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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辦型溺愛讓子女為父母而活

谘詢師袁榮親認為,溺愛是一種懶惰的、不負責任的愛。與溺愛相對應的是真愛,真愛是尊重孩子獨立的愛,真愛的父母懂得在孩子不同成長階段滿足他不同的成長需要。真愛的父母懂得放手,接受並樂於看到孩子的自我獨立和自我成長。

“這是一個挑戰,它首先要父母承認一個事實:孩子是一個獨立的人,不是‘我’的附屬品,”袁榮親說,“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所以很多父母選擇了偷懶的溺愛。”

袁榮親總結說,溺愛有兩種:包辦型的溺愛和縱容型的溺愛。包辦型溺愛的父母把孩子的一切都安排好了,孩子不動手就可以得到一切,他們不鼓勵甚至不喜歡孩子自己去解決問題。縱容型溺愛的父母,孩子要什麽就給什麽,不管多麽小、多麽不合理的要求,他們都會拿出全部力氣去滿足。

18歲之前,我們一直在致力於探索一個問題:我是誰?這個探索過程從剛出生不久就開始,但到了1.5~3歲會達到第一個高峰期。在這一階段,如果父母鼓勵孩子自我探索,那麽他就會形成他自己的感覺,他自己的能力,他自己的思想……而這一切最終融合到一起讓他知道“我是誰”。

美國心理學家帕萃絲·埃文斯9在她的著作《不要用愛控製我》中寫道,她一個朋友早在兩歲時就第一次“看清楚了自己”。當時,他媽媽把他和姐姐單獨留下來幾個小時,就在那個時候,他“感到一種安全感,並看清了自己……從那時開始,大多數時候他都能感覺到自我的存在”。

他能有這種感覺,那一定是他父母中的至少一人或兩人都尊重他的獨立性,尊重他的自我感覺,而不是把他們“內在的小孩”強加到他頭上。

這樣的人是幸運的,他們在很小的時候就有了明確的自我意識,而長大後,他們會發現自己擁有鮮明的個性、強烈的好奇心和高度的創造力,像愛因斯坦、牛頓、尼采等所謂的天才莫不如此。

我們隻有通過自主的探索,才能形成自我,知道自己是誰,知道自己在這個社會上最適合的位置。由此,我們還會有強烈的責任心,因為這一切是我們自己選擇的。

但是,如果碰上包辦型溺愛的父母,他們就會剝奪孩子自我探索的機會,他們太重視塑造,刻意按照他們的意圖來塑造孩子,而不懂得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那麽,無論他們的安排多麽完美,他們的孩子都會有一種感覺,他們好像不是為自己而活。

譬如,一名28歲的女鋼琴家,她在彈了23年鋼琴、拿了多個大獎之後,有一天突然醒悟,她從來都是為別人而彈,她從來沒有為自己而彈。這讓她產生了要崩潰的感覺,因為她覺得自己的前28年好像都白活了。

這種例子比比皆是,部分包辦型溺愛下的孩子成功了,但和這位女鋼琴師一樣覺得沒有為自己活過;大量包辦型的孩子失敗了,他們一生都無法離開父母而獨立生活。

“媽媽對我這麽好,我怎麽能生媽媽的氣呢!”

在中國,包辦型的高度溺愛一般都伴隨著一個高要求:好成績。也就是說,包辦型溺愛是交換性的,父母替孩子安排好一切,但孩子要回報一個好的學習成績。

25歲的廣州女孩文文就是這樣長大的,她雖然工作成績出色,領導賞識她,公司企業文化也很寬鬆,但她總是擔心自己做不好,並因此來看心理醫生。

文文有兩個哥哥,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從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的所有要求隻要一提出來,會立即得到父母的滿足。不僅如此,身為知識分子的父母為她安排了從幼兒園到找工作的所有人生曆程,對她隻有一個要求:學習要拔尖。

文文很爭氣,從最好的幼兒園、重點小學、重點中學,到名牌大學最吃香的金融專業,她一直是成績最優秀的乖學生。她大學畢業後,在父母的要求下,又回到廣州進入一家歐資企業。她的工作也很出色,三年裏已多次被提拔。

