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刑事偵查(二)

此時,吳書旗與兩位視頻偵查員正坐在物業的電腦前專心查看監控視頻。

吳書旗已從她特意建立的“執行專案”微信群裏,看到了熊之揚與呂玉嬋最近一個月的多張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確切來說是吵架記錄截圖。

吵架的原因幾乎圍繞著他們破碎的婚姻,熊之揚認為呂玉嬋與李躍華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而呂玉嬋矢口否認,還叫熊之揚拿出她出軌的證據來;另外,他們的爭吵還涉及離婚財產分割未能達成一致問題。

“看來,這個熊之揚的作案嫌疑很大!”吳書旗自言自語。

吳書旗一邊查看監控一邊想,熊之揚思維縝密,他如果是凶手,應該不會大搖大擺地走進小區,他有可能會事先進行偽裝,比如戴頂長舌帽或者假發把臉完全遮住,比如扮成“女人”模仿女人走姿,避免暴露真麵目,企圖達到以假亂真、瞞天過海的目的。

不過,她相信當了十年警察的自己與視偵同事都有一雙火眼金睛,無論熊之揚的偽裝技巧有多高,都會讓他無所遁形。

吳書旗認為凶手是趁李躍華出門後潛入他家裏作的案。由此推測,在李躍華出門前,凶手很有可能就已經躲藏在了小區外麵的某個地方,密切注視著小區大門出口處,當他發現李躍華或者李躍華的車輛出了小區後便進入小區。

吳書旗與視頻偵查員著重查看自7月15日以來,到案發前李躍華每天離開小區到回家這段時間的視頻,可是自始至終都沒有發現熊之揚的身影,也沒有發現經過偽裝的形跡可疑的人員。

案發樓層一共四戶,吳書旗從物業處了解到除李躍華家另外三戶的基本情況:有一戶房主是一對年輕夫妻,自從去年他們把房屋裝修好後,就一直沒搬進去住過,據說小兩口目前在上海做生意;有一戶是毛坯房,房主是炒房客;另外一戶正在搞裝修,不過案發後裝修工作已經停了下來。

涉案單元樓的樓梯監控視頻顯示,自從李躍華7月14日傍晚買可樂回家至案發前,進入七樓的人除了李躍華和與此案關聯的三位受害者外,隻有三位裝修師傅,那位開鎖師傅,一位中年婦女,一位中年男子。

把裝修師傅叫過來辨認,這位婦女是正在裝修的房屋的主人,這位中年男子是裝修師傅所在公司的老板。

從道理上來講,他們都沒有作案動機。

會不會是凶手為了避人耳目於是爬樓梯上去作案?或者會不會是凶手為了企圖躲避偵查迷惑警察,乘坐電梯在別的樓層出電梯,然後上樓或者下樓到七樓作案?

吳書旗心想下一步排查重點要圍繞電梯進出人員展開。

另外,吳書旗還調看了呂玉嬋在7月18日去李躍華家的視頻,發現呂玉嬋是在13:07出現在電梯監控畫麵裏的,她提著一個手提包,隻是她一個人,行為舉止看不出有什麽異常,她從一樓坐電梯到七樓出電梯,後麵就再也沒見過她進入電梯。

值得一提的是,在瀏覽監控錄像時吳書旗發現一個異常情況:在7月15日11:32——4:41這段時間沒有視頻圖像,問物業得知當時是停電了。

在吳書旗的印象中,那天的金城全天被陰雲籠罩著,下午三四點鍾的時候還下了一點雨。

她之所以記得如此清楚,是因為那天她驅車去到五十多公裏外的一個孤兒家中送溫暖,自掏腰包給那孤兒的奶奶2000元,那孩子的父母在兩年前被流竄搶劫的歹徒殺害了,那案子還是她跟同事偵破的,案發的當時那孩子還不到七歲,後來他跟身體不太好的奶奶一起生活,雖然政府替他跟他奶奶辦理了低保,但是每個月的低保錢大部分都被奶奶拿去看病抓藥了,家庭很困難,吳書旗很同情他們祖孫倆,曾多次以個人名義給他家捐錢捐物。

吳書旗抿著嘴唇想,會不會凶手恰好在停電的那段時間進入小區作的案?因為凶手有充分的作案機會——李躍華那天上午大約十一點就出門了,直到晚上六點多才回到家裏。

要對7月15日那天停電的時間段對富貴花園小區進出人員進行排查的話,工作難度會很大,因為雖然富貴花園是一個新小區,但是進出人員流動比較大,案發那天吳書旗就得知小區的安保工作做得很不到位——好長一段時間以來,保安都沒對小區進出的人員、車輛進行登記,門禁成了一道擺設,這無疑給凶手作案打開了方便之門。

雖然熊之揚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警方把他帶回刑偵局進行審訊理所當然,但是如果在缺少證據的情況下,警方拿他也沒辦法,最終隻能放人,除非他心理防線崩潰自己招供。

另外,不排除熊之揚雇凶殺人的可能。在不知道凶手長什麽模樣和凶手是什麽時候潛入李躍華家作案的情況下,偵查工作要取得突破性進展是不容易的。

案件複雜,頭緒繁多,吳書旗頭昏腦漲,抬起胳膊用雙手的食指和中指用力揉起兩邊太陽穴。每當遇到棘手的案件,她都會習慣性地用手揉太陽穴。

吳書旗讓視頻偵查員把視頻拷回分局再仔細查看,她則準備去案發中心現場看看,她希望技術科同事對現場的勘查有新發現。

她走到3單元也就是李躍華居住的單元樓棟前停了下來,背對該樓房抬頭朝對麵看過去,在二十多米開外,一棟剛竣工的樓房矗立在眼前,一排排窗戶好像一張張大嘴,黑洞洞的吞噬著稀疏的陽光。

