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晏溪行像是變了一個人。

易怒,暴躁,和從前總是如沐春風的溫柔男生有很大的區別。

他不再說話了,臉上也沒有了笑容。

這副樣子,一直持續到期末考試。

在沒有人看到的時候,他一直都像一具行屍走肉一樣把自己封閉在林鹿初的家裏。

像急需鮮血的吸血鬼一樣,貪婪的呼吸著林鹿初的味道。

陽台上還掛著林鹿初換洗下來的衣服,晏溪行覺得,隻要他不取下來,林鹿初就好像還在這裏一樣。

那是她存在的證據,是她還活著的證據。

午夜夢回的時候,他總是從睡夢中驚醒,想著沒有被認領的初初,在那樣漆黑幽冷的盒子裏,該是有多害怕。

年三十前一天,晏遠航打來電話讓他早點回家,他們好一家人去給親戚朋友們拜年。

他隻是淡淡的嗯了一聲,當作回應,然後就掛了電話。

手機扔在一邊之後他重新認真的看了一遍林鹿初的家。

玩具房裏那些樂高的形狀,還停在上次她拚的位置。

上次是什麽時候,他也有些記不清了。

聖誕節他從醫院回來的時候,林鹿初隻留下了小天狼星的魔杖和他送她的水晶球。

不管是迪士尼城堡還是魔杖,都像是被冷落了一般丟在角落裏。

影音室也是,自從他搬過來以後,林鹿初很少再在這裏看電影一看就是一整晚。

還有那個堆著雜物沒有窗戶隻有一張床板的房間,都積了厚厚一層灰。

廚房,好像又看到了那個早上第一次動手煮粥的林鹿初,因為太燙捧不住碗摔在地上後手足無措連腳趾頭都蜷起來的樣子。

餐廳,她在餐桌前假裝自己是哈利波特,在半夜兩點去冰箱偷啤酒喝。

林鹿初的臥室。

自從她不見了之後,他就沒有再進過她的房間,他貪圖她的氣味,卻不敢踏入她的房間半步。

可是今天不一樣,如果今天他沒有進去,那這扇門或許永遠都不會再打開了。

一旦他離開,他就沒勇氣再回來了。

往常輕輕鬆鬆推開的門,在此刻仿佛有千斤重,他花費了很大的力氣,用了很長的時間,才將房門推開。

漆黑一片。

他打開燈,強烈的燈光刺得他眯上了眼睛。

所有的東西還和她走之前一樣。

唯獨靠近窗邊的桌子,林鹿初喜歡寫東西,他沒有問過她都寫了什麽,但卻知道,她寫完東西之後會將桌麵上收拾得很幹淨,會把所有的東西都放進抽屜裏。

可是現在,桌上有東西。

隻是一張紙,他走過去把它拿起來,看到上麵熟悉的字跡寫著一句話,一瞬間就紅了眼眶,然後又開始大笑。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

她的初初不會死的。

紙上歪歪斜斜的寫著——“其實這個世界上是沒有愛的,對嗎?”

她入院有一段時間了,都沒有回來住過,他前幾天雖然沒有在房間裏睡,但也知道沒有人進過房間。

一定是初初。

她沒事,但是要去別的地方,所以在走的時候留下這樣一句話。

她去哪裏了?是回B市了嗎?

晏溪行忽然鬆了一口氣,梗在心間許久的鬱結仿佛一瞬間劃開了。

她的初初沒有死,沒有去過那個冰冷的地方。

但他也沒有開心。

因為她還是離開他了,帶著那天的怒氣,帶著對他的失望。

她去到了一個沒有他的地方,把他一個人扔下了,把他一個人扔在了這個沒有她的地方。

他在桌前坐了很久,沒有什麽意識的拉開了抽屜。他其實沒有什麽目的,但是卻在拉開抽屜的時候愣了幾秒。

他從來沒有看過她的抽屜,不知道裏麵都有些什麽。

但是現在他拉開,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張拍立得的照片,他伸手把照片拿出來,舉在離自己近一點的地方。

