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變成傘了

男朋友變成一把傘了,一看那個傘柄就是他。

我冷笑一聲,把他晾在陽台上。

據說變心變得太厲害,就會連身子也一起變。

有的人變成一扇門(集齊六個可召喚六扇門)。有的人變成一碗酸辣粉,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還有的人變成一陣風,離開的時候什麽痕跡也不留。

沒想到我的男朋友這麽快就變了。更沒想到,他居然變成了一把傘。真丟臉,得濕(失)多少次身才會變成一把傘啊!我越想越氣,兩步邁到陽台上,拎起他戳戳天,戳戳地,戳戳花壇,戳戳花壇裏的泥。

“你是不是喜歡這樣?這樣是不是很開心?”

我問他。

他和平常一樣不說話。

噢,我忘了,他變成一把傘。因為變心變得太厲害,變成了一把傘。

瘦得抱也抱不住他。

從那以後,連續好幾個月沒有下雨。似乎老天也在和我說,你看,男朋友不過是個擺設。電視新聞滾動播出龜裂的大地和枯竭的河床,並鼓勵更多變心的人主動變成雨落下來。

我的心卻變柔軟。我握住我的男朋友,怕他舍身就義。

一把傘,可遮風擋雨,可防身,可做手杖支撐我前進,比男朋友本人還好呢。不管天晴成什麽樣,我都把他掛在胳膊上。我的男朋友變成了一把傘,他再也不會逃跑。

同事們習慣了我每次都帶一把男式黑傘去上班。他們笑笑說,男朋友的哦?我點點頭,嗯,男朋友。

朋友們習慣了我每次都帶一把男式黑傘去赴約。他們笑笑說,這麽man 哦。我點點頭。他成天掛在我的胳膊上晃呀晃,像一條巨大的器官。

我覺得我又再次戀愛了,和我早已變心的男朋友。而且這一次,比以前更浪漫。我想見到他的時候,他總是在我身邊。我們還看文藝片,學電影橋段抱在一起跳《雨中曲》。

“就這樣吧,不要變回來了。”我摩挲著他的傘柄喃喃低語。他的身體滑滑涼涼的,正好埋在我的胸部。

這正是我需要的,一個沒有心的男朋友,一個永遠不會變心的男朋友。

後來每每有人失戀,我就講我和我男朋友的故事。很奇怪,他們往往都會停止號啕大哭,說其實我才是更需要安慰的那一個。

這種時候,我從來不為自己辯解,隻是和我的男朋友一起望向窗外。

看,又下雨了。

什麽?你問我有沒有想過換一個男朋友?沒辦法,他太需要我了。不不不,我沒有任何炫耀的意思。我的男朋友變成一把傘了,獨自生活起來有些困難。

我去哪兒都帶著他,有時候像老夫老妻攙扶彼此,有時候像得了分離焦慮症的母子。萬不得已要留他一個人,不是,一把傘的時候,我都會仔細叮囑,不要吃陌生人給的糖果,尤其是不要跟著漂亮的阿姨走哦。

但是我的男朋友還是被我弄丟了。

那天我去買衛生巾,把男朋友擱在便利店門口的水桶裏,一轉身就發現他不見了。我以前看到新聞裏都是這樣寫的,一轉身就發現孩子不見了,一轉身就發現孩子掉下樓了,還以為是當事人誇大其詞。沒想到有些轉身真是這樣的。

我想我不買衛生巾就好了,但是大姨媽又是命中注定。

我一臉蒼白地問店員,有沒有看見一把大黑傘。店員忙著剝粽子,隻是匆匆回答我:小姐,可能是別的客人拿錯了。我說,那可是我男朋友哎,怎麽可以隨便拿錯。店員抬頭看我一眼說,這種事常常發生的。

我走在雨裏,想到我始終沒有機會去問他手機裏的那些女孩子:那可是我男朋友哎,怎麽可以隨便曖昧的。

回到家,我拿出紙筆,想畫出男朋友的樣子。可能是他變成傘太久了,我有點不記得他的眼睛鼻子。我畫了半天,怎麽畫都是個卡通人物,然後我才想起來,畫他的樣子是為了寫尋人啟事。他現在變成傘了,誰還能找得到他呢。

