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公司的規章製度
講規章製度管理,先從曾國藩的一句話開始:“立法不難,行法為難。”意思是,設立法並不難,但是這些法製法規能夠執行,相對要困難一點。“以後總求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立法之後要切實地、老老實實地去執行,而且經常去執行。“應事接物時,須從人情物理中之極粗極淺處著眼,莫從深處細處看”,在執行這些法、這些規則,跟人打交道、跟人一起做事的時候,要從人情、事理、最淺顯的地方去看,不要在細處看那麽清楚,不要太較真。
曾國藩這段話,字裏行間有兩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是規則。建立規則容易,執行規則難。對於規則,其實很多人總認為製定一個完美的規則最重要,其實不是。製定並不完美但能夠充分執行的規則,要遠遠比製定完美規則而不去執行好得多。規則製定後,要紮紮實實地執行,不間斷地執行。
第二層意思,是人情。規則是人定的規則,執行是人去執行,所以在規則的裏裏外外、前前後後、上上下下,都有兩個字——“人情”。做事要落實到具體,應事接物,揣摩人心,宜粗不宜細,宜淺不宜深。事情能做,大家能一起共事就好,別考驗人性,考驗人性的都輸了;別想太多,也不需要知道那麽多,能長時間做到最基本的就已經很不錯了。
有些太小、太草根的公司,沒有任何規則。有些公司,有各種各樣的規章。但立規章是一回事,按規章辦事是另一回事,規章的人性化又是另外一回事。層層遞減下來,其實有很多執行的規章,以及執行過程中不講人性的規章,實際上比沒有規章、規則還要糟糕。
隔一年,最好再梳理一遍現有的規章,對於任何企業可能都適用。做做減法,沒減掉的就留下,留下的落到實處,切實執行。
在職場中有很多員工會抱怨公司的流程太多、太冗長、太刻板、太教條,沒有靈活多元的企業文化,怎麽能有創新?
有一類觀點甚至是,考勤開始嚴格起來,領導天天開始強調紀律,說明這個公司業務發展已經進入緩慢,甚至到了嚴重的瓶頸期,隻能不停在這些事上去苛刻。這個說法,有它一定的道理,但並不是說,規章製度就是一個洪水猛獸,刻板地去遵守規章製度就是走向衰敗的象征。
第一,規章製度的本質是協調和控製
從一個管理專家的角度來看,規章製度的本質是什麽?是協調和控製。大家怎麽配合,去做一個複雜的事情,以及如何控製這個事情的風險。
為什麽說沒有規章製度不行?
1.沒有規章製度,效率低。
我帶過上萬人的團隊,一萬個人,一萬個心,你基本可以確定,大家的心想的都不一樣。你再退兩三步,甚至退一萬步說,即使重心都相同,大家想的都一樣,都想做成一件事,都不想謀私利,但遇上具體的事,如何能保證大家做法相同?如何能保證大家配合有效?如何能保證大家能夠在風險可控的狀態下,把事情完成?坦率地講,沒有規章製度,並不是說所有問題都解決不了,隻是即使問題解決了,效率也可能很低,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因為沒有規章製度,大家不知道應該怎麽去做,風險也絕對不會小。
2011年我和我的團隊一起創建了華潤醫療,當時有一個老哥創業非常成功——他把城市燃氣行業,從無到有,做到中國最好最大,甚至亞洲最好最大——我問他:“老哥,你對我有什麽建議?”他說得非常簡單:“你是戰略專家,你在戰略方向、戰略部署、戰略敏感度方麵比我強。我隻提醒你一點,在創業開始的時候,團隊要聽你的。”
當時我想這句話想了很久,團隊要聽我的,我要有威信。但在解決“團隊要聽我的”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聽什麽,我的方向是什麽,以及做事的方式和方法是什麽。而做事的方式和方法中的很大一部分是規章製度。後來在創業的初期,我花了很多的工夫來製定規章製度。在有了規章製度之後,又用一個神奇的方式解決了“團隊聽我的”這件事。這個神奇的方式是民主集中製。如果你有了規章製度,也不能保證團隊一定聽你的,但如果你沒有規章製度,我可以保證團隊一定不聽你的。
2.沒有規章製度,很難規模化。
舉個例子,如果你想用一個新團隊去管理一所新醫院,甚至是從零開始建一所新醫院,那新團隊建立、管理、運營一所新醫院,怎麽能夠做到事情有條理?怎麽能夠在成事的過程中,保證文化、價值跟你整個集團的文化和價值不偏離?你的管理手冊在哪兒,你的運營手冊在哪兒?而管理手冊、運營手冊就是規章製度。
3.沒有規章製度,風險會高。
也許有人會說,沒有規章製度,在某些事上會產生神奇的效果。的確,某些時候沒有規章製度,產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但從總體管理上,這並不是件好事。因為它風險太高了,投機取巧不能長久,個人英雄主義也不能長久。因為不能確定,個人是不是每次都能在大家的協調配合下完成這件事,也不能確定每次風險是否都在可控的範圍內。的確,有些時候個人冒了巨大的風險,沒有產生壞的結果,但並不意味著,每次都這麽幸運。因為你不是一個人,你後邊是團隊、是公司,不能讓一個人或一個小團隊,經常去冒大團隊、大公司不能冒的風險。
