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體的感情觀和道德觀

群體幾乎完全受無意識動機的支配,與理性或智慧無關。群體中個人的大腦功能處於停滯狀態,他的行為主要不是受大腦,而是受脊椎神經的支配,一種本能性的反應而已。

群體不僅可以在好惡情緒之間莫衷一是,而且可以眨眼之間就從最野蠻最殘忍的狂熱過渡到最極端的寬宏大量和英雄主義。

群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性群體中間,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人多勢眾產生的力量感,會使群體表現出獨立個人不可能有的情緒和行動。

一、群體衝動、易變、急躁

我們概括地說明了群體的主要特點,接著要對這些特點的細節進行研究。

應當說明的是,群體的某些特點如衝動、急躁、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誇張感情等,幾乎都可以在低級進化形態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女人、野蠻人和兒童。不過在這我隻是順便說一說,本書並不準備論證它。因為這既對熟悉原始人心理的人沒什麽作用,也很難讓對心理學一無所知的人相信它。

因此,我現在按部就班地討論一下可以在大多數群體中看到的不同特點。

群體的基本特點幾乎完全受無意識動機的支配,與理性或智慧無關。群體中人的大腦功能處於停滯狀態,他的行為主要不是受大腦,而是受脊椎神經的支配,一種本能性的反應而已。我們完全可以將群體視為一個對文明一無所知卻充滿了破壞欲望的野蠻人——群體的思維與行為與原始人非常相似。

個人按照刺激因素決定自己行動,所有刺激因素都能控製群體,並且它的反應會不停地發生變化。獨立的個人如群體中的個人一樣會受刺激因素的影響,但是他的大腦會清醒地認識到,衝動是魔鬼,不能被它擺布,因此獨立的個人會約束自己。所有施加於群體的刺激因素,也同樣作用於獨立的個人,獨立的個人也同樣會對這些刺激因素產生感覺或反應。與群體中的個人不同的是,獨立的個人意誌和意識卻仍然是清晰的,仍然在發揮著作用,他的大腦會警告他:衝動行事是不可取的。因此,獨立的個人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不受這種無意識動機的擺布。

由此可見,獨立的個人具有主宰自己反應行為的能力,群體則缺乏這種能力,群體是刺激因素的奴隸。

我們產生一切情感的不變來源是民族因素,它也影響著群體的急躁、衝動和多變,正如它會影響到我們研究的一切大眾感情一樣。所有的群體無疑總是急躁而衝動的,但程度卻大不相同。比如拉丁民族的群體和英國人的群體就有十分顯著的差別。法國曆史中的事件為這一點提供了生動的說明。1870年的普法戰爭,僅因為普魯士首相俾斯麥公布了一份很有挑戰意味的“埃姆斯”電報,就觸犯了眾怒,結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場可怕的戰爭。幾年後,一份關於法國兵敗中國諒山的電文,再次激起了人們的怒火,導致政府當即垮台。同一時期的英國,遠征喀土穆也遭遇了一次非常慘重的失敗,卻隻引起了國內輕微的不滿情緒,一個被解職的大臣都沒有。任何地方的群體都有些女人氣,隻是拉丁族裔的群體的女人氣最多,凡是贏得他們信賴的人,命運會立刻為之大變。但是這樣做,無一例外地等於是在懸崖邊上散步,不定哪天就跌入深淵。

在十字軍的第一次東征中,波斯的蘇丹帶領一支大軍包圍了安條克城,十字軍被團團圍困。士兵們心灰意冷,他們無心戀戰,躺在房子裏拒絕出來,懲罰與利誘都不起作用,將領放火燒屋,士兵們寧願葬身火海也不肯上陣殺敵。

統帥並不懂得群體的真正性格,因此無從下手。

這時,一位年長的牧師出現了,他提出了一個計劃,重振了十字軍的信心,燃起了他們的鬥誌,讓這些灰心喪氣的士兵重新行動起來,擊敗了六倍於己,精力充沛的波斯人。

這位牧師編造了一個離奇的故事,自稱在敵軍進攻安條克城之前,他曾經遭遇到了危險,當他高聲向上帝呼救的時候,兩個頭上有光環的神靈出現在他麵前,授予了他一根長矛,並聲稱是當年拯救世界的長矛,隨後使者又將長矛埋進了土裏,然後告誡牧師,等到安條克城從異教徒的魔掌中解脫之後,十字軍才可以挑選12個人來此挖出長矛。

十字軍的統帥們同意了這個計劃,於是他們挑選了12個虔誠的人,一起去尋找那支神聖的長矛,他們從天蒙蒙亮就開始挖掘,直到日落西山還一無所獲。

正擔心無功而返的時候,牧師跳進了一個坑裏,念念有詞地向上帝祈禱,祈求上帝把手裏的長矛展現在大家麵前,以增強人們的力量,奪得最後的勝利。

剛剛禱告完畢,統帥們就看到了土中的長矛尖,他們合力將長矛拉出,熱淚長流,這一切都被聚集在周圍的群眾看在眼裏,他們為此而感動。這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

這支長矛被當成了聖物,用一塊紫紅色的布包裹好,在十字軍中傳看。而十字軍的士氣因此一下子就恢複了,每個士兵都摩拳擦掌、躍躍欲試。雖然他們饑腸轆轆,但渾身卻充滿了力量,急著上陣抗擊敵軍。

這個例子證明,對於一個群體來說,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是件多麽輕而易舉的事。

二、群體表現極端

群體很容易在短時間內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這就是群體的極化。群體極化是指群體成員中原已存在的傾向性得到加強,使一種觀點或態度從原來的群體平均水平,加強到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現象。下麵這個故事則可以證明這一點。

1879年,在捷克的比爾森地區,有一個叫揚納切克的吉卜賽人因宣傳叛亂罪被推上了絞架,他毫不在乎地宣稱自己會轉危為安,結果如他所料,行刑那天恰逢皇帝生日大赦,他逃過一死。第二天再次行刑,宮廷發生了政變,暴亂者占領了刑場,皇帝被推下了寶座。後來,叛亂被鎮壓了下去,他平安地度過了一周後,又被重新拉上了絞刑架,這一次才把他絞死。