於是我畫了一張尋傘啟事,非常全麵地展示了我男朋友的正麵圖、側麵圖和俯視圖,還細心地標明了尺寸。我複印了幾十份,張貼在他家附近的電線杆上、他常去的酒吧邊上,還有他公司的通告欄裏。我是這樣想的:如果他不是被人錯拿,而是離家出走了。那麽他最可能會去他熟悉的地方吧。畢竟他現在,不過是一把傘而已啊。

當然,我還是在那家便利店附近貼了最多的啟事。我寧願他是被人奪走,而不是主動離開我。即使他現在,不過是一把傘而已。

店員還是那個店員,我從他剝粽子的手法認出了他。

他卻好像把一切都忘了,隻是阻止我把啟事貼到貨架上。

他說,小姐,你這樣會影響我們店店容的哎,如果你實在需要一把傘,為什麽不買一把新的呢?

我搖搖頭。我需要的不是傘,是男朋友還在身邊的日子。

這時候店員突然“啊”了一聲,兀自走到那個寫著“閑人免入”的小房間去。他回來的時候,手上拿了好幾把傘。

有一把小碎花傘,傘骨已經生鏽,有一把灰白格子傘,傘布已經破損。店員挑挑揀揀,把它們放在一旁,最後找到一把紅色的晴雨傘。她看起來很新,還是自動的,一按下按鈕就忙不迭地把自己打開。

他說,這些都是別的客人留下的傘,你挑一把帶走吧。

我有點恍惚,“留下?”

他聳聳肩說,有些是真的忘了,有些就是趁機丟了不要了。你看這把紅傘,還很新,很不錯啊。但結果還不是一樣嘛。

我低頭。這些傘,會不會也是被遺忘、被拋棄的愛人呢。突然,那把紅傘被扔在我麵前。

“我說過了,這種事,常常發生的。”

我的男朋友變心變成了一把傘,然後這把傘也丟了。

你說,他是不是甩了我兩次?

朋友歎一口氣:其實第二次可以算是你甩他,這樣想是不是就扯平了?扯平了是不是就可以放下了?放下了是不是就可以開始新生活了?

她越說越激動,越激動手就抬得越高。

自從我的傘丟了,我的朋友們越來越頻繁地出現了。

這個叫我去聯誼,那個約我去趴體。我知道他們都想讓我放下。

你看看,我也想放下啊,但是不知道用什麽姿勢。我小時候練過鋼琴,我知道鋼琴蓋要是放得不好,會把手夾得很痛的。每個人都跟我說放下吧,放下吧,反正痛的又不是他們的手指。

在那些聚會上麵,我也努力和別的男生聊天。但是聊著聊著,我就忍不住和他們講其實我有男朋友的,隻不過變成傘了。喔,你問傘在哪裏?不小心在便利店弄丟了。

但是我真的真的是有男朋友的!漸漸地,也就真的沒有男生來和我搭訕了。

沒想到有一天,朋友和我說,有個男生聽說我男朋友變成傘了,竟然很感興趣,還堅持要見我一麵。我很詫異,我居然因為這件事出名了嗎?也許是想見見怪人,也許是同病相憐,誰知道呢。

到了那天,我特地收拾了一下,讓自己看起來正常一點:我是失戀,不是瘋了。結果來見我的那個人,狀態看起來比我糟糕多了。他個子不高,麵容清秀,但是衣服穿得亂七八糟,胡子很久沒剃,臉上一副黑框眼鏡硬生生把黑眼圈壓住,也像是為了出門見人才抓來戴的。

男生伸出一隻手來:叫我阿冠就好。

我也伸出一隻手來:叫我有致。

霎時間,我分明感覺到我們兩個的周圍彌漫起一種病友般的氣氛。

兩個月前,阿冠的女朋友消失了。衣服、鞋子、包包,甚至保養品和化妝品都在,就是這個人憑空消失了。阿冠辭掉工作,到處找她,卻一點消息也沒有。

“我不是沒有想過,我找不到她是因為她變了,變心變得身子也變了。”阿冠的眼神空空****,“可是就連她變成了什麽,我都不知道。”

我清晰地看見他露出一絲苦澀的微笑,過了一瞬,那個笑容又變得像一張快要哭出來的臉。

“我問了家裏的窗簾、台燈、毛毯、棉被、抱枕、毛絨玩偶。它們像她一樣,又柔軟又暖和。所以我每天都問它們,是不是她變的,還像個變態一樣抱著它們睡覺。開始的時候,我甚至能聞到一股淡淡的香氣,像是她回來了,但是過了一陣子,氣味也消失了。好像一切都是幻覺。

