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現代短篇小說的風格

如果兩句話的內容用一句話也能同樣清楚、生動和有力地說出來,就說明作者的技巧還不成熟。

——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

在討論任何跟風格有關的話題時,都必須心懷敬畏。首先,給風格下一個基本的定義就很難。不同的人在使用風格這個詞的時候,指的是不同的東西。我們現在要關注的是短篇小說作者在語言運用中的風格。風格和主旨很難被分割開來。在我看來,風格幾乎永遠是被主旨決定的。作者有自己的方式或方法,但這種方式方法跟我所說的風格意思並不相同,我說的風格是指小說作者區別於非小說作者的語言運用方法。

有一點似乎是所有從事寫作的人都認同的——清晰是最重要的事。瑞德·哈格德(2)在他的自傳《我一生的日子》(The Days of My Life)中,針對主旨和風格的相對重要性給出了這樣的意見:當然,我知道很多評論家都認為並且鼓吹風格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比小說的主旨重要得多。對此我不敢苟同。主旨是,且一向都是,靈魂所在。而風格是外在的和看得見的形體。比起形式上精美完善,但沒什麽靈魂的作品,我更喜歡具有偉大靈魂的作品,哪怕它在形式上有點缺陷。當然,當這兩者罕見地同時存在時,就達到了完美。而且,關於風格到底是什麽,人們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有些人覺得是倒裝句、生僻詞和牽強的隱喻和暗示,弄得讓人難以理解就是風格。另一些人認為,語言越簡單,風格才越高級。我不是權威,但這是我自己的觀點:最重要的是,寫作語言應該清楚和絕對的易讀,不滿足這些條件的作品幾乎不用指望別人會讀下去了。

歸根結底,大部分人對於不同風格的區分,在於簡單句式和複合句式或複雜句式之間的差別。如果你寫了“約翰打了那個人”,就是一個簡單句式。如果你寫了“那個人倒在人行道上”,又是一個簡單句式。如果你用“然後”把這兩個句子結合起來,變成:“約翰打了那個人,然後那個人倒在人行道上”,你就把兩個簡單句式結合或“複合”成了一個“複合”句式。然而,如果你開始對這個複合句式進行修飾,就會變成類似這樣的:“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喜歡先動手後講理的約翰猛地給了這個陌生人一拳,把對方打得下巴頦紅腫,跌跌撞撞,徒勞地想要抓住些什麽不存在的支撐物,樣子有點滑稽,最後重重地向後跌倒,腦袋撞上人行道,發出用錘子砸破椰子殼時那種不祥的破裂聲。”

這個句子很難被簡化和拆分成各個組成部分,變得複雜了,因此被稱為“複雜”句式。

根據風格,在考慮不同句式的區別時你隻需要記住,呈現給讀者的素材大致分為兩類:(a)互動,(b)必要的解釋性說明,用來讓讀者理解該互動並做出反應。按照基本規則,在描寫互動時你應該使用簡單句式或複合句式;而解釋性說明則應該使用複雜句式。正如所有基本規則一樣,這條規則也是從作者們的實踐中產生的,不用過於教條主義地遵守。然而,這種句子類型之間的區別雖然是由很多討論風格的人總結出來的,但對於短篇小說作者來說,這種區別相對來說並不重要。關於風格,對短篇小說作者來說,真正重要的是陳述與形象化渲染的區別。舉個例子,說“這是一間非常漂亮的房間”是陳述。說“一個男人看著他的妻子”也是陳述。說“比利·瓊斯很生氣”也是陳述。另一方麵,如果你從感官吸引(主要是畫麵)的角度繼續發展陳述中所傳達的意思,你就能製造出一種真實的印象來吸引讀者的感官。陳述是對智力的吸引,而你所關心的是對感官的吸引。一個銀行家向董事會所做的陳述對董事們來說很有趣。從呈現給他們的數據背後,董事們能看到企業成功或不成功,視情況而定。因為這些人都是這一領域的重要人物,能夠在冰冷、無趣的數據之上發揮想象力。當銀行家把他的數據呈現出來時,他會期待董事們運用他們的想象力。另一方麵,由於普通讀者對這些數據並沒有特別的興趣,所以也就不會去想象。他沒有理由這麽做。

短篇小說中的印象(感官吸引)應該由作者製造。而讀者則準備好對一係列印象做出情感反應。陳述不是印象。任何時候,當作者做出陳述時,就是在向讀者“推卸責任”。隻要沒有競爭,這樣做完全可以。但基本的實情是,競爭不僅存在,而且非常激烈。沒有哪篇短篇小說是單獨發表的。通常都是和另外七八篇,甚至十篇小說一起發出來。讀者不必非得讀你的小說,他可以在你的小說和其他小說之中做選擇。通常,他會先讀你小說的大概前三四百字。對於任何作者,他都會留出這麽多餘地。如果他喜歡小說所呈現的東西,就會繼續讀下去;因為小說抓住了他的興趣,激發了他的想象(主要是畫麵),這能留住他。如果他從小說中得到了某些真實的印象,就會傾向於讀下去。無論是有意識地還是無意識地,他都會說那是作者的工作,作者沒有權利把他自己該完成的任務強加給讀者。

