),挑逗糾纏。

⑥潘尼,字正叔,潘嶽之侄。滎陽中牟人(在今河南城關鎮大潘莊),西晉文學家。官至中書令、太常卿。

◎譯文

山濤因其才幹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聲望,年過七十,仍然擔當重任。一些權貴子弟,如和嶠、裴楷、王濟等人都向他尊崇讚頌他。有人在閣道的柱子上寫道:“閣道東邊有大牛,和嶠在前,裴楷在後,王濟在身旁挑逗糾纏不得休。”有人說是潘尼所寫。

(6)賈充①初定律令,與羊祜②共谘太傅鄭衝,衝曰:“皋陶③嚴明之旨,非仆闇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潤。”衝乃粗下意。

◎注釋

①賈充,字公閭,在魏朝任廷尉,主管訴訟刑獄,主持修訂《晉律》。晉武帝時官至尚書令。

②羊祜,字叔子,泰山南城人。博學能文,清廉正直。晉武帝受禪有佐命功,曆職三朝。死後獲贈侍中、太傅,諡號“成”。

③皋陶(gāo yáo),主要功績有製定刑法和教育,幫助堯舜和大禹推行“五刑”、“五教”,以正直聞名天下。被史學界和司法界公認為中國司法鼻祖。

◎譯文

賈充剛開始製定法令,和羊祜一起去征求太傅鄭衝的意見,鄭衝說:“皋陶製定的法令,嚴肅而公正,不是我這昏庸懦弱之輩所能探討的。”羊祜說:“皇上的意思是想讓您稍加補充潤色。”鄭衝才大略說出他的意見。

(7)山司徒前後選①,殆周遍百官,舉無失才,凡所題目,皆如其言。唯用陸亮,是詔所用,與公意異,爭之,不從。亮亦尋為賄敗。

◎注釋

①“山司徒”句,山濤曾兩次擔任選拔任免的官吏。

◎譯文

山濤擔任兩次吏部官職,考察遍了朝廷內外百官,一個人才也沒遺漏,凡是他品評的人物,都像他所說的那樣。隻有陸亮是皇帝所用,和山濤的意見不同,山公為此力諫,皇帝沒有聽從。不久陸亮因為受賄而被撤職。

(8)嵇康被誅後,山公舉康子紹為秘書丞①。紹谘公出處②,公曰:“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時,猶有消息,而況人乎!”

◎注釋

①紹,即嵇紹,字延祖。嵇康之子,譙國銍(今安徽淮北臨渙)人。西晉時期文學家。秘書丞,掌管圖書典籍的一種屬官。

②出處(chǔ),出仕與隱退。

◎譯文

嵇康被殺後,山濤推薦嵇康的兒子嵇紹做秘書丞,嵇紹去和山濤商量進退之策。山濤說:“我替你考慮很久了。天地之間,一年四季,也有交替變化的時候,何況是人呢!”

(9)王安期①為東海郡,小吏盜池中魚,綱紀②推③之。王曰:“文王之囿④,與眾共之,池魚複何足惜!”

◎注釋

①王安期,即王承,字安期,累遷東海內史。

②綱紀,州郡主簿之類的官,主管府中事務的官。

③推,推問,查究。

④囿,苑囿,獵場。

◎譯文

王安期任東海郡內史時,有個小吏偷了池塘中的魚,主簿追查這件事。王安期說:“周文王的獵場,和百姓共同使用,池中的幾條魚有什麽值得吝惜的呢!”

(10)王安期作東海郡,吏錄一犯夜人來①。王問:“何處來?”雲:“從師家受書還,不覺日晚。”王曰:“鞭撻寧越②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歸家。

◎注釋

①錄,拘捕。犯夜,觸犯夜行禁令。當時晉律禁止夜行。

②寧越,戰國時人,學習刻苦,成周威王師。後泛指讀書人。

◎譯文

王安期任東海郡內史時,一次,差役抓了一個犯宵禁的人。王安期審問他:“從哪裏來?”那人回答:“從老師家學完功課回來,沒有發覺時間太晚了。”王安期聽後說:“鞭撻讀書人來樹立威名,恐怕不能達到社會清明安定的根本。”便派差役送他回家。

(11)成帝在石頭①,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鍾雅、右衛將軍劉超。帝泣曰:“還我侍中!”讓不奉詔,遂斬超、雅。事平之後,陶公與讓有舊,欲宥之。許柳兒思妣者至佳,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則不得不為陶全讓,於是欲並宥之。事奏,帝曰:“讓是殺我侍中者,不可宥!”諸公以少主②不可違,並斬二人。

