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欲辨忘言

瓷盆碎片很厚,但切入口卻極深,肌肉組織斷裂,必須縫針。醫生說,很難想象一個女人能有這樣的力氣。但也正因為厚,往內側切時受阻,鋒口劃出表皮,沒有割穿動脈。手術在外科門診的清理室進行,左臂打了麻藥,過程中隻有微弱的痛覺。

趙楠看著結了蛛絲的天花板,她想,也許她並不想死,而是被恐懼控製住了身體,但恐懼不是一個固定在某個地點的東西,隻需從這裏逃向那裏就能擺脫。她無法從環境層麵逃離,不知道該怎麽辦,茫茫人世間無處可躲,於是便自然地想到了消亡,隻有去往那將死未死的境地,才能抵禦恐懼。

鄰居一家聽到李阿姨的求救聲,開車把趙楠送到醫院,現在他們坐在走廊的長椅上說話。處理完畢,醫生扯下橡膠手套,去洗手台那邊清洗。護士換上一袋新的鹽水,說是補充能量的,然後就跟著醫生一起出去了。

門一關上,趙楠就聽到了金齊山的聲音,她全身像觸電似的顫抖起來,她想躲藏,可是上身有半邊是麻的,怎麽也起不了身。她幾乎要暈厥過去。

然而金齊山並沒有進來,進來的是女傭李阿姨,她滿臉驚喜地告訴趙楠,警察沒有在尋安河裏找到金瑩。

趙楠再次見到胡琛是在三天後的深夜。她獨自坐在院子裏,左手腕上纏著繃帶。雪沒有停過,金齊山也沒有回來過,屋子裏的溫暖毫無意義,反而悶得叫人無所適從。她拿出夏天用的遮陽傘,立在水泥桶裏,就這麽坐在下麵,她要聽到風聲,她想見到活物,有蟲子爬過腳下也是好的,可是除了雪花,什麽也不會動。

因此,當她看見黑影向她走來,更像某種期待得到了滿足。她仍然害怕,但隻是站起身,沒有逃跑。

胡琛走到她麵前,伸出右臂,慢慢展平手掌。借著客廳的燈光,趙楠看見他掌心躺著一顆銀色的鈴鐺,鈴鐺是扁的,形狀像豌豆。這是她熟悉的東西,她下意識地想拿起來看。胡琛迅速抽回手,重新攥緊拳頭。他說,我幫你保管,不,這個東西現在屬於我了。

你的女兒在那邊,我把她撈起來,埋好了,書包也一起埋了。不過,我得留個東西作為證據,要完蛋我們就一起完蛋。你看,從這裏走,繞到山海間後麵,有條路上山,翻過去,還有路可以下坡,一條踩出來的路,現在草枯了,很明顯。走到山腳下,你就能看到一片櫸樹林。她就在那兒,你要是想她了,可以去看看她。

趙楠在胡琛麵前跪了下來。你要什麽?

胡琛用另一隻手撫摸趙楠,手指從額頭滑向頭頂,就像撫摸一隻貓。

要錢,他說。

我沒有錢,真的,你別看我家這樣,除了吃穿開銷,我丈夫不給我錢的。趙楠說,她手頭隻有幾千塊。

先給我三千,今天我隻要三千。以後的事,以後再說。胡琛蹲下來,手掌貼在趙楠臉上,幫她擦幹淚水。日子長著,長著呢,你真是可憐,就像這個鈴鐺,你和這個鈴鐺是一樣的。

當夜,胡琛回到填埋場,闖進曾經屬於自己的那間磚房,拿出兩千五百元扔在桌上,讓那對兄弟歸置家當,天一亮立刻搬走。兄弟倆收好錢,說,好啊,然後呲呲地笑著,當著胡琛的麵又睡下了。

胡琛守在屋外的雪地上,麵朝東方,等待太陽升起來。漫天雪飄,他隻覺胸中滾燙。

雪天的晨曦是灰色的。他的柴刀仍然放在那個熟悉的角落,他舉起來朝床鋪劈下去。兄弟倆逃出門,穿著棉衣褲在雪地中連滾帶爬,胡琛追了他們半個多小時,旁人不敢拉,也拉不住。這對兄弟意識到,再不反擊就要凍死了。

