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群鴿

走出大樓的時候我有些恍惚。中午我的人生軌跡和整個人類的命運一起完成了一次重要的分叉,徹底奔向了混沌的未來。

艾碧水在我前麵半米遠的距離,她看起來心情很好,嘴裏還哼著歌。

“Just a speck of dust within the galaxy……”

我努力地回憶著這個旋律,卻死活想不起來歌名。

回宿舍的路上要經過校園中心的廣場,那裏養著花花綠綠的鴿子,有時候我會拿些碎餅幹喂它們。

我注意到前麵的女生看到鴿群之後步伐明顯加快,一邊走向它們一邊從大衣兜裏掏出一個小鐵塊。

那是一個藍調口琴,木質琴格被塗成黑色,做工非常精巧。

她把口琴送到嘴邊,右手捏住琴身,左手在琴格上遊走。

“嘟~~嘟~~嘟嘟~~嘟~~”

身側的鴿子被她驚擾得四散飛離,就像被卵石濺起的水花。

艾碧水沒有理會鳥兒的反應,她在廣場上輕快地跳躍著,在不同的位置吹奏著不同的音階和旋律,她靈巧的動作越來越快,在鴿群中激起了陣陣波紋。

呃,被老師表揚了也不至於高興成這樣吧。

刹那間廣場上所有的鴿子一同飛起來,在樹梢的高度上排成密集的隊形盤旋著,覆滿白雪的地麵上翻滾著斑駁的陰影。

五色別成鋪地錦,千鈴忽起半天嬌。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她加快了琴聲變化的頻率,鴿子原本整齊的隊形越來越雜亂。混沌的鳥群在某個時刻驟然崩解,像煙花炸開一樣四散飄回地麵。

我呆立在原地,茫然地看著這一切。

那個女生笑盈盈地向我跑過來,一邊大口呼吸著一邊說。

“終於成功了!”

成功什麽?我人傻了。

“你知道鳥群是最簡單的自組織係統嗎?”她掏出口琴盒裏的手帕一邊擦著琴一邊說。

我假裝知道,點了點頭。

“數量巨大的鴿子可以非常密集地飛在一起,因為其中每個個體隻需要注視著身邊幾個同伴的動作。整個鳥群就被這個簡單的相互作用自動組織了起來,湧現出了複雜的行為。”

記得有一個朋友跟我說過,神經係統也是一樣的道理。人類的智慧是從大量電流交匯中湧現出來的。

“我剛剛按照那篇文章寫的理論,在特定的空間和時間輸入了信號。”

據說鴿子的聽覺非常靈敏,口琴響亮的聲音算是很強烈的信號了。

“你的意思是……剛才你讓它們表現出來了從平衡到混沌連續變化……”

不知道這算不算二級相變。

“……之前我碰到你的時候你也在看它們嗎?”

“是吧,好像當時我在想該怎麽吹口琴。”

※※※

我和艾碧水在圖書館門口加了好友之後就分別了。此時已經接近下午,我準備先回宿舍放下包然後出去吃點東西,而她則要去接著看書。

宿舍區的小路上的學生越來越多,人潮向著公寓的方向匯集,混在其中的我很擔心見到不熟但是需要打招呼的人,特別是在空曠走廊上相向而行的情況下。

我進入宿舍門就看見一個黑影在收拾行囊,他有著精幹勻稱的身材,穿著合身的衝鋒衣和戶外褲,留著很精神的短發,正在一邊清點著裝備一邊嘴裏念念有詞。

那是我的室友徐俠,上午我出門的時候他應該吃過早飯正在睡回籠覺。

徐俠是武漢人,武漢人不吃早飯會死,這在大學生裏絕對屬於稀有特質。

“你知道不吃早飯是慢性自殺嗎?”

“你這麽說的話呼吸也是慢性自殺,其實人體中所有氧化反應都是慢性自殺……”

作為三人間來說,我們的宿舍麵積不小,但是仍然非常擁擠:一是因為他到處亂扔的戶外用具,二是因為我四處散落的各種書。

我們的另一位室友叫黃京,他是這座城市的土著,從大二開始就經常不在宿舍裏住了。不過寢室裏的氛圍還算融洽,我們之前都叫他京爺,他個人相當不喜歡這個稱呼。

“學神又去學習了?”

“對啊,懶狗不學學你爹?”

我推門而入準備把書包放到椅子背上,經過徐俠身邊的時候給了他硬邦邦的胸口一拳。

“你們這次又去哪浪啊?”