她乘坐電梯上樓。

痕檢員王希看見吳書旗從電梯內走出來,就迎過去說:“吳隊,我們在冰箱門體邊緣發現了一些白色纖維,與從這裏拿去檢測的那個可樂瓶上提取的纖維做比對,兩者形態一致、成分一致,我們懷疑是凶手戴的手套與物體表麵接觸留下的。這不難理解,氰化物是劇毒化學品,凶手投毒時肯定不敢掉以輕心,所以事先做了防護措施。”

“還有其它發現嗎?比如嫌疑人的鞋印痕跡。”吳書旗一臉期待地看著王希。

王希搖了搖頭,仔細分析道:“嫌疑人的足跡物證根本無法提取,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一,凶手的作案目標應該很明確,他從外麵進來後,可能直接走到房門前開鎖,繼而進屋投毒,然後迅速離開現場。

“二,凶手去廚房作案要經過客廳,而客廳是公共區域和日常活動場所,廚房也屬於家居生活中重要的活動區域,另外從房門口到電梯門口這一帶也是公共區域,凶手所到之處留下的腳印,已經被其他人的腳印覆蓋了,加上消防員救火對現場造成了嚴重破壞,嫌疑人的鞋印已經破碎不堪,毫無提取的價值。”

頓了一頓,他說:“倒是在那間現場沒怎麽遭到破壞的空置的房間裏提取到三組清晰的鞋印,有成人鞋印也有未成人鞋印,有男鞋印也有女鞋印,應該屬於李躍華、寧婭紅和他們的兒子的,當然我們技術科還要對鞋印進行鑒定,排除嫌疑。還有我跟小張找遍了整個房屋,並沒有發現氰化物物質。”

小張也是一名痕檢,他朝吳書旗點了點頭。

雖然這個結果在吳書旗的意料之內,但是她還是失望地歎了一口氣,說:“我與刑偵組的幾個同事曾懷疑凶手發現受害者死亡後,為了製造受害者死於一氧化碳中毒的假象,就再次進入室內擰開煤氣灶與煤氣瓶閥門。

“可是通過查看監控視頻,在發生火災前的幾個小時,並沒有發現有可疑人員進出這個樓層。煤氣灶與煤氣瓶閥門為什麽被擰開?我猜可能是寧婭紅使用它忘記關了,也有可能是她的不懂事的兒子擰開的,無巧不巧讓我們警方把它與凶手聯想到了一起。”

王希對她的看法表示讚同。

這時,吳書旗的手機鈴聲響了,她接聽那頭是被她臨時從刑偵局裏調派去調查開鎖師傅的警員魯天海的聲音,魯天海說那個開鎖師傅自己跑過來了,現在就在富貴花園3單元樓下,他聲稱開鎖師傅非要找您吳隊長說話不可,吳書旗說了一句“好,我馬上下來”,然後就乘電梯下樓。

雖然魯天海沒說開鎖師傅為什麽要找她說話,但是吳書旗猜測可能是魯天海和另外一個警員楊華兩個愣頭青嚇唬人家說人家嫌疑很大,叫他老實交待犯罪事實什麽的,開鎖師傅被嚇住了,於是趕緊跑過來找他倆的領導說明情況,試圖為自己洗脫嫌疑,可能在他心目中,當領導的業務能力過硬,能公正嚴明地執法吧。

果不其然,吳書旗一到樓下,開鎖師傅就迎過來急著辯解:“警官,上麵那家人的死與我無關!那天中午那女的打電話給我說她要換門鎖,我正好在附近,就馬上趕過來了,把鎖換好後我就離開了。

“她家裏我隻到過玄關處,那女人叫我進屋喝杯水都被我回拒了,因為我忙著要去接下一單生意。警官,我說的全是實話!我的開鎖公司在公安局有備案,另外,我的指紋、掌紋、DNA也是在公安機關備了案的,不信您可以去查!投毒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隻有有病的人才幹得出來!”

吳書旗仔細看著他把話說完,他看她的目光是那麽堅定,她心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如果他心虛,我可以通過他的眼睛看出來,另外我也想不出他有什麽作案動機,再說寧婭紅在場,他即便想作案也沒有機會,這人的嫌疑可以排除。她微微一笑說:“師傅你不要緊張,我們隻是找你了解一下情況。”

“這樣就好,這樣就好。”師傅鬆了一口氣。

吳書旗想到了在案發房間和房間外麵都沒見到被換掉的門鎖,就問師傅:“那把被你換下來的門鎖是不是被你帶走了?”

“是的。”師傅連忙承認,“是那個女人叫我帶下樓丟掉它,不過我沒丟,我把它帶回了住處,我當時琢磨可以把它當廢品賣掉。警官,您如果需要的話可以派人跟我去拿。”

“那是重要物證,當然需要!”吳書旗接著對魯天海說,“一會兒你跟師傅去把它拿來。”

魯天海回應:“好的。”

吳書旗例行詢問師傅那天他有沒有發現受害者母子倆有什麽異常,還有那房間裏有沒有其他人(幾個裝修師傅的嫌疑沒完全被排除,所以她才這樣問),等等,師傅一一回答了。沒有獲得有價值的信息,吳書旗就讓師傅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