她不見了以後,我就沒有碰過家裏的任何食物了。

萬一她變成了什麽吃的,被我不小心吃掉了怎麽辦呢?我怕她壞了,就把她放冰箱,但是放到冰箱以後又怕她凍著。

我一會兒把食物放進去,一會兒又拿出來。我知道這樣冷熱交替下去很可能感冒的。但她要是打了個噴嚏,我也就能認出她來了是不是?我既希望她不要變成食物,又希望她可以變成食物。我記得她很喜歡奶黃包的。她要是真的變成奶黃包,我也安心一些。因為奶黃包的心裏還是甜甜的。不管她變成什麽,我還是希望她開心快樂。但是我打開冰箱清點了一遍才發現,裏麵根本沒有奶黃包,全是我愛吃的。我真的是一個很自私的男朋友,她變心是個正確的選擇。

但是我真的,我真的很想再見到她,不管她變成了什麽。所以我一聽說你的男朋友變成傘了,就立刻來找你了。

你能不能告訴我,怎麽才能認出我的女朋友?”

我望著阿冠泛紅的眼睛,一時語塞。

我是怎麽認出我男朋友的呢?大概就是一種感覺吧。

這種感覺在我們剛剛相遇的時候就有了。我遠遠看到這個男生,就覺得我們之間一定會發生點什麽。難道這是隻屬於女人的直覺,男人沒有嗎?

我到便利店買便當吃,發現之前貼的告示都被清理掉了。這家便利店真是傷心地,在這兒把傘弄丟了不說,店員還很凶。要不是附近隻有這一家便利店,我真是再也不想來了。

不過在見了阿冠之後,我的心情複雜起來,又沉重又輕鬆。沉重,當然是因為聽了阿冠的故事。那一絲輕鬆,或者說慶幸的感覺,卻是來自我的男朋友。和阿冠比起來,至少我的男朋友是一點一點慢慢離開我的,先是心離開,再是身體離開,給了我一些時間緩衝。

我捧著便當、飲料去櫃台結賬,發現門口的架子上掛著好幾把舊傘。一把小碎花的,一把灰白格子的,尤其眼熟。邊上還貼著“免費領取,感恩惠顧”的字條。

店員撇撇嘴說,你不要的,別人自然會要。你丟了的,別人說不定保管得更好咧。真是陰陽怪氣,話裏有話。這是在說我的男朋友離開我以後,會有更好的歸宿嗎?

我瞪了瞪眼睛:再要兩個粽子。要剝好的。

回到家以後,我像往常一樣窩在沙發邊吃便當邊看新聞,心中卻不斷浮現阿冠的麵容。不知道是他看起來實在太傷心了,還是一份便當加兩個粽子實在太撐,我覺得整個腹腔和胸腔都悶悶的,心髒也像被堵住了一樣。

我環顧四周,發現家裏昏暗陰沉,所有的東西看起來都模模糊糊。自從男朋友變成傘以後,我成天帶著他在外麵亂晃,回到家的活動不過是吃便當、看電視、睡。因為再也沒有人等我,沒有人和我一起洗菜、做飯,沒有人把衣服褲子扔得到處都是,也沒有人突然從背後抱住我了。

我站起來。打開客廳的頂燈。打開沙發邊的閱讀燈。

打開書架上的壁燈。打開臥室的頂燈。打開床邊的夜燈。

先擰開我睡的這邊的燈,再擰開他睡的那邊的燈。我在我小小的房子裏幽靈般走著。打開廁所的燈。打開鏡子前的燈。打開浴霸。打開餐廳的燈。餐廳的燈好多哦。把餐廳的燈一個一個都打開。打開廚房的燈。打開抽油煙機。把抽油煙機關上。打開抽油煙機的燈。

現在家裏所有的燈都被打開了,一切都被看得清清楚楚。我知道我為什麽一眼就認出了我的男朋友,這真的是一件好簡單好簡單的事。

我的男朋友離開的時候,把一切都帶走了。

他隻給我,留下了一把傘。

我決定,我還是要幫阿冠。他一個人待在家裏,一定生活得亂七八糟。更重要的是,我答應幫他認出他的女朋友變成了什麽。

在敲開阿冠的門之前,我對裏麵的場景大概有一個想象——失戀的單身男子住的房子,而且起碼兩個多月沒丟過垃圾了。我本來想戴一個防塵口罩去的,考慮了一下,還是戴了一條絲巾。我戴上絲巾,看起來就和我媽年輕的時候差不多。我對著鏡子滿意地點點頭,這正是需要散發母愛的時候。

阿冠打開門,二話不說就握著我的手鞠了一躬。我發現他等待的可能不是慈母,而是神婆。是了,心碎又無從寄托的人,和孤魂野鬼有什麽區別?

