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少年和搖滾,正是絕配哦
因為他的生活經曆,薑佑曦從小就不喜歡音樂,不喜歡上音樂課。
但是到了這家樂器行工作後,有時候聽前輩們用效果很好的音箱播放一些音樂,尤其是放出行者樂隊的那些經典搖滾時,比如無地自容,他卻是非常喜歡,總覺得旋律和歌詞都寫到他心裏去了。
其實這也不奇怪。
搖滾往往被認為代表著叛逆,反抗,呐喊,對現狀的不滿。
而搖滾精神則往往被看做是青年的自主意識、重視愛與和平、享樂和縱欲、悲觀與虛無的複雜結合體。
所以說,少年和搖滾,正是絕配哦。
一直不喜歡音樂的薑佑曦,會喜歡搖滾,其實一點都不奇怪。
伴著音樂的節奏,年少的薑佑曦輕輕甩頭,跟著節拍有韻律地擺動著。
他覺得腳步更加輕快,而心裏的憤怒也有了一個宣泄的渠道。
他不由自主地跟著哼了起來。
“不必過分多說,自己清楚,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麽。”
“不必在乎許多,更不必難過,終究有一天你會明白我~”
身體裏有無窮的力量湧現出來,讓他可以勇敢地向這個世界豎中指,翻白眼。
既然這個世界不曾愛我,那我就狠狠地嘲諷回去!
他腳步越來越快,終於小跑起來。
這把昂貴的吉他要送去的地址,是一間廢棄的倉庫。
那個地址,薑佑曦有點印象,那一片很多房屋上都用白漆寫著個“拆”字,還在拆字上畫一個圈。
“你的房子拆了嗎?”
“還沒,快了快了。”
“補多少?”
“不多,不多,差不多50萬一個人。”
問話的一臉羨慕,答話的笑容滿麵。
從那附近經過時,薑佑曦經常聽到類似的對話。
1999年的50萬,還是很值錢的(其實直到2008年也很值錢……)。
這個時候,魔都市一些較好地段的房屋,售價也才4000元一平。
如果一個家庭有3口人,拿著150萬的拆遷款,可以買一套100平米的新房,剩餘100萬拿去做生意,或者買股票都是不錯選擇。
話說那間倉庫,似乎也寫了個“拆”字,記憶中又髒又黑,不知道為什麽會有人住在那裏。
他挺疑惑的,能玩得起這麽昂貴的吉他,為什麽住在那種破地方?
他輕快的腳步逐漸靠近那片待拆區域。
四周幾乎沒什麽活人了,這裏的住戶早就搬走了。
用不了多久,這附近就會再次喧囂起來,充斥著機械的哢嚓聲、工人們的號子,還有對講機裏互相對飆的,充滿歡樂氣息的下流話。
距離那間廢棄倉庫還有100米時,薑佑曦聽到了一些音樂聲。
他分辨出了架子鼓和吉他聲,或許也有貝斯聲,但他還不太能區分吉他和貝斯。
他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然後歌聲傳來:“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知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裝作正派麵帶笑容。”
“不必過分多說……”
薑佑曦並不笨,他讀書是不太厲害,但是基本的推理能力還是有。
而且不差。
當然他最擅長的還是察言觀色。
到這時他已經明白為什麽要將吉他送到這裏來了。
原來是有一支樂隊在這裏排練。
這個年代,地下樂隊還是很盛行的。
在魔都這片地方,有名的地下樂隊就有十幾支。
據說最有名的叫做“鬼臉樂隊”,被人們推崇備至。
大家都說,鬼臉樂隊有著最酷的現場表現,最**的貝斯手,最瘋癲的鼓手,一個才華橫溢、會填詞作曲的吉他手,最後還有一個嗓子最好的主唱。
人們紛紛議論,說鬼臉樂隊就算出道都夠資格了,哪怕不能和行者樂隊比,但混成國內有名的搖滾樂隊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不知為何,鬼臉樂隊始終沒有出道的打算。
薑佑曦自從接觸到搖滾音樂以來,對鬼臉樂隊這隻頗具傳奇色彩的地下樂隊,也是非常好奇和憧憬。
在音樂聲中,薑佑曦來到倉庫門口。
大門是一對破破爛爛、還長著青苔的木門,估計踹一腳就會完全散架的那種。
上麵的各種鐵製物品也都腐蝕氧化得坑坑窪窪了。
大門虛掩著,薑佑曦探頭看去,裏麵還有一個小院子,再往裏才是倉庫。
一盞昏黃黯淡的燈光下,幾個人正在排練。
其實他們唱得很不錯。
薑佑曦也不懂什麽樂理,隻是覺得好聽。
似乎比起從磁帶裏聽到的行者樂隊的原唱也差不到哪去。
那爆裂的鼓點,行雲流水的吉他和貝斯,然後主場的嗓音也非常棒。
總覺得非常了不起的樣子。
薑佑曦沒去打擾他們,而是側身躡手躡腳地走進門,就靜靜地站在那裏。
他本想等到對方唱完這一首就離開,可是對方唱完後,都沒有休息,音樂聲繼續流淌,他們很快又唱起另一首歌。
這是一首他從沒聽過的歌,有點怪異,但是仔細聽了還不錯。
他印象特別深的是裏麵的幾句似乎屬於戲腔的歌詞:“憶昔開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膠漆。眼界無窮世界寬,安得廣廈千萬間!”
