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居宣長關於“物哀”的學說

關於“哀”的問題,本居宣長做出了自己獨到的研究,他的觀點,對這個問題有所關心的人都很熟悉了,論述這個問題的《源氏物語玉小櫛》等書也屢屢被人引用。為了便於我本人對於宣長的解釋,並使自己的論旨更為徹底,就需要先將他的基本觀點(緊扣其原著)稍微詳細地加以了解,為此有必要對有關論點加以引述。

本居宣長在其《源氏物語玉小櫛》中的第一和第二卷裏,對《源氏物語》全篇的主旨做了論述。眾所周知,他極力反對一直以來許多學者由於受儒教和佛教思想的影響,隻在《源氏物語》中看出儒教的勸善懲惡意味或佛教的教訓意圖,他強調了《源氏物語》作為文學作品的審美自律性,認為表現“物哀”是貫穿該作品始終的創作宗旨和基本精神。為此,他對“物哀”這個概念做了詳細的解釋和說明。以下摘其大要,引述如下:

所謂“知物哀”,首先是對一切值得“啊哇唻”(あはれ)的事情,對所見所聞的事情都能有所感動而發出感歎,用今天的俗語來說,就是“啊”“哎呀”之類。例如,看到花月而感動,就忍不住感歎“啊,多麽漂亮的花呀”“哇!多麽好的月亮啊”。所謂“啊哇唻”就是“啊、哇”的重疊音,相當於把漢文中的“嗚呼”讀作“啊”……

在古代和歌中,使用“啊哇唻”的例子有:“啊哇唻,一棵鬆樹!”“啊哇唻,一隻鳥!”“啊哇唻,度過了幾天幾夜啊!”“啊哇唻,從前是有的呀!”,等等,是直接將自己的感動用“啊哇唻”這一歎詞表達出來。此乃該詞的原本形態。……

又,動詞“感物興歎”(あはれぶ),也是由“啊哇唻”演變形成的。《古今集·序》中有“感歎雲霞之人”(霞をあはれびと)等用法。及至後世,“啊哇唻”被寫成漢字的“哀”字,令人感覺它隻是“悲哀”的意思。實際上“啊哇唻”不限於悲哀,對於高興的事情、有趣的事情、愜意的事情、可笑的事情,都可以用“啊哇唻”來表達。因而,可笑的、高興的事都與“啊哇唻”聯係在一起。無論是對可笑的事情還是對高興的事情,都可以用“啊哇唻”來表達。不過,對於可笑的或高興的很多事情,雖然都可以用“啊哇唻”來表達,但在種種人情中,對高興之事、有趣之事的感觸並不深刻,而對悲哀之事、憂傷之事、思戀之事的感受,卻不由得刻骨銘心,於是人們便將這種刻骨銘心之感特別地稱作“哀”。通常人們隻將“哀”理解為悲哀,也就是出於這種心理感受。……

字典裏將“感”字注釋為“動也”。隻要心有所動,那麽無論是好事還是不好的事,都可以用“哀”加以表現,是因為“哀”最適合表達這種感受……

所謂“物哀”也是同樣的意思。所謂“物”,是指談論某事物、講述某事物、觀看某事物、欣賞某事物、忌諱某事物,等等,所指涉的範圍對象很廣泛。人無論對何事、遇到應該感動的事情而感動,並能理解感動之心,就是“知物哀”。而遇到應該感動的事情,卻麻木不仁、心無所動,那就是“不知物哀”,是無心無肺之人。(見《增補本居宣長全集》第七卷)

以上引文中,有許多地方對於我們論題來說很值得注意。對此後文還將詳細談到,這裏首先需要稍加提示的,就是最後一段提出的“物哀”一詞。本居宣長對此的解釋是:“遇到應該感動的事情而感動,並能理解感動之心。”我想這句話似乎一直沒有引起人們的高度注意。從美學立場上來看,這是一句頗為重要的話。把這句話與以下將引用的本居宣長的其他論述結合起來看,其含義就更加清楚了。宣長在論述和歌的著作《石上私淑言》一書中,有一節提出的問題是“所謂‘知物哀’是什麽意思”,並做了這樣的回答:

《古今集·序》雲:“倭歌,以人心為主,由萬語千言而成。”所謂“心”,就是感知“物哀”之心。接著又雲:“人生在世,諸事繁雜,心有所思,眼有所見,耳有所聞,必有所言。”所謂“心有所思”,也是指“知物哀”之心。……《真名序》所雲“思慮易遷,哀樂相伴”,說的也是“知物哀”。

之所以將這些話解釋為“知物哀”之意,是因為世間一切眾生都有“情”。……人類為萬物靈長,心地聰慧,思慮亦深。而且人的生活遠比禽獸複雜,經曆的各種事物也多,所思所想也多。所以,歌對於人而言不可或缺。

