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十天期限

朱元璋的問題讓劉伯溫一時語塞。劉伯溫自視甚高,在他看來,他是身懷屠龍術的大謀之士。何謂大謀?助明主在亂世中奪天下,平定江南、問鼎中原是大謀。至於什麽百姓複耕的事,隻是小謀。他向來是善用大謀,不屑小謀的。

後世的鄉野軼文,總是將劉伯溫神話成一個能掐會算,半仙半妖,從善如流的完人。然而杜撰劉伯溫那些故事的人卻沒有想過,劉伯溫真的如此完美,為何朱元璋不用他為相?為何大明立國僅僅四年便棄他如敝履?要知道,朱元璋是開國之君。從秦漢到唐宋,開國之君無昏君!

議事廳內短暫安靜了片刻。太常寺少卿胡惟庸主動出班道:“上位,我有一策,可讓逃荒百姓返鄉複耕。”

胡惟庸的官職並不高。太常寺是管理祭祀、禮樂儀製的官署。用後世年輕人的話講,太常寺說白了就是管上墳和墳頭蹦迪的。少卿也不是太常寺的最高官員,上頭還有寺卿。可胡惟庸在淮西黨中的地位卻不低,在朱元璋的心裏分量亦不輕。

朱元璋隻說了一個字:“講!”

胡惟庸條理清晰的說道:“第一條,吳王應布告天下。自今日起,土地半年內無人耕種,一律沒收為官田。”

浙東黨的核心之一,世子朱標的老師宋濂打斷了胡惟庸的話:“官家沒收小民百姓的田土,這和偽元的暴政苛政有何區別?”

浙東黨的文人們聽到宋濂的話,立馬準備對胡惟庸群起而攻之。

朱元璋開了金口:“議事廳論政,要讓人把話說完。”

胡惟庸用感激的目光看了一眼朱元璋:“第二條,所有百姓,隻要主動在官田中開荒,待到明年收獲之後,官府會將官田無償贈予開荒百姓,成為百姓的新私田。且,新私田三年之內不用向官府繳納任何賦稅!”

胡惟庸第二條說完,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沒收無主荒地,是逼著外逃百姓回到故鄉複耕。贈予開荒百姓土地,是鼓勵外逃百姓回家複耕。這一招真可謂是既給巴掌又給甜棗。老百姓隻要肯回鄉踏踏實實的在地裏流汗,就有豐厚的回報。這並不是苛政,而是德政!且是一條絕對能行之有效的德政!

朱元璋微笑著看向劉伯溫:“伯溫先生,你以為胡惟庸所說如何?”

劉伯溫連忙道:“胡少卿所獻之策甚好。”

朱元璋點頭:“嗯,那就按胡惟庸所說,中書省擬個條陳,急遞給各地官府。”

淮西黨的官員們各個得意洋洋。瞧吧,浙東的書呆子們,要論治理天下為百姓謀福,還是我們淮西的人有良策!

浙東黨在今日的論政上敗了一陣,自然要找回場子。朝堂政鬥如流氓鬥毆,老大是不會親自下場打架的。衝鋒陷陣的往往都是小嘍囉。

江浦知縣王成文用掃了一眼自己的老師劉伯溫,隨後出班道:“上位,天和錢莊內的三萬兩軍餉被盜。下官以為責任全在右相國李善長!軍餉存於天和錢莊三年,李善長竟不知偶爾查驗一番?據下官所知,銀子有可能是三年內的任何時間丟失的。此案經由拱衛司徹查。拱衛司連銀子到底是什麽時候丟的都不知道,這案子如何查清呢?”

王成文的話先是攻擊了李善長,又為同為浙東黨的拱衛司首領楊憲打了圓場。

楊憲明麵上的職位隻是王府中的小小文書。議事廳論政,他根本沒有入廳說話的資格。隻能站在門口聽政。他聽到廳內王成文的話,心中暗道:成文兄,謝了。

王成文頓了頓,又道:“下官以為,應治右相國李善長失察之罪。”

一眾浙東黨官員紛紛附和:“沒錯,銀子是在他手上丟的,他應該受罰。”

“李善長這些年雖有功勞,然功是功,過是過。上位應該賞罰分明。”

“應將李善長降職甚至免職,另擇賢人擔當相國重任。”

胡惟庸想要開口替李善長辯解。話還沒說,中書省參知政事張昶站了出來:“上位,老朽有話說。”

張昶年齡、資曆、官位擺在那,一眾浙東黨官員隻得噤聲。劉伯溫猜測:張昶應該是站在我們這邊的。他向來老實、厚道。做官理政對事不對人。李善長明擺著做錯了事,張昶絕對不會回護於他。

劉伯溫失算了。

張昶拱手道:“上位,諸位同僚。李相國三年內不查庫是有原因的。其一,天和錢莊的銀庫建的牢固無比。又有親兵守衛,萬無一失。當時銀庫建成,拱衛司也去人勘察過,結論亦是萬無一失。其二,那筆軍餉說白了就是上位存在沈萬三那裏的一筆壓庫銀。自古以來壓庫銀除非有急用,否則動之不吉也!其三,軍餉被盜,罪大惡極者是盜銀的罪魁,而非李相國。”

張昶此言一出,無異於在議事廳裏響了一聲驚雷!應天府內誰人不知,張昶向來隻知做事,從不參與黨爭。可今天他的話表明,他已經完完全全的倒向了淮西黨!倒向了李善長!淮西黨實力大增!

朱元璋心中亦是一驚:張昶這個好好先生也靠到李善長身邊了?

胡惟庸等淮西黨人聞言,紛紛為李善長說情。浙東黨則爭鋒相對,雙方在議事廳裏吵得不可開交。

帝王之術,精髓在於調和群臣。朱元璋轉移話題:“拱衛司總旗毛驤可在廳外?入廳來。”

楊憲是拱衛司的影子首領。他的身份,議事廳內的一多半兒普通官員是不知道的。故而朱元璋要問拱衛司的話,叫的是毛驤而非楊憲。

不多時毛驤入得議事廳:“屬下毛驤拜見上位。”

朱元璋怒氣衝衝的問:“你們拱衛司是怎麽辦事的?都好幾天了,盜銀案一點進展都沒有。”

毛驤立馬將黑鍋甩給了常四、常歌:“具體經辦此案的是總旗常四和力士常歌。屬下本以為常四老成持重。常歌雖年少卻有勇有謀。交給他們辦這案子是萬無一失的。哪曾想那常四年老昏聵,常歌年輕莽撞如愣頭青一般......”

朱元璋不耐煩的打斷了他的話:“拱衛司的規矩,案子查不清要挨軍棍。你告訴常四,就算他是本王故人,查不清案子也要受罰!我隻給他們十天!十天內案子沒有水落石出,讓他和他侄子自領軍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