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鬼那一夜

The Night the Ghost Got In

1915年11月17日深夜,有鬼跑到我家來了,我真的很後悔,當初沒有幹脆躺回**睡覺,讓鬼愛怎麽走就怎麽走,這樣的話,也不至於鬧出後麵那一連串的烏龍了。由於鬼的光臨,不但我媽把一隻鞋從窗戶扔進了隔壁鄰居家,我爺爺後來還開槍打中了一名巡警。所以我才說,我真的很後悔,要是我不理會那個腳步聲就好了。

最開始是在淩晨一點一刻左右,餐廳裏傳來一陣速度很快,有節奏的腳步聲,不停地繞著餐桌走。我媽在樓上睡覺,我弟弟赫爾曼睡隔壁;我爺爺睡在閣樓裏那張老胡桃木**,您沒記錯,就是某次把我爸壓在底下的那張床。聽到腳步聲的時候,我剛從浴缸裏出來,正拿毛巾胡亂擦幹身子。那是個男人的腳步聲,在樓下餐廳裏快速繞著桌子走。浴室的燈光灑落在後樓梯上,樓梯下麵就是餐廳;我看得到餐具架上擺放的盤子反射回來的微弱光線,但我看不到餐桌。腳步聲繞著餐桌一圈又一圈;有一塊木地板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咯吱一下,那就是被踩到了。一開始,我還以為那是我爸,或是我哥哥羅伊,他去印第安納波利斯了,但隨時都可能回來。後來,我又覺得那可能是個盜賊。我真的過了好久才想到,那其實是鬼。

腳步聲持續了大概三分鍾之後,我才踮著腳走到赫爾曼的房間。“撲哧!”黑暗中,我一邊搖晃他,一邊壓低了聲音想叫醒他。“噢嗚。”他像隻失魂落魄的小獵犬,發出絕望的低鳴——他總覺得半夜會有什麽東西“找上”他。我告訴他我是誰。“樓下有東西!”我說。他爬起來,隨我來到後樓梯的樓梯口。我們倆都屏息靜聽,什麽聲音都沒有,腳步聲停了。赫爾曼看了我一眼,嚇了一跳:我全身上下隻有腰上圍了一塊毛巾。他想回去睡覺,卻被我抓住了胳膊。“樓下真的有東西!”我說。就在這時,腳步聲又響起來了,仿佛有個男人在繞著餐桌跑,隨後那沉重的腳步已經踩上樓梯了,朝我們一步兩階地跑過來。赫爾曼立即衝回房間,把門甩上。我則猛地關上樓梯口的門,用膝蓋頂住。漫長的一分鍾過去,我遲疑著將門重新打開——空空如也,什麽聲音也沒有了。自那之後,我們全都再也沒聽到那個鬼的聲音。

我媽被接連甩門的聲音吵醒了,她從房間探出頭來。“你們兩個孩子到底在折騰什麽?”她問道。赫爾曼奓著膽子走出臥室。“沒啊。”他硬氣地說,可惜他的臉色實在有點兒發青。“那樓下怎麽有人跑來跑去的?”我媽問。所以說,她也聽到那個腳步聲了!我們隻能看著她,給不了任何回應。“有小偷!”她一有想法就立即喊了出來。我不想讓她太激動,便往樓下走了兩步。

“跟我來,赫爾曼。”我說。

“我要陪媽媽,”他說,“她太激動了。”

我又往上走兩步,回到了樓梯口。

“你們倆都一步也不許動,”我媽說,“咱們這就打電話報警。”然而,樓下才有電話,我實在想不出這樣要怎麽報警——況且我也不想驚動警察,但是我媽當即做出她這輩子最為果斷、令人擊節的決定之一。她臥室有一扇窗與鄰居臥室的一扇窗正好兩兩對望,中間隻隔了兩棟房子間留出來的那條窄道兒,她推開窗,拎起一隻鞋,奮力一扔,鞋便砸破了對麵的窗玻璃,飛了進去。碎玻璃嘩啦啦掉進了退休雕刻師鮑德威先生和他太太的臥室。近些年,鮑德威健康狀況一直稱不上好,時不時便會小小地“發個病”。我們大部分的朋友或鄰居,或多或少都愛發個病。