沒多久,死去的吉卜賽人得到了寬恕。所有事實表明,這件案子原來是另外一個同名人犯的。眾人隻好把他從犯人墓地挖出來,恢複他的名譽,改葬到天主教徒的墓地,但有人發現這個吉卜賽人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個新教徒,隻好把他從墓地裏挖出來,改葬到福音派教徒墓地。

由此可見,群體不僅可以在好惡情緒之間莫衷一是,而且可以眨眼之間就從最野蠻最殘忍的狂熱過渡到最極端的寬宏大量和英雄主義。群體很容易做出即使連劊子手也做不出的殘忍行為,但也可能在瞬間為某種教義或信念而慷慨就義。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詹尼斯對大量錯誤的群體決定進行分析後得出一個結論:一個群體的內聚力越強,就越容易導致群體思維的錯誤。因為在群體決定時,本來有不同意見者也礙於群體的壓力而不再堅持己見,也會覺得集體的決策似乎是神聖的。

群體的討論可以使群體中多數人同意的意見得到加強,使原來同意這一意見的人更相信意見的正確性。這樣,原先群體支持的意見,討論後會變得更為支持;而原先群體反對的意見,討論後反對的程度也更強,最終使群體的意見出現極端化傾向。而個人在參與群體討論時,由於受群體氣氛的影響,也會出現支持極端化決策的心理傾向。這種群體決策極端化的傾向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叫冒險偏移,另一種叫謹慎偏移。

群體極化具有雙重的意義。從積極的一麵來看,它能促進群體意見一致,增強群體內聚力和群體行為。從消極的一麵看,它能使錯誤的判斷和決定更趨極端。群體極化似乎很容易在一個具有強烈群體意識的群體內產生,也許是在這樣的群體中,其成員對群體意見常做出比實際情況更一致和極端的錯誤決定。

三、群體沒有任何長遠打算

易變性使群體難以控製,公共權力落到群體手中時尤其如此。一旦日常生活中各種必要的事情不再對生活構成看不見的約束,民主幾乎不可能持續多久。群體有著很多狂躁的願望,卻不能持久。雖然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但這些目標注定很快被丟棄,任何一點意外的刺激都會讓群體陷入迷失之中。

這就是為什麽群體可以在轉眼之間從最殘忍的野蠻變為最崇高的慷慨。群體既可以比劊子手更冷酷,也可以視死如歸,隻有群體才能為每一種信仰的勝利而不惜血流成河。若想了解群體在這方麵能做出什麽事情,不必回顧英雄主義時代。它們在起義中從不吝惜自己的生命。19世紀中葉,一位名噪一時的將軍,可以輕而易舉地找到上萬人,隻要他一聲令下,他們就會為他的事業犧牲性命。

群體服從的各種衝動,無論是豪爽的、殘忍的、勇猛的或懦弱的,隻要這種衝動足夠強烈,個人利益乃至生命也難以支配它們。刺激群體的因素多種多樣,群體總是屈從於這些刺激,因此它也極為多變,不會做任何預先策劃。下麵我們即將研究革命群體的情緒,他們是極端情緒化的,他們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激發,隻受當前刺激因素的影響。

我們在此後的章節中,將就法國大革命時代的多變群體進行專述,我們將會看到構成群體的法國人在當時的感情是多麽容易走向極端。

四、群體不承認障礙

群體衝動而多變,像野蠻人一樣,並不知曉在願望和實現之間有什麽障礙。在宗教裁判所盛行於歐洲大陸的時代,神職人員隨意用火刑對付他們不喜歡的人,給那些可憐的人們套上鐵皮靴子,往鐵靴之中灌滿滾燙的鉛水,再命令人將鐵皮靴子砸扁。這樣毛骨悚然的事情,在羅馬教皇時代屢見不鮮。天文學家布魯諾就因為他公開追隨科學,提出教會完全無法容忍的日心學說而被燒死。正如一位主教曾說:“討論地球的性質和位置,絕不能幫助我們實現對來世的希望。”一切不符合教義的主張均被視為教會的障礙。由此可見,群體沒有能力理解這種中間障礙,強大的數量上使它認為自己勢不可擋。群體意識之中沒有任何障礙,即使是有,那也是充滿敵意的挑釁。

群體能夠產生大量狂熱的**,願望受阻的群體很容易就進入激憤狀態,任何障礙都會被粗暴地摧毀。希帕蒂亞的遭遇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她是古希臘著名的數學家和哲學家,美貌出眾,學識淵博。但在當時,早期的基督徒認為哲學和科學研究都是被禁止的異教徒的活動,希帕蒂婭因此成了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血腥**的犧牲品。

一天晚上,希帕蒂婭在回家遭到了一群基督教暴徒的襲擊。

暴徒把她從馬車裏拖了出來剝得一絲不掛後,用石頭砸死了她。

她的眼睛被挖了出來,屍體被肢解,殘缺的遺體則被扔進亞曆山大圖書館的火堆上焚燒。在這些暴徒看來,希帕蒂婭的博學成了他們信仰的障礙,粉碎這個障礙,就成為這個群體的當務之急。

群體之中沒有不可能的概念,獨立個人輕易可以分辨的是非,群體卻無法理解。獨立的個人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他也能抵製。一是個人實施行動非常困難,二是難以逃過法律製裁。所以一個人縱有激烈的反社會思想,也很清楚自己在犯罪。但當他成為群體中的一員時,群體沒有負罪意識,群體意味著約束解除——數量就是正義。當群體中的任何一個人融入其中的時候,他就會感覺到自己的天然正確與合法,並意識到這種群體的絕對數量賦予他的力量,除了人數賦予他的力量外,法不責眾的思想也釋放了他的本能,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付諸實施。數量還給了他一種正義的錯覺,在殺人劫掠的時候他並不認為自己是邪惡的,心中反而籠罩一種悲愴的情緒。

五、群體輕信,易受暗示

我們曾經說過,群體的普遍特征之一是極易受人暗示,我們還指出了在一切人類集體中暗示的傳染性所能達到的程度,這個事實解釋了群體感情為什麽能很快向某個方向轉變。不管人們認為這一點多麽無足輕重,群體通常總是處在一種期待注意的狀態中,因此很容易受人暗示。最初的提示,通過相互傳染的過程,會很快進入群體中所有人的頭腦,群體感情的一致傾向會立刻變成一個既成事實。