在前幾次的谘詢中,她對袁榮親說,她的唯一問題就是緊張,至於父母,“我沒有一點怨言,他們可是完美的父母”。

隻有在談到戀愛時,她才開始對媽媽出現了一點怨言。因為畢業後的三年來,媽媽一直在張羅她的婚姻大事,給她介紹了不少男朋友,“他們條件都很好,但我一個都不喜歡……我知道,他們都挺棒的,但我就是討厭他們,或許是我討厭父母的安排吧。”媽媽怎麽勸文文都沒用,現在一說起文文的婚姻大事來就唉聲歎氣,甚至幾次當著親戚的麵哭了起來。

文文說,媽媽第一次哭的時候,她有點惱火,但立即想到:“媽媽對我這麽好,我怎麽能生媽媽的氣呢!”

袁榮親知道,“我怎麽能生媽媽的氣呢”,這是一種自動思維,它會扭曲一個人的真實體驗。於是,他試著讓文文學習放下這種自動思維,重新體驗一下她的真實感受。“媽媽第一次哭的時候比較久遠了,就重新在谘詢室裏重演一下媽媽最近一次哭的情境吧!”

袁榮親在谘詢室中擺了兩張椅子,椅子A代表媽媽,椅子B代表她自己。文文先坐在椅子A上,想象自己是媽媽,對著椅子B哭訴,說她是多麽擔心女兒嫁不出去。然後,文文坐在椅子B上,以自己真實的角色,對著椅子A說話。並且,要去掉腦子裏那句自動思維“我怎麽能生媽媽的氣呢”。

結果,文文對媽媽的憤怒情緒爆發了。她大聲哭喊著對“媽媽”說:“我討厭你和爸爸的安排!我要自己做主,我就是要自己做主!你們什麽時候才能在乎我的感受,你們讓我窒息!你讓我窒息!”

這次情緒爆發讓文文久久不能平靜,她哭了好久,最後說:“父母過度的愛,是窒息的感覺。我現在才明白,我一直是為父母而活著,我從來沒有為自己而活。”

每個人隻有為自己而活的時候,才是最有力量的。文文的父母為女兒“完美”地安排好了一切,但這不是文文自己想要的,所以是僵化的。其實,文文內心深處一開始就不喜歡為父母而活,她無數次產生過叛逆的衝動。但是,既然父母那麽愛她,他們那麽富有犧牲精神,她怎麽能夠反抗呢?

所以,她隻好把這種自主的衝動壓抑下去了。但是,這種衝動不可能永遠被壓抑。她在工作中緊張,其實是因為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風格喚起了她內心深處“為自己做主”的衝動,但她發展出的種種不良自動思維,如“怎麽能生媽媽的氣”,“怎麽能不聽父母的話”,等等,令她無法接受這種衝動。

谘詢到最後,文文明白,她現在要做的,就是釋放自己的自主衝動,從現在起為自己而活。

溺愛:一個非常溫柔的陷阱

文文是幸運的,她沒有被包辦型溺愛摧毀。袁榮親說,這是因為她一直學習很好,所以在父母的高溺愛和高要求之間一直保持著平衡,但很多孩子就沒有這麽幸運,他們最終成了包辦型溺愛的犧牲品。譬如,美國心理學家華萊士在他的著作《父母手記:教育好孩子的101種方法》中提到了這樣一個例子:

一位母親為她的孩子傷透了心,她不得不去找心理問題專家。

專家問,孩子第一次係鞋帶的時候,打了個死結,從此以後,你是不是不再給他買有鞋帶的鞋子了?

夫人點了點頭。專家又問,孩子第一次洗碗的時候,打碎了一隻碗,從此以後,你是不是不再讓他走近洗碗池了?夫人稱是。專家接著說,孩子第一次整理自己的床鋪,整整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你嫌他笨手笨腳了,對嗎?這位母親驚愕地看了專家一眼。專家又說道,孩子大學畢業去找工作,你又動用了自己的關係和權力,為他謀得了一個令人羨慕的職位。這位母親更驚愕了,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湊近專家問:您怎麽知道的?