但是他們的反擊以失敗告終。胡琛手上柴刀就是一塊生鏽的厚鐵皮,又鈍又短,威脅遠不如他們撿起的長木棍,可他的樣子實在嚇人,落了半夜的雪花粘在蓬鬆的頭發和胡須上,他氣喘籲籲,吐著濃煙,就像隻白毛獅子。更要命的是,他完全不躲,長棍結結實實抽在他的胳膊和側臉上,他的身體歪斜一下,繼續邁著步子向他們走去。當那個兄長看到胡琛耳朵裏流出鮮血反而越來越凶猛時,他扔掉武器,雙手抱頭,朝天空大喊。他們不敢鬧出人命,隻好投降。

胡琛占回磚房,自此像換了一個人,每天奮力爭搶最好的資源,沒人再敢對他施加欺淩;但他也還是原來那個胡琛,仍然不屈從於戚海和另一派的頭領,他還是那顆水裏的沙子,隻是變得更加粗糲。

看到這裏,我著實歎服小希的想象力。趙楠和梁皓的談話包含很多細節,但她畢竟沒有談及內心。小希的敘述視角在胡琛和趙楠之間來回切換,寫到誰,就好像鑽進了誰的心裏。

意識到自己從此掌握了一個貴婦的命運,作為男人,他最原始的支配欲望蘇醒了。這欲望仿佛落於現實中,激勵他與生活抗爭。

但是我很難理解,不能住在一個屋簷下,不能讓她洗衣做飯,連偶爾同賞美景也做不到,並且知道永遠沒有這樣一天——即便金齊山從趙楠的生活中消失——這樣的掌控有何意義呢?可是仔細體會一番,似乎又可以理解,也隻有胡琛和趙楠這樣階層落差巨大的兩端,才能激發出這樣奇怪的欲望。

“他居然能把屍體撈起來,真是不要命啊。”一想到全身要浸泡在冬夜的河水裏,我就寒毛直豎,“正常人都做不到吧。”

“他一點也不正常。”小希說,“不過,閘門那兒有網罩兜住屍體,位置是確定的,那個河道很窄,其實也不是很難。”

“那可是在晚上,什麽都看不見。”

“他可以攀著網罩下水去摸,多試幾次,身體足夠抗凍就能做到。”

陳舜正用手指當梳子整理頭發,這時長歎一聲說:“他們那種人跟我們本來就不一樣,大自然在他們眼裏沒有那麽可怕,我們整天躺在溫床裏,什麽也不缺,有點精神壓力就大驚小怪的。我們對人的極限根本一無所知。”

我和小希都看著他,不知他何來這一番感慨。趙楠被拘留後,他熱情高漲,急於完成紀錄片呈現真相,時而又為趙楠唏噓不已,陷入沉思。他變得比以前更加神經質了。他所謂的“極限”,應該說的是胡琛,可也像在說趙楠。

由此,我注意到了一個先前沒有考慮過的問題:趙楠成立基金會的真實意圖。

“她是為了籌錢給胡琛?”我問。

“我覺得是。”小希說,“這個女人根本沒有悔意,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尋死,真心愧疚的人是不會想死的。她怎麽會信佛行善啊?”

“她是有覺悟的。”陳舜說,“就算梁皓猜到金瑩那天回過家,她也可以否認,用微波爐的理由可以隨便編。她有隨時坦白的覺悟。”

“那不叫覺悟,那就是筋疲力盡,心裏太累,實在撐不下去了。你別說,要是胡琛沒有被抓,她說不說還不一定呢。”

有了自己運營的攤子,趙楠就能從捐款和采購中積累灰色收入,九年時間攢了六十多萬,基金會的資產規模其實很一般。不過,她或許並未把可以自由支配的暗錢全部交給胡琛,因為胡琛從始至終沒有給她一個明確的數字。胡琛在意的不是數字,而是時間,他想讓這份關係永遠持續下去。

“胡琛為什麽沒有花這筆錢呢?用這筆錢做點小生意,就像以前開飯館那樣,不好嗎?”

