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群體是野蠻的玩偶
當人的有意識人格消失,無意識人格大行其道的時候,思想和感情都因暗示的力量而相互傳染,集體意識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暗示信息很快就會轉化為行動的傾向。
融入群體之後,個體的明確身份與個性消失了,成為再也不受自己意誌控製的玩偶。他們不僅在行動上與本人平時的表現完全相反,思想感情也與平時完全不同。個體做事時有著明確的目標,但是群體成員多半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正如活動的生物本身有行為目標,但構成生物的細胞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麽一樣。
進一步說,僅僅融入群體,就已經使個體在文明階梯上倒退了好幾步。孤立的個體可能很有教養,在他的獨立意誌存在的時候,或者在他擁有正常的智力的情況下,至少是能夠對自己的語言行為有所約束的文明人。一旦淪為群體中的一個有機組成分子,他就立即退化到了原始人時期,成為一個行為受本能支配的動物。他殘暴而狂熱,表現出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和原始人更為相似的是,他甘心讓自己被各種言辭和形象打動;而組成群體的人在孤立存在時,這些言辭和形象根本不會對他產生任何影響。他會情不自禁地違背他最顯而易見的利益,做出與熟悉的習慣截然相反的舉動。一個群體中的個體,不過是眾多沙礫中的一粒,可以被風吹到任何地方。
這就將群體中的人從文明人的名單中劃了出去。
曾經有過這樣一樁案件:
原告是一位未婚的女孩,一天,她應邀到被告家裏看馬戲表演,剛入座,被告的仆人牽著一匹馬穿過大廳來到她的麵前表演馬術。
這匹馬的屁股對著原告,把馬糞拉在了她的大腿上,在場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這一幕,非但沒有一個人想去幫助小姑娘,反而一起哈哈大笑。原告因此羞憤欲絕,恨不得有個地洞鑽進去。她受了極大的精神刺激,一怒之下將這些人全告上了法庭,起訴書列舉了各種起訴緣由,排在最前麵的一條,就是這些人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表現出一種殘忍的幽默。
法庭在這件事上完全支持原告的看法,將所有問題都公布出來,得出了原告受害的結論,判被告賠償5000法郎作為精神損失費。
由此可見,決定群體行為的相關要素是原始人的熱情和英雄主義,這些東西在一個理性的人身上必然是缺乏的。因為理性的人所抱有的是持續性的懷疑精神與思想的獨立意識。但任何一個群體更像一個原始人的烏合之眾!
在中世紀時期的13世紀和14世紀,鼠疫在歐洲大陸肆虐,奪去了整個歐洲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人的生命。鼠疫非常可怕,於是人們開始相信它在本質上隻能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是上帝在懲罰人的罪行。
大規模的鞭笞開始流行。受鞭笞者認為通過抽打自己和承受其他身體上的懲罰,上帝可能會認為他們已經受夠了懲罰,從而不再讓他們感染鼠疫。這種狂熱蔓延至全歐洲,最初教會也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但是當鞭笞行為漸漸變得失去控製,教皇頒布了禁止法令。不願停止的人被絞死、斬首或是燒死。古怪的是,教會還會命令一些受鞭笞者在羅馬城的聖彼得大教堂的聖壇前由主教親自鞭打。
在鼠疫橫行的時期,人們需要找一些替罪羊,任何長相醜陋或行為古怪的人都會被懷疑。富人、殘疾人和猶太人極容易被攻擊,然後迫害接踵而至。在弗萊堡和巴塞爾城,猶太人被成群地趕入巨大的木製建築中活活燒死。許多猶太人流亡到德國東部和波蘭,隻有在那裏,他們才可以得到寬宥。
難道在這麽多人中,就找不到幾個睿智而理性的人,出來向民眾說明一切嗎?不錯,群體之中絕對不存在理性的人,因為正如我們前麵所說,群體能夠消滅個體的獨立意識和獨立的思考能力,早在他們的獨立意識喪失之前,他們的思想與感情就已經被群體同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