◎注釋

①“成帝”句,鹹和二年,由於蘇峻與祖約叛亂,宮城遷移至石頭城;直到鹹和四年,陶侃、溫嶠平定蘇峻之亂後才遷回建康。

②少主,指晉成帝司馬衍。他即位時僅四歲,這時也隻七八歲。

◎譯文

晉成帝被遷到石頭城,任讓在成帝麵前要殺侍中鍾雅和右衛將軍劉超。成帝哭道:“還我侍中!”任讓不聽,於是斬了劉超和鍾雅。叛亂平定以後,陶侃因為和任讓有交情,想赦免他。叛軍許柳有個兒子叫思妣,很有才德,大臣也想保全他。可是要想保全思妣,就不得不為陶侃保全任讓,於是就想二人一起赦免。於是上奏成帝,成帝說:“任讓是殺我侍中的人,不能赦免!”大臣認為不能違抗成帝命令,就把兩人都殺了。

(12)王丞相拜揚州,賓客數百人並加沾接①,人人有說色。唯有臨海一客姓任及數胡人為未洽②。公因便還到過任邊,雲:“君出臨海便無複人。”任大喜說。因過胡人前,彈指③雲:“蘭闍④,蘭闍!”群胡同笑,四坐並歡。

◎注釋

①沾接,施與恩惠,熱情款待。

②胡人,泛指外國人,此處指胡僧。洽,沾洽,指受到恩惠。

③彈指,撚彈手指作聲的動作。原本是印度的一種風俗,用以表示歡喜、讚歎、警告、許諾、覺悟、招喚、敬禮、祝咒等。

④蘭闍(lán shé),亦作“蘭奢”。梵語或伊朗語譯音。為褒讚之辭。。

◎譯文

丞相王導出任揚州刺史,來道賀的賓客都得到施恩款待,人人喜悅。隻有臨海郡一位任姓客人和幾位胡僧沒有交談過。王導便找機會轉身走過任氏身邊,對他說:“您來了,臨海就沒人才了。”任氏聽了,非常高興。王導又走到胡僧麵前,彈著手指說:“蘭閣,蘭閣!”胡僧都笑了,大家也都大笑起來。

(13)陸太尉①詣王丞相谘事,過後輒翻異。王公怪其如此,後以問陸,陸曰:“公長民短②,臨時不知所言,既後覺其不可耳。”

◎注釋

①陸太尉,即陸玩,字士瑤,吳郡吳人,曾任尚書左仆射、司空。平蘇峻亂有功,封興平伯。死後追贈太尉。

②公長民短,公位尊民位卑。公,對王導的尊稱。玩是吳人,是王導的部民,故自稱為民。

◎譯文

太尉陸玩到丞相王導那裏去請教事情,商量好的事,過後常改主意。王導覺得奇怪,後來拿這事問他,陸玩回答說:“公名高位尊,我職位卑微,當時不知該說什麽,回來後覺得那樣不行。”

(14)丞相嚐夏月至石頭看庾公①。庾公正料事,丞相雲:“暑,可小簡之。”庾公曰:“從之遺事,天下亦未以為允!”

◎注釋

①庾公,即庾冰,字季堅,潁川鄢陵(今河南鄢陵)人。東晉大臣、將領,中書令庾亮之弟。王導死後以中書監身份在內朝掌權,亦促成晉成帝傳位給弟弟晉康帝。

◎譯文

一年夏天,丞相王導到石頭城探望庾公。庾公正在處理公事,王導說:“天氣熱,可以稍為簡略一些。”庾公說:“您省簡寬容的治世方針,百姓未必認為妥當!”

(15)丞相末年,略不複省事,正封篆諾之①。自歎曰:“人言我憒憒②,後人當思此憒憒。”

◎注釋

①“丞相”句,王導輔佐晉元帝、明帝、成帝三世,為政寬和得眾,事從簡易,晚年更是如此。

②憒憒(kuì kuì),意為糊塗。有人認為丞相王導為政一味因循彌合,細事不謹,頗為時論所譏。然而其為人寬厚愛人,不苛察,務存大體,調和各方之矛盾,使北來之士族與南人相安無事,各得其所。雖北有強敵代興,尚偏安江左百餘年。一切緣誰之賜?導之功也!王導自言“後人當思此憒憒”,蘊含深意。

◎譯文

王導晚年,很少處理政事,隻在文件上簽字同意。自己歎息道:“人家說我昏聵,後人應會懷念我這樣子。”

