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那些你永遠不知道的

那些我沒有告訴你的

有那麽一天,我們在最好的年華,最合適的時間和地點,遇到了最對的人,但終究還是在命運的下一個路口,錯開。

那麽多年後,你還會記得我嗎?

在我不能再參與你美麗生命的天天年年日日月月中,請求你,一定要,好好地,好好地過。

那麽,這樣子,你就不必再記得我。

不必微笑,也不必流淚。

更不必再記得那一年5月5日,以及以前,我與你的種種相遇。

我一直沒有能夠告訴你,這個世界上,永遠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哪怕是紀戎歌愛上於莫春。

隻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沒有坦白。或者是遇見時,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皺眉了。

所以,我愛了。

所以,我來了。

——莫春的巴依老爺!

她忘記了躲藏,回頭看著那個俊美的男子,說,你知道嗎?莫春找這隻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著巴依老爺回來。

當時的他,就愣在了那裏。

滿心滿眼是傷痕,爆裂在空氣之中。

痛!

痛!

痛!

如今的麥樂就像一個尋找殼的傻蝸牛。

那麽,我親愛的莫春,我親愛的姑娘,你又在誰的身邊,尋找著那層自以為堅硬實際上卻薄薄的殼呢?

—那粒袖扣,精致異常,內斂沉靜的銀色,浮麵上是精心凹刻的圖案,四周鑲嵌著鑽石樣光芒的寶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樣。上麵寫著大寫字母:J。

她的另一隻手,伸向了那件法式雙疊袖襯衫,因為上麵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麵寫著大寫字母:RG。

這兩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標:Cartier。

是的,莫春,這兩粒袖扣的大寫字母縮寫,就是:紀戎歌。

我的名字——JI RONG GE——J.R.G

當時的你,十幾歲吧?

一個不會遊泳的傻姑娘,居然那麽傻乎乎地跳進了冰冷的湖水裏。當時的水很冷,你的皮膚也很冷,我跳入水中,緊緊托起你的時候,已經陷入迷茫的你,居然還能對著我微笑。你真是從小就花癡啊。

當時的你,長長的頭發,漂散在水麵上,就像一朵巨大的雲彩。

黑色的。

所以,從此以後,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變。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後,就撥打了120。

那一天,湖水冰冷的那一天,原諒我,不願意告訴你這是哪一天,因為我確實想將它,秘密地記入自己的心裏。

因為這一天,我吻了你。

當然,隻是為了你能迅速地醒過來,我給你做人工呼吸。

但是,這一次,請允許,我的固執。

我更願意定義為,那一天,我第一次親吻了你。

小小的飽滿的唇,冰涼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來我家的那個晚上,當我看見了那個失蹤多年的袖扣,在你的頸項上,我是多麽震撼。一個男人,突然相信了命運。

相信了命運,將你帶給了我。

還有,那天,我還笑你,說,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還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來就沒說錯的,傻姑娘。

早在湖水冰冷的那個冬天,我早已經吻過了你的唇。

小小的飽滿的唇,涼涼的,就像一顆冰涼的櫻桃。

那是十一年前吧?我在那個暗無天日的胡同,“見義勇為”,卻被你抓傷了臉。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這道傷痕了。這就是你八歲那年給我留下的印跡。你現在還經常極其無恥地對我笑,說,喂,你眉心的那個傷痕真帥哎。

唉,小丫頭,你這是王婆賣瓜嗎?

當然,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還有,你十四歲的時候,在超市裏,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你知道嗎?當時的我,就在你的身後。

當時的你,就像一隻偷腥的小貓,戰戰兢兢的。

我看得心軟,又看得心疼。那個時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像極了兩道凜冽的傷口。

隻是,在我發愣的時候,那個叫白楚的男子,已經比我還先走到了你的麵前。

真該死,他當時牽了你的手!

更該死的是,你居然還那麽花癡地看著他,那種仰望的目光,真讓我想殺了你。

其實,我多麽自私,從我關注你的時候,或者說,從我第一次跟蹤你的時候,我就希望,我永遠是那個可以保護你的人;而你的眼睛,隻能仰望於我!

那一天,真該死!

我看完了你們在超市的“纏綿”,還要看你們在超市門口“纏綿”。

白楚不過摘下了自己的圍巾圍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動得不行了。說你傻吧,你還一直不承認!

他若真的像我這麽在乎你,那應該脫下衣服給你才是!

對不起,莫春,我又說胡話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幾秒。

便注定了,我隻能是你與他初遇的觀望者;便注定了,他會永遠以微笑的樣子,活在你的生命裏。

終生不忘。

現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計較什麽了。他不僅僅是曾經牽了你的手,更是現在,俘獲了你的心你的人。

那一天,我偷偷跟著你的父親回家,後來,就經常在你家的門口看到你,小小的女孩,驕傲地紮著馬尾。驚慌失措地看著周圍的人,對你的白眼對你的傷害。

當時的我,一直在想,那個小女孩,知道自己的父親“犯了這樣的罪”,一定比我還難以承受吧?

所以,當時的我,就暗暗地發誓,隻要我有機會,就一定要好好保護你!

畢竟,你所遇到的所有非難,都是拜我的父親所賜。

也是從那個時刻起,我就想,一定要做一個律師,為那些欲哭無淚的窮人,發出有力的聲音。

冰冷湖水救下你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從英國讀書回來,刻意開車跟在你身後。

再後來,被你的巴依老爺砸中那一年,我已忙於工作,幾乎已經忘記了你的存在。直到我看到下來尋找巴依老爺的你,才明白,關於你和我的,是不可逃脫的命運。

再後來,就是你發小卡片時的那場相遇,你所認為的我們的初次相遇

幾乎是從那場相遇開始,我就決定了,要好好地,好好地,給你幸福了。

你一直都在問我,為什麽要對你這樣好?

現在,我可以回答你了,是命運,也是我的心,告訴我的,要對你這樣好。

而同樣,又是命運,將我推向了變成殺死莫帆的劊子手。

對不起,莫春,我承諾給你的幸福,最終都在那個雷雨之夜的種種命令之下瓦解了。

關於此,我的錯,便不想再辯解。

我以為,時間是最好的醫生,它會讓我們忘記很多過去的人,過去的事;但到最後,我才知道,時間其實是一把鋒利的刀。

時光,用那個我們怎麽忘也忘不掉的人,對我們,一劍封喉!

——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