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朋友
牢房,遍體鱗傷的李笠躺在地上,他看著假裝堅強的小侄子李昕,心中除了憤怒,還是憤怒。
李笠被遊軍抓進大牢,打得死去活來,這還不夠,對方還把他家人也抓來了,同樣投入大牢。
母親吳氏、嫂子林氏,因為是女囚,所以關在別處牢房,而小侄子李昕,因為年紀小,按說要和林氏關在一起,卻被人領來,讓他叔侄相聚。
雖然沒有人傳話,但這種行為李笠看懂了:你若是不懂事,自己死了不要緊,連累家人的話,李家可就要絕戶了。
何為“懂事”?
當然是認罪,承認自己和馬青林是一夥的,受馬青林指使,犯下許多罪行。
那麽罪行是什麽?
獄卒就來念叨過,在李笠麵前念叨,仿佛自言自語:“你好大膽喲,說動同村出逃去投妖賊,又接近官眷意圖投毒……”
這就是幕後主使的手段,悄悄地威脅他,讓他“懂事”。
認罪,自己去死,爭取機會讓家人苟活,不然,李家絕戶。
“家中情況如何?”李笠忍著疼痛,盡量以平靜的語氣發問,強忍著淚水的李昕聽了,回答:“他們來得急,我們被抓走時,還沒來得及和左鄰右舍交代……”
“是麽?魚塘呢?”
“阿叔放心,一直雇人看著,武叔說會幫忙看家,想來不會有事的。”
居然被一個小家夥安慰自己,李笠覺得有些心酸。
他侄子年紀小但性格倔強,不是遇事便哭哭啼啼的性子,所以如今雖然眼淚在眼眶裏打轉,卻未曾流出來。
李笠受了測罰之刑,又被鞭撻,已然是奄奄一息,後來得侄子照顧,喝了幾日稀粥,好歹撐住,體力在慢慢恢複。
但是,距離結案的日子也越來越近了。
李昕見獄卒不在,低聲問:“阿叔,是不是有人陷害阿叔?”
侄子能問出這種問題,李笠有些意外,點點頭回答:“嗯啊,阿叔可能招惹了什麽人,被人陷害了。”
李昕又問:“那,那明府會揪出幕後主使麽?”
“不知道呢,斷案要講證據,人證物證都要有,我可不知道那壞人準備了什麽證據。”
“阿叔不可能做壞事,所以假的就是假的,那壞人做壞事,不得好報!”
李昕咬牙切齒的說著,李笠不知該怎麽接過話茬,耳邊回**著一個聲音:
要證據?好啊,現做一個證據!
即便是在後世,也免不了冤假錯案的發生,更別說在古代,一個手握實權的官吏,要弄死一個沒有背景、靠山的百姓,簡直不費吹灰之力。
必要時,甚至連證據都不需要有。
秦檜害嶽飛時,需要證據麽?
但是,小人誣告良民,反倒需要證據,因為要做表麵功夫,糊弄上麵。
李笠如是想,讓侄子扶自己起來,靠牆坐著,繼續想辦法。
他沒有靠山,沒有親族,被人誣告,隻能靠自己想辦法,最好能夠和原告對質,在所謂的證據裏找到破綻並拆穿。
這種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李笠不知道對手為他準備了什麽樣的“鐵證”,但知道自己無法在外四處搜尋證據來“證偽”。
唯一的機會,就是被人帶上公堂,然後當場對質,靠著對質來自證清白。
這樣的難度很大,對方既然出手了,那必然是有備而來,人證物證俱全,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有“完整的證據鏈”。
他自己事前沒有任何準備,光靠臨場發揮和口才就想翻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想著想著,李笠有些煩躁,自從他“新生”一來,短短數月的人生路卻不平坦。
卑微的吏家子,沒有靠山,家裏有幾畝魚塘被人惦記上了,先是高利貸,然後是構陷,自己什麽人都沒招惹,就這麽被人逼上絕路。
雖然他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放債的呂全策劃了這件事,但思來想去,作案動機最大的人非呂全莫屬。
如果是別人對付馬青林,那就沒必要捎帶著收拾他,既然捎帶著收拾他,幕後主使是呂全的可能性最大。
李笠想著想著,雙手不由緊握成拳:你是想弄成鐵案對吧?我偏偏不認命!