專家說,從那根鞋帶知道的。

夫人問,以後我該怎麽辦?專家說,當他生病的時候,你最好帶他去醫院;他要結婚的時候,你最好給他準備好房子;他沒有錢時,你最好給他送錢去。這是你今後最好的選擇。別的,我也無能為力。

追星:幻想更全知全能的新“父母”

很多孩子都有過追星的經曆,有的甚至很極端,比如曾經瘋狂追劉德華的楊麗娟這個事例10很典型,楊麗娟很可能就是包辦型溺愛的犧牲品。她可能在學校或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挫折,自己不能解決,而父母也不能再像以往那樣幫她解決。於是,她就躲在幻想和白日夢中,以逃避探索世界的樂趣、責任與挫折。

袁榮親說,0~1.5歲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培育安全感,1.5~3歲的孩子,最重要的是培育他們的自主能力。但可惜的是,許多包辦型溺愛的父母,他們養成了在孩子0~1.5歲時為孩子解決一切問題的習慣,現在也為孩子包辦一切。譬如,孩子要去拿一個十米外的玩具,他們不忍看著孩子蹣跚學步的樣子,於是自己大步流星走過去,把玩具拿來遞給孩子。看起來,他們做了件愛孩子的好事,但實際上,他們剝奪了孩子自主探索的機會。

華萊士將溺愛稱為孩子成長道路上的“一個非常溫柔的陷阱”。他描繪說:

“這是那些過分庇護孩子的父母辛辛苦苦親手挖掘的。掉進陷阱裏的孩子,由於被剝奪了犯錯誤和改正錯誤的權利,也失去了長大成人的機會。”

1.5~3歲期間,對孩子來講,父母仿佛是全知全能的,孩子有什麽需要,他們仿佛都可以輕鬆滿足。但是,對於16歲的女孩,她的需要,父母就很難再滿足了。父母不能替她學習,不能替她處理班級的人際關係,也不能替她發展創新能力……這個時候,受慣溺愛的女孩就會驚恐地發現,原來有太多的問題她不能處理。於是,她陷入無法麵對自己的自卑。這個時候,她可能就會幻想一個更“全知全能”的新“父母”,期望他能溺愛自己,並化解她現在的所有生活難題,就像原來的父母在1.5~3歲時幫她化解一切難題一樣。

這,可能是楊麗娟迷戀劉德華12年的心理機製。

以愛的名義摧毀孩子的感受

包辦型溺愛的父母不隻剝奪了孩子自我探索的機會,實際上,他們對孩子的真實感受也常視而不見。他們習慣把自己的感受投射到孩子的身上,卻以為那就是孩子的真實感受。他們這樣做,會導致孩子嚴重不信任自己的感覺,令他們不從自己的身上認識自己,而是從別人對自己的定義中尋找答案。結果就是,他們迷失了自己。

“背叛自我就是背叛天性,”帕萃絲·埃文斯在《不要用愛控製我》一書中寫道,“如果我們總‘接受’別人對自己的定義,就會相信他們的評價更真實。通過別人的觀點來認識自我,這種從外在因素認識自我的逆向方式,隻能使對自我的認識更加模糊。”

埃文斯在書中提到了這樣一個例子:

有一天,我和朋友正在一家咖啡館喝咖啡。貝蒂女士和她七歲左右的女兒蘇茜一起走了進來。

她們看著玻璃櫃裏的各種冰淇淋。“你要哪種冰淇淋?”貝蒂問女兒。

“我想要香草的。”蘇茜說。

“有巧克力的。”媽媽說。

“不,我要香草的。”

“我覺得巧克力的更好一點。”

“不,我就要香草的。”

“你不應該要香草的。我知道你喜歡巧克力的東西。”

“我現在就想吃香草的。”

“你怎麽這麽倔,真夠怪的。”貝蒂說。

在這個對話過程中,媽媽一直試圖否認女兒的感受、女兒的判斷,而試圖將她自己的判斷強加在女兒頭上。她這樣做,無疑是在告訴女兒,你內心的想法,你自己的選擇,你自己的判斷,是錯的。她所謂“倔”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的感受,我才知道,但你居然不承認。

