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權力與製度的製衡機製,提升權力的效用

在早期的管理體製中,內部的拉幫結派、貪汙腐化現象比較嚴重,大大小小的山頭非常多,尤其是隨著華為的發展,人員大幅增加,管理層級也開始不斷增多,高層管理者無法像過去一樣嚴格把控好管理工作,一些管理權力不得不下放到更多中層幹部和基層幹部手裏。當權力被迫下放且無暇進行全麵管理的時候,華為內部的不正之風開始爆發出來。這嚴重阻礙了企業的發展,也讓一些真正有能力的人無法得到施展的機會。任正非對此深惡痛絕,意識到如果繼續放任不管,將會直接導致內部管理體係的崩潰和隊伍的散架。那個時候,華為就會因為沉屙難治而自動走向毀滅。所以,杜絕內部獨裁、專權、腐化的行為迫在眉睫。但是,對內部腐化現象的治理絕對不是一朝一夕的,也不是隨隨便便開除幾個人就可以實現逆轉的,根源還在於體製的漏洞比較大。

經過多年的摸索,任正非和華為終於從西方的民主體製中找到了答案,那就是確保一把手的權力能夠得到分散和監督,但同時也要避免出現新的權力操控係統,這個時候形成一個多方控權、彼此相互製約的局麵,而這就是三權分立機製的由來。

2005年,公司意識到了內部存在的管理問題,開始想辦法梳理組織治理架構。2006年9~11月,公司簽發了關於華為各組織設立與運作、公司治理的綱領性文件,包括了華為司〔2006〕226號文件到華為司〔2006〕230號文件的一係列文件。這些文件中明確了各個組織的設立,為“三權分立”機製的落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2007年3月開始,華為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部、EMT秘書處、公司黨委組織幹部部、華為大學、SSST幹部部、PSST幹部部等有關部門,在一起多次討論了推行三權分立機製的思路、模板,還討論和匯報了幹部任用與管理權力分層、授權問題、幹部的品德標準內容,以及如何公示等問題。這一次的製度討論直接花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之後,華為在一線部門進行了實踐和改進,逐步在規範性與時效性之間達到了一個較好的平衡。

什麽是華為的三權分立模式呢?它指的是讓辦公會議、行政管理團隊、委員會構成一個相互製約、相互扶助的權力機構(通常是3級以上)。其中,辦公會議負責部門日常業務和基本運作,並且采取首長負責製,首長主要對相關事務負責,最終的批準權被控製在首長手上。而行政管理團隊主要從事人事安排之類的行政管理方麵的工作,這一組織機構主張進行集體決策,每一個參與者都有一票的投票權,團隊領導雖然掌控著最終的否決權,可是他並沒有掌控批準權。相比於前麵兩個職位,委員會本質上就是一個務虛組織機構,主要負責討論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目標規劃之類的戰略問題,但是該機構在重大決策上擁有否決權,可以直接否決其他機構的提案。

總結起來說,辦公會議掌控了提議權,行政管理團隊獲得了批準權,而委員會則享有否決權,三個機構相互牽製、相互促進、密切協作,可以有效避免權力的過分集中,並且有效提升了內部的運作效率。比如,華為在人事管理方麵的效率明顯得到提升,在過去,幹部提拔往往是一個人說了算,但是現在權力被分散在三個機構了,部門內的最高領導雖然可以提名青睞的員工,但是行政管理團隊如果覺得不太合適就不予批準,即便批準了,也要經過委員會的審核,他們擁有一票否決權。當三個機構開始相互獨立、相互製約的時候,內部的很多灰色操作與黑色操作就可以避免,也能有效斷絕腐敗和獨裁的滋生。

比如,某部門的一位領導想要提拔自己最忠誠的一位下屬,也好為以後的工作行個方便,於是就直接提名這位下屬。行政管理團隊並沒有意識到這個下屬有什麽不合適,於是就批準了這個提名。可是該部門的委員會在審核時,突然發現這位領導與下屬之間是親戚關係,而且發現這位下屬平時的工作業績並不具備很大的說服力,在私下調研的時候,更是有人舉報這個下屬多次排斥打壓同事,還給上級送禮。考慮到這個提名者能力有限、品行不端,委員會毫不猶豫就做出了否決。

這個三權分立的機製正好體現了分權、共進、製衡的原則,它建立了一套標準嚴格、考量全麵、程序完整、流程清晰的幹部選拔機製,是一種多維度、多層級的考察和審核,確保權力在一個閉合循環空間內運作,在一個閉合循環中進行科學合理的更替,並體現出集體領導的意誌。這種閉合循環模式有助於保證權力不會失控,因為任何人想要舞弊,想要搞腐敗,做一些內部公關活動,難度都會成倍增加,因為他必須搞定內部所有環節上的人,隻要有一個環節不成功,那麽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會白費。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一次評議和審核中沒有通過大家認可的幹部,並不意味著下一次就沒有機會,隻要沒有品德上的問題,那麽在下一次,隻要改正自己身上的一些問題,還是有機會通過評議和審核的。而一些通過評議與審核的人,在新崗位上工作一段時間之後,也需要進行重新評議,然後進行薪酬上的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