他總覺得有什麽東西會“找上”他

當時是半夜兩點左右,天空中不見了月亮,黑色的雲塊壓得低低的。一分鍾後,鮑德威便出現在窗口,一邊嚷嚷,一邊氣哼哼地晃晃拳頭。“我們早晚要賣了這棟房子,回皮奧裏亞去。”鮑德威太太的聲音傳了過來。過了好一會兒,我媽才和鮑德威夫婦“搭上話”。“有賊!”她喊道,“家裏進賊了!”我和赫爾曼誰都不敢告訴她,那不是賊,是鬼,因為比起賊,她更怕鬼。一開始,鮑德威還以為她是說他家裏進賊了,不過他最後還是鎮定下來,用他床邊的電話分機幫我們報了警。他離開窗口後,我媽突然又擺出要扔鞋的架勢,但這一次並沒有什麽還需要人家幫忙的地方,她稍後解釋說,都怪扔鞋砸玻璃這事兒太刺激了,她好像有點兒上癮了,是我攔住了她。

在這裏要稱讚警察一句,他們迅速趕到了現場:總共來了一輛四門福特車——滿員,兩台摩托車及其駕駛員,一輛警車,裏麵大概有八個人,還有幾位記者。他們開始用力拍我家的前門。手電筒的光柱在牆麵上來來回回地掃動,又掠過院子,照亮了我家和鮑德威家之間的小道兒。“開門!”一個沙啞的聲音喊道,“我們是警察總局的!”既然他們都來了,我就想下樓去,讓他們進來,但我媽不聽。“你這樣一絲不掛的,”她抓住了重點,“下去就是送死。”我把腰上的毛巾又裹了裹。最後,警察決定用肩膀撞門,我家的前門又大又重,還鑲有厚厚的削邊玻璃,但他們撞開了,我聽到了木頭開裂和玻璃摔在門廳地板上濺開的聲音。他們手中的燈光不放過客廳的每一個角落,來到餐廳時則變得慌亂不安,橫一下,豎一下,密集得簡直交織成網,接著猛地掃向門廳,指向前樓梯,最後順著後樓梯爬上來。他們看到了我圍著毛巾站在樓上。一位塊頭挺大的警察衝上樓梯。“你是誰?”他問我。“我住這兒。”我說。“那,出了什麽事,你太熱了?”他問。事實是,我很冷;我回到房間,套上一條褲子。我正要出去,一位警察拿槍頂在了我的肋骨上。“你在這兒幹什麽?”他質問道。“我住這兒。”我回答。

帶隊的警官向我媽報告。“沒發現有人入侵,女士,”他說,“八成是逃走了——他長什麽樣兒?”“他們有兩三個人,”我媽說,“又吵又鬧,還一個勁兒地甩門。”“這就有意思了,”這位警官說,“您所有的門窗都從裏麵反鎖著,鎖得可牢了。”

樓下傳來其他警察雜遝的腳步聲。家裏到處都是警察,他們把門一扇扇拽開,抽屜也逐一拉出來,把窗子推上去又放下來,那悶悶的倒地聲是把家具放倒了。樓上漆黑一片的前走廊突然冒出六名警察,他們要開始地毯式搜查了:他們把床一一從牆邊拖開,把掛在衣櫥裏的衣服扯下來,擱板上的行李箱和大小盒子也都搬了下來。其中一位警察發現了羅伊在台球比賽中贏的那把舊齊特琴。“你看這個,喬。”他說著,用他那大手撥了幾下琴弦。名叫喬的那名警察接過琴,把它翻了個個兒。“這是什麽?”他問我。“是把舊齊特琴,我們家豚鼠以前在這上麵睡覺。”我說。這是真的,我們以前養的那隻寵物豚鼠就認準了這把琴,根本不肯換別的地方睡覺,不過我也的確沒必要說出來。喬和另一名警察瞪了我好久,然後把齊特琴放回了架子上。

