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群體的心理

第一章 群體的一般特征

群體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達到共同的目標,以一定的方式聯係在一起進行活動的人群。

在群體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個性也被削弱了,作為個體的異質被同質化吞沒了,無意識品質的優劣決定了群體智慧的高下。

群體中的個人不但在行動上和他本人有著本質的差別,甚至在完全失去獨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實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豪傑。

一、從心理學角度看群體的構成

一般來說,眾多人員聚集在一起,就可稱之為“群體”。

無論他們是男是女,也不管他們的職業是什麽,也不管什麽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這樣一個“群體”,如果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的話,他們仍然是獨立的個體——沒有一致的目標,沒有共同遵守的紀律,雖然這些人暫時組成了人群,但這些人隻是很偶然地站在一起,每個人仍然是獨立的,與他一個人的時候沒什麽區別,因此也沒有組織化群體的特點可言。

群體是相對於個體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幾個人就能構成群體。群體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達到共同的目標,以一定的方式聯係在一起進行活動的人群。從心理學上說,一千個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沒有任何明確的共同目標,因此隻能看成一群聚在一起的人,這一群人並不因為聚集就變成群體,比如傳統節日的聚會、交易商品的集市、協作勞動的集體。

在特定條件下(且隻有在這些條件下),聚集成群的人會表現出某些新的特點。此時,成員的個體性格消失了,他們的思想感情聚焦於同一事物上。即使他們不在同一個地方,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話,也算是同一個群體。隻要大家同時考慮同一個問題,這些原本獨立的個人就形成了一個群體。較為典型的是激烈感情的觸動,比如大家都關心的國家大事。盡管任何一個民族或國家的人都不可能全部出現在同一個地方——他們的人數太多了——但不管他們在哪裏、彼此之間的距離有多遠,但他們關注同一件事,他們的思想感情沒有任何區別。

如果有一個偶然的契機把四麵八方的人聚集在同一個地方,此時,這群人就有了同一種心理特征,我們姑且稱之為心理群體。心理群體形成之後,就會表現為一種共同的、暫時的,然而又是十分鮮明的普遍特性,除此之外,群體還會表現出一些附帶的特性。所有群體都有一些共同的特點,不管這個群體是由什麽人組成的。構成群體的人員不同,群體的附帶特性不同,精神結構也大不相同。

我們很難對群體心理做出精確的描述,在群體中,構成群體的某個民族的人所占群體比例不同或組織結構差異,群體的心理也迵然不同。刺激群體心理的因素不同,群體心理就有所不同。即使是同類型的刺激,如果刺激的強度不同,群體的心理表現仍然不同。上述諸多因素的變化使得關於群體心理的研究困難重重,個體心理學的研究也同樣麵臨著這些問題。

由於任何一種精神結構都包含著各種性格的可能性,環境突變會讓這種可能性表現得更為突出。隻有小說中才有數十年性格始終如一的人。隻有環境完全一致,才能使族群性格明顯地單一。這就解釋了為何法國國民公會中那些最殘暴的成員竟然都是些平常表現得和藹可親的人。在環境正常的時候,他們是安守本分的良民,是體貼民眾的官員;但當環境發生劇烈變化的時候,他們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邪惡與殘暴,其殘暴程度就連他們自己都無法相信。當暴虐平靜過後,暴民們又恢複了此前的和藹可親與平易近人,成為老實而溫順的國民,拿破侖就在這些暴民之中找到了非常恭順的臣民。

我們無法對強弱程度不同的組織群體做全麵的研究,重點隻能放在研究那些成熟的群體上——即已經進入完全組織化階段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心理群體。也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夠看清楚群體可以演化成什麽模樣——不管它最終變成什麽模樣,肯定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隻有在這種已經出現組織傾向的群體中,那些看起來似乎永遠也不會發生的特征才會表現出來。

心理群體是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支配。有時,五六個人就能構成一個心理群體,幾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卻不一定能構成群體。另一方麵,雖然不可能看到同一個民族的人全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比如一個偶然事件發生,他們就會聞風而動,隨之變成一個心理群體。群體的全部感情和思想表現出明確的指向性,我們甚至可以看到所有的變化細節。同樣,隻有“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特征才會體現出它的規律性變化。