“要換鞋嗎?”我問他。阿冠做了一個請便的姿勢,拿給我一雙毛茸茸的地板襪。

“這是新的。”和第一次見麵相比,阿冠說話輕柔了很多,他的腳上也穿著一雙地板襪,“所以應該不是她。”

我呆愣了差不多三秒鍾,才領悟他在說什麽。

和我想象的畫麵不同,阿冠的家裏非常幹淨,可以說是一塵不染。我想想自己的窩,不禁感到臉紅。單身男性一定邋遢這種說法,不過是一種刻板印象罷了。當然,也可能是因為我和我的傘給他帶去了某種希望——也許,女朋友不是離開了,隻是變得太厲害了,一時認不出來。地板可能是她,沙發也可能是她。於是,她不是不在了,而是無處不在。

阿冠低著頭,無聲地走在我前麵。我們小心翼翼地穿過玄關走廊。如果他的女朋友真的變成一條走廊,我們這樣走著,遠遠沒有到一場按摩的程度,簡直就是在摸她。

我幾乎想和阿冠說,你的女朋友變成這間房子了,你就在這裏和她好好生活吧。但是我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一些庸俗的問題。比如萬一這房子是租的……阿冠帶我到客廳,請我在一張小小的單人沙發坐下(不必問,這張沙發也一定是新買的)。房間裏的布置溫馨柔和,我卻如坐針氈。因為阿冠把它弄得像一個案發現場——喝過的杯子、茶幾上的水果、拆開的半包薯片都被裝進保鮮袋裏抽成真空,別的東西大概也保持著那個人消失時候的樣子。我懷疑自己走錯片場,幾乎脫口就要問:你最後一次見到當事人是什麽時候?在某月某日某時刻,你在做什麽?

畢竟是才見了兩麵的陌生人,彼此都有點尷尬。我和阿冠抱著自己的膝蓋坐著,一時無言。這時候我才注意到他把胡子剃幹淨了,頭發也剪短一些,整個人看起來就像個小男孩。我沒話找話,說你這樣看起來年輕許多。阿冠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後空氣又重新安靜下來。

突然,他看著地板說,“有時候我會想,會不會其實不止是她變了,我也變了,變得她也找不到我。如果一切回到過去,回到我們剛剛認識的樣子,我們是不是就能重新認出彼此?”

“然後呢?”我注視著眼前這個深情的男子,語氣卻冷峻起來,“然後,你們下定決心,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變,永遠重複度過初次見麵的那一天嗎?”

“我……我不知道……”阿冠沒想到突然被訓話,結巴起來。其實我也被自己嚇了一跳。

“改變是不可避免的。”我一字一頓地說,像是要把這句話也刻進自己的心裏,“兩個人相處,就像在舞池裏跳華爾茲一樣。你要看到她在變。你要試著跟上她的步伐。

難道她是一夜之間……”

阿冠像個做錯事的高中生,偷偷抬頭看他突然失語的訓導主任,卻看到訓導主任默默流下眼淚。

難道他是一夜之間,就變成一把傘的嗎?

我依稀記得,我是去拯救“生活得亂七八糟”的阿冠的,結果反倒是我整個人哭得亂七八糟。阿冠想拍我的肩又不太敢,隻好抽了幾張紙巾遞給我。

“喂,這紙巾也可能是我女朋友耶。我都拿我女朋友給你擦眼淚了,不要哭了好不好。

我笑出來,嘴上還是說:“你就這樣對你女朋友,難怪她要跑哦。”

阿冠立刻做了個誇張的表情,“哦哦,你這麽愛哭,怪不得你男朋友變成傘哦!”