媽媽這樣做,其實是在將她自己的“內在的小孩”投射到女兒頭上。看起來,她是在溺愛女兒——讓她吃冰淇淋,實際上,她對女兒的真實存在視而不見。

有誰能比我們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榮偉玲說,她也是這樣對待同事的兒子的,她雖然問過他喜歡吃什麽,但每次買糕點的時候,她還是傾向於買自己喜歡吃的。至於帶女兒逛糖果店、糕點店的那種憧憬,更是典型的投射心理——看著虛構的女兒吃媽媽喜歡的糕點和糖果,媽媽滿足了,實際這個虛構的女兒就是榮偉玲的“內在的小孩”,也就是她自己。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有溺愛行為的父母,其實並沒有真正站在孩子的立場上,他們不懂得孩子真正需要什麽,也並不真正關注孩子的成長需要,甚至都沒有興趣去了解孩子的真實感覺、真實想法,他們隻想把孩子塑造成他們心目中小孩的形象,而這會讓真實的孩子喪失自我。對於這樣的孩子而言,愛是一種令人窒息的枷鎖,文文的案例證實了這一點。

在冰淇淋的例子中,女兒一直在堅持自己,她之所以能這樣做,很可能是她身邊有一個人,可能是爸爸,也可能是其他重要的親人,能看到並接受她自己的真實感受,而且鼓勵她堅持自己的判斷。否則,她早早就放棄了真實的自我,接受媽媽給她的安排了,也就是,放棄香草冰淇淋,而選擇媽媽提議的巧克力冰淇淋。

不是自己的真實感受卻要被別人說成是自己的感受,這不是很荒唐嗎?有誰能比我們自己更清楚自己的感受呢?

然而,在習慣了包辦型溺愛的父母看來,他們才知道孩子的感受是什麽,而孩子自己卻不知道。譬如,媽媽堅持讓女兒學了十年鋼琴。但是,上高中後女兒放棄了,不再彈鋼琴了,而且告訴媽媽,她不喜歡彈鋼琴,也不喜歡她的老師。

但這個媽媽卻認為,女兒肯定喜歡彈鋼琴,要不怎麽能彈十年呢。而且,她也一定喜歡老師,要不老師憑什麽喜歡她。

這是很多家庭一個習慣性的悖論:好像除了孩子自己,別人都知道你是誰,而你自己卻不知道你是誰。

真愛與溺愛

一個人的成長過程就是他成為他自己的過程,愛是這一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我們給孩子提供什麽樣的愛,孩子就以適應這種愛的方式成長。

真愛以孩子的成長需要為核心,在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給予他不同方式的愛,0~1.5歲期間,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1.5~3歲期間,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但又在孩子需要幫助時出現在他麵前……這種以孩子的成長需要為中心的真愛會讓孩子成為自愛、愛別人、有鮮明的自我意識、有健康的自主人格和高度創造力的人。

與真愛對應的是溺愛。這看似是自我犧牲的愛,其實是懶惰的愛。0~1.5歲期間,父母以孩子為中心,他們怎麽愛幾乎都不會犯錯。但到了1.5~3歲,他們仍然這樣做,甚至直到孩子成人了,他們也仍然一成不變地以這種方式去愛他。最終,這會導致毀滅性的結果。要麽溺愛下長大的孩子缺乏自我,他們隻是包辦式父母的簡陋複製品;要麽他們的自我無限膨脹,內心中隻有自己,沒有別人,並最終成為別人的噩夢。

特別重要的一點是,溺愛常常是強加,也即父母將自己的意誌強加到孩子頭上,並將之視為愛。孩子感覺到被否定了,但他卻無法清晰地意識到這一點,因為父母和別人都覺得這是愛。譬如,孩子說,我吃飽了,大人說,你正長身體,多吃點。吃飽的感覺很好,但吃撐的感覺就很不好。我們整個社會都將溺愛說成愛太多,孩子需要很強的自我才能意識到,他其實是被傷害了。

所以說,溺愛是陷阱,實際上,溺愛的父母是在滿足自己的需要,但它卻披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外衣,而變得仿佛不可指責。

溺愛=過度地阻礙

我太愛你,所以傷害了你。

這樣的邏輯常常可以聽到,仿佛是,愛是一個極度危險的東西,常常導致傷害,並且越愛越容易導致傷害。

然而,這個世界上真正的道理是很簡單的,其中最簡單的道理之一是,愛隻會導致好的結果,而不會導致傷害,導致傷害的一定不是愛。

溺愛是過度的愛,這是我們對溺愛的慣常理解。

這種理解會令人頭暈,一些父母則會感到手足無措。心理學說,孩子小的時候,照料越少傷害就越大,但愛多了又是溺愛,溺愛一樣會造成很多惡果,那到底該怎麽辦?