第二,如何製定和執行規章製度
1.製定規章製度圍繞三個維度:運營製度、財務製度、人事製度。如果再精練一些,一個是運營手冊,一個是管理手冊。
公司的一個維度是運營製度。公司從提供產品和服務,到最後收錢和客戶維護,大家應該明確如何配合,誰負責什麽,互相之間如何溝通信息和如何做決策。
另一個維度是管理製度,特別是財務製度和人事製度。比如應收應付的管理、現金的管理、貸款的管理、借款的管理,比如業績管理、招聘管理、幹部培養製度,等等。
2.運營製度、財務製度、人事製度建立了之後,重要的是行勝於言。執行,執行,執行,不斷執行,堅決執行已經製定好、大家已經同意的規則。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我曾經非常用心建一所大型兒童醫院的時候,我們花了四個月的時間,重新梳理了它的業績管理製度。這個過程中,我們訪談了接近一千個人,最後定出一個製度,管理層做出決定後,開始執行。
執行製度後的第二個月,原來管理層中非常重要的一個人,找到我說:“馮董事長,這件事不能這樣做,這個管理製度執行不下去。”我問:“為什麽?”他說:“你看,這個麻醉科的主任,因為執行業績管理製度之後,他的業績獎金從一萬元上升到三萬元,接近四萬元。”我說:“那又怎樣?”他說:“這樣不行的!”我說:“為什麽不行?”他說:“漲得太高太快了!”我說:“數算對了沒?”他說:“算對了。”我說:“符合咱們新的業績管理製度不?”他說:“符合。”後來我就跟他講:“不好意思,管理要講誠信,人要講誠信,一個新的製度、新的改革,也要講誠信。別說他這個月掙四萬元,如果這個月按新的管理製度算出來,他掙四十萬元,我們也要照付,我來負這個責。”
如果你定了一個製度,特別是在早期,有絲毫的猶豫、搖擺、不執行,不好意思,你定的製度就是廢紙一張。
3.積攢執行中的問題,一年或半年後修正。並不是說,一旦頒布製度,在製度執行過程中絕對不可以修改。如果問題太大,可以臨時開特別委員會商討。通常是一年之後再修訂,如果問題挺多,最快半年修訂,不要不修訂,也不要修訂得太頻繁。
4.“二八原則”,定製度不要求全,盡量淺顯,否則很難做執行。如果不能執行,會影響管理層的威信,影響一把手的威信。
5.在執行過程中,對團隊,特別是團隊的核心人員,不要太去想彼此做事的行為動機。就像不要總把辦公室裝修得跟家一樣,也不一定要把工作團隊處得太親密無間,不必都成百分之百的親人,有點距離挺好的,能共事就好。
我有一個很好的團隊成員,跟我一起工作了很久,久到什麽程度?我們一起摸爬滾打十年以上。坦率地講,我甚至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完全沒見過他的太太,或者說沒見過他的合夥人,但這些完全不影響我對他的信任,以及我們在工作中的配合。
也勸各位,好的團隊不一定要親密無間,成為親人,彼此之間沒有秘密。隻要大家能夠配合,按照規章製度,把事幹好,能夠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就可以了。
第三,光靠規章製度不行
1.即使是最好的規章製度,也解決不了團隊的動力問題。團隊的動力靠什麽解決?我在其他文章裏講過,要靠理想、共同的事業;要靠錢,也就是說,大家如果把事情做好,要分到足夠的錢,能夠過上體麵的生活。還要靠什麽?靠所謂的事業,就是你做得越好,你會有更大的責任,你會管更多的人,你會成更大的事。成事本身是很有**力的一件事。
2.即使是最好的規章製度,也解決不了能力問題,代替不了人才管理。比如培訓,正式的、非正式的培訓,你定好了規章製度,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有些CEO說:“我已經把規章製度都定好了,有一個管理手冊、一個運營手冊。我把兩本手冊‘咣嘰’扔在桌麵上,是不是就可以睡大覺了?我是不是就可以去忙別的事了?”不是。定好了規章製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你的團隊不一定有動力,你的團隊不一定有能力,去解決他們工作中麵對的問題。特別是最開始,這個CEO還是不得不擼起袖子自己下場去幹。
3.再好的規章製度,也會限製某些天才。如果你認為這件事對於這個小天才、這個天才小團隊需要網開一麵,那你就在規章製度中明確指出來。比如,在規章製度中,明確這個小天才、這個天才小團隊的投資權限、用人權限等,可以跟其他人、其他團隊不一樣。你要跟其他人、其他團隊說清楚,為什麽不一樣,怎麽不一樣,為什麽這對整個公司會好。甚至在組織架構上,可以把他們設成特別行動小組,跟CEO直接匯報。再比如,你甚至在他們發展起來之後,給他們一個願景,給他們一個遙遠的目標,讓他們單獨去上市,單獨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