“什麽都沒發現。”最初和媽媽談過話的那位警察說。“這一位,”他朝我挑了下大拇指,對他的同儕說,“光著身子。那位女士情緒似乎有點兒不穩定。”他們紛紛點頭,但並未發表任何意見,隻是看著我。這段短暫的沉默中,我們都聽到閣樓傳來吱嘎一聲,是爺爺在**翻了個身。“什麽聲音?”喬立即說道。我還來不及解釋,也來不及阻止,五六名警員就衝向通往閣樓的那扇門。我已經想到了,他們像這樣連個招呼都不打地衝進爺爺的房間,是要壞事的,其實就算提前打了招呼,也好不到哪裏去。他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他深信米德將軍的人招架不住“石牆”·傑克遜的連續打擊,開始撤退,甚至有人當了逃兵。(1)

我來到閣樓時,那兒已經亂成一鍋粥了。爺爺顯然得出結論,這些警察是米德手下的逃兵,想在他的閣樓藏身。他果斷地跳下床,身上穿著件法蘭絨長睡袍,睡袍底下是長長的羊毛內衣,頭戴睡帽,胸前還罩了件皮夾克。警察想必立即想到了,這位義憤填膺的白發老頭兒是這家的一員,然而他們沒機會開口說話。“回去,你們這群畜生!”爺爺大吼道,“回到戰場上去,你們這群膽小的畜生!”說完,他看準搜到齊特琴的那位警官,掄圓了給他側臉一記大巴掌,把他打得四腳朝天。其他人連忙後退,可惜不夠迅速,爺爺拔出齊特琴發現者槍套中的手槍,開了一槍。據說子彈射中了房梁彈開了,閣樓裏滿是硝煙。有位警察說了句粗話,並用手按住了肩膀。最後,我們又稀裏糊塗地回到樓下,並鎖上了閣樓的門,好攔住爺爺他老人家。黑暗中,他又開了一兩槍,然後回去接著睡了。“那是我爺爺,”我上氣不接下氣地解釋給喬聽,“他以為你們是逃兵。”“看得出來。”喬說。

這場行動若最後以空手而歸告終,警察們當然會心有不甘,可又不能抓我爺爺了事,實在不得已,他們今晚就隻能自認倒黴了。然而,這個“結局”顯然無法令他們滿意,有些地方看起來——我可以理解他們的感受——很詭異。他們又開始刺探了。一位身形單薄、麵容瘦削的記者找上了我。我已經穿上衣服了,一時找不到別的,就拿了我媽一件襯衫。記者半是懷疑半是興味盎然地看著我。“告訴我吧,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啊,老弟?”他問。我決定和盤托出。“我家鬧鬼了。”我說。他瞪了我好久好久,仿佛我是一台老虎機,吃了他剛剛塞進來的那枚硬幣,就沒動靜了。然後,他離開了。警察跟了上去,被我爺爺射傷的那位,抱著打上繃帶的胳膊,邊罵邊賭咒。“我早晚要把我的槍從那個老殺材那兒拿回來。”齊特琴發現者說。“哦。”喬應了一聲。“當然是你,不然還能是誰呢?”我連忙表示隔天我會把槍送到警局去。

家裏到處都有警察

“那個警察怎麽了?”他們走了之後,我媽才問。“爺爺開槍射中他了。”我說。“為什麽射他呀?”她問。我告訴她,他是個逃兵。“難怪呢!”我媽說,“虧他長得那麽體麵。”

第二天早餐時,爺爺神清氣爽,談笑風生。起初,我們以為他把昨晚的事全忘了,但其實他還記得。喝到第三杯咖啡時,他瞪了我和赫爾曼一眼。“昨天晚上,那麽多警察跑到我們家來放肆,是怎麽回事?”他問道。我們一時竟不知從何說起。

(1) 美國內戰期間,米德將軍為北方軍將領,托馬斯·傑克遜為南方軍將領,有“石牆”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