原來,我也以為,溺愛是過度的愛,但深入了解了一些溺愛的案例後,我對這個說法產生了懷疑。

溺愛中長大的人容易有一個連環反應:

一、挫折商低,一旦遭遇挫折就容易出現嚴重的逃避行為,譬如躲在家中不出門;

二、躲在家中後,他們的脾氣很大,很容易對著父母發脾氣,嚴重的還會對父母拳腳相加。

最著名的溺愛的例子是楊麗娟事件,但楊麗娟的行為也並不算最瘋狂。最瘋狂的故事可以在新浪網的社會新聞中屢屢看到,而且常是一個模式:溺愛中長大的孩子成了不孝子,常常向父母索取,如果不答應就拳腳相加,最後不是他將父母打死,就是他被父母或親人打死。

網上曾流傳一組圖片,顯示一個男孩要媽媽買一個玩具,媽媽不答應,於是男孩一把揪住媽媽頭發,這時一個二十來歲女孩過來解圍,被他嗬斥“你滾”。之後他的反應更加激烈,還掐住了媽媽的喉嚨,最後媽媽被迫給他買了玩具。

最受寵愛的孩子反而與父母成為生死敵人,這種故事強烈地刺激了很多人的神經,於是這種孩子常被譴責為“狼心狗肺”。

然而,恨意是什麽時候種下的呢?僅僅是長大受挫折後產生的嗎?

看不得孩子受苦,其實是自己的問題

要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先看一個例子:

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拿一個十米外的玩具,大人懂了他的意圖,於是急走幾步,將這個玩具拿給了孩子。

當一個大人這樣做時,這個孩子會是什麽感受?

如果隻是偶然發生,孩子可能很開心,但如果這種事情總發生,孩子的心中勢必會產生憤怒的情緒。

因為,相比拿到這個球,孩子更重要的需要是要獨立完成這個過程。在跌跌撞撞地走向這個球的過程中,他的手、腳和身體會產生一係列的感覺和體驗。他會感覺到,是他在努力,是他在運動,是他在感受……這樣的過程就是自我成長的過程,順利地拿到了球,他會喜悅,他會切實地感受到自己的成長,切實地體會到自己身體和心靈的力量。

有時,在這個過程中他會摔跤,甚至會跌傷,從而產生受挫感,但畢竟,最後他還是獨立完成了自我探索的過程,這會讓他產生一種信念:盡管我受到了挫折,但我還是靠自己實現了目標。

假若一個孩子這樣長大,他就會形成高挫折商,等離開家進入學校或進入社會後,一旦遇到挫折,他不會有嚴重的受挫感,因為他相信最終會靠自己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然而,假若是大人幫他拿到了十米外的球,也許他會開心,但他同時也會有這樣一些感受產生:大人很強大,而我很弱小;有了問題,自動會有人幫我解決;我很憤怒,因為我的探索之路被打斷了。

小孩子會經常說“我來……我來……”,他渴望自己用筷子或勺子吃飯,渴望自己穿衣服,渴望自己喝水,他還渴望幫媽媽打掃衛生……

懂得真愛的父母會尊重孩子的獨立選擇,而不是替孩子做事情。習慣於溺愛的父母或者看不得孩子“受苦”,或者不願意讓孩子添亂,於是不給孩子自主探索的機會,而是幫他們做各種各樣的事情。

一般而言,看不得孩子“受苦”的父母,是自己的童年比較苦,他們對此很不甘心,於是有了孩子後,就拚命照顧孩子,發誓不讓孩子吃苦。看起來,他們是不讓自己現實的孩子吃苦,其實是不想讓自己“內在的小孩”吃苦。

