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我憑什麽去成為歌王呢?
“曦曦,曦曦,想什麽呢!”程明明的聲音低如耳語。
薑佑曦醒覺過來,笑了笑,“沒什麽,想起以前的一些事。”
程明明沒有追問,她隻是薑佑曦的經紀人。
雖然作為經紀人,最好也能和自己的客戶建立不錯的私交。
如果隻有冷冰冰的工作關係,這樣的經紀人往往是不能陪伴客戶走到最後的。
但她並無意去扮演一個知心大姐姐的角色。
這種角色不適合她。
所以她會偶爾溫柔地說“想說就說吧,姐聽著”,但絕不會去說些安慰的話,開解的話。
現在薑佑曦不想說了,她也不會多問。
薑佑曦則仰頭看著天花板上簡潔的線條,回憶著那次現場觀看鬼臉樂隊謝幕演出的震撼。
那是在一間廢棄廠房裏,以前是一個國營工廠,但是據說要拆掉建成別墅區。
廠房裏悶熱,空氣不好,汗臭味、煙味、酒精味和一些人的狐臭味混合在一起。
但是數百個年輕人們興奮地走來走去,絲毫不在意那些難聞的氣味。
他們討論著即將看到的偉大表演,惋惜著鬼臉樂隊即將解散。
幾台掉了漆的老舊大風扇吱呀吱呀地吹著,也吹不走人們心中的燥熱。
薑佑曦牽著一個女孩兒的手,那是樂器行老板的女兒,名字叫呂丹青,比他大兩歲。
呂丹青相貌清秀,即將年滿18歲,青春氣息逼人。
柔軟纖細的腰肢,和腰肢下那挺翹,總是牢牢地吸引著薑佑曦的目光。
剛才進門的時候,薑佑曦很緊張。
因為他隻有一張票。
可是呂丹青很喜歡這些地下樂隊,尤其是喜歡鬼臉樂隊。
要是知道他有鬼臉樂隊謝幕演出的票而不帶她去,她肯定一個星期,不,一個月不會用她甜甜的糯軟的小嘴親吻他。
幸虧守門的那幾個看了一眼票,又衝呂丹青笑了笑,就放他們進去了。
清晰的記憶,隻到一些人搬著架子鼓等放在臨時舞台上,架設好燈光為止。
很快鬼臉樂隊的四人就低著頭魚貫入場,穿著很隨意,每個人都帶著鬼臉麵具,看不到他們的相貌。
接下來就像一場狂歡的夢境。
迷離,混亂,高亢。
令人瘋狂的音樂,狂亂搖擺的手臂,女人們的尖叫,男人的跺腳。
舞台上的四個人,如同神靈降臨,主宰了此地數百人的喜怒哀樂。
人們揮汗如雨,**四射,隨著那一首首動聽的音樂呐喊,用最激烈的扭動來施放自己內心種種被壓抑的情緒。
薑佑曦已經不記得自己在那場演出時做了些什麽。
回想起來,應該也就是和大家一起,揮手,呐喊,扭腰,跺腳之類的吧。
散場以後,他興奮地抓著呂丹青的小手,和她聊了很多。聊音樂,聊夢想,大概是這些吧,記不太清了。
呂丹青之前在演出現場時比他還狂野,此時卻沉靜下來,溫柔地對他笑,一身茉莉花香的洗發水味混合著輕微的汗味。
他想多聞聞。
呂丹青高考發揮不好,準備再複讀一年考個985學校。
所以她前陣子心情很鬱悶。
薑佑曦衷心地希望這次看鬼臉樂隊的演出,能讓她心情好起來,明年考個好大學。
兩人沒有急著回去,而是繞到附近的公園。
到了四下無人的時候,呂丹青忽然呼吸急促起來。
薑佑曦讀懂了她的眼神。
畢竟,他是最擅長察言觀色的。
他稍稍猶豫後,便決定順從自己的欲念和她的欲念。
僻靜的角落裏,兩個少年少女完成了人生第一次的對新領域的探索。
他覺得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幕。
清秀的少女長發披散,落在雪白的香肩上,秀氣潔白的雙手撐著疙疙瘩瘩的樹皮,咬著牙,回頭看著他,眼神複雜之極。
之後的這一年時間裏,呂丹青忙著學習,薑佑曦則一邊打工,一邊如饑似渴地學習樂理知識。
兩人約會的次數並不多。
具體幾次肯定是數不清了,但肯定不超過10次。
平均一個月不到一次。
至於做那事的機會更少,僅有的幾次都是在公園的角落裏。
用著同一種姿勢。
然後在2000年的5月,薑佑曦被選中成為華宇的練習生,簽下有可能讓他飛黃騰達、也可能讓他浪費人生最美好時光的賣身契,離開了明鑫樂器行。
而呂丹青考得仍然不理想,達不到富旦大學的錄取線。
但因為她家是北境的,在北境還有房子。
如果她去讀北境的學校,找找關係,是能夠讀一所高排名985學校的。
於是,幾經考慮後,老板遣散了店員,賣掉了明鑫樂器行,舉家返回北境。
後來薑佑曦和呂丹青還通過電話和LL聊過很長一段時間。
但是練習生的日常是枯燥的,日常排得相當的滿,是沒有多餘時間談情說愛的。
他不是不喜歡呂丹青。
而是真的沒時間去想她。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想來她也是如此吧。
而且進入大學後的她,變化也很大。
漸漸地,兩人的聯係越來越少,語氣也越來越淡。