這時候我們都笑了,又立即發現此處的快樂是那麽不合適。怎麽會這樣呢,兩個失戀的男女互相安慰,反倒感覺自己像一對奸夫**婦。

我的男朋友,當然不是一夜之間就變成一把傘的。在那之前,我就已經感受到一些冰涼的、金屬般的瞬間。我偶爾瞥見他悄悄把自己打開,又在發現我注視他的那刻緩緩將一切關上。我聽到我的聲音像雨滴一樣從他身上完美滑落,沒有被吸收半分。我走過去,像以前一樣握住他的手,等他像以前一樣,溫暖地回握我。但是什麽也沒有。

那麽我握住的到底是什麽?

他早已變成一把傘了。當他還在我身邊,用他的眼睛看我,用他的耳朵聽我,用他的雙腿陪伴我的時候,他就已經是一把傘了。他的身體坐在沙發上,握著我的手,他的魂停留在玄關處。

人們開玩笑一樣說不要在室內把傘打開,可能有不幹淨的東西藏在裏麵跟到家裏來。我小心翼翼,不敢質問他心裏到底藏著什麽鬼。萬一是很厲害的鬼,我打不過怎麽辦?萬一是很漂亮的鬼、很溫柔的鬼,我比不上怎麽辦?

男朋友越來越像一把傘了,比起廚房溫暖的煙火氣,他更喜歡一個人在陽台吹冷風。我想靠近他,卻不想變成暴雨,也不想變成烈日。我不能讓互相對抗成為我們最後的關係,也不願給他借口:你看看,是你變了,你變得這樣暴烈,都把我逼成一把傘了。我想繼續和他在一起,卻不知道我能變成什麽。一把傘,根本不需要另一把傘的陪伴。於是我隻能站在原地,祈禱他某天自己變回來。

我看著阿冠,心中十分抱歉。說什麽“你要看到她在變,你要跟上她的步伐”可能是最不負責任的廢話了。日升日落,我們難道有辦法阻止半分嗎?這世界上大多數的變化,都讓人無能為力,無計可施。我們隻能安慰自己,把花落和花開列在一起說它們不過是自然規律,把失去和得到放在一塊兒說它們都是愛情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我平靜下來。阿冠看到我平靜了,也鬆了口氣。哭完這一場,我們仿佛不是隻見過兩次麵的陌生人,而是見過八次麵的陌生人了,大概屬於一起參加過心理健康互助會並在課後搭同一班地鐵回家的那種程度。

我把絲巾摘了,拿在手裏纏來繞去,盡力挽回一點“神婆”的麵子,“不說我了,主要還是來幫你解決問題的。

既然她已經變了,就不能從形態上去判斷,隻能從氣質入手。你現在閉上眼睛想女朋友,腦海中第一個出現的是什麽畫麵?”

阿冠閉上眼睛,突然露出癡笑,麵色也變得潮紅,“可能……可能不是很方便描述。”

男人啊。嘖!我忍不住拿手上的絲巾丟他。絲巾在空中飄了一瞬,就落在他微微仰起的臉上。阿冠不去摘它,就這樣蒙著頭順勢往後倒在沙發上。我隻能從絲巾輕輕抖動的一角判斷,被罩住的那人悄悄歎了一口氣。

男人啊。可能男人偶爾也很想哭吧。

“誰?阿冠的女朋友?”朋友坐在對麵,用力咀嚼剛烤好的章魚腳。一根粗粗的銀色管子從天而降,瞬間把煙霧吸走,也正好垂在我們中間。我一會兒把頭往管子左邊伸,一會兒又向右探,就為了和她說上話。

那天我在阿冠那兒待了很久,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

按照他的描述,他的女朋友乖巧可愛又溫柔,實在是——很正常的一個女孩。我把目力所及的軟綿綿、香噴噴的東西都拿來給他抱在懷裏,卻始終不能讓他信服那就是他女朋友變的。按照他的解釋,如果這麽容易把一件東西當成女朋友,那誰還那麽不怕麻煩地去找真人呢?

我沒有辦法,隻好來找旁證。朋友聽到我的提問,五官都活躍起來,在她圓圓的臉盤上跳廣場舞。當然也可能是章魚腳太燙了。

“他女朋友啊,就帶出來過一次。”她喝一口啤酒,終於把舌頭捋直了,“沒什麽印象啊。看著很一般,留不下什麽印象那種。比起來還是阿冠長得好。不過直男嘛,就喜歡這種鄰家妹妹。”

“怎麽著,這麽關心別人的感情生活。你倆有事?”

