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群體犯罪的曆史
關於群體犯罪的證據,曆史上數不勝數。舉個較為典型的事例,如巴士底獄監獄長遇害事件。
1789年7月14日,當起義者們發覺國王的一支騎兵隊開到巴黎東部關押政治犯的巴士底獄時,他們高喊著“到巴士底獄去!”的口號,以排山倒海之勢向這個象征封建專製統治的堡壘發動猛攻。他們砍斷了監獄吊橋的鎖鏈,衝了進去,與守軍展開激烈的戰鬥,最後擊斃了守軍司令,搗毀了監獄,在巴士底獄升起一麵紅、白、藍三色旗。
在這位監獄長的堡壘被攻破後,暴動的群眾——那些不知寬容的“無畏鬥士”,把這個可憐的監獄長團團圍住。監獄長當時正在代人照顧精神病患者。這些暴民對他拳腳相加,他們橫眉的麵目下潛藏著嗜血的獠牙,美德的外衣內包裹的是鐵石的心腸。
一個幹完活的廚師,因為無所事事,閑得無聊,他好奇地來到了巴士底獄,他原本隻是想來看看發生了什麽。這時,有人建議吊死監獄長,砍下他的頭,掛在馬尾巴上。在監獄長反抗的過程中,他偶然踢到了一個在場的人,於是有人建議,讓那個挨踢的人割斷監獄長的喉嚨,這個建議立刻博得了群眾的讚同。這個挨踢的人正是廚師。他本無傷人之意,但群體的意見就是如此。在眾目睽睽之下,他也相信這是一種愛國行為,甚至自以為殺死了一個惡棍,應該得到一枚勳章。他用一把借來的刀切監獄長**出來的脖子,因為刀有些鈍了,他無法切開監獄長的喉嚨,於是他從自己兜裏掏出一把黑柄小刀,這個以切動物肉為生的廚師切斷了監獄長的喉嚨,成功地執行了群體的命令。
由此可見,從眾行為導致我們服從別人的慫恿,因為來自集體的意見更為強大,群體讓殺人者認為自己做了一件很有功德的事情。在廚師看來,他得到了無數同胞的讚同,他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履行正義。這種犯罪動機,從心理上來說不是純粹的犯罪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