正如所有處在暗示影響下的個人一樣,進入大腦的念頭很容易變成行動。無論這種行動是縱火焚燒宮殿還是自我犧牲,群體都會在所不辭。一切都取決於刺激因素的性質,而不再像獨立的個人那樣,取決於受到暗示的行動與全部理由之間的關係,後者可能與采取這種行動極為對立。

於是,群體永遠漫遊在無意識的領地,隨時聽命於一切暗示,表現出對理性的影響無動於衷的生物所特有的**。他們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極端輕信之外再無別的可能。在群體中,不可能的事不可能存在,要想對那種編造和傳播子虛烏有的神話和故事的能力有所理解,必須牢牢地記住這一點。

一些神話之所以能夠產生且輕易在群體中流傳,不僅是因為他們極端輕信,也是事件在人群的想象中經過了魔術般的曲解之後的結果。

我們會對想到的任何事情產生一連串幻覺,雖然理性告訴我們,它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在群體中,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最簡單的事情,不久就會變得麵目全非並被迅速地傳播,再演變出多種怪異的版本。這是因為,群體是用形象來思考的。

而形象的本身,會建立起與它毫無關係的一係列形象。但是群體卻無法理解這麽一個簡單的事實。或者說,群體對於這樣一個事實視若無睹,他們永遠隻看到他們認為應該看到或是他們希望看到的東西。這就意味著,群體慣於把歪曲性的想象力和基於這種想象建立的幻覺與真實的事實混為一談。群體也很少對主觀和客觀加以區分,常常把頭腦中產生的景象也當作現實,盡管這個景象與事實隻有微乎其微的關係。

歪曲的方式取決於極為細微的思維末節,因為組成群體的個人有著非常不同的傾向,群體對事件進行歪曲的方式既多且雜。雖然群體成員不同,但因為相互傳染,暗示受到的歪曲是一樣的,所以群體中的所有個人會表現出同樣的狀態。

群體中的某個人對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構成傳染性暗示的起點。暗示的信息經群體無意識輕信的哈哈鏡的放大,呈彌散效應迅速傳遞開來,就如耶路撒冷發生的事件一樣。十字軍官兵雲集於此,有一個人最先傳達了聖·喬治出現的消息。在暗示與相互傳染的推動之下——起主導作用的仍然是群體的期待意識,他們期待著發生點什麽,無論是什麽——一個人編造的奇跡,或者是一個人的幻覺,就立刻會被所有的人接受了。於是十字軍的官兵們全都看到了聖·喬治顯靈,又因為這一說法是不允許質疑的,類似的幻覺現象就更加多了起來。一個人造的奇跡就產生了。

曆史中經常出現這種集體幻覺,這種幻覺似乎具備一切公認的真實性,因為它是千上萬的人觀察到的現象。沒有必要考慮群體成員的個人智力品質,這無關緊要,從他們成為群體一員之日起,天才和智障就一起失去了觀察能力。

這個論點似乎說不太通,若想消除人們的疑慮,必須研究大量的曆史事實,即使寫出幾本書,也無法達到這個目的。但我不想讓讀者認為這是些沒有得到證實的主張。因此,我舉幾個實例,這些都是從可以引用的無數事例中隨便挑出來的。

18世紀早期,歐洲出現了“聖梅達爾的**者”

群體。這群人常常會聚集在他們最信任的聖·帕裏斯神父的墓前,相互交流著如何進入一種奇妙的癲狂狀態,希望帶來身體上的某種奇跡。他們深信聖·帕裏斯神父能夠治愈所有的疾病。因此,每天通往墓地的大路都會被大批蜂擁而至的患者堵塞。

這種所謂身體奇跡其實是癲癇之類的癔症,但是當個體融入了群體之後,由於期待意識的作用,當第一個人進入了**狀態之後,這種相互的暗示就會迅速傳染,進而引起群體性的狂亂。

那麽我再舉個最典型的實例,其證實群體中的個人,既有最無知的,也有最有學問的。海軍上尉朱利安·費利克斯在《海流》一書中偶爾提到了這件事,《科學雜誌》也曾引用過。

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裏,護航艦“貝勒·波拉號”受命搜尋在風暴中失散的巡洋艦“波索號”,一位值勤兵聲稱發現了一艘船隻遇難的信號時,船員們順著信號指示的方向望去,他們都清楚地“看到”一隻載滿了人的木筏被發出遇難信號的船拖著。這不過是一種群體幻覺,但幾乎所有人都確信不疑。於是,德斯弗斯上將放下一條船去營救遇難者,即使在接近目標時,官兵仍然認為自己“看到”了一大群活著的人伸著手呼救,不少失去親友的人正哀號著。但他們當到達目的地時,卻發現自己不過是找到了幾根長滿樹葉的樹枝,是從附近海岸漂過來的,幻覺這才消失在一目了然的事實麵前。

在這些事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集體幻覺的作用機製。一方麵,我們看到一個在期待中觀望的群體,另一方麵是值勤者發現海上有遇難船隻的信號這樣一個暗示。在相互傳染的過程中,這一暗示被全體官兵接受了。

眼前發生的事情遭到歪曲,真相被與它無關的幻覺所取代——群體中出現這種情況,就算他們全是博學之士,在他們的專長之外同樣會表現出群體的所有特點。隻要融入群體,他們個人的卓越觀察力和判斷力馬上就會消失。根據《心理學年鑒》的記載:

著名心理學家達維先生曾經進行過這樣一項試驗,他將一群傑出的觀察家召集在一起,其中包括英國最著名的科學家華萊士先生。在讓這些人審查了物體,並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上了標記之後,達維先生當著他們的麵演示精神現象即靈魂現形的過程,還讓他們把它記錄下來。

試驗的結果令人吃驚,參與試驗的傑出觀察家們全都認為,他們觀察到的現象隻能用超自然的手段獲得。但真實的情況是,所謂的靈魂現形,隻不過是達維先生的簡單騙術。

最神奇的部分並非是騙術本身,而是這些目擊者提交的報告極端虛假。達維先生的方法十分簡單,但是卻起到了支配群體大腦的效果,甚至於讓眾多的目擊者看到了並不存在的事情。這裏我們遇到的仍然是催眠師影響被催眠者的能力。