她一筷子戳住多春魚,戳到裏麵的魚籽都快出來了,可能是想戳一戳我的心事。

“我倆有病,行不行。是這樣的,他女朋友不見了,他懷疑她變成了某樣東西……”客觀來講,我們都是逃避現實的人。也就是說,我們有病而且不治。

“哎喲,癖好相同當然行啊哈哈哈!”她大聲打斷我。

我搖搖頭。對麵這位朋友,是有病而不自知。

“啊對了,上次聚會那張合影我手機裏可能還有呢。

我給你翻翻!”她拿沒有沾到油的小指頭快速劃過屏幕,看來上一次見麵確實是很久遠的事了。

“不過……你現在還在找那把傘嗎?”說這話的時候,她沒有抬頭看我,語氣也很輕鬆,但是手指劃動的速度明顯地慢下來。我知道她真正在意的是這個答案。她真正擔心的人是我。

自從失戀以後,我像是天天都生活在大姨媽來之前的那一周裏,精神不振,情緒不穩,而且感覺身體裏隨時都會飆出血來。唯獨淚腺,比往常更健康、發達、完整。

比如現在,看著朋友僵在半空的那根肥嘟嘟的小手指,我又很想哭了。

“不找了。”終於,我說,“找什麽傘啊。吃肉。”

“那我再要一份烤五花行嗎?”她抬起頭來,粲然一笑。就像是沒有聽到我的鼻音,也沒有看到我眼眶裏氤氳的水汽。

我拿過她的手機,匆匆瞥了一眼。阿冠可能是第一個真的相信我男朋友變成傘的人。但是畢竟他有他的人生,我再怎麽想幫忙也隻能點到為止。合影上阿冠和她的女朋友坐在離鏡頭比較遠的位置,互相挨在一起,又沒有到摟著抱著的程度。兩個人都穿著淺色衣服淡淡笑著,看起來舒服又清爽。尤其是那女孩,確實給人一種鄰家妹妹的感覺。誰知道她會突然一走了之,不知所終呢?

不過,我此時倒是想起便利店店員的話——這種事常常發生的。當你墜入愛河,就不得不麵臨無數種排列組合。

你愛他,他愛你,他不愛你,你一直愛他,他突然愛你了,你突然不愛他了。兩情相悅、百年好合,不過是其中一種情況罷了。

戀愛了,失戀了,單身了,又戀愛了,或者幹脆就一直單身下去。愛情不過是這樣嘛!人生還有很多值得珍惜的東西,比如烤肉和友情。

就這樣想著,我放下手機,也把阿冠的事拋在了腦後。

我開始回歸到正常的人生。回歸得大搖大擺、明目張膽,就連便利店店員也發現了。他說,你很少來買飯了哦!

難道自己做嗎?我說是啊,便當裏那些防腐劑足夠我永葆青春了。他難得好心情地笑笑,像是想解釋點什麽,最後又沒有解釋。

偶爾我會不自覺地把目光定在門口的傘桶裏,但也隻是恍惚的一瞬。

不那麽頻繁去便利店的日子裏,我轉戰去了超市。琳琅滿目的精細食物把人從原始欲望裏拉回到現代社會。澳洲牛肉、湄公河的魚、蔬菜水果也必須新鮮好看。我買來美麗嬌貴的盤子,細心擺弄,淋上薄薄的芡汁,蒙上厚厚的濾鏡。好不好吃倒是其次,看起來好吃才是重要的——每張照片都是我認真生活的證明,以及正式回歸單身的求偶信號。

身邊的人看到我這樣都很開心。他們開心,我也就滿意了,甚至還去參加他們安排的相親活動。

我拎著一隻小小鏈條包,讓它在空中晃過來,晃過去。

時尚買手誇它小巧又實用,“不僅能裝下手機和鑰匙,甚至還能裝下兩支口紅和一包紙巾呢。”怎麽的,不然還期待它能當流星錘使嗎?

我突然驚覺,我很久沒有像現在這樣精心打扮自己,很久沒有搖曳地走在路上,也真的很久沒有不帶著一把傘出門了。

那把傘陪伴了我那麽久,幾乎變成我的第三條腿。它不在身邊,我再怎麽亮麗光鮮,也是個殘障人士。但是隻有拋棄它,我才能回到“正軌”。就像哈利·波特拋棄了他的魔法棒,才能回到平凡世界——眼鏡又破了,表哥又胖了,報紙上的新聞照片從4D 變回2D,貓頭鷹一氣之下把信吃掉飛走了,連一根羽毛也沒有留下。

相親對象問起我的情史,像辦一件公事。我幾乎看見對方拿出表格來,準備好記錄的姿勢。我回過神來。哦,交往三年,談及婚嫁,分手了。你問原因是什麽?性格不合吧。

是不是所有真相說出來都這樣無趣,這樣慘淡?

