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公司要做到內外合規

在談到一家優秀企業應該有的形象時,許多人可能會強調技術優勢、規模優勢、人才優勢、資本優勢,而在任正非看來,一家優秀的企業無論從什麽角度來理解,都應該做到內外合規。內部合規主要關乎企業的管理是否到位,製度是否完善,執行力是否到位,對員工是否負責;對外合規,則強調是否對客戶負責,是否對社會公眾負責,是否擁有良好的影響力,比如產品的質量是否達標,公司的行為是否對社會造成了負麵影響。

這裏強調的內外合規,不僅僅是法律層麵上的東西,還有很多屬於道德以及公眾規範的內容。成功的、優秀的企業能夠在市場上擁有強大的影響力和良性的反饋,在社會上也應該起到更廣泛的正麵示範作用,增強並合理把握住自己的社會話語權或者公眾話語權,真正推動社會的進步,真正做到為社會文明的進步和人類的發展而服務。

其實早在2014年的時候,任正非在談到華為的發展問題時,就談到了一段話:“2014年,我們將繼續推進全球化建設;整合全球最佳資源,提升公司的效率和能力;促進本地經營團隊能夠承擔起本地經營責任,不論國籍都能獲得相應的授權;優化海外子公司運營管理機製,保證合規運營;構建和諧的商業生態環境,讓華為成為對當地社會卓有貢獻的企業公民。”在這段話中,可以看出任正非對華為公司做了一個明確的職能定位,而且對華為公司提出了相應的要求。這些要求所反映的就是內外合規的一些標準,或者說體現出了華為在對內對外事務方麵的一些文化準則。

在最近幾年,以美國為首的很多西方國家開始大肆抹黑華為,認為華為公司存在一些係統漏洞,認為華為可能會借助技術和設備進行信息監控,給西方國家造成威脅。針對外國無端的猜測和指責,任正非一直都在強調華為的自我定位問題:在多年以前,華為將內部網絡定位為防範對手進行惡性競爭的網絡,但絕對不會針對外國政府,因為華為根本沒有那麽多錢來“攻城略地”,因此隻能把錢花在防範惡意競爭上。

事實上,華為公司在國外接受的審查是最嚴格的,美國更是對華為保持強大的防禦和排斥,對此任正非坦言:“至於美國當時進來看看,可能也不是因為我們強大,可能是好奇吧,覺得‘你這個人應該很有錢’,結果我沒錢,當年我最大的優點是沒錢。當然,今天我已經被外麵說是資本家了,過去真沒錢。中國反腐那麽嚴,這麽多年沒有我們的事,我們在國外也是‘夾起尾巴做人’。我們未來要更加注意內外合規的管理,提到更高標準。”

任正非坦言華為在前30年是穿著草鞋的“農民”,好不容易走進了世界級別的殿堂,走到了通信設備製造行業的巔峰,自然也應該積極打造並進化出一整套適應新世界的內外合規體製。簡單來說,就是通過一個內化的管理體係,來提升和規範對外業務的能力,從而保證內部管理和外部交易合理合規。

任何一家優秀的企業必定是由內而外的,華為也是一樣。華為之所以能夠在世界上保持良好的形象,得益於內部的掌控機製非常合理。任正非認為隊伍往往不是被外人打散的,而是自己解散和分裂的,華為需要通過鐵的紀律來強化隊伍的凝聚力和執行力,需要通過更加強勢的管理方式來抑製組織內部的腐敗行為。雖然公司的發展越來越快,但依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加以控製和解決的話,就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會破壞企業的形象,會讓整個華為的發展蒙上一層陰影。

為了避免高速發展帶來的管理漏洞和腐敗滋生的現象,公司加大力度對組織內部腐敗進行預防和治理,而主要的方式就是在內部設立三道防線。

第一道防線是業務主管,他們是內控的第一責任人,在流程中建立內控意識和能力,在創造價值的同時,做好內控工作,盡量做到流程的環節遵從和流程的實質遵從。通常情況下,95%的風險要在流程化作業中解決,因此,華為公司一直積極落實流程責任製,業務管理者必須真正承擔內控和風險監管的責任。

第二道防線是內控及風險監管的行業部門,這是公司的稽查體係。考慮到公司要針對跨流程、跨領域的高風險事項進行拉通管理,僅僅負責方法論的建設及推廣還是不夠的,做好各個層級的賦能勢在必行。部門在稽查的時候應該聚焦事中,重點輔助業務主管的工作,主要幫助業務主管成熟地管理好自己的業務,發現問題、推動問題改進、有效解決問題。簡單來說,這是一個關於業務流程化作業的監督體係,而稽查部門本身不承擔內控責任。

第三道防線是內部審計部,他們是華為公司內的司法部隊,會通過獨立評估和事後調查建立冷威懾。在流程中,如果被審計抓住一個縫子,他們就會一查到底,並且專注在每一個正在查詢的問題上不放鬆,爭取將風險排除。而且審計不存在查大查小的問題,抓住什麽問題就嚴查什麽問題。為了推動審計工作的進行,華為公司製定了很多嚴格的規章製度——“明確收到供應商、各客戶……單據、投訴的事務性員工,必須當天或者不遲於第二天,將消息貼在公告欄上;一周內必須把單據整理好上傳,並給客戶開具通知,稽查審計憑此查不作為員工。前五年有意遲滯單據傳遞的,接受過供應商旅遊度假……的事務性員工要反思,不合適的員工要進入末位淘汰資源池,但仍可以在職在崗自省。輕的可以降職降薪,棄除虛擬股ESOP或TUP。”公司還會重點強化對幹部(在職或者離任)的審計。

此外,華為公司一直都在堅持崗位問責製和個人負責製,強化監管方法的科學性,爭取提升監管的效率和質量,比如簡化流程,對前因後果進行分析。還有一點很重要,任正非強調一定要對那些處在監督崗位上的員工給予獎勵,正是他們的辛苦勞動,才保障了公司可以做到內外合規——“我個人建議在內控、內審、稽查、CEC、法務、信息安全、子公司董事……監督崗位工作的所有員工,隻要有三年以上的監管崗位工作經曆,就應該給他們每個人發一個獎章,獎牌刻上‘英雄萬歲’。不僅是在座各位,前線監管崗位的員工比你們還辛苦,有好事也不能漏掉他們。”

而為了實現內部與外部的規則對接,任正非做出了總結,那就是“做好本職工作”,即“每個員工都要把精力用到本職工作上去,隻有本職工作做好了才能提高,才能為你帶來更大的效益。國家的事由國家去管,政府的事由政府管,社會的事由社會管”。對華為公司來說,這就是外部合規的體現和一種重要的習慣。研發產品、推動社會技術進步,這是企業要做的分內之事,至於一些社會問題,應該是學者們去做的,是政府的職責所在,華為不能不懂裝懂、越俎代庖,過度幹涉一些社會性的問題。隻有這樣,華為才能在專注經營市場、專注服務於客戶的同時,贏得外界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