眾多目擊者會列舉出一些完全錯誤的條件關係,但其結論是,假如他們的描述被認為是正確的,他們所描述的現象便不能用騙術來解釋。

正如我們前文中所提到的,這是一種類似於催眠師影響被催眠者的能力。即使對於那些頭腦非常嚴謹,事先就要求自己抱著懷疑甚至批評態度的人,這種能力都可以發揮作用,它能輕易讓普通群體上當受騙,也就不足為怪了。

1678年,英國首相接到報告:在與議院相鄰的某些地下室裏,聽到了“巨大的敲擊聲和刨地聲”。在多賽特地區,許多人稱法國軍隊已經在陸柏伯島,軍隊隊列整齊,軍官還走在隊列前麵。於是,一位伯爵帶著一名陸軍中尉策馬狂奔向海德公園,他們的手中握著短劍,要求每個人都拿起武器,認為法國人就要來了。但所謂的法國軍隊隊列,不過是一排排的籬笆樁,所謂的軍官也隻不過是些正在草地上吃草的馬。

集體撒謊的例證在曆史上並不鮮見,最荒唐的事情要算是中世紀歐洲的聖物崇拜。

第一批前往耶路撒冷朝聖的信徒,把種類繁多的聖物帶回了歐洲,引發了一場大範圍的群體性謊言。

在這些聖物中,最為人們稱道的是“真正的十字架”上的木頭。在當時的整個歐洲,無論教堂宏大與否,皆以擁有一塊這樣的聖物為至尊榮耀,於是這種碎木片如野草般在各大教堂鋪陳開來,持有者皆聲稱其來源於“真正的十字架”,這種“聖物”數量之多,如果能夠集中到一處,幾乎足以用來建造一座教堂。

事實荒謬至極,卻贏取了絕大多數人的信任,不僅神職人員如此,甚至民眾也對它們頂禮膜拜,認為這些木頭可以辟邪,而且能夠治愈多年的頑症,每年都有絡繹不絕的人前往各大教堂去朝拜這些碎木片。

隻要稍具備理性與常識的個人,都會認清這事情本身的荒謬,但幾乎沒有人對此保持絲毫誠實與警醒。其實並非所有人都要故意撒謊,而是當個體集結到一起之後,群體的謊言行為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情。

類似的例子多得不計其數。在我寫到本章節的時候,巴黎正被兩個小女孩在塞納河溺水身亡之事鬧得沸沸揚揚。兩個女童從家裏走失,家人一直沒有找到她們。不久後在巴黎的塞納河中發現了兩具屍體。五六個目擊者言之鑿鑿地宣稱自己認出了這兩個孩子——他們說這兩具屍體就是那兩個可憐孩子的。

所有的證詞如出一轍,不容預審法官再有任何懷疑,於是他簽署了死亡證明。但就在為孩子舉行葬禮時,一件驚人的事情發生了:兩個孩子完好無損地出現在大家麵前。本來以為死了的人仍然活著,尤其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她們和溺水而死的人根本沒有什麽相似之處。

第一個目擊者就是幻覺的犧牲品,他的證詞足以對其他目擊者產生影響。假如我們還原整個事件,就會發現謊言的傳播會經曆如下階段。

(1)謊言製造階段。在此階段,第一個目擊者被心理暗示影響,成為幻覺的犧牲品。他相信自己已經辨認出的屍體,有時會呈現出——除了一切真實的相似處之外——一些特征,譬如一塊傷疤什麽的,或一些讓其他人產生同感的裝束上的細節。當他開始傳播這種暗示的時候,證詞便開始對其他目擊者產生影響,從而產生不可原諒的後果,關於這一後果,我們還會在後麵的分析中繼續討論。

(2)謊言的被肯定階段。在這一階段,說謊者的數量會更多,總有一些人會當即附和謊言。有的人和第一個人一樣,犧牲於自己的心理暗示,但更多的人則是完全沒有主見的糊塗蟲。

(3)謊言擴散階段。在這一階段,整個群體成員都會成為說謊者。當第一個目擊者依靠模糊記憶產生的幻覺得到了肯定後,大多數人的理解力就在一瞬間被征服了,觀察者這時看到的不再是客體本身,而是他頭腦中產生的幻象。消息被以訛傳訛地擴散開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說謊的行列之中。

在舊事重提的報紙所記錄的如下事例中,孩子的屍體竟被自己的母親認錯,由此可以得到解釋。從這種現象中,肯定能夠找到我剛才已指出其作用的兩種暗示。

過去,在法國的拉弗萊特發現過一具男童的屍體,一個孩子憑借著自己的模糊記憶指證說那是自己的同學,於是一場缺乏根據的辨認過程開始了。

在那個孩子辨認屍體的第二天,一個姓夏凡德雷的婦女情緒失控地喊道:“天哪,那是我的孩子。”她走近那具屍體,觀察死者穿的衣服,又看了看他額頭上的傷疤。“這肯定是我兒子。”她說,這名太太住在福爾街,是個看門人,“他去年七月失蹤,一定是被人拐走殺害了。”夏凡德雷太太叫來了表弟,問到他時,他說:“那是小費利貝。”與夏凡德雷同住在這條街上的幾個鄰居,都認為在拉弗萊特找到的孩子是費利貝·夏凡德雷。費利貝·夏凡德雷的同學根據那孩子佩戴的一枚徽章肯定死者就是費利貝·夏凡德雷。

人證、物證齊備,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證詞很有說服力,但鄰居、表弟、同學和親生母親全搞錯了。

一個半月後,那孩子的身份得到了確認。他是波爾多人,在那裏被人殺害,又被一夥人運到了巴黎。

這似乎可以證實產生這種誤認的經常是婦女和兒童——他們是最沒有主見的人。這也向我們表明,這種目擊者在法庭上沒有什麽價值。尤其是兒童,絕不能拿他們的證詞當真。我們習慣於說童言無忌,哪怕隻有一點基本的心理學修養,也會知道事情恰恰相反——兒童最愛撒謊。盡管這是一種無辜的謊言,但無辜的謊言仍然是謊言。如果要用孩子的證詞來決定被告的命運,那還不如用扔鋼鏰兒的方式來得合理。