隻有我自己才知道,我的手藝爛透了,冰箱裏的蔬菜也開始腐敗。我拍完照放下手機,就重新起鍋煮一大碗麵,把我清湯寡水的精致生活都倒進去,拿醬油和辣椒油拌著吃,吃得非常大口、非常難看。

終於有一天,我不得不又回到那間小小的便利店。能怪誰呢,自己做的飯,竟然還沒有便當好吃。我隻希望這次不要再遇到那個店員了,以免他取笑——“哎,又是你啊!又來買便當啊!”說曹操曹操到。

“這家店怎麽隻有你一個店員?”沒想到原本埋在腦中的話也被我不小心說了出來。

“我是店長啊,這家店就是我的。”店員,不,店長聽上去還挺自豪。

“不是,你們這種便利店不都是連鎖的加盟店?”

“誰告訴你我們是便利店了。我們是日用雜貨店。”

店長的聲音沉了沉。

我看著便當盒上熟悉的配色陷入沉思。

店長的手指伸過來,得意地敲了敲它,“這個便當好吃吧!沒有防腐劑!每天早上我媽燒的。”

我定睛一看,隻見盒子上靜悄悄地寫著“Seven-Elephant”。

我抬起臉,隻斷斷續續說出幾個“這……”“那……”

然後就傻笑起來。這個見證了我戀愛、失戀、丟傘、找傘的地方,居然是個山寨店。我還在這裏找什麽失去的愛人,找什麽人生的真諦啊?這個地方就是假的啊!

店長看我在笑,也衝我一笑,“我爸進貨,我媽燒飯,我們這是家族企業。”於是我笑得更大聲了。

像是得到鼓勵一般,他又和我分享了幾個山寨的小秘密:“你有沒有發現,便利店的店員說‘歡迎光臨’的時候,都有一種特別的腔調?我專門去學了來。這樣你隻要聽到這個聲音,就會下意識地感覺到自己正在進入一家真正的便利店。”

“歡迎光——臨!”他越說越興奮,連喊了好幾遍“歡迎光臨”,尾調越升越高。“人的注意力其實是很模糊的,差不多就好了!看到熟悉的配色,聽到熟悉的聲音,就能找回熟悉的感覺。感覺嘛!這東西有感覺就好了!這樣一切都可以……”

店長像是突然被按下了什麽按鈕,絮絮叨叨說個不停。

我卻漸漸隻能聽見自己的喘息聲。笑得太急,太不知所謂,我突然覺得很累。我何嚐不是在努力回到以前那種令人“熟悉”的生活?這樣不過能騙騙別人,難道還能騙得過自己嗎?

就在這個時候,手機突然響起來。我伸出一根手指來,在空中作一個休止符。

“你在哪?”是朋友。

“在一個家族企業內部。”而且尚有心情開玩笑。

“我跟你說件事。我也是剛剛才聽說的,有點嚇人,你別害怕啊。”她說得慌慌張張。我也就沒告訴她,光是來電鈴聲就把我嚇個半死。現在誰還直接打電話啊。

“是關於阿冠的。”這個名字倒是有一陣子沒聽見了。

“不好意思啊,真的有點瘮人。你不是還問過我阿冠的女朋友嗎?我跟你說啊,她……她沒了。幾個月前的事故。”

什麽?

“那……那阿冠知道嗎?”

“他怎麽可能不知道,他第一時間趕去的醫院,親眼看著推進去的。”

“推進去哪裏?”我十分恍惚。

“哎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對麵的聲音尖利起來。

“太——平——間呀!”