這是一種投射,是父母將自己內心的東西投射到了孩子身上。這樣一來,他們對孩子真實的成長需要就容易視而不見。因此,即便孩子一次次地強調“我來……我來……”,他們仍然會拒絕讓孩子獨立選擇,而一味地替孩子做事。看起來,他們成了孩子實現欲望的工具,但其實,他們是將孩子當成了自己的一個替代者。

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即便理性上不知道父母到底在做什麽,但他會有感覺。他會感覺到,父母其實看不到自己的真實存在,而是將他們的一些東西強加到了自己身上。所以,就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父母越溺愛孩子,孩子越覺得窒息。

過度溺愛,會令孩子既依賴父母又恨父母

在嚴重溺愛中長大的孩子,一離開家勢必會遇到大問題。在家中,他們習慣了別人替他做事,他可以頤指氣使,但到了家以外,很少有人會願意接受他的頤指氣使,相反,什麽事都要他自己去完成。

然而,童年的經曆告訴他,他是弱小的,做不了什麽,要做什麽,他必須依靠父母的幫助。但是,父母可以替他交朋友嗎?不可以!父母可以替他學習嗎?不可以!父母可以替他戀愛嗎?更不可以!

於是,這個孩子會產生深深的受挫感。有受挫感是很正常的事,每個人每天都會產生種種或大或小的受挫感,但正常長大的孩子會堅信,盡管遭遇到了挫折,他仍可以靠自己實現他的願望,而在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則習慣性地以為,他可以靠別人實現他的願望。在家以外,這自然是不可能的。於是,一個習慣了溺愛的孩子會無法在學校和社會上靠自己去實現他的願望,這就不隻是受挫感的事,而是切切實實地無法實現他的目標。

這時,他會渴望逃回家中,畢竟在這裏,還有人樂意替他做事情。然而,一個大孩子的願望和一個嬰幼兒的願望是不一樣的,父母已無法替他實現了。幫一個16個月的蹣跚學步的孩子拿一個十米外的球,對於父母而言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但幫一個16歲的孩子交友、學習甚至談戀愛,卻是父母很難做到的事情,而幫一個26歲甚至36歲的大孩子實現真正的價值感,則成了任何一個父母都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

這時,這個大孩子的世界就會崩潰。

一旦崩潰後,他容易對父母產生很大的怨恨。不過,這個怨恨其實不是現在才產生的,而是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累積了,當父母非要喂他吃飯時,當父母非替他穿衣時,當父母以安全的理由非要限製他的活動時……這種怨恨早已經產生了。

並且,他們的怨恨,如果從根本上而言,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他們現在經不起挫折,沒法融入學校和社會等家以外的環境,這種苦果的確是父母的嚴重溺愛種下的。

一個20歲的女孩小妍,因為受不了老師的批評而退學。回到家後,她的脾氣變得非常暴躁,經常對父母發脾氣,有時還動手打父母。每次這樣做了以後,她會非常自責,會痛哭流涕地請求父母的原諒,發誓再也不這樣做,但她控製不住自己,過不了多久又會對父母發脾氣、動手。

她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溺愛中長大的她在潛意識深處知道,她現在經受不起挫折,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過度的溺愛。她折磨父母,其實是在表達這樣的意思:現在你們為什麽不能幫我解決困難了?

以前,她習慣了有困難找父母,她越小的時候,父母能幫她解決困難的可能性就越大,因為那時挑戰的難度不大,但她越大,遇到的挑戰就越大,父母能幫她解決的可能性就越小。

溺愛和挫折教育都是對孩子的傷害

溺愛是對孩子傷害很大的撫養方式,但長期以來,我們一直都美化溺愛的傾向,集中表現就是將溺愛當作過度的愛。這樣的說法,還是將父母的做法擺在了道德正確的位置上,而有的父母也會以此為自己辯解:我知道溺愛不好,但我實在太愛孩子了。

其實,真愛是不存在“過度”這一說的。如果是真愛,那麽父母不管給孩子多少,孩子都不會出問題,相反,真愛越多,孩子的成長就越健康。

那麽,什麽是真愛?