“那得問他才知道。”小希嘟著嘴想了想,說,“不過我感覺,胡琛可能不是真的要錢。他要給趙楠一個盼頭,如果什麽都不要,趙楠就琢磨不透他,想著想著,容易鑽牛角尖,萬一去自首,他的夢就破滅了。”

“你可真會揣摩人的心思。”

“比你強那麽一點點吧。”

接下來,敘述的時間就到了九年後,也就是發生招待所殺人案的幾天前。我一直覺得,無論幸運還是倒黴,我們撞上這樁案子純粹出於偶然。我們因為囊中羞澀不得不選擇住進蓮花招待所,而高美前來找我是她的性格使然,如果這些內因不足以構成偶然的話,高美在精確的時間點成為目擊證人則是絕對的偶然。重點不在於這個人是高美,而在於目擊證人的存在。可是從另一個更高的視角來看,這一偶然並不純粹,促成偶然的前提,正是因為我們的到來。

趙楠知道有攝製組想要拍攝案件紀錄片,擔心真相曝光,時刻惶恐難安。她在布施時給胡琛發了暗號,約他盡快碰麵。每年一月和七月的21日晚上十點,趙楠會把裝了錢的黑袋子放在一個垃圾桶裏,這個垃圾桶在倚山別墅外圍的山壁邊,是進出別墅區都不會經過的角落,他們見麵的地方就在那兒。

趙楠把情況告知胡琛,對他說,九年了,你也該走了,還要多少錢?說個數。

趙楠雖然受製於胡琛,但她的交易有條件的——至少她自認為這個條件存在——拿到足夠的錢,就永遠離開這裏。或許她並不覺得我們有能力挖掘出真相,而是想借此機會擺脫枷鎖。胡琛撈起屍體埋在山下,被抓了也是要吃官司的,他應該對此有所顧忌。

胡琛同意了,但他提了個要求:與趙楠共度一晚。

我聽錄音裏說到這一段,略微感到驚訝。在這九年中,胡琛並沒有親近過趙楠。隨即,我又為自己的驚訝感到驚訝,為什麽我認為胡琛覬覦趙楠的身體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呢?如果趙楠所言非虛,胡琛內心的複雜以及他對趙楠的情感就超出了我的理解範圍。我果然是個俗人,我大概是小看了一個一無所有的人。

擺脫胡琛比什麽都重要,趙楠似乎別無選擇。

那天,胡琛早早起床,去了理發店和澡堂,買下一套西裝穿上,到蓮花招待所開好房間,隨後去慈善會找趙楠,告訴她房間號碼。可就在返回招待所的路上,他被戚海看見了。反常的打扮讓戚海疑竇叢生,他一路跟蹤胡琛前往招待所。

胡琛發現來人是戚海,想要關門已經沒有意義了。他說他來這裏找小姐,戚海不信。戚海本就對他心懷芥蒂,便賴著不走,等好戲上演。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敲門聲再次響起。戚海搶著開門,胡琛在門後死命抱住他,同時讓門外的人“快走”。胡琛的決心讓他爆發出失控的力量,一番扭打抱摔,戚海就這樣被折斷了脖子。

胡琛拿走了戚海的錢包和鑰匙。他逃跑時沒有拐進招待所後方錯綜複雜的小路,而是直奔縣道,往元禧寺方向走,因為他必須在半路上攔住趙楠,以防止她誤入凶案現場。

趙楠隻載了他一小段,他便主動要求下車。他說他殺了戚海,而且被人看到了。

所以我遲早會被抓的,他這樣對趙楠說,但是警察不會找上你,你跟我沒有關係,過去的九年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他回到填埋場做了兩件事:從牆壁的暗格裏取出趙楠最近一次給他的還沒有來得及找開的錢;把他保存了九年的鈴鐺放進戚海的房子,從而將金瑩失蹤案的嫌疑轉嫁給一個死人。

趙楠的自白在她與胡琛分別之後就結束了,因此,這兩件事是我們從汪磊再次審訊胡琛後透露給我們的零星信息中推測出來的,我覺得這番推測很可靠,最多隻有行動順序上的差別。

聽到趙楠的錄音,胡琛徹底放棄抵抗,汪磊說,他對趙楠的供述沒有異議。

在逃亡的五天裏,胡琛走過了七八個鄉鎮,但沒有跑出千桂市地區。他的當務之急是把百元鈔一張張用散。他買了許多小東西,買完就隨手丟棄,因此他沒有像我擔心的那樣躲進深山。負責聯合搜查的當地警方在監控裏注意到了他,當即實施抓捕,把他送回三塘縣。