還是回到群體的觀察力這個問題上來吧。

在群體觀察力的這個問題上,我們已經用相當多的例證來確定它極不可靠,這種集體觀察力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會出錯。

如果說它能夠表達什麽含義,那麽也隻是在傳染過程中影響著同伴的個人幻覺。

各種事實都證明,群體的證詞極不可靠,它甚至能夠達到無以複加的程度。即使經受過嚴格訓練的軍人,在這方麵也會犯下嚴重的錯誤。

1870年9月1日的色當一役,有數千人參與了著名的騎兵進攻,但是麵對那些最為矛盾的目擊者證詞,根本不可能確定誰是這場戰役的指揮官。英國將軍沃爾斯利爵士也在一本書中證明,關於滑鐵盧戰役中一些最重要的事件,至今一直有人在犯下最嚴重的事實錯誤——普魯士人聲稱在法軍後方曾經出現過一支強大的增援部隊,攜帶著為數眾多的大炮。從曆史研究中看,假如有這麽一支軍隊,拿破侖也不至於輸得如此之快,所謂的增援部隊不過是一隊驚慌失措的潰兵,誤打誤撞地折回了前線,大炮則是他們的行李車而已。這是一些由數百人證明過的事實。

再舉一個可以證明吾之觀點的例子。

1806年,英國利茲地區有一隻老母雞不停下出印有“末日將至”的怪蛋後,許多人專程趕來參觀老母雞。驚恐萬狀的信徒來到這裏,為的就是得出“世界末日將至”的結論,一個關於世界末日的謠言便播散開來。

盡管這些謠言的中心思想隻有一個,但是關於怪蛋的描述卻花樣百出,有一千個前來參觀的人,就有一千種各式外形的怪蛋。實際情況是,這蛋不過是普通的雞蛋,隻是上麵用腐蝕墨水塗寫了“末日將至”

的字跡而已。

這些事例向我們證明了群體的證詞價值。我們向來認為討論邏輯學的文章有無數證人的一致同意,因此算得上支持事實之準確性的最強有力的證明。然而群體心理學知識卻告訴我們,討論邏輯的文章需要重寫。最應該嚴重懷疑的事件肯定是那些觀察者人數最多的事件。同一件事被數千個目擊者證實,這也就是說真相與公認的記述必然相去甚遠。

六、沒有真相的曆史

從以上情況看來,無論曆史上發生了什麽,總會因為群體的以訛傳訛而變得眾說紛紜。當曆史傳承到需要記載下來的那一刻時,早已喪失了它的本來麵貌,我們隻能把史學著作當作純粹想象的產物。它們是對觀察有誤的事實所做的無根據的記述,並且混雜著作者對思考結果的解釋。那些被記載進史書,業已成為史實的曆史事件,也未必是有價值的產物。而那些皓首窮經的所謂智者,也遠非像他們自己所說的那樣秉筆直書。

寫這樣的東西完全是在虛度光陰。假如曆史沒有給我們留下文學、藝術和不朽之作,我們對以往時代的真相便一無所知。

那些在人類曆史上發揮過重大作用的偉大人物,如赫拉克利特、釋迦牟尼或穆罕默德,我們擁有一句真實的記錄嗎?極可能一句也沒有。所有能夠打動群眾的,能夠在群眾範圍內得以流傳並保留下來的,隻是這些偉人在神話中的形象。實事求是地說,他們的真實生平對我們來說無關緊要。群眾想要知道的,是他們的偉人在大眾神話中呈現出什麽形象。群眾要的是能打動他們心靈的神話英雄,而不是一時的真實英雄。於是,關於這些偉人的謊言被一再編造,直到和我們今日所知的形象毫無出入為止。

前文說過群體通常是以形象來思維的,這就使得群體的想象力超乎尋常。

這些神話雖然被清楚地記錄在書中,它們本身卻沒有什麽穩定性可言。

隨著時光的流逝,尤其是由於民族的緣故,群體想象力在不斷地改變著它們。比如在《聖經》的《舊約全書》中,耶和華是一尊嗜血好殺的神,隨著時光推移,在《新約全書》中出現的上帝,已經變成了一位博愛仁慈的天父。

我們在前麵說過,民族的基本特點決定著群體的無意識。

佛教誕生於印度,昌盛於中國,假如我們將印度人尊奉的佛祖與中國人信奉的佛祖比較,就會發現這兩者並無太多的共同之處。

群體的想象力會改變一切,不論這件事是真實還是虛構。

正因為這樣,曆史才會最大程度地背離它的真相,呈現出光怪陸離的麵貌。

英雄的神話因群體的想象力而改變,使英雄離我們而去,也無須多長的時間。轉變有時就發生在幾年之內。我們在自己這個時代便看到,曆史上最了不起的偉人之一的神話,在不到五十年裏就改變了好幾次。

拿破侖是曆史上了不起的偉人之一,在法國人身處波旁王朝的統治之下時,這位年齡尚輕的軍人,成為田園派和自由主義的慈善家,一個社會底層人士的朋友。在詩人眼裏,他是長期留存在鄉村人民記憶中的好人。然而三十年後,這個和藹可親的英雄卻變成了一個嗜血成性的暴君,他在篡奪權力後毀滅了自由,不過為了滿足自己的征服欲,便讓三百萬將士命喪黃泉。

事態並沒有停止,在法國經曆了一次又一次的戰爭失敗之後,便開始嚐試著回憶往昔的輝煌,懷念拿破侖曾經的赫赫戰功,這個神話再次發生變化了。

還有一個更極端的例子:

在16世紀的那不勒斯,一個名叫馬薩尼羅的漁夫被暴亂者推上了皇帝的寶座。這個渾蛋胡作非為,殘暴無比,後來如同瘋狗一樣被打死在路上,被割去頭的屍體則扔在泥塘裏泡了幾個小時,最後被拋進了護城河裏。

