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避責任
回避責任這一點,在家庭生活裏尤為常見。
有一次,盧森堡在與家長和老師討論回避責任所帶來的危險這一話題時,一位女士氣憤地說:“但有些事,你確實不得不做,不管你是否喜歡!我認為,告訴孩子有些事他們也不得不做,並沒有什麽不對。”盧森堡很詫異,請她舉例說明什麽事是她“不得不”做的,她有點不屑地回答:“這太容易了!今晚離開這裏後,我不得不做飯。我討厭做飯!我早就受夠了!但二十年來,每天我都不得不回家做晚飯。即使有時累得像一條狗。”盧森堡告訴她,聽到她長期做自己討厭的事情,他很難過。他希望非暴力溝通能幫她找到解決辦法。
三個星期後,她的兩個兒子也參加了研討班,這讓盧森堡有機會了解他們是怎麽看待母親的行為的。大兒子歎道:“我剛和自己說,感謝上帝!”看到盧森堡困惑的表情,他解釋說:“也許她終於可以不在吃飯時發牢騷了!”
孩子的態度竟然有些讓盧森堡意外:你不做就不做,比起做飯,看見你發牢騷我更難受。
如果我們讀過《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會知道成功的第一個重要習慣就是主動,所謂主動,就是要去承擔自己的責任,而不是一味地推給別人。
比如有些老師發現自己不得不評級,還有些學生認為自己不得不考研,有些女士發現自己不得不做飯,這樣的“不得不”的本質就是逃脫責任。
所以,正確的語言表達應該是這樣的:“我選擇××,是因為我想……”
老師說,我選擇評級,是因為我想保住工作。
學生說,我選擇考研,是因為我想有更好的發展。
女士說,我選擇做飯,是因為我希望孩子們吃上我做的飯。
這樣,暴力溝通就會減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