從短篇小說作者的角度來看,風格更多的是指語言的措辭或選擇,而不是句式的結構。對作者技巧的要求是:小說語言要能用製造印象的方式吸引讀者的感官。當然,這種印象通常吸引的是視覺。這也是人們在構建畫麵或印象時最常使用的感官。不知為什麽,我覺得在美國作家裏,大家對其他可以創造印象的感官不夠重視。吉卜林說:

味道比視覺和聲音更能扣動心弦。

顯然,味道和聲音必須依靠刺激因素,而不是人物反應。當作者的主要興趣是傳達地點或客體的印象時,會用到它們;但當他想傳達的印象是一個人物的反應時,就會主要采用視覺吸引。作者想要成功地創造印象,所依賴的最重要的感官永遠是視覺。當然,其他感官可以對它進行補充。詩人的主要興趣是印象,所以他們是非常突出的例子。他們的印象就是通過視覺之外的感官來傳達的。

我越來越相信,純粹而簡單地把詩歌作為感官印象的模範,對其進行學習研究,能讓短篇小說獲得很大助益。詩人的方法裏有三點非常突出:第一,意象。第二,比喻。第三,擬人。約翰·梅斯菲爾德(3)在他的小說《古老的前線》(The Old Front Line)中寫道:“危險、死亡、令人震驚的逃跑和堅定的決心,夜以繼日地在這些馬路上來來回回。”

在他的另一本書《加利波利》(Gallipoli)中,他幾乎用了同樣的方法,說:“那是一個無可比擬的愛琴海春日,薩莫色雷斯島和埃維厄島在夕陽中延伸,如同觀棋的巨人,幾乎是像人類一樣地等待著,正如它們曾等待特洛伊的陷落和阿伽門農的勝利之火。”

給無生命的東西賦予生命力,這是作者永遠也不該厭倦的事。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在《馬克海姆》(Markheim)裏說:“內門半敞著,凝視著連綿的陰影,陰影中間有一道狹長的日光,像一根指向前方的手指。”

也許在任何作者的詞匯表裏,最重要的詞都是“像”。你想給某個人描述某種他沒見過的東西,希望給他留下深刻印象,於是你就告訴他,這個東西就像某種他熟悉的事物。梅斯菲爾德說過:“斯威伯坐落的那座山就像橫躺在安克爾河邊的一個巨型大拇指。”“它看起來像平靜天氣裏的一塊礁石。在某一瞬間又可以被看成電線上方的白邊。接著一枚大炮彈激起的海浪擊中了它,把它拋向空中。”“然後,整個海灣像一塊藍寶石。”

下麵這部分講解摘自查爾斯·H·雷蒙德(Charles H. Raymond)的《英文寫作的要點》(Essentials of English Composition)第76頁,值得引起注意,他的這一整本書也都值得關注。它給形容性語言下了定義:

形容性語言讓我們能夠把一個客體與另一個客體進行對比,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在於想象層麵,而不是寫實層麵。區分寫實性語言和形容性語言並不難。比如:

寫實性語言:貓像老虎。(這兩種動物同屬貓科,在習性、外觀等方麵都很相似。)

形容性語言,明喻:他像隻老虎一樣戰鬥。(他並不真正地用爪子和牙齒戰鬥,但他在戰鬥中的勇猛和膽量的確讓我們想到了老虎。)

形容性語言,隱喻:他是一隻戰鬥中的老虎。

上麵的明喻和隱喻都表達了兩個客體之間的形容性相似點。區別在於:明喻是用直接比較的形式來表達這種相似性;隱喻是給其中一個客體(他)使用實際指代另一客體的一個詞語(老虎)來表明這種相似性。通常,明喻裏的比較會用到“像”或“如”這兩個詞。

借喻跟隱喻一樣,也是一種修辭,指的是在兩個客體中,用其中一個的名稱來指代另一個。這兩種修辭手法的區別是:在隱喻裏,名稱的使用是通過兩個客體的對比;在借喻裏,名稱的使用是因為存在某些由事實或看法所產生的聯想,讓人能夠從一個客體想起另一個客體。當我們用“印刷機”來指報紙,用“皇冠”來指君權,用“犁”來指農業,用“長凳”(4)來指法官時,就是在借喻。

擬人是一種把(a)無生命的物體,(b)比人類低等的動物,或(c)一種思想、特性或其他抽象概念描述成人的修辭手法,即讓它們能思考,能感受,能說話。比如:沙漠那張火熱而幹渴的臉令我們恐慌。那座山在我們麵前站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