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談求情辦事者
(1597年作 1625年增訂)
許多壞事都有人接手,私人求情可使公眾利益遭殃。不少好事也有人承辦,但辦事人心懷鬼胎。我指的不僅是心術不正,而且是心計狡猾,原本就存心不想把事情辦成。
有些人答應別人的請求,但從不打算一力成全。但如果看見經別人之手事情成功在望,他們倒樂得博取一番謝意,或者蹭得兩份謝禮,或者至少在辦事的過程中利用一下求情者的希望。有些人之所以接受請求,僅僅是為了跟另外一個人作梗,或者正好借此機會去通風報信,因為正愁找不到適當的借口上門,這一目的達到了,才不管人家托辦的事情結局如何。或者在一般情況下,隻不過把辦別人的事情當作辦自己的事情的由頭;更有甚者,有的人接受請求完全是為了要把事情辦砸,好討好請托者的冤家仇敵或競爭對手。
毫無疑問,每起求情,可能都有個公道。如果事關雙方爭執的求情,就有個權衡的公道,如果是簡單的求情,就存在獎掖的得當。如果一個人想徇情偏袒理屈的一方,那就讓他賞個臉和個稀泥算了,而不要把事情做絕。如果一個人感情用事想獎掖庸才,那就讓他去做,而不要詆毀、傷害高才。托辦的事情,如果不甚明了,不妨請教一個信得過、有見識的朋友,讓他說說這樣說情是否體麵。不過這種裁判要選擇得當,否則就會讓人家牽著鼻子走。請托辦事的人最討厭拖延和欺騙,因此有些請求一開始就可以幹脆拒絕,有些也可以如實講明成功的希望如何,明白說出除了該給的答謝外,別無所求。這種做法不僅值得尊敬,而且令人感激。請求照顧時,哪個先提無關緊要,就此而言,要考慮請托人對你的信賴,如果他提供的是從別人那裏得不到的信息,切不可利用這一信息坑害人家,而應當讓他另找門路,這也算是對人家向你交底的補償。不懂請托的價值是頭腦簡單,而不明請托中的公正則是沒有良心。
求情時保密是成功的一大訣竅,因為事情正在進展時大肆張揚成功在望,可以使某種求情人泄氣,但可使另外一些求情人警覺,加緊活動步伐。不過掌握求情的時機是成功的關鍵。所謂掌握時機,我說的不僅是考慮答應請求的人,而且還指有可能從中作梗的人。物色辦事的人選時,寧選最合適的,不選最顯赫的;寧選專管具體事務的,不選統管全局的。如果一個人初次求情便遭到拒絕,他表現得既不沮喪,也不憤懣,下次再求,因遭拒而得到的補償有時跟初次答應的一樣。一個人備受恩寵的地方,“多要方能給足”是一條有用的規則,但在情況相反的地方,最好順著竿兒一點一點往上爬。因為人們一開頭也許會貿然拒絕求情者,但不會等到最後又得罪人,又白費了先前給予的好處。人們認為求大人物最便當的莫過於求他寫封推薦信。然而,如果信寫得理由不充分,那就於寫信人的聲譽有礙。再沒有比有求必應、大包大攬的鑽營謀劃者更糟糕的了,因為他們對於公共事業無疑是一種毒劑和瘟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