這筆賬,等我出去了,一定要跟你算清楚!
這時有腳步聲響起,幾個獄卒往這邊過來,李笠仔細一看,發現其中竟然有彭均。
李笠以為彭均被自己連累,也被抓進來,結果等對方走進一看,才發現是來探監的。
彭均跟著獄卒走近,隔著柵欄看見李笠這淒慘模樣,眼眶有些發紅:“李郎……你還好吧?”
“你不該來的,萬一被我牽連……那可是罪過啊。”
李笠說完,也覺得眼眶發熱,他沒想到大鯰彭居然這麽講義氣,冒著被牽連的風險來探監。
彭均擠出笑容:“嗨,我與你相熟,誰不知道?若官府要拿人,我躲哪裏去都不行,如今來看看你,給你送飯,是正大光明進來的……”
“你幫了我一個大忙,現在出了事,我若躲著不來,等你死……才號喪,那不是假惺惺的,做給外人看麽?”
“對了,武祥本來也要來,但你家中無人,他便托我來探監、送飯,自己在白石村,幫你看家,看魚塘……”
“還有,你劉叔已經想了辦法,讓你娘和你嫂子在牢裏好過些,不至於受太多的苦……”
李笠想說些什麽,卻不知說什麽。
患難見真情,自己身陷囹吾,彭均卻不怕被牽連來探監,這份友情,可比什麽酒肉朋友強多了。
當然,武祥也不賴。
世叔劉德才也幫了忙,這難能可貴。
一個人,一輩子都不一定能有一個真朋友,李笠不想禍害彭均這個真朋友,隻是不住說:“我是冤枉的。”
李笠身上衣服破碎,多處受傷,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彭均看了就覺得心疼,卻不能進來,隻是隔著木柵站在外邊。
他已經聽說了,李笠受了測罰之刑,這種刑罰據說沒多少人能熬得住,而李笠硬是熬住了,就是不認罪。
彭均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麽,但就憑李笠的硬骨頭,他認為李笠一定是被冤枉的。
兩名獄卒拎著幹淨衣物進來,讓李昕給李笠換上,又給李昕一小瓶藥膏,讓李昕按時給李笠上藥。
再拿來一個提籃,打開,內有菜肴和米飯,正好是受刑之後的李笠所需要的。
“李郎莫要擔心,你娘和你嫂子哪裏,我每日也會去送飯菜、送衣物,來看你。”彭均說著說著,特地加重語氣:
“他們都說這是鐵案,我不信!我、我……我不服!”
說著說著,彭均向李笠使了個眼色,暗示‘我會幫忙的’,李笠看得真切,點點頭。
彭均還想多說一些話,卻被守在外麵的兩個獄卒製止:“哎哎哎,說好的,你不許多嘴,莫要讓我們難做。”
郡獄為了防止探監的人給囚犯通風報信,夾帶物品傳消息,有一套防範措施,李笠如今換的幹淨衣物、用的藥膏,都是獄卒準備的。
至於飯菜,同樣如此,就怕有人在飯菜裏藏著什麽,和犯人通消息。
當然,這得犯人家屬使錢,不然獄卒才懶得辦事,無非是領著人進來和囚犯打過照麵,哭幾聲,就帶出去了。
不一會,彭均便被獄卒帶出去,臨走前,彭均又說:“李郎,你是好人,老天有眼,你一定沒事的!”
李笠看著彭均的背影消失在過道,歎了口氣:
老天有眼?誰知道呢……
沒多久,李昕被獄卒帶走,帶去和吳氏、林氏關在一起,李笠獨自躺在牢房裏,迷迷糊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