第二天,不知道什麽原因,群眾對他的情感似乎完全顛倒了過來。無數人舉著火炬尋找到他的屍體,給他重新披上皇袍,隆重地葬於教堂。有上萬名武裝軍人和百姓參加了葬禮。即使是那被眾人撕成了碎片的衣服,也被當成聖物珍藏起來;他的房門也被拆成碎塊,製成了各種紀念品;破舊的家具突然身價暴增;連他走過的泥土也成為製作護身符的原料。

不難想象,數千年之後,未來的博學之士麵對這些矛盾百出的記載,也許會對是否真有過這位英雄表示懷疑,正像現在有些人懷疑釋迦牟尼一樣。從他身上,他們隻會看到一個光彩照人的神話或一部赫拉克利特式傳奇的演變。對這種缺乏確定性的情況,他們無疑很容易心安理得,因為和今天的我們相比,他們更明白群體的特點和心理。他們知道,除了神話之外,曆史沒有多少保存其他記憶的能力。

七、群體情緒的誇張與單純

群體意味著極化,不管是好是壞,群體感情的特點就是極其的簡單誇張。在這方麵,群體中的個人類似於原始人,他們把事情視為一個整體,不能做出細致的區分,也看不到事件中間的過渡狀態,這是群體感情的簡單粗糙。群體情緒的誇張受到另一個事實的強化,即不管什麽感情,一旦這些感情表現出來,通過暗示和傳染後,會非常迅速地傳播,明確支持的目標就會力量大增。

群體情緒的簡單和誇張所造成的結果是:群體全然不懂懷疑,也不知道萬事萬物皆有其不確定性。如同陷入情網的女子,輕易便會陷入感情的極端,情人有任何令人懷疑的言行,立刻成為不容辯駁的證據。平常生活中免不了見到令自己心生厭惡的人,或不得已執行自己非常反對的意見,作為獨立的個人,多數會控製自己的衝動,這些情緒不會對個人有什麽影響,若是處於群體中,這些情緒卻能讓他們勃然大怒。

群體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異質性群體中間,因責任感的徹底消失而強化。意識到肯定不會受到懲罰——人數越多,這一點就越是肯定——以及人多勢眾產生的力量感,會使群體表現出孤立個人不可能有的情緒和行動。在群體中,腦殘、低能兒和心懷妒忌的人,擺脫了自己卑微無能的感覺,會感覺到一種殘忍、短暫但又巨大的力量。

不幸的是,群體感情的誇張傾向,通常把人類的惡劣表現到極致。

1527年5月6日夜,羅馬被雇傭軍占領,八千多名老百姓被殺,但這隻是開始。夜晚狂歡過後,極度激動的雇傭兵開始洗劫教堂,他們還洗劫紅衣主教和要人的宮殿,闖進女修道院強奸修女,殘酷迫害不幸的受害者,甚至索取巨額贖金。

據說南意大利軍隊的士兵連船夫的簡陋小屋都不放過,奪走了茶壺和釘子之類的每件東西。其他報告表明,一些聖物被當作靶子,成堆的古代手稿被用作馬的褥草。拉斐爾的壁畫被長矛劃破,上麵用很大的字母刻著馬丁·路德的名字。

群體利用自身的人多勢眾摧毀一切道德障礙!這是原始人的本能隔代遺傳的殘留,孤立的個人因為擔心受罰,不得不約束自己。因此群體很容易幹出最惡劣的極端勾當。

群體誇大自己的感情,因此他們隻會被極端感情打動。希望感動群體的演說家,必須鋒芒畢露、信誓旦旦,至少也得要誇大其詞,吹得天花亂墜,而且得不斷重複,絕對不能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這些都是公眾集會上的演說家慣用的論說技巧。

換個簡單的說法,群體對自己的英雄的感情,也同樣誇張。英雄表現出來的品質和美德,肯定總是被群體誇大。很早就有一位編劇指出,觀眾要求舞台上的英雄擁有現實生活中的人不可能存在的勇氣、道德和美好品質。

打動觀眾的藝術多數品味低下,但即使創作這些品味不高的藝術,也需要特殊的才能。通過閱讀劇本來解釋一出戲的成功,往往是不可行的。劇院經理在接受一部戲時,他們自己通常並不知道它能否取得成功,因為如果想對這事做出判斷,他們必須能夠把自己變成觀眾。這種立場毫無疑問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原則與常識和邏輯基本上毫無相同之處。

早就有人正確認識到了在劇場裏觀察事物這一特殊立場的重要性。這裏我們又一次可以做出更廣泛的解釋。我們會說明民族因素的壓倒性影響。一部在某國掀起熱情的影視劇,在另一國卻未必能獲成功,或隻取得了部分的或平常的成功,是因為它沒有產生能夠作用於另一些公眾的影響力。

我沒有必要再補充說,群體的誇張傾向隻作用於感情,對智力不起任何作用。我已經用事實證明,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的智力立刻大打折扣。一位學識淵博的官員塔爾德先生,在研究群體犯罪時也證實了我的觀點。群體隻擅長把感情提升到極高或相反——極低的境界。

八、群體的偏執、專橫和保守

群體隻有簡單而極端的感情,別人提出的任何意見、想法和信念,他們或者全盤接受,或者一律拒絕。若不是把這些意見視為絕對真理,就是看成絕對謬論。要想控製群體,曆來隻能用暗示的辦法加以誘導,而不是用合理的信念來解釋,與宗教信仰有關的偏執與其對信徒頭腦實行的專製統治,早就為大家熟知。這種偏執的情緒根深蒂固根本無法扭轉,改變一種偏執情緒的唯一辦法是用另外一種偏執極端的感情來取代。

群體認定的真理或謬誤都不容置疑,由於群體力量強大,它的理想和偏執就帶著專橫的特質。理性的個人一般會傾聽各種意見,調和矛盾,群體則不然。在公眾會議上,如果演說者略有微詞,立刻就會招致嚴厲的嗬斥和粗野的叫罵。在聽眾的噓聲和驅逐聲中,演說者很快就會敗下陣來。假如現場缺少當權者或執法者的約束,反駁者往往難逃一死。