如今他的罪狀又多了三條:妨害司法,侮辱屍體以及敲詐勒索。趙楠的情況稍稍複雜一些,妨害司法是必定成立的,而故意栽贓的罪名則有可能在未遂和既遂之間搖擺。她有意將金瑩的書包作為虛假罪證留在梁皓家裏,卻因為被胡琛目擊產生動搖,進而放棄。但另一方麵,她看到了梁皓家院子裏的腳印,在明知隱瞞事實會導致梁皓蒙冤的情況下依然選擇沉默,栽贓的主觀意願就很明顯了。

汪磊說多了就不耐煩了。警察不是法官,我現在說什麽不作數,判決的事,有機會的話再告知你們,他用一種隨緣再會的口吻說。

之後四天,我開足馬力剪輯視頻,睡眠時間加起來大約隻有十五個小時,以至於在讚助協議簽署當天躺在賓館裏呼呼大睡。不過我原本就沒有參加的必要,也不適應那種場合,我在場與否對於結果不會有分毫影響。

陳舜打電話告訴我,簽署成功了。好日子就要來咯——他拖長尾音喊,那感覺像是跟小希熱烈慶祝過一番後還沒有消散的餘味。我說太好了,多半有點口齒不清,然後扔掉手機繼續睡覺。下午晚些時候,他們來敲我房門,要叫我一起去吃飯,我還沒有睡醒,但是不好意思掃陳舜的興,忍著頭暈惡心上了車。

我們去了一個農家風情十足的飯館,吃的卻是海鮮火鍋。餐廳其實是大戶人家的院子,桌子有些在棚底下,我們那張幹脆就像排擋一樣安置在露天,不過氣溫宜人,有陣陣晚風吹拂,我的食欲很快就恢複了。院子一側搭著舞台,上麵有音箱和話筒。這家店地處民房集中的居住區,生意和氣氛都很好,接連有人上台唱歌。陳舜融入其中,喝幾口酒,就上去高歌一曲,小希坐著打拍子。陳舜故作誇張的動作將八十年代的舞台風表現地活靈活現,小希忍不住大笑的同時會看我一眼。

我們三人坐在圓桌邊的三等分點上,相互之間有一定距離,在持續不斷的音樂聲中,我似乎沒有什麽理由湊過去跟小希說話。

天空變成了暗藍色。店家點亮掛在棚布邊緣的成串的彩燈,那個瞬間,我回想起了采訪馮佑時走進山海間客房情景,應該說,我回想起的不是情景,而是感覺,那種期待跟小希兩人共處的感覺,可是一會兒就消失無蹤了。

我不知道陳舜怎麽找到這個地方,我猜是白天簽署協議時讚助商推薦的,而這家讚助商的駐地就在嶺陽鎮工業開發區,如果他們常來這裏,也就表示這兒離梁皓當年開辦公司的地方不遠。

“梁皓回去了嗎?”一曲終了的間隙,我問陳舜。

“回去啦,趙楠坦白的第二天就回千桂了。”

“沒有去找他兒子嗎?”

陳舜打了酒嗝,“不知道。”

梁皓最終還是沒有同意接受采訪,陳舜也不便強求,現在紀錄片有始有終,他已經心滿意足。之前口口堅持的以犯罪人物為中心,怕是早就忘了。

不過,梁皓也算是為自己討回了公道吧。我沒有完全弄明白他在革馬村那些年所遭遇的種種糾葛,一切皆有起因,但似乎又沒有可以言說的東西。

“夢輝,這段時間多虧有你,想不到借來的人力那麽好用。”陳舜大笑,“等讚助款到賬,我會給你酬勞,包你滿意。”

類似“包你滿意”的話我從我的老板嘴裏聽過很多次,它的潛台詞是:不要問具體多少錢。

“沒事,等片子全部做好再說吧。”

“成片的剪輯和包裝有專門的團隊來做,我已經聯係好了。”他說著,朝我伸出酒杯。

我一時間有點茫然,下意識地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碰了一下。這個動作大概表示,我認可從現在起退出紀錄片的製作團隊。

