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古人為何在不堪『物哀』時詠歌呢

問:歌是從“知物哀”中產生,這一點已經明白了,但為什麽說在不堪“物哀”之時就會詠歌呢?

答曰:不堪“物哀”的時候才會詠歌,是在接觸到可以引發“物哀”之事物的時候,不懂“物哀”的人不會感受到“哀”,不能感受“哀”就不會詠歌。例如,雷電轟鳴的時候,耳朵失聰的人聽不到,他就意識不到雷鳴的存在,也就不覺得可怕。所以,“知物哀”者,遇到可哀的事情即便極力平心靜氣,也仍然禁不住感到可哀。正如耳朵靈敏的人,聽到雷鳴努力克製畏懼之心,但仍然感到可怕,是一樣的道理。

當被“物哀”所打動的時候,雖然極力控製自己,但心中依然不能自已,這種情況就叫作“不堪物哀”。

在情有不堪的時候,自然就會將感情付諸言語,這樣吟詠出來的詞語,有了一定的節奏長度,就具備了“文”,這也就是“歌”。所謂“興歎”“詠歌”(1),正是如此(詳後)。詞語一旦有文采,一旦將聲音拉長,就可以將心中鬱結的感情盡情抒發出來。這並非有意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行為。不堪物哀的時候,即使努力克製,最終還是會表達,也就像以上所引紀貫之翁所說的“不歎又不行”。所以,在情有不堪的時候,歌自然就會產生。

或問:一般而言,相比於戀情,世人最根本的願望是追求榮華富貴,並常常達到走火入魔的程度,和歌為何不對此加以吟詠?

答曰:“情”和“欲”是有區別的。首先,人心之所想均是“情”,在所思所想中最想得到的那一部分叫作“欲”,兩者互為依存。一般而論,“欲”是“情”的一種。如若加以區別,對人加以憐愛,或者對人寄予思念、擔憂之類,謂之“情”。出於“情”者即涉及“欲”,而出乎於“欲”者也涉及“情”,兩者難以截然區分。但無論如何,歌是出乎於“情”之物。因出於“情”,則易感物興歎,“物哀”之情尤深。至於“欲”,則是一味想要獲得某物,並無細膩婉曲之感。僅僅有“欲”,則麵對風花雪月、鳥木蟲魚也很難深有感動,遑論泣下。

那種獲取財富的願望就是“欲”,它與“物哀”無關,所以不能以此詠歌。“美色之情”原本也出乎“欲”,但與“情”深深相連,此事一切生物概莫能免,何況人乎?人是“知物哀”之物,對情欲刻骨銘心、不堪其苦,此外世間一切事物,都使人觸而生情,於是付諸歌詠。雖說如此,關於“情”,如上文所述,及至後世,人皆以柔腸纖弱為恥,常常加以掩飾,因而看起來,“情”比“欲”為淺。不過隻有和歌不失上代之心,將人心如實加以表現,也絕不以心地柔弱為恥。及至後世,欲詠出優雅美麗之歌,必得以“知物哀”為本,於是“欲”的方麵似乎隱而不見,“欲”也難以付諸歌詠。

偶爾也有歌吟詠“欲”,例如《萬葉集》卷三讚酒歌之類。漢詩中以“欲”為題者很多,而和歌則不喜此種題材,對此全然不感興趣,勉強付諸歌詠也無甚可觀。這是因為“欲”是不潔之思,無關乎“物哀”之情。然而在外國卻恥於表現“物哀”之情,將不潔之“欲”加以堂而皇之的表現,奈之若何?

(1) “興歎”“詠歌”:原文分別為“なげく”“ながむ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