在群體的心理特征中,有的與孤立的個人沒有什麽不同,有的則完全為群體特有,因此隻能在群體中看到。我們研究的就是這些特征,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一個心理群體表現出來的最驚人的特點如下:構成這個群體的人,不管他是誰,不管他們的生活方式有多大區別,不管他的職業是什麽,不管他是男還是女,也不管他的智商是高還是低,隻要他們在同一個群體,他們就擁有同一種情感取向——我們稱之為集體心理。

如果不是因為在群體中,有些閃念或感情,獨立的個人根本就不會產生,即使產生,也不可能變成行動。在群體的心理特征中,有一些與獨立的個人沒有任何不同,另外一些特性卻完全是群體特有的,這些特性從來沒有在一個人身上具體表現出來,但當個人成為群體中的一員的時候,他的舉止表現也就不可思議地體現出了這一特性。

二、群體的共同特征

完全不同的個體組合是一種全新的存在,這個全新存在與構成這種存在的個體之間沒任何共同之處。當他們成為群體中的一員的時候,他們的感情、思維和行為與他們單獨一個人的時候迥然不同。

心理群體是一個由異質成分組成的暫時現象。當足夠數量的不同個體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像是諸多的有機質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細胞一樣,當這些類別成分完全不同的細胞組成一個新的生命個體的時候,這個新生命個體的表現與構成他的細胞組織完全不同。

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認為:一個群體的表現,是該群體構成要素的總和,或是它們的平均值。該觀點顯然是錯誤的,它缺乏統計學上的依據與相關的例證。群體表現的實際情況正如兩種化學元素——如酸和堿——產生化學反應後形成的新物質一樣,它的屬性和以前完全不同,才使它得以成為新元素。

群體中的個人行為表現具有如下四個特點: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

第二是無意識本能起決定性的作用;第三是情感與思想在暗示與傳染的作用下轉向同一個方向;

第四是暗示的觀念具有即刻轉化為行動的衝動。

群體中的個人不同於孤立的個人,證明這一點並不困難,然而找出這種不同的原因卻不那麽容易。要想多少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確認的真理,即無意識現象不但在有機體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動中,都發揮著完全壓倒性的作用。與精神生活中的無意識因素相比,有意識因素隻起著很小的作用。即使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充其量也隻能找出一點支配他的行為的無意識動機。

在群體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個性也被削弱了,作為個體的異質被同質化吞沒了,無意識品質的優劣決定了群體智慧的高下。

群體隻有很普通的品質,這為我們解釋了為何群體不能完成對智力要求較高的工作。涉及大眾利益的決定,一般隻能由傑出人士在會議中做出,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即使是行業中的優秀專家采納的決定,並不比一群蠢人采納的決定更高明。

再高明的專家,一旦受困於群體意識,便淪為平庸之輩,隻能用平庸拙劣的方法來處理工作,無論是多麽重大的事件。

群體智慧的疊加隻是愚蠢的疊加,真正的智慧卻被愚蠢的洪流淹沒了。我們常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來強調大眾在智力上占據的優勢,但事實卻是,任何一個人都比“大眾”更聰明,大眾是不靠譜的。如果“整個世界”指的是群體,那就根本不是人們常說的“整個世界要比伏爾泰更聰明”,而是說伏爾泰比整個世界更聰明。

個人決策通常比群體決策更好,個人能產生較多較好的主意,而群體決策由於受到相互不同意見和論點的約束,以及害怕被人認為愚蠢等心理製約,因而不容易使決策具有較大的創造性。個人決策適合於工作結構不明確,需要創新的工作,而群體決策過程適合於任務結構明確,有一定執行程序的工作。

一個群體的內聚力越強,就越容易導致群體思維的錯誤。但糟糕的是,這個正確的結論卻與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始論據產生了直接的衝突。

如果群體中的個人隻是把他們的愚蠢與平庸集中表現出來的話,那群體創造出的全新特點又從何提起呢?