有了數額可觀的讚助款,又怎麽會讓我這個婚慶剪輯師來完成至關重要的環節呢?我的老板不是陳舜,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真的不必茫然。

我知道小希在看我,但我沒有給她回應。

“等片子出來了,別忘了讓我看一眼。”我說。

“那是當然,會放到網上,誰都可以看。”

因為作息紊亂,我到天蒙蒙亮時才睡著,是賓館前台催我退房的電話把我叫醒的。我的手機裏有小希的兩條未讀信息。一條是五百元轉賬提示——她把錢還給我了;第二條寫著:“別在意,後會有期。”

“你看,我早這麽說過吧?”高美聽我說到金瑩如何離開,豆漿還沒咽下去就開口了,嘴裏咕嚕嚕直響。

“嗯,倒是差不多。”

“雖然人搞錯了,但方法就是那個方法。警察也真是蠢,什麽足跡鑒定專家……”她扯出紙巾,按了按噴到腿上的豆漿。

“那也不能這麽說,警察的注意力全在小孩的腳印上。那個時候進到院子裏的人有六個,胡琛走了以後,大人的腳印就變成了七個,除非他們一個一個腳印去對照,確定哪個是誰的,否則根本察覺不到多了一個人。”

“隻要做一個簡單的加法,謎題就迎刃而解了呀。”

“加一個人的可能,警察也考慮過,隻是他們一直認為那個人在氣窗外麵接應。可是話說回來,找不到人,就算發現腳印多了,案子也還是破不了。”

“那可不。多虧了你們,特別是你,這行了吧?”

“多虧了你才對。”

“我去招待所還不是為了找你嘛。”

這樣倒推因果的話,我還得感謝老板挑中我支援攝製組呢。

這是我回來上班的第二天,我剛剛在工位上坐下來,電話響了。高美買了早餐在樓下等我,我坐進她的車裏,我們一起吃早餐,就和以前一樣。

高美劈頭就問,還去不去了?——這個問題她在昨晚的電話裏已經問過我了。我再次回答說,不去了。她說,那好吧,原諒你。我覺得我應該抱住她親熱一番,不過我把持住了。

“金瑩真可憐,淹死最痛苦了,還不如跳樓呢,那麽小的孩子怎麽有那麽大的決心啊。”

“一時衝動吧,”我說,“就是因為小,還不懂,衝動起來,就連下決心的時間都沒有。”

“如果她知道她死了,自己媽媽竟然還要做那樣的事,那真是白死了。”

我雖然明白高美的意思,但還是覺得別扭。心智尚未健全的孩子出於一時激憤,要把痛苦和悔恨留給傷害自己的人。假如趙楠悔恨一生,每天在自我救贖的掙紮中度過,難道金瑩就不是白死了嗎?我知道高美隻是言之所至,她不會真的這麽想。

孩子最膽小,也最膽大。那一刹那,她的情感已經衝出身體,但是生命的意義還沒有跟上她的腳步。

“唉,你還要在這裏幹到什麽時候?”高美朝我公司樓層的方向指了指。

我回過神,意識到表明人生大義的時候到了,之前我已經回避過很多次,現在已經避無可避。或許是剛剛結束的經曆讓我體會到了人生的段落感。

“小美,你對我很好,可是我……”

“說呀!”

“我是說,不管我們什麽時候……那個……”

“哪個?”

“組建家庭。”

“什麽組建家庭,結婚就結婚,你怎麽像個老頭子?”

我感到驚奇萬分,我並不想那麽說,在第一個轉折的瞬間,我明明是朝著各自安好的方向去表達的,說出口的意思竟然完全相反。我可真是脆弱不堪。但當我看到高美的反應,卻又感到莫名的喜悅。

“我是說,我不想去你爸的廠裏上班。”

“不去就不去唄,有什麽大不了的?幹嘛這麽一本正經?”

“嗯?”

“我當初那樣說,是為了給你甜頭。因為我……”高美低下頭說,“我總是想,你可能不是真心喜歡我。”

我沉默了一秒鍾,然後說:“胡說八道!”

高美哭了,她要用擦過豆漿的紙巾擦眼淚,我連忙重新抽一張給她。她接過去,把剛才那張紙巾捏成團,塞進了我的領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