終於,不知什麽時候,薑佑曦才發現,和呂丹青已經有超過半年沒有聯係了。
然後是一年。
在2000年的年尾,一名叫做“彭斯璋”的歌手橫空出世,用一首首經典的歌曲,迅速在樂壇站穩腳跟。
聽著周圍人的議論,薑佑曦其實並不覺得奇怪。
鬼臉樂隊的主唱,“青麵鬼”本就不可能是平凡之輩。
而且有“林可”為他寫歌,其崛起幾乎是一種必然。
至於林可,被鼓手喚作“小可”的帥氣吉他手,因為聲線很迷人,對女粉又特別溫柔,被人稱作“花心鬼”。
薑佑曦隻知道其姓杜。
至於具體叫什麽名字,一直到2002年,攝影醜聞爆發前不久,他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得知。
而鬼臉樂隊的另外兩名成員,在舞台上被稱作“赤發鬼”的鼓手和“長發鬼”的貝斯手,他一直不知其名。
也沒有機會再次相見。
然後在去年,他終於打聽到“林可”杜采歌的隱居之處。
雖然囊中羞澀,他還是花了大代價租下了那個單元頂樓的房子,隻期待有一天能和杜采歌偶遇。
他很期待杜采歌認出他時的樣子。
那時他會大聲告訴杜采歌:“是你們,讓我走上了音樂的道路。”
想到這,薑佑曦搖頭失笑。
“明明姐,你還記不記得,我們在請杜哥給我寫歌的時候,他說我其實更適合演戲。”
“恩,記得。”
薑佑曦又笑了笑,眼睛裏有一些晶瑩:“其實我也知道,自己在唱歌方麵的天賦不是特別好。”
“其實還算不錯的。”程明明中肯地說。
“還不錯,也就是說不夠好。所以杜哥真的是因為把我當朋友,給我麵子,才給我寫歌的。否則以我的資質,他應該是根本沒興趣與我合作吧,因為我根本不可能達到他的要求。”
程明明問:“你覺得他的要求是什麽?”
“至少成為歌王吧。”
“怎麽可能,歌王沒那麽廉價。”
“可是你看啊,杜哥隻給6個人加1支樂隊寫過3首以上的歌。”
程明明也是圈內人,稍稍一想,便點點頭:“是這樣。”
“樂隊是行者樂隊,國內的殿堂級樂隊,本來就是最頂尖的,現在更是已經成為傳奇了,首屈一指。”
“那6個人,全部是歌王歌後。正好3位歌王,3位歌後。區別隻在於,李玲玉是在認識杜哥之前,就已經有了歌後頭銜。其餘5位都是被杜哥一手捧起來的。”
薑佑曦的臉上寫滿自嘲:“所以,我說杜哥對合作歌手的要求,最低是歌王,沒說錯吧?”
程明明沉默了片刻:“沒錯。”
“而杜哥給我寫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內心深處是期待我成為下一位歌王,應該沒錯吧?”
“或許吧。”
薑佑曦痛苦地閉上眼睛:“可是我沒有這資質。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沒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這裏。我怎麽可能成為歌王呢?我憑什麽去成為歌王呢?”
程明明歎息一聲,說道:“別把自己逼得太緊了。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個大人了,我不會再哄著你,這個世界也不會再哄著你,你要學會接受這種失落。”
“這個世界從來就沒哄過我,”薑佑曦努力擠出一個笑容,“你覺得我該怎麽辦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為經紀人,我當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這都是錢啊,我也要恰飯的啊。”
頓了頓,她又笑道:“不過作為你姐呢,我得說,錢啊,夠用就行。人還是得有點別的追求,不能掉到錢眼裏麵去。”
薑佑曦的眼神有點黯然:“可我還能追求什麽呢。”
“別問我,我不是你媽,不能幫你做任何決定。”程明明喝完最後一口啤酒,起身丟進垃圾桶裏,然後拿起自己的包。
“我懶得回去了,就在你樓上睡一晚,沒問題吧。”
“沒事,姐你隨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別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緊,我讓李佳琪和司機明早6點半到樓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離開,薑佑曦又恢複了之前的姿勢,仰頭看著天花板。
“我該怎麽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