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談宗教統一

(1612年作 1625年重寫)

宗教是人類社會的主要維係,若其自身能維持真正的統一,實為幸事一樁。圍繞宗教產生的爭執和分歧是異教徒聞所未聞的劣跡。這是因為異教徒的宗教並無任何恒定的信仰,隻表現為各種典禮和儀式。他們的教士、神甫由詩人充當,由此可以想見,他們的信仰是一種怎樣的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這樣一種特性:他是一位“忌邪的神”,所以他的崇拜與宗教既摻不得半點雜質,也不容他神分享。因此我們就宗教統一要講幾句,談談統一的結果、界限和手段。

統一的結果(除了取悅上帝,因為這是至關重要的)有二:一是針對教外人士的;二是針對教內人士的。就前者而言,異端邪說、拉幫結派無疑是壞中之壞,更甚於傷風敗俗。肉體上傷身斷肢比一種體液的敗壞更加危險,精神上情況亦然。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卻步,要將教內人士逐出教門,行之有效者莫過於破壞統一。每當遭遇此類情形,有人說:“看哪,他在曠野裏。”又有人說:“看哪,他在內屋中。”(即每當一些人在異端秘密集會裏尋找耶穌,而另一些人在教堂門麵上尋找耶穌之時)這種告誡的聲音應一直在人們耳際回響:“不要出去。”外邦人的教師(他工作的性質使他對教外人士特別擔心)說:“如果一個異教徒進來,聽見你們操著多種方言說話,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誠然,無神論者和世俗之徒一旦聽說教內見解如此衝突,印象必不會好,他們對教會也就避而遠之,不免去“坐褻慢人的座位”。一位嘲諷大師竟以“異教徒的莫裏斯舞”為他虛構的叢書中的一本書命名,此事雖小,然而作為如此嚴肅的問題的一個佐證,正將這一弊端鞭撻得入木三分:異教徒醜態百出,卑躬屈膝,恰為那些愛詆毀神聖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徒增笑資。

宗教統一帶給信徒的則是和平。和平包含著無盡的福祉。它樹立信仰,點燃愛心,並使外在的宗教和平淨化為內在的平和心境:不必苦心孤詣鑽研撰寫論戰檄文,轉而致力於讀寫修行、祈禱的偉論。

至於統一的界限,進行正確定位至關重要。似乎存在著兩個極端。在某些狂熱分子聽來,一切主張和解的言辭都不堪入耳。“平安不平安,耶戶說,平安不平安與你何幹?你轉在我後頭吧。”平安不平安倒無關緊要,要緊的是沆瀣一氣,結黨營私。另一個極端則是某些老底嘉派和態度溫暾之輩,他們以為可以用折中、騎牆和巧妙的調停來調解宗教問題,仿佛他們要在上帝和凡人之間做出公斷似的。這兩種極端都應避免,但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將救世主親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約》中的兩條相反相成的條文解釋得中肯明白:“跟我們不相合的就是反對我們,不反對我們的就跟我們相合。”也就是說,應將宗教中的根本實質性的問題同不純屬信仰,而僅是見解、派別或良好意圖的問題真正分別開來。許多人認為此乃區區小事,而且已經解決,但倘若處理得更少偏頗,則會更受普遍歡迎。

關於這一點,我僅提供一點建議。人們應當注意且勿以兩種爭論分裂上帝的教會;其中一類爭論隻不過是由辯駁引發的,爭論的問題純屬雞毛蒜皮,犯不著為它大動肝火,勢不兩立。有一位先哲發現:“基督的黑衣確實沒有縫兒,但教會的外衣五顏六色。”因此他說:“衣服可以形形色色,但不可讓它開裂。”可見統一與劃一是兩碼事。另一種是爭論的問題至關緊要,但因著眼點過於瑣屑晦澀,致使爭論最後鑽了牛角尖,脫離實際,明理善斷之士有時會聽見一些無知之徒爭短論長,但他心裏明白,這些殊異之談指的是同一碼事,然而他們自己卻永遠不會達成共識。倘若人與人之間由於判斷的差異而出現上述情況,那我們還能認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能發現脆弱的人類盡管言辭對立,用意卻完全一致,從而能接受雙方的意見嗎?這類爭論的性質,聖保羅在他關於同一問題的告誡中已淋漓盡致地予以表達。“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視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人們向壁虛造種種矛盾衝突,並賦予它們新的名號,這些名號已約定俗成,以致本來該受實義支配的名號,反而支配了實義。

和平或統一也有假的,表現有二:一種建立在蒙昧無知的基礎之上,因為黑暗中百色相同;另一種是在坦率承認根本問題矛盾的基礎之上拚湊起來的,因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與假,就像尼布甲尼撒王夢見的大象腳趾上的鐵和泥,可以粘在一起,卻不能融為一體。

至於謀求統一的手段,人們必須當心,在謀求或鞏固宗教統一時,切不可廢弛博愛義方和人類社會的法度。基督徒有兩把劍——宗教之劍和世俗之劍,在維護宗教時二者都有相應的職能和地位;然而我們不可拿起第三把劍,即穆罕默德之劍,或者類似的劍;也就是說,不可借助幹戈傳教或以腥風血雨的迫害來脅迫人的良心,除非有明火執仗辱沒宗教、褻瀆神明或者叛國謀反的情況出現;更不可放任滋生事端,認可陰謀叛亂,授民眾以刀劍以及諸如此類意在顛覆神授予的政權的行為,因為這樣做無異於用第一塊石板撞擊第二塊石板,把兩塊統統撞碎;而且一心要視世人皆為基督徒,從而忘記了他們是人。詩人盧克萊修看到阿伽門農竟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兒當祭品,便驚呼:

“宗教作惡如此之甚。”

倘若他知道法國的大屠殺或英國的火藥陰謀,他又當何言以對?他會七倍地沉溺於逸樂,更加不信神靈。因為那把世俗之劍為了宗教而拔出鞘時,需要慎之又慎,所以將它放到百姓手中便是荒謬絕倫之舉。這種事還是留給再洗禮派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吧。魔鬼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那是極大的褻瀆。可是如果讓上帝扮演成某種角色,讓他說“我要降到地下,當個黑暗之王”,那就是更大的褻瀆了。倘若宗教的目標墮落到謀殺君主、殘害百姓、顛覆國家和政府這一類喪盡天良的行徑,那跟褻瀆行為相比又好在哪裏?毫無疑問,這是把聖靈鴿子般的形象貶為兀鷹和烏鴉,這是在基督教會的船上掛起海盜和殺手的旗號。因此,教會必須靠教義、教令,君主必須靠武力、文治。無論是基督教的還是倫理的,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一樣,都要把支持上述罪行的行為和看法統統打入地獄,並使它們萬劫不複,如同大多已經做過的那樣。毫無疑問,關於宗教討論,那位使徒的話應當放在前麵:“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正義。”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睿智的前輩同樣坦誠地表白:凡對良心施壓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