1704年,蘇格蘭地區一個患有癲癇病的流浪漢指控兩名女性對他實施巫術,一名女性在被抓進監獄後逃了出來,但在第二天又被捉住了。在回監獄途中,對巫師恨得咬牙切齒的人們知道了想淹死她。他們把這名女性捆上繩子,繩子的另一端拴在一艘漁船的桅杆上,把她投進水裏後拉上來,再投下去,如此反複。在這名女性被折磨得半死不活的時候,人們又把她拖上海灘。一個暴徒回家把門板卸下來,壓在這個可憐女人的身上,再在上麵堆上大石頭,女人被活活壓死。沒有一個地方官出來幹涉,負責押送的士兵也玩忽職守、幸災樂禍,凡出來阻止暴行的人無不被恫嚇和毆打。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性格,但很少有人真正理解民族性格的含義。盡管專橫和偏執是一切類型群體的共性,但其強度還是各有不同。在這方麵,支配著人們思想感情的民族因素再次發揮作用。民族決定群體的感性程度,感性的民族群體更衝動、易變和急躁,尤其是拉丁民族人組成的群體,他們的專橫和偏執可以發展到無以複加的地步。下麵以英倫三島的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為典型,正是偏執和專橫這兩種態度徹底破壞了盎格魯-撒克遜人強烈的個人獨立感情。拉丁民族的群體隻關心他們所屬宗派的集體獨立性,他們對獨立有獨特的見解,認為真正獨立的人,是能讓那些與他們意見相左的人立刻強烈反對自己信念的人。在各拉丁民族中間,自宗教法庭時代以來,每個時期的雅各賓黨人,對自由的理解皆是如此,從未有另一種理解。

前文說過,群體的疊加隻是愚蠢的疊加。

1630年,米蘭發生了一場瘟疫。隨著瘟疫的蔓延,許多異想天開的荒唐故事被人們信以為真。有個名叫巴薩尼的人聲稱自己在某個黑夜站在一個大教堂門口。有一輛六匹白馬拉著的黑馬車停在他身邊,馬車後麵跟著許多身穿黑袍的仆人。馬車上走下來一個高大威武的陌生人,他邀請巴薩尼上車,把他帶到一個幾乎倒塌了一半的巨大宮殿前。巴薩尼看到許多骷髏互相笑罵,相互追逐跳躍,朝一塊荒地奔去。荒地中間的岩石頭下麵流淌著毒水,毒水流過田地,滲入了米蘭城所有的泉水當中。

陌生人許諾說,如果巴薩尼願意將米蘭所有的門都抹上毒藥,就可以得到富可敵國的財富。此時巴薩尼終於明白這個人是魔鬼,他便向上帝禱告,瞬間電閃雷鳴後,他發現自己又站在了教堂的走廊上。

這樣的瘋話得到了所有聽眾的信任,還有所謂的目擊者為他幫腔,發誓說他們也曾經見過那陌生人。

專橫和偏執是群體最能確定的感情,他們很容易就表現出偏執與專橫的情緒,隻要有人煽動起這些情緒,他們隨時都會付諸實踐。群體總是對強權俯首帖耳,卻很少為仁慈心腸所動!在他們看來,仁慈心腸隻不過是軟弱可欺的代名詞。

在非洲的墾荒過程中,英國派來兩名工會活動者協助土著農民。到了之後,當地的農業工人為了聲援碼頭工人舉行了罷工,還要求增加工資,改善夥食。

他們焚燒營地的建築物,甚至自行武裝起來,設立路障來阻止歐洲人接近海岸。

蘇格蘭工人中有一個頗有聲望,他發現道路被罷工者切斷,就從車上一躍而下,大聲嗬斥這些非洲人。土著人被突如其來的陌生人的暴怒嚇呆了,立即丟下武器落荒而逃。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群體從來隻向嚴厲的暴君低頭。

1795年10月,拿破侖·波拿巴奉命鎮壓騷亂,他竟然將大炮的炮口對準了自己的同胞,河水般的血流流向早已挖好的壕溝。騎兵手持軍刀和手槍衝向了幸存者,之前大聲怒罵的眾人,頓時停止了呼叫。

幾年之後,拿破侖嚐試著與議員們進行溝通,遭到了議員們的激烈反對。他的弟弟呂西安調集了一隊擲彈兵衝進議院,將那些議員逮捕起來,剩下的議員們一致同意選舉拿破侖為法蘭西第一執政人。

群體喜歡的英雄,像愷撒一樣冷酷殘忍。他的權杖吸引著他們,他的權力威懾著他們,他的利劍讓他們心懷敬畏,他們甚至總是為這種人塑起最壯觀的雕像。而當這樣的專製者失去了權力時,群體又會在轉眼之間麵目大變。他們並非是有所醒悟,因為群體隻會幹兩種事——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群體喜歡踐踏被他們剝奪了權力的專製者,也隨時會欺壓軟弱者,但對強權卻低聲下氣!

如果強權時斷時續,而群體又總是被極端情緒所左右,它便會表現得反複無常,時而無法無天,時而又卑躬屈膝。

如果以為群體在革命中本能地處於主導地位,那就大錯特錯了。群體常常爆發超乎尋常的暴力和破壞力,但這種爆發是十分短暫的。他們極端情緒化的感情來得快去得也快,群體強烈地受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因此很容易屈從於世俗的等級製,難免會十分保守。群體步入這種無頭蒼蠅一樣的狀態之後,他們很快就會陷入迷失。隻要對他們撒手不管,他們很快就會厭倦混亂,本能地變成奴才。

拿破侖·波拿巴上台之後壓製了一切自由,讓每個人都對他的鐵腕有切膚之痛,那些擁戴他、崇拜他的,正是那些原本最激進、最桀驁不馴的雅各賓派革命黨人。

群體的變革,隻針對很表象的事情。他們如原始人一樣,有著堅不可摧的保守本能。他們對一切傳統的迷戀與崇敬是絕對的。群體對傳統事物、傳統製度,有著迷戀式崇拜,假如在發明蒸汽機和鐵路的時代,民主派能夠掌握有今天這樣的權力,那麽這些發明便不可能實現,至少要付出血的代價,通過不斷殺戮和革命來完成。

這一點在法國大革命中表現尤為突出,科學被看成是貴族政治,發現了氧氣的天才化學家拉瓦錫也因此被送上了斷頭台,永久地喪失了呼吸氧氣的權利。雅各賓派的血腥統治被終結後,反羅伯斯庇爾的熱月黨人意味深長地做出了這樣的評價:“雅各賓派認為知識是自由的敵人,而科學則是貴族政治,如果他們的統治足夠長而且放開膽子去幹的話,他們就會燒毀圖書館,殺掉所有的學者,把世界投入黑暗之中!”