這正是我們要探討的問題。

1.無意識本能抹平智能差異

一般來說,我們都認為自己的行為動機是經過理性意識審慎檢查的,但事實上,我們的絕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我們自己根本無法了解的隱蔽動機的結果。實際上有太多我們根本沒有意識到的原因,隱藏在可以說明的行為原因背後。這是因為我們的有意識行為主要受遺傳影響,是無意識深層本能結構的產物。

這些無意識的本能包含著世代相傳的共同特征,無意識的本能構成了民族的先天稟性,同一民族的個人特征十分相似,即使他們彼此略有差別。這些差別更多地體現在意識層麵上,其中一部分是教育的結果。教育固然能夠加大人們的差異,但真正決定性格的仍然是固結在基因鏈條上的獨特遺傳條件。

如果我們探究這其中的症因的話,就不能忽視了現代心理學為我們提供的正確思維分析——無意識主宰著有機體的生活,並且主宰著有機體的智力活動。

意識是我們最熟知的因素,但它在我們精神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是被動的,完全不值一提。與潛意識相比,不過是冰山一角。所以我們對於人類的觀察總是無一例外地陷入困惑之中,即使最細心的分析家與最敏銳的觀察家,也僅能對潛意識的黑洞略窺一二。

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他們的本能和情感卻非常相似。尤其是在涉及信仰、政治觀點、道德評價、個人愛憎這些近乎純粹的感性表達中,即使最傑出的才智之士,也不見得比凡夫俗子更理性。

我們的慣性思維讓我們會認為智力超凡的人在其他方麵的表現也同樣出類拔萃。然而事實卻是同一民族的人都有著一個普遍的性格特征,無論智力上有多懸殊,或後天教育多努力都無法拉開差異。受著我們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一個民族中的大多數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都具備這些特征,變成了這個群體的共同屬性。

一個鞋匠和一個偉大的數學家相比,也許他們的智力有著天壤之別,但是從性格的角度看,他們可能差別甚微或者根本沒有差別。正是這些普通的性格特征在群體心理中削弱了個人的才智和個性,差異也因此被同化,人類的無意識的品質才占了上風。

2.責任分散效應

有一天,在美國紐約郊外某公寓前,一個名叫朱諾比白的年輕女子在結束酒吧間工作回家的路上遇刺。於是她絕望地喊叫:“有人要殺人啦!救命!

救命!”聽到喊叫聲,附近住戶亮起了燈,打開了窗戶,把凶手嚇跑了。在一切恢複平靜後,凶手又返回作案。被害人再次叫喊時,附近的住戶又打開了電燈,凶手又逃跑了。這名女子以為沒有危險了,沒想到上樓的時候,凶手再次出現了,這名可憐的女子被殺死在樓梯上。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她大呼救命,到窗前觀看的鄰居中至少有38位,卻沒有一個人來救她,甚至連打電話報警的人都沒有。

這件事引起紐約社會的轟動,也引起了社會心理學工作者的重視和思考。人們把這種眾多的旁觀者見死不救的現象稱為責任分散效應。

心理學家調查發現:這種現象不能僅僅說是眾人的冷酷無情,或道德日益淪喪的表現。因為在不同的場合,人們的援助行為確實是不同的。當某人遇到緊急情境時,如果隻有一個旁觀者能提供幫助,這名旁觀者就會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對受難者給予幫助。如果他見死不救會產生罪惡感、內疚感,這需要付出很高的心理代價。而如果有很多人在場的話,幫助求助者的責任就由大家來分擔,造成責任分散,每個人分擔的責任很少,旁觀者甚至可能連他自己的那一份責任也意識不到,產生了“我不去救,別人會去救”的心理,導致“群體冷漠”的局麵。

在一般情況下,對個人來說,數量就是力量。數量在人類社會中經常性地產生一種充足的理由,處於群體中的個人會感受到強烈的“正義”力量,對他們來說群體就是正義,這使其中的成員敢於不負責任,也敢發泄出自己本能的欲望。在獨自一人時,他必須控製這些欲望。但在群體中,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和道德感徹底消失了——他沒有什麽理由再約束自己,更無法控製內心的放縱與不羈。

是的,群體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群體就是法律,群體就是道德,群體就是正義。

3.傳染性從眾

第三個原因是傳染,情緒相互傳染決定著群體的特點,決定著群體行為選擇的傾向,還決定著群體接受暗示的傾向。關於傳染是否存在很容易確定,卻不易解釋清楚。我們必須把它看作是一種催眠方法。在群體中,每種感情和行動都有傳染性,其程度之強,足以使個人隨時準備為集體利益犧牲自己利益。這是一種與本性完全對立的極端立場,如果不是群體中的一員,個體很少具備這樣的勇氣。

