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談財富

(1612年作 1625年大增訂)

我把財富稱為“德行的包袱”,這最恰當不過了。羅馬人的用詞更妙,impedimenta。因為財富之於德行,正如輜重之於軍隊。輜重不可或缺,也不可丟棄,但它妨礙行軍,有時甚至為了照顧輜重,不是讓勝利失之交臂,就是讓它攪亂了勝局。

巨大的財富沒有真正的用處,除非用來布施,剩下的就隻有玄想了。所以所羅門說:“有多少財富,就有多少消費者,財主得什麽益處呢?不過一飽眼福而已。”一個擁有巨額財富的人是無法感受到由衷的喜悅的,他可以保管財富,他有權把它施舍捐贈,他可以因為有錢而名揚天下,但對財主而言,沒有實在的用處。你難道沒有看見世人對小石子兒和小稀罕件兒漫天要價?難道沒有看見有人為了使巨額財富似乎能派上用場而鋪張揚厲?不過你會說財富可以買通關節,替人消災,正如所羅門所言:“在富人的想象中,財物是他的堅城。”這話妙不可言,隻說“在想象中”,事實上並不盡然。因為毫無疑問,變賣巨額財富的人多,買進巨大財產的人少。

不要追求耀眼的財富,而要去追求你可以正正當當地獲得、合情合理地使用、高高興興地分配、心安理得地留下的那種財富,但也不要一概采取苦行僧式的鄙視態度,而要區別對待。西塞羅對於拉比裏厄斯·波斯圖瑪斯有精辟的評述:“他亟亟生財,顯然目的不在滿足貪欲,而是在尋求一種行善的資本。”還是聽從所羅門的忠告,不要急於斂財致富,“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詩人們編造說,財神普路托斯受朱庇特差遣時,步履蹣跚,行走緩慢;但受普魯托差遣時,拔腿就跑,健步如飛。這個故事的意思是通過正當的手段、誠實的勞動,發財致富是很慢的,但依賴別人的死亡(如通過繼承、遺囑等渠道),發財致富會一蹴而就。如果把普魯托看作魔鬼,這個故事也同樣適用:財富如果從魔鬼手中得來(如蒙騙、欺壓等不正當手段),就來得很快。

生財有道,而大多是邪門歪道。一毛不拔還算最好的一種,但也不是無可非議的,因為它使人不肯博施濟眾。耕種土地是最自然的致富之道,因為它是我們大地母親的恩賜,然而就是太慢。不過,要是大富翁肯躬身從事畜牧業,財源就會滾滾而來。我認識一個英國貴族,在當代人中,他是手裏最有錢的人,是個大牧場主、大養羊主、大木材商、大煤炭商、大穀物商、大鉛礦主、大鐵礦主,還經營許多諸如此類的產業。所以對他來說,土地就像一片海洋,財源滾滾而來,永不枯竭。有人說:“小財難發,大財易得。”此話不假。因為當一個人的資本大到可以坐等市價衝頂,能做常人無錢經營的買賣,而且還可以合夥經營年青一代的產業,這種人隻有發大財了。

做一般買賣、從事普通職業獲取的財富是誠實的,這種財富的增加靠兩條:一靠勤奮;二靠誠實公道的好名聲。不過做生意賺錢還有可疑之處,如乘人之危專鑽空子,指使仆人和其他人當托兒誘人上鉤,耍手腕把別人的好買主拉走,以及諸如此類的狡詐卑鄙的伎倆。至於狠殺價格購買廉價物品,有人不是為了擁有,而是為了轉手倒賣,這一般要在買主和賣主雙方身上榨取雙重的利潤。合夥經營如果聯手選擇得當,是可以賺大錢的。高利貸是最保險的賺錢門道,不過也是最糟糕的門道之一。因為這種人是依靠別人“汗流滿麵”來糊口,而且在禮拜日還要耕作。放高利貸雖然保險,但也有漏洞,因為職員、掮客為了自身的利益,會想方設法把錢借給很不可靠的人。

如有幸率先搞出一項發明或獲得一項專利,有時確實能大發橫財,加那利群島上的第一個糖業老板就是這樣。因此,如果一個人能成真正的邏輯學家,既有發明,又能判斷,那他就可以幹大事了,尤其如果時世相隨的話。專靠固定收入的人很難發大財,而幹孤注一擲的冒險買賣往往會落一個傾家**產的下場。因此最好有固定的收入保證,再去冒險,萬一失敗,還可以支撐局麵。壟斷和專賣如果不受限製是發財致富的絕招,如果經營者信息靈通,事先知道什麽東西會供不應求,便囤積居奇,成效尤佳。

任職得來的財富,即便是在王公貴族手下供職,如果這些財富是通過拍馬逢迎和在其他奴顏婢膝的情況下得來的,也可以歸入不義之財。至於撈取遺囑和遺囑執行權(正如塔西佗說塞內加:“遺囑和無子嗣的人都被他像用獵網一樣逮住。”)就更加下作,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趨附的人要比在供職中趨附的不知要低賤多少。

不要太相信那些貌似鄙薄財富的人,他們之所以鄙薄,是因為他們對發財感到無望;一旦發了財,還是跟常人一樣。

不要攥住小錢不放。錢財長著翅膀,有時候會自行飛走,有時候必須讓它飛走,好招來更多的錢財。

人們把財富不是遺留給親屬就是遺留給公眾。不過無論對誰,數量適中,效益最佳。把萬貫家產留給後人,如果他的年齡和見識都不成熟,那就等於給他留下了一塊肥肉,招引周圍所有的食肉猛禽前來搶奪。同樣,炫耀性的遺贈和基金就像無鹽的祭牲,隻不過是施舍物粉飾過的墳墓,裏麵很快就開始腐爛。因此,不要以數量度量你的捐贈,而應讓它用之有度。也不要把捐贈拖到死後,因為如果一個人好好掂量一番,他就會發現,這樣做等於是慷他人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