(16)陶公性儉厲,勤幹事。作荊州時,敕船官悉錄鋸木屑,不限多少。鹹不解此意。後正會①,值積雪始晴,聽事②前除雪後猶濕,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無所妨。官用竹,皆令錄厚頭,積之如山。後桓宣武伐蜀③,裝船,悉以作釘。又雲,嚐發所在竹篙,有一官長連根取之,仍當足,乃超兩階用之。

◎注釋

①正會,正月初一皇帝朝會群臣,接受朝賀。

②聽事,即廳堂,處理政事的大堂。

③桓宣武伐蜀,晉惠帝太安元年,李特起兵,占據蜀地,建立成漢,前後六世,四十餘年,之後桓溫率晉軍伐蜀,李勢歸降。

◎譯文

陶侃秉性節儉而且嚴格認真,勤於政事。擔任荊州刺史時,讓負責造船的官員把木屑全都收藏起來,多少不限,大家不明用意。正月初一賀年時,碰上積雪轉晴,正堂前的台階濕漉漉的,於是用木屑鋪上,就不妨礙出入了。凡官府用的竹子,命令把鋸下的竹頭收集起來,堆積如山。後來桓溫討代後蜀,要組裝戰船,這些竹頭就用來做釘子。有人說,陶侃曾征調竹篙,主管官員把竹子連根砍下,用根部當足,陶侃把他連升兩級重用他。

(17)何驃騎①作會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見客勞損,欲白斷常客,使家人節量擇可通者。作白事②成,以見存。存時為何上佐③,正與謇共食,語雲:“白事甚好,待我食畢作教④。”食竟,取筆題白事後雲:“若得門庭長⑤如郭林宗⑥者,當如所白。汝何處得此人!”謇於是止。

◎注釋

①何驃騎,何充,字次道,曾任會稽內史、驃騎將軍、揚州刺史。

②白事,陳述意見的呈文、報告。

③上佐,高級僚屬的通稱,如別駕、治中、長史等。

④教,上對下的告誡,或上級官吏對下級官吏報告的批答。作教,作批答。

⑤門庭長,即門亭長,東漢和魏晉時代,郡縣所設小官吏,掌傳達之事。

⑥郭林宗,即郭泰,字林宗,東漢太原介休(今屬山西)人。博通經典,善論,時名佳,人稱“有道先生”,為東漢太學生領袖。

◎譯文

驃騎將軍何充任會稽內史時,虞存的弟弟虞春任郡主簿,認為何充見客太多,勞累傷神,想建議何充謝絕常客,酌量選擇通報。他擬好呈文,拿來給虞存看。虞存這時擔任何充的上佐,正和虞春一起吃飯,告訴他說:“這個呈文很好,等我吃完再作批示。”吃過飯,拿起筆在呈文後麵簽上意見:“如果能找到像郭林宗那樣有眼力的人做門亭長,一定照所陳述的意見辦。可是到哪裏去找這樣的人!”虞謇於是作罷。

(18)王、劉①與林公共看何驃騎,驃騎看文書,不顧之。王謂何曰:“我今故與林公來相看,望卿擺撥②常務,應對玄言,那得方低頭看此邪!”何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諸人以為佳。

◎注釋

①王、劉,即王濛、劉惔。

②擺撥,擺脫。

◎譯文

王濛、劉惔和支道林一起去看驃騎將軍何充,何充在看公文,沒理會他們。王濛便對何充說:“我們今天特意和林公來看你,希望你放下日常事務,和我們談論玄學,哪能低頭看公文呢!”何充說:“我不看公文,你們這些清談家怎能生存呢!”大家認為說得很好。

(19)桓公在荊州,全欲以德被江、漢,恥以威刑①肅物②。令史受杖,正從朱衣上過。桓式年少,從外來,雲:“向從閣下過,見令史受杖,上捎雲根,下拂地足。”意譏不著,桓公雲:“我猶患其重。”

◎注釋

①威刑,威勢權力,刑法政令。

②肅物,威懾百姓。物,人,眾人。

◎譯文

桓溫任荊州刺史時,一心想用德政治理江漢地區的百姓,恥於用威勢嚴刑。有一次,一位令史受杖刑,木棒隻從令史的官服上擦過。桓溫的兒子桓式年紀還小,他從外麵進來,對桓溫說:“我剛從官署門前走過,看見令史受杖刑,舉起來高拂雲腳,落下時低擦地麵。”意為譏諷沒碰到令史身上,桓溫說:“我還擔心這太重了呢。”

(20)簡文①為相,事動②經年③,然後得過。桓公甚患其遲,常加勸勉。太宗曰:“一日萬機,那得速!”