太平間。這個詞被發明出來,不知道是用來安慰活人,還是安慰死人的。好像從此就不必辛苦,不必折騰了。可誰知道做鬼累不累呢?可能是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大聲把這三個字說出來,心中不可避免猛地一驚。這個詞明明既安慰不了死人,也安慰不了活人。人們隻能從別的地方尋找安慰。

我回憶起與阿冠的短暫會麵,忍不住將畫麵變成黑白,再加上悲傷的背景音樂。

我開始有點理解阿冠家裏為什麽像個案發現場了,他也許隻是想用這種方式留存女朋友的遺物。我也開始懂了為什麽沒有哪樣東西能讓阿冠真正信服——他不是不能,而是不願——那些東西不管有多溫暖多可愛,都像那位逝去的故人一樣,再也無法給他任何回應。

朋友小心翼翼地勸我,讓我知道了真相就不要過多參與到阿冠的事中去,畢竟“他現在精神狀態不是很穩定,我們不是專業的心理醫生,也幫不了他什麽”。我倒反問她起來,那時候我隨身帶著大黑傘出門,你們是不是也覺得我精神狀態不穩定?

“但是你現在不是好了嘛!想通了就好了嘛!男人變心了就不要了嘛!”朋友急起來,感覺自己的好心白白喂給了我這個驢肝肺。

我勉強掛斷電話,心中無限委屈:愛情明明是兩個人的事,為何人人都隻看見他變了,就沒有人來問問我變了沒有?要是我還沒變呢?萬一我不想變呢?

我還不想結束這一場戀愛啊!為何沒有人問我意見?

如果愛河真的是一條河,那麽我們都是兩棲動物。有的人在岸上觀望,有的人在水中潛伏,有的人就喜歡在河邊散步並弄濕鞋子。然而,眼見著愛人瀟灑上岸,在陽光下抖擻精神,重新回到自由的原野,我卻不敢,不能,不承認。因為是曾經共浴的這一條愛情河流,唯一的這一條河,永遠無法第二次踏入。

水變得寒冷、渾濁,又有什麽關係呢?我還在水裏就夠了。我為他長出的腮還能呼吸呢。

愛變得慘淡又孤獨,又有什麽關係呢?我還在愛裏就夠了。我對這個人的愛,包括被他毀滅。

我想了一下,如果我是日劇女主角,一定立馬拔腿就跑穿過整個城市跑到阿冠家門口雙膝跪倒在地一邊捶牆一邊大聲喊“堅持下去啊,阿冠”,但是我又想了一下,發現我其實不是日劇女主角。我不過是一個被甩了半年還一直走不出來的女人,我的人生軌跡不過是家、公司、便利店。

“你看我們現在都這麽熟了,就跟我說實話唄。”我回過神,店長正撅著屁股托腮發問,臉上莫名有一抹少女般的紅潤。“你之前執意要找回那把舊傘,是不是為了和他偶遇?好讓他見你一眼就知道,你一直沒有忘記他?”

下雨了,到處都是撐傘的人。有人被暫時拉進懷中,有人被永遠推到半米之外。

雨下得真大,潮濕的氣息從腳底蔓延上來。還有許多人像我一樣,站在屋簷下等待。

小時候喜歡在作文裏寫:一把把雨傘徐徐張開,像綻放的花朵一般。因為那時候我還沒有像愛一個人一樣愛過一把傘,不知道要得到一把傘的愛是那麽難,就連承認愛一把傘都很難。

一滴雨落在額頭上,我眨一下眼睛,想起自己對朋友說:“不,不找它了。”

又有一滴雨落在肩膀,在淺藍色的衣服上留下深藍色的印跡。我想起自己對店長說:“不,才不是呢。我不是舊情難忘,我隻是還沒有找到別的傘。”

我明明已經躲起來了,為什麽還是會被弄濕?抬頭一看,原來有水滴順著雨棚波浪形的邊沿落下來。它們落得慢一些,也重一些。我懷疑它們其中的每一滴,都是由好幾滴雨匯成的。

雨越下越大了,落在地上彈起來。身邊的人紛紛往後退去,我卻試著往前邁。

在愛情結束以後繼續愛,不過就是隻身走在雨中,假裝有傘。

“有致!”

“是你嗎?有致!”

恍惚間,我聽見有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叫我。我轉過身,看見一個身影跌跌撞撞地向我跑來。

“真的是你啊。有致!”

他來到我麵前,同樣沒有撐傘。

“我想和你說,我找到答案了。”

我微笑著看他,他微笑著看我。屋簷下的人看瘋子一樣看著我們兩人。

答案是什麽並不重要,我也仍未找到我愛的傘。不過,我找到了一個可以陪我淋雨的人。

“恭喜你啊。阿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