徐俠是探險協會的成員,每個假期都要去徒步或者登山。

“武功山,在江西和湖南交界的地方。”他一邊說一邊回了我一拳,雖然沒使勁但還是打得我有點顫。

我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想要梳理一下剛剛和老師討論的內容,腦子裏卻隻閃出那個女生的身影。

我去,這什麽情況。

“走了啊。”徐俠背著半個人高的登山包離開了。而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裏忘了回應他。

還是先去吃飯吧。

※※※

艾碧水的作息非常規律,每天都是早上7點起床晚上11點睡覺,雷打不動。

每天早上起來之前,她喜歡先在被窩裏聞一下自己的味道,那是一種溫暖的香氣,她自己覺得聞多了會上癮。起床洗臉之後她習慣化個妝,其實就是塗個唇膏和遮瑕,最多再描個眉毛。與此同時再從手機前置攝像頭的畫麵裏欣賞一下自己的臉。

她從小就知道自己很漂亮。不隻是因為從中學開始大家的恭維和身邊的視線,她從鏡子裏看見自己的時候也覺得很好看。

和所有年輕的女孩一樣,艾碧水自以為這種美麗是永恒的,就像古語說過的:美人在骨不在皮。

她每次憶起中學,就會回想到班主任曾經宣布過“女生在物理上天生有弱勢。”每次想到這點艾碧水腦子裏都會蹦出一位女性科學家,不是居裏夫人。

那是跳頻技術的發明人,和第一個向全世界展示自己身體的女性:海蒂·拉瑪。

如果去互聯網上搜索你會發現她更多地被叫做WIFI之母,雖然現在日常用的WIFI的專利權是在澳大利亞政府手裏。

如果人類現在並不是每天都像需求氧氣一樣需求著無線上網的話,誰會在意她的貢獻呢?**肯定是比頭腦更吸引人的吧。

在艾碧水人生中的第一節物理課上,她驚訝地發現自己不是聽不懂課,而是不用聽。老師口中抽象的概念和物理圖像就好像之前已經輸入到了她腦子裏了一樣,聽課對她來說隻是揭開記憶的封條。

整個初高中6年理科的內容她就像喝水一樣吸收了。獲取知識太過容易讓她產生了探索自然的強大動力,以至於拒絕了物理老師參加競賽的邀請,畢竟競賽隻需要不斷地重複。

她也很討厭少年班或者跳級之類的建議,既然自己學有餘力,為什麽一定要用某個方向的知識將時間填滿呢?

愛因斯坦中學也沒跳級啊①,世界這麽大,除了物理還有生活。

而且她隱隱覺得就算自己不加快速度,別人也一樣追不上。

沒費什麽周折考入理想的大學之後,她每一天都從環境中吸取著各種各樣的知識,也在思考自己能用它們做些什麽。

一個平凡的冬日早晨她和往常一樣起床,去圖書館看了一會書,然後去食堂吃了幾個大肉包子當早午飯。吃完她動身去物理樓,結果被一群鴿子吸引了注意力,然後就被一個男生撞倒了。

那個男生清瘦單薄,頭發很蓬鬆,略微卷曲著,下麵是有腦袋三分之一大小的眼鏡。他外套著一件寬大的黑色加絨工裝大衣,裏麵是純白的連帽衛衣,上麵畫著一隻貓的骨架。

她端詳著男生臉上扭曲的五官,發現對方也在偷偷看自己。

如果五官舒展開的話這張臉還不難看,她心想,雖然好看也沒什麽用。

從小到大她早就習慣了男性的各種目光,它們有的尖銳有的溫和。她倒是並不討厭它們,但是過度的關注總讓她覺得自己是被審視的對象,或是櫥窗裏的展品。

當她表現出理科天賦之後同齡人對她的看法又分為了喜歡和嫉妒兩派。這些被強加到自己身上的感情給她造成了更多負擔,隻能統一報以禮貌的回應,雖然那些回應經常造成各種誤解。

想到這她把思緒拉回來,避免陷入令人懊惱的思維循環之中。她就是自己,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別人怎麽看都是他們的事情。

她是一個獨立的人,她有權利獨自美麗,有權利探索世界,也有權利運用自己的聰明頭腦改變一下世界。如果有機會她會這麽做的。

她看到那個男生的喉結一動一動的,想要說話卻說不出來,感覺有點可憐。

“你還不把我扶起來嗎?”

注釋:

①其實愛因斯坦當年想跳級上大學但是入學考試太偏科了沒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