◎注釋

①簡文,即晉簡文帝司馬昱,司馬奕被廢後,簡文進位丞相,錄尚書事,總管朝政。晉簡文帝的廟號為太宗。

②動,動輒,動不動。

③經年,經過一年。

◎譯文

簡文帝擔任丞相時,一件政務,動不動就要經過一整年才能批複。桓溫嫌他太慢,經常加以勸說鼓勵。簡文帝說:“一天有成千上萬件事,哪裏快得了呢!”

(21)山遐去①東陽,王長史②就簡文索東陽③,雲:“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靜致治。”

◎注釋

①山遐,字彥林,任東陽郡太守,處事嚴厲,多用刑殺,郡境肅然。

②王長史,即王濛,簡文帝輔政時任司徒左長史。

③索東陽,求東陽太守之職。索,求取。

◎譯文

山遐離開東陽太守之位後,左長史王濛到簡文帝那裏要求出任東陽太守,說:“承繼前任嚴厲的措施,我可以用寬和的、清靜無為的辦法使社會安定。”

(22)殷浩①始作揚州,劉尹行,日小②欲晚,便使左右取襥③。人問其故,答曰:“刺史嚴,不敢夜行。”

◎注釋

①殷浩,字淵源,見識度量清明高遠,年少負有美名,尤其精通玄理,與叔父殷融都酷愛《老子》、《易經》。永和二年出任揚州刺史。因父死,去職。除服後,再任揚州刺史。

②小,稍微。

③襥,包袱、行李。

◎譯文

殷浩任揚州刺史時,丹陽尹劉惔到外地,太陽將要下山,便叫隨從拿出被褥準備歇息。人家問他為何,他回答說:“刺史嚴厲,我不敢夜間趕路。”

(23)謝公時,兵廝①逋亡,多近竄南塘②下諸舫中。或欲求一時搜索,謝公不許,雲:“若不容置此輩,何以為京都!”

◎注釋

①廝,服雜役的人,差役。

②南塘,南岸,指秦淮河南岸。

◎譯文

謝安輔政時,兵員差役時常逃亡,大多躲藏在南塘一帶的船裏。有人請求謝安搜索所有船隻,謝安不答應。他說:“如果不能寬恕這種人,怎能治理好京都!”

(24)王大為吏部郎①,嚐作選草②。臨當奏,王僧彌③來,聊出示之。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王大甚以為佳,更寫即奏。

◎注釋

①吏部郎,官名,尚書省內分科主事的長官,魏晉時代頗受重視。

②選草,擬舉薦授官的人員的名單初稿。

③王僧彌,即王瑉,小名僧彌,曾任散騎郎、黃門侍郎。

◎譯文

王大任吏部郎時,曾起草一份舉薦人員的名單,正要去啟奏皇帝,王僧彌來了,王大就拿出來給他看。王僧彌看了之後,按自己的意見改了將近半數,王大認為非常恰當,就另外謄清一份,隨即上奏。

(25)王東亭與張冠軍善①。王既作吳郡,人問小令②曰:“東亭作郡,風政何似?”答曰:“不知治化何如,唯與張祖希情好日隆耳。”

◎注釋

①王東亭,即王珣,丞相王導之孫。因曾封東亭侯,故稱王東亭。張冠軍,即張玄,字祖希,任吏部尚書,後任冠軍將軍、會稽內史。張玄很有才學,名望很高,僅次於謝玄,並稱“南北二玄”。

②小令,即王瑉,字僧彌,王珣的弟弟。

◎譯文

東亭侯王珣和將軍張玄關係很好。王珣擔任吳郡太守後,有人問中書令王瑉說:“東亭任郡太守,民風和政績怎麽樣?”王瑉回答說:“不了解政績怎樣,隻是看他和張祖希的交情越來越深厚了。”

(26)殷仲堪當之荊州,王東亭問曰:“德以居全①為稱,仁以不害物為名。方今宰牧華夏,處殺戮之職,與本操將不乖乎?”殷答曰:“皋陶造刑辟②之製,不為不賢。孔丘居司寇③之任,未為不仁。

◎注釋

①居全,處於完善的情況,指具有全德。全德指完美無缺的德行。

②刑辟,刑法、法律。

③司寇,掌管刑獄的官。

◎譯文

殷仲堪要到荊州就任刺史之職,東亭侯王珣問他:“德行完備稱為德,不害人叫做仁。現在你去治理中部地區,有生殺大權,這好像和你原來的操守相違背了吧?”殷仲堪回答說:“皋陶製定刑法製度,不算不賢德。孔子擔任司寇的職責,也不算不仁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