為什麽人的思想複雜深刻呢?就因為人能夠感知“物哀”。諸事繁雜,每每有所經曆,則情有所動。情有所動,或歡樂或悲哀,或氣惱或喜悅,或輕鬆愉快,或恐懼擔憂,或愛或恨,或喜或憎,體驗各有不同。這皆因“知物哀”而心有所動。

……倘若對於事情的本質沒有理解,就沒有高興或者悲哀,心就無所寄托。心無所寄托,就不能詠歌。

……其中對於事物的辨別與認識,有程度深淺之別。禽獸淺薄,與人相比近於懵懂不辨,而人則優於其他眾生,知事物之“心”,並感知“物哀”。人也有深淺之差。與深知“物哀”的人相比,也有人近乎完全不知“物哀”,其間差別甚大,通常不知“物哀”者為多。當然並非絕對不知,隻是深淺有別……

我在上文談到《源氏物語玉小櫛》的時候,曾提醒讀者注意其中的“能理解感動之心”這句話,在以上引述的《石上私淑言》中,又有“知物之心”一句,由此可以看出宣長對這個問題是著重加以強調的。

此外,相同的觀點,在比《源氏物語玉小櫛》寫得更早的《紫文要領》中早有論述,其中也有對“物哀”加以界定的地方,其觀點根本上沒有改變,隻是在《源氏物語玉小櫛》中,將“知物之心”與“知物哀”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加以論述,更加強調“哀”中的知性的、客觀的因素,我想這一點是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因為在《源氏物語玉小櫛》和《石上私淑言》中,我提醒讀者注意的思想原型,已經在《紫文要領》中清楚地呈現了出來,由此我們才能對他的真意加以充分地理解。而我在上文中之所以強調“美學的視角”,其理由也就於此。例如,宣長在該書中寫道:“對某種並非恒久的器物,也認真製作、觀察它,這就是知物之心、知物之哀的一種表現。任何事情都是如此。遇到可笑的事情、不好的事情,能看出其不好之處,就是知物之心,就是知物之哀。”又說:“知物之心就是知物哀。日常生活中熟識世間之事物、能夠很好地應對各種事情,也同樣是知物哀。”還說:“男女之間互相戀慕,就是知物之心、知物哀。無論何事,能從中看出美好,就是知物哀。能很好地體察男人女人之心,當然就是知物哀。物語中有許多類似的描寫。”

《紫文要領》中所說的“物哀”這一概念,是與“知物之心”“知物哀”聯係在一起的。這與現代美學中所謂“直觀”與“感動”相調和的審美意識非常接近,這一點我們可以在以下一段文字中看得更清楚——

《源氏物語》五十四卷的宗旨,一言以蔽之,就是“知物哀”。關於“物哀”的意味,以上各段已做出了分析說明。不妨再強調一遍:世上萬事萬物,形形色色,不論是目之所及,抑或耳之所聞,抑或身之所觸,都收納於心,加以體味,加以理解,這就是感知“事之心”、感知“物之心”,也就是“知物哀”。

如果再進一步加以細分,所要感知的有“物之心”和“事之心”。對於不同類型的“物”與“事”的感知,就是“物哀”。例如,看見異常美麗的櫻花開放,覺得美麗,這就是知物之心。知道櫻花之美,從而心生感動,心花怒放,這就是“物哀”。(《石上私淑言》第272頁)

雖然有些囉唆,但通過這些說明,我們便可以充分理解他的意思了。當然,其中所用的“理解”一詞,對“直觀”和“辨別”沒有做明確區別,這也是不能苛求於他的。

上文所引述段落之後,該書還進行了細致而又冗長的解釋說明,也是不能忽略的,由此可以看出其中的觀點與現代美學所說的“移情”有明顯接近之處。他寫道:

看到或聽到別人因親人的不幸而悲傷,能夠體會到他人的悲傷,是因為知道其悲傷所在,就是能夠察知“事之心”。而體味別人的悲傷心情,自己心中也不由得有悲傷之感,就是“物哀”。當明白他人為何悲傷,而忍不住產生悲傷的感受,自然而然感而歎之,這就是人情。

這裏說的就是美學中的“本來的移情”。宣長在同一部分,進一步提到了“象征的移情”問題,他寫道:

《桐壺》卷有雲:“蟲聲唧唧,催人淚下”;“聽著風聲、蟲聲,更令人愁腸百轉”。《柏木》卷有雲:“看到你,像庭院中的小樹那樣一無所知的樣子,我更加哀傷。”這些都是麵對不同時節的景物而引起的物哀,而隨著當時人心情的不同,對同一種景物的感受也有不同。

(《石上私淑言》第2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