照片裏她穿著襯衫,正對鏡頭鼓起臉頰嘟著嘴,嘴唇紅得鮮豔欲滴,是合唱比賽的時候,他親手給她塗上的口紅。

他把照片翻過來,上麵有她的留言。

——“他好像很滿意給我塗的口紅,可是看起來很恐怖。在擦掉它之前,我讓同學幫我拍了照,如果他因為我擦掉口紅而生氣,就把這張照片送給他,告訴他,我有好好保存他的心血哦。”

合唱比賽那時候她還沒有學會笑,可是看著這段話好像能夠讀出她的語氣,俏皮又可愛。

原來他的初初,一直都是這麽可愛的小女生啊。

還有一張照片,是她坐在餐桌上,戴著他的眼鏡,他幫她拍的。

她特意凹著表情和姿勢,為了和哈利波特像一點。

隻是可惜,一點都不像。

——“這是他的眼鏡,讓人看起來呆呆的眼鏡。自從他來到這裏以後我的家好像也有了一點家的味道,希望我們可以一直像這個時候這樣,永遠愉快的相處。”

看完兩張照片的留言,晏溪行忽然很想看看她的日記都寫了些什麽。

這麽想,就這麽做了。

林鹿初的日記本是一個有著古典氣息的牛皮封的筆記本。

很厚重。

很多個晚上他都可以看到她坐在這裏寫著東西。

他雖然好奇,卻一個字都沒有問過

而現在,他要打開令他好奇的潘多拉魔盒。

封殼翻開,扉頁上寫著——“初初覺得珍貴的記憶。”

*

2018年4月2日。

人是世界上最奇怪的物種。

我用自己最後的一點善意推開他。

而當他彎下腰的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的善意,用對了地方,也用錯了地方。

我好像給我們之間的關係,開了一個不太明朗的頭。

2018年4月7日。

我的心上有千瘡百孔,他每一次溫柔的目光看過來,就用光亮填滿那些醜陋洞窟。

如果有一天所有傷疤被修複,他是我的救贖。

如果有一天他離開,我將萬劫不複。

2018年4月15日。

他給我一顆糖,我就能甜到心裏。

他給我兩顆,我就想跟他走。

我的善意消耗光了,可我感知善意的能力好像回來了。

所以我努力放下對他的防備,接受他對我好的事實。

特別的是,我好像有了朋友。

2018年5月6日。

我去見了醫生。

醫生很溫和,對我也是。

我喜歡她,哪怕在她麵前刨析我的傷口,也可以。

我需要好起來,因為她告訴我那個人會陪著我一起變好。

2018年6月17日。

參加了合唱比賽。

其他女孩子都穿著短袖襯衫,我也好想穿。

雖然不能穿短袖襯衫很遺憾,可是有他給我塗口紅。

那種感覺很奇妙,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裏都是我,好像在那一刻,所有外物都不見了,隻有我和他。

如果真的隻有我和他多好。

2018年6月25日。

他來了家裏。

第一次叫我初初。

這是我最喜歡的稱呼,既不姓林也不姓鹿。

我隻是我自己,離開了他們也能過得很好的我自己。

2018年7月31日

總之,我已經離不開他了。

這一篇之後就停了很久,每一頁都隻畫了一些表情符號,再開始有文字,是他搬來之後。

也隻是記錄了幾句兩個人之間的對話,以及一些日常。

很瑣碎,卻也很珍貴。

在他看來,一樣的珍貴。

可是他覺得呼吸有些不順暢,覺得胸悶得很,因為他突然意識到,林鹿初寫下這些的目的是什麽。

她怕自己忘記。

忘記曾經和他發生的點滴。

她無法用大腦記錄的事情,所以用筆寫下來。

原來從那麽早的時候開始她就知道自己會忘記一些事情。

她現在走了,沒有帶走這個日記本,是不是代表著,他正在被她遺忘?

還是說,她選擇忘記他?

還有桌麵上那張紙上問他的話。

她不信他了,她要忘了他。

如果真是這樣。

他絕望的閉上眼睛,如果真是這樣,林鹿初,我放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