有的人的情緒能迅速傳染另外一些人,有的人則很容易被其他人傳染。有的情緒特別容易在群體中傳染開來,而另外一些情緒卻不見什麽效果。感性的、本能的情緒特別容易傳染,而理智的、冷靜的情緒在群體中則難以發揮作用。

一個被群體情緒傳染的人,會覺得自己變得前所未有的強大,他任憑一種陌生的力量主宰,心中籠罩著堪稱壯懷激烈的感情,這種感情會讓他表現得完全是另外一個人。

不是每個人都一定會被群體情緒傳染,但若有人沒有被集體情緒感染,那麽他就會淪為群體感情的敵人。被傳染的群體以完全非理性的力量主宰著這個世界,他們為所欲為,直到他們的群體不斷分化並消散,這種極端情緒才會平息。

群體之外的任何人都能夠看出群體情緒對個人的影響,即使是智力低下平庸也能不費吹灰之力地做出判斷。但即使是天才專家也說不清群體情緒是如何影響個體的。

1523年6月上旬,倫敦有算命者和占星家預言,泰晤士河潮水會於1524年2月1日淹沒倫敦城,上萬戶居民的房屋將會被衝毀。在預言發布後的幾個月裏,所有的盲從者都喋喋不休地重複著這個預言,越來越多的人相信了它。人們紛紛打點行裝遷居至倫敦城外的地區。遷徙行為更加快了預言傳播的速度。隨著時間離災難的預定日期越來越近,移民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1524年1月,平民百姓攜妻帶子,成群結隊地步行到遙遠的村莊去躲避災難,達官貴人則乘坐馬車趕到那裏。

時至1月中旬,至少兩萬人離開了倫敦。人們認為,倫敦是一個注定要被毀滅的地方,有錢人特意在其他城市的高地上安家,即使是學識淵博的神職人員也不例外。

但泰晤士河潮水並沒有在預期的日子席卷倫敦,憤怒的人們準備將預言家投入河中。預言家靈機一動,聲稱洪水淹沒倫敦的日期沒有錯,隻是發生在下一個世紀,因為自己的疏忽,所以算錯了一個小數字。

這種胡言亂語卻在群體之中得到信任與傳播,證明了這種來自本能恐懼的情緒力量,的確具備了傳染病一樣的威力。除了令人陷入狂亂之外,這種催眠還會摧毀一個人心理上的防禦機製,讓人的表現突破人格上的界限。

4.暗示性從眾

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是理性的,知道是非善惡,也知道趨利避害。但這種理性隻在我們作為獨立的個體時才會發揮作用。一旦進入群體,上述的行為能力與製約作用就消失了,個人被帶入一種完全失去人格意識的狀態,對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識的暗示者唯命是從,會做出一些同他的性格和習慣極為矛盾的舉動。

正如催眠師在麵前晃動水晶球,群體中的個人陷入了一種極度興奮的無意識狀態,大腦的知性活動被抑製,正常的思維活動被麻痹——這時候的人完全聽命於他的脊椎神經所接收到的外部信號。他淪為了催眠師隨意支配的一切無意識活動的奴隸!這時候的他,有意識的自我人格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原本明晰的意誌力與判斷力也**然無存,他的一切思想全部聽命於催眠師的指令,他的情感也淪為可以操縱的本能,接近於迷信狀態。

大體上說,心理群體中的個人也處在這種狀態之中。他就像被催眠的人一樣,某些能力被破壞了,某些能力卻能得到極大的強化。在某種暗示的影響下,他會因為難以抗拒的衝動而行動。這種暗示對群體中的所有個人都有著同樣的作用,相互影響使其力量大增,比被催眠者的衝動更難以抗拒。具備強大的個性、足以抵製這些暗示的個人寥寥無幾,根本無法逆流而動,充其量隻能因不同的暗示改弦易轍。有時隻消一句悅耳的言辭或一個被及時喚醒的形象,便可以阻止群體血腥的暴行。

我們的潛意識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被打開就會釋放出大量本能性衝動力量。暗示的力量以一種難以置信的方式替代了群體的個體自我人格——也許隻是將某種蟄伏力量喚醒而已,一旦這種力量被喚醒,群體自我人格的原有部分就會迅速地被這種強大的力量湮沒。