還有那段“沿著掌紋烙著宿命,今宵酒醒無夢。沿著宿命走入迷思,夢裏回到唐朝!”
等他們唱完,薑佑曦正要上前,卻聽到那幾個人交談起來。
貝斯手是一個長發披肩,穿著七分褲,一身肌肉仿佛要把黑色小背心撐破的帥哥,他嗓音很洪亮:“這麽棒的歌,都可以作為我們的出道單曲了,你就準備拿去送給嘉勇哥,青子哥他們啊?”
那個側臉看著特別俊美,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給他們不好麽?他們又不會埋沒這首歌。再說,斯璋的嗓子其實也不是特別適合這首歌。”
那個主唱不耐煩地說:“就你廢話多,會寫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會寫歌就是了不起。”帥帥的吉他手說。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寫幾首適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寫就寫啊,我寫出來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過怎麽才算唱好?”
“至少當個歌王吧。歌王都當不了,那就真的埋沒我寫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麽臭屁。你給我寫20首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後隨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為定啊。”那俊美的年輕人笑了笑,又開始撥弄吉他弦。
薑佑曦當時心想,我去,這些城裏人太會吹牛逼了吧,動不動就歌王的,真以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別說歌王了,你先寫20首歌試試?
經過在樂器行這幾個月的惡補常識,薑佑曦已經知道寫一首好歌有多難了。
真以為誰都能寫出《無地自容》這種經典啊。
不過剛剛那首歌確實挺好聽的。
“喂,小子,你站這多久了?”
薑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個滿頭紅發、有一股酷勁的胖子鼓手看著他,喝了一句。
薑佑曦嚇了一跳,從小挨打養成了讓他遇到事情時,第一反應就是認錯的習慣。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聽的,是你們唱得太好聽了。”
“挺會說話的嘛這小子。”胖子鼓手說。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來要簽名的?別學那些追星族,咱們玩搖滾的沒那麽遜。交個朋友可以,簽名就算了。”
“我不是來要簽名的,”薑佑曦見他們還算好說話,便大著膽子解釋,“是有把吉他放在我們店裏維護,現在維護好了,要我給送過來。”
鼓手便轉頭看著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喂,小可,是你的吉他吧?嘉勇哥送給你那把明特卡洛的手作吉他?”
帥氣的吉他手點點頭,露出一個稍顯靦腆,但更帶著一股得意勁的笑容。“沒錯,上麵還有好幾個大師簽名的那把。”
“我去,那把吉他老值錢了,你敢拿去街邊的野雞店維護啊?”
薑佑曦不得不挺身而出,維護自己打工的地方:“我們‘明鑫樂器行’不是野雞店!前輩們手藝都很好的!”
“行,拿來吧。”帥氣的吉他手說。
薑佑曦便走過去,將吉他盒遞給那位吉他手。
隔近了看,他才發現那不是一個“帥氣的吉他手”。
而是一個“真特馬帥的吉他手”,或者“帥得老子的眼睛要瞎掉了”的吉他手。
而且氣息非常鋒利,就像一柄剛剛出爐的寶刀,寒光四射。
很容易就讓人聯想到一個形容詞:桀驁不馴。
話說你明明可以靠臉吃飯的,為什麽還要玩音樂啊?
還玩得這麽酷。
這世界真的讓人絕望了你知不知道?
雖然薑佑曦自己也是一枚小帥哥,還不至於自慚形穢。
可是看著這樣一個帥氣的年輕人,卻如此有才華,他還是感到很挫敗。
可能這個世界真的是很殘酷的。
想出人頭地,回到便宜老爸麵前吼一聲:“我才不是廢物!”,真的是很難辦到的事吧。
“對了,小子。”
在薑佑曦轉身準備走的時候,那個帥氣的吉他手叫住他。
“怎麽?”
“你喜歡音樂?”
薑佑曦猶豫了片刻,點頭說:“還行,主要是喜歡搖滾。”
那幾個人互相交換了眼神,然後一身肌肉疙瘩的貝斯手從褲兜裏摸出一張小紙片。
“那這樣,過兩天你來看我們樂隊的謝幕演出吧。”
“謝幕演出?”薑佑曦愕然。
“是啊,我們鬼臉樂隊要解散了,過兩天是最後一次演出了。”帥氣的吉他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