對於文明的進步而言,最值得慶幸的一點就是,隻是在偉大的科學發明和工業出現之後,群體才開始掌握了權力。

九、群體的道德

如果把道德定義為持久地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製私欲,那麽群體顯然不具備任何道德。群體既多變,又衝動,他們不可能有道德。

如果我們把某些短期內表現出的品質,比如舍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勇於獻身和對平等的渴望等也算作“道德”的內容,那麽群體的行為,經常會有很高的道德境界。

研究群體的心理學家,隻著眼於群體的犯罪行為,他們見群體的犯罪行為頻繁發生,於是得出了群體的道德水平十分低劣的結論。然而他們隻看到了群體行為的一部分,群體犯罪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從原始時代就繼承了野蠻和破壞的本能,至今仍蟄伏在我們每個人身上。

獨立的個人不可能在生活中滿足這些本能,風險成本太高了,有正常判斷的人都不可能蠢到去幹一件得不償失的事——一旦加入一個不負責任的群體,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和道德感就徹底消失了,我們常常說到“法不責眾”,這裏指的不是法律的管轄權,而是指群體的自我心理暗示。這是一種非常卑微的心理安全感,他們認為自己不可能會受到懲罰,而且人越多,這種信念就越堅強。他們會因為人多勢眾而產生出一種強烈的力量感,這會使得他們徹底放縱這種本能。在生活中,我們不能向自己的同胞發泄這種本能,便發泄在動物身上。群體捕獵的熱情與凶殘,和這種破壞性本能有著同樣的根源。他們慢慢殺死沒有反抗能力的犧牲者,正是十分懦弱的殘忍。

17世紀末,北美洲殖民地一名叫高利的男子被指控為男巫,盡管他千方百計地否認,但還是被判了刑。據說在被處決的時候,由於感到異常痛苦,高利把舌頭伸到了外麵,而負責監督行刑的是新英格蘭司法長官,他竟然命人抓起一根棍子,把高利的舌頭硬生生地塞回了嘴裏。

這樣的殘忍,與獵人聚集成群捕殺動物時表現出的殘忍沒有什麽實質上的分別。這再一次驗證了在群體無意識的作用之下,一個原本善良而正直的人,究竟會做出怎樣違背良知與道德的事情來。

群體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但在某些時候,群體也會做出極崇高的獻身、犧牲和不計名利的行為,那是獨立的個人根本做不到的極崇高的行為。當群體以名譽、光榮和愛國主義作為號召的時候,最有可能對群體中的個人產生影響,甚至於可以讓他慷慨赴死。

像十字軍遠征和1793年的誌願者那種因愛國精神而視死如歸的大眾群體,曆史上比比皆是。1792年,普魯士、奧地利、英國、荷蘭、西班牙諸國集合聯軍,大舉進攻法國的時候,雅各賓黨人的振臂高呼,引來了無數民眾誌願參加軍隊,一再擊敗聯軍。

當我們回顧曆史,群體為了自己隻有一知半解的信仰、觀念和隻言片語,便英勇地麵對死亡。不斷舉行示威的人群,更有可能是為了服從一道命令,而不是為了增加一點養家糊口的薪水。

理性的個人有趨利避害的本能,自我利益幾乎是獨立個人行動的唯一動機,但自我利益幾乎不能群體的強大行動力。

在公眾智力難以理解的多次戰爭中,支配著群體的肯定不是個人利益——在這些戰爭中,民眾寧願自己被屠殺,也不願意停止他們的行為,如同被獵人施了催眠術的小鳥。

群體能使一個正直善良的好人變成無惡不作的惡棍,反之,亦能使罪大惡極的渾蛋嚴格按崇高道德紀律行事,僅僅因為是群體中的一員。法國19世紀傑出的文學批評家、曆史學家泰納讓人們注意“九月慘案”中的一個事實:1792年9月,成千上萬的人死在了雅各賓派的手中,他們將熔化的黃金灌進貪官的嘴中。由於要殺的人太多,他們覺得斷頭台的速度太慢,於是便換了殺人方式,將那些“對革命不積極”的排成方陣,用大炮來轟炸他們。被殺的人血流成河,執行屠殺的暴民卻沒有一個人把受害者身上的財物據為己有,他們不約而同地將這些財物放在了會議桌上。

由此可見,群體對於個人,有很強的道德淨化作用,盡管這種個人的道德淨化疊加起來,可能意味著全社會災難性的後果。群體對個人的道德淨化作用並非不變的常規,然而卻是一種經常可以看到的狀態。

即使在較為穩定的環境下,也可以看到群體的道德淨化作用。我前麵說過,觀眾要求劇作中的英雄具有現實中可能有的誇張美德,我們在前麵說過,同樣,群體中的成員也會彼此要求,督促對方將不道德的行為收斂起來。在一次集會中,即使該群體成員品質良莠不齊,大家也會表現出少有的一本正經來。那些平時**不羈的浪子、操賤業的皮條客或缺少教養的粗人,在某些危險的場合或交談中,也會變得彬彬有禮起來,雖然與他們習慣性的談話相比,這種場合並不會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傷害。

雖然群體經常放縱人類低劣的本能,踩天理和道德於腳下,幹出慘絕人寰的勾當,但也不時樹立起崇高的道德典範。

如果不計名利、順從和絕對獻身於真正的或虛幻的理想都算作美德的話,那麽毋庸置疑,群體最具備這些美德,而且他們達到的水平,哪怕是德行最高尚的哲學家也望塵莫及。

當然,他們隻是在無意識地實踐著這些美德,但這無礙大局。我們總是求全責備,指責群體經常受無意識因素的左右,成為被本能願望支配的不動腦筋的機器。但是,如果連群體也受眼前利益的桎梏,那麽地球上根本就不會有燦爛的人類文明,更不會有自己的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