曆史上,在人類揭示未來奧秘的手段中,象征和征兆占據了極為重要的位置,許多事物都被預言家們看作或凶或吉的預兆,但隻要我們稍具理性,就知道這種方法是極度荒唐的。

迷信征兆者不僅有社會底層的百姓,許多學者、政客和軍人也很迷信。對於那些軟弱而又輕信的人來說,如果在清晨遇到了一頭母豬或是黑貓,這一天就會相當不吉利;遇見一頭驢,就意味著不幸。如果夢見掉頭發,便有親人發生不幸,其他人也會跟著走黴運。

群體有著自動放大非理性衝動的能力——暗示的作用對群體中的每一個人都會起到相同的作用,這種作用隨著群體的情緒鏈條傳遞越來越強大,讓他們做出超乎想象的事來。除非有誰熟諳群體的特性與暗示的技巧,否則想平息這種群體的衝動無異於天方夜譚。

由於上述原因,我們看到陪審團做出了陪審員作為個人不會同意的判決,議會實施著每個議員個人不可能同意的法律和措施。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的委員們都是舉止溫和的開明公民。但是當他們結成一個群體時,卻毫不猶豫地同意了野蠻至極的提議,把清白無辜的人送上斷頭台,並且違背自己的利益,放棄自己不可侵犯的權利,在自己的階層中間也濫殺無辜。

群體中的個人不但在行動上和他本人有著本質的差別,甚至在完全失去獨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讓一個守財奴變得揮霍無度,把懷疑論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實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豪傑。1789年8月4日夜,法國的貴族一時**澎湃,毅然投票放棄了自己的特權。如果讓他們單獨考慮這些事,沒有一個人會同意。

由此可見,群體的智力低於孤立的個人,但感情及其激起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境如何。一切取決於群體接受的暗示是什麽性質。這就是隻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記者完全沒有理解的要點。群體固然經常是犯罪群體,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義的群體。正是群體,會不顧一切地慷慨赴難,為一種教義或觀念的凱旋提供了保證;正是群體,會懷著贏得榮譽的熱情赴湯蹈火;正是群體,才有可能像十字軍時代那樣,在幾乎全無糧草和裝備的情況下向異教徒討還基督的墓地,或者像1793年那樣捍衛自己的祖國。這種英雄主義毫無疑問有著無意識的成分,然而正是這種英雄主義創造了曆史。如果人民隻會以冷酷無情的方式幹大事,世界史上便不會留下他們多少記錄了。

三、群體是野蠻的玩偶

當人的有意識人格消失,無意識人格大行其道的時候,思想和感情都因暗示的力量而相互傳染,集體意識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暗示信息很快就會轉化為行動的傾向。

融入群體之後,個人的明確身份與個性消失了,成為再也不受自己意誌控製的玩偶。他們不僅在行動上與本人平時的表現完全相反,思想感情也與平時完全不同。個人做事時有著明確的目標,但是群體成員多半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正如活動的生物本身有行為目標,但構成生物的細胞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麽一樣。

進一步說,僅僅融入群體,就已經使個人在文明階梯上倒退了好幾步。孤立的個體可能很有教養,在他的獨立意誌存在的時候,或者是說在他擁有正常的智力的情況下,至少是能夠對自己的語言行為有所約束的文明人。一旦淪為群體中的一個有機組成分子,他就立即退化到了原始人時期,成為一個行為受本能支配的動物。他殘暴而狂熱,表現出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和原始人更為相似的是,他甘心讓自己被各種言辭和形象打動;而組成群體的人在孤立存在時,這些言辭和形象根本不會對他產生任何影響。他會情不自禁地違背他最顯而易見的利益,做出與熟悉的習慣截然相反的舉動。一個群體中的個人,不過是眾多砂礫中的一顆,可以被風吹到任何地方。

這就將群體中的人從文明人的名單中劃了出去。

曾經有過這樣一樁案件:

原告是一位未婚的女孩,一天,她應邀請到被告家看馬戲表演,她剛入座,被告的仆人牽著一匹馬穿過大廳來到她的麵前表演馬術。

這匹馬的屁股對著原告,把馬糞拉在了她的大腿上,在場的所有人全都看到了這一幕,非但沒有一個想到去幫助小姑娘,反而一起哈哈大笑。原告因此羞憤欲絕,恨不得有個地洞鑽進去。她受了極大的精神刺激,一怒之下將這些人全告上了法庭,起訴書列舉了各種起訴緣由,排在最前麵的一條,就是這些人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表現出一種殘忍的幽默。

法庭在這件事完全支持原告的看法,將所有問題都公布出來,得出了原告受害的結論,判被告賠償5000法郎作為精神損失費。

由此可見,決定群體人行為的相關要素是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這些東西在一個理性的人身上必然是缺乏的。因為理性的人所抱有的是持續性的懷疑精神與思想的獨立意識。但任何一個群體更像一個原始人的烏合之眾!

在中世紀時期的13世紀和14世紀,鼠疫在歐洲大陸肆虐,奪去了整個歐洲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生命。鼠疫非常可怕,於是人們開始相信它在本質上隻能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是上帝在懲罰人的罪行。

大規模的鞭笞開始流行。受鞭笞者認為通過抽打自己和承受其他身體上的懲罰,上帝可能會認為他們已經受夠了懲罰,從而不再讓他們感染鼠疫。這種狂熱蔓延至全歐洲,最初教會也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但是當鞭笞行為漸漸變得失去控製,教皇頒布了禁止法令。不願停止的人被絞死、斬首或是燒死。古怪的是,教會還會命令一些受鞭刑者在羅馬城的聖彼得大教堂的聖壇前由主教親自鞭打。

在鼠疫橫行的時期,人們需要找一些替罪羊,任何長相醜陋或行為古怪的人都會被懷疑。富人、殘疾人和猶太人極容易被攻擊,然後迫害接踵而至。在弗萊堡和巴塞爾城,猶太人被成群趕入巨大的木製建築中活活燒死。許多猶太人流亡到德國東部和波蘭,隻有在那裏,他們才可以得到寬宥。

難道在這麽多人之中,就找不到幾個睿智而理性的人,出來向民眾說明一切嗎?不錯,群體之中絕對不存在理性的人,因為正如我們前麵所說,群體能夠消滅個人的獨立意識和獨立的思考能力,早在他們的獨立意識喪失之前,他們的思想與感情就已經被群體同化了。

四、群體是奇跡的創造者

在智力上,群體的表現遠不如構成這一群體之中的個人。

群體的表現極不穩定,個人無論是智力還是能力方麵,都維持在平均的水平線上。

群體的行動是受感情激起並主導的,這種感情的強弱程度直接決定著群體的行為能力。

群體的表現有可能比個體更好或者更差,這完全取決於周邊的環境如何。

群體能夠幹出什麽來,取決於影響群體的暗示性質是什麽。如果暗示的是積極的、進步的、有意義的,那麽群體的表現便是正麵的。反之,如果主宰群體行為的暗示是負麵的,那麽群體的表現就會非常可怕——如果把群體看成一個人,那麽主宰群體行為的暗示力量就是人的思想,如果這個人的思想是善良的,那麽這個人必然是善良的,反之亦然。

群體往往會導致騷亂,但更多的是體現某種英雄主義。

這種令人無限景仰的利他主義行為,赴湯蹈火,慨然就義,為了一種教義或是觀念而將個人的生死置之度外,最常見於群體之中,要一個孤立的人這麽做,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正是群體,才現出了這種一往無前的凜然氣節,才會在慨然赴死的進程中帶著悲壯的激昂與榮譽感。正如十字軍東征時代的悲情舊事,歐洲的騎士們漂洋過海遠赴伊比利亞,在全無糧草和裝備更看不到救兵的情形下向穆斯林人討還基督的墓地。也隻有群體,他們才會像這樣——1793年,法國在反法同盟的強大攻勢之下,國民既沒有糧食又沒有武器,卻奇跡般挫敗了反法同盟的進攻,以一種大無畏的革命英雄主義拯救了法蘭西共和國。

這種英雄主義,毫無疑問是建立在無意識上的。也隻有無意識的心理特性,才會催生出偉大的英雄主義。正是這種無意識的英雄主義創造了曆史。假使群體如成員個體那樣冷靜而功利,世界曆史將乏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