看到孩子的真實存在,發現孩子的真實需要,並幫孩子實現他的需要,這便是真愛。

譬如,當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想去拿十米外的球時,他的真實需要不僅是要拿到那個球,還必須要自己完成。這時的真愛不是替孩子拿到那個球,而是陪伴著、守護著孩子,看著他獨立完成這個任務,並在他遇到危險的時候化解他的真實危險。

再如,當一個孩子明確地對你說“我來……我來……”的時候,他的真實需要就是這種自主行動的願望。耐心地滿足孩子的這種願望,之後收拾孩子留下的混亂局麵,這便是真愛,並且這的確比幫孩子解決問題要難多了。

我們常將“做什麽”視為愛,但很多時候,父母“不做什麽”才是愛。太多的時候,做父母的需要提醒自己,控製住自己幹預孩子行為的衝動,因為太多的幹預是不必要的。

如果說,孩子是天使,那麽父母不是上帝,而隻是天使的守護者。

並且,父母還要切記一點:一個孩子在16個月時化解一個挫折時的難度,遠勝於他16歲、26歲或36歲時化解一個挫折時的難度。16個月大的孩子摔一跤哇哇大哭時的痛苦,遠輕於一個26歲的孩子找工作、交朋友和談戀愛時遇到挫折的痛苦。

所以,要尊重一個幼小的孩子受挫折的權利。

不過,我想強調一點:一個孩子的自然成長中自然會遇到很多挫折,隻要大人給孩子自主解決的機會,那麽他們會自動培養出高挫折商,並不需要額外的“挫折教育”。

我很討厭“挫折教育”的邏輯:家裏,我們忍不住溺愛你,讓你成了溫室中的花朵;家外,我們要給你強加一些挫折,讓你經得起風雨。這樣的做法,難受的全是孩子,在家裏是強加的溺愛,在家外則是強加的傷害,而家長們則不過是在為所欲為。

自我效能感

溺愛,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是心理學家阿爾伯特·班杜拉11提出的概念,指一個人對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為所進行的推測與判斷。

班杜拉將自我效能感與自信聯係起來,他說,自我效能感是“人們對自身能否利用所擁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項工作行為的自信程度”。

擁有高自我效能感的人,在追求一個目標時,會有堅定不移的信心,認為自己一定能實現這一目標。

影響自我效能感形成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是一個人自己的成敗體驗。大人或許以為,孩子的事情看起來很小,但實際上,對一個幼小的孩子來說,他要做的太多嚐試都很重大,完成這些任務,要調動很多東西,頭腦、身體和心誌等。每完成一個他認為的重大嚐試,都會讓孩子感覺到“我自己行”,久而久之就幫助孩子形成了強大的自我效能感。

若父母對孩子過於溺愛,總是“幫”孩子完成對他來說看似困難的事,這其實意味著,父母破壞了孩子的探索過程,破壞了孩子形成自我效能感的過程,最終在孩子腦中形成一個邏輯——他能否實現一件事取決於大人是否幫他。

所以,讓幼小的孩子獨自探索,是一件無比重要的事。這時,在大人看來,孩子的天地很小,但在孩子看來,這就是他的整個世界,他要先在這個世界裏證明自己的力量,而後才可能信心十足地在更大的世界裏去證明自己。

對物質的追求是對愛的渴望

上海,女中學生集體援交12,最小者不到14歲,最大者不過18歲;

安徽,17歲小夥子為買iPad2而賣腎;

網上,“90後”女生在微博上留照片留電話,願以**換iPhone4;

廣州,16歲少女為買iPad2,辱罵並暴打媽媽,被媽媽失手悶死;

…………

這些故事真是可怕。

更為可怕的是,或許,它們很普遍。我最近屢屢聽到類似的故事,有朋友說她讀高中的兒子追債一樣要買iPhone4s,並且要立即買到,哪怕花兩萬元,哪怕去香港排長隊,而且威脅說不買就不認父母。需要說明的是,該男孩有過iPhone一代和二代,也曾想要三代,但那時她明白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於是拒絕了他。

還有朋友說,他讀初一的兒子暴力傾向很嚴重,稍不如意就會攻擊他,常拿菜刀比畫,而且真的拿菜刀追他,有一次還一刀砍在門上。

我也在使用蘋果公司的產品,它們很是精美,宛如藝術品一樣,與其他廠家純工具性的電子產品很不一樣,令我有些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