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你這奶爸挺不錯的

杜采歌回到家後,洗了個澡,搬運了一個小時。

然後準備看會書就睡覺。

不過在10點多的時候,顏穎臻打了個電話來。

“什麽事?”

顏穎臻語氣冷冷的:“采薇睡不著,想聽你講故事,唱兒歌。”

杜采歌隻覺得腦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覺,“不是吧,她都上小學了,還要聽睡前故事,聽兒歌?”

“我隨你呢,我現在有事,手機給她了,你自己和她說。”

然後很快小采薇那甜甜的,脆得像藕尖的聲音就響起:“粑粑,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寶貝。”和女兒說話,杜采歌絲毫不覺得肉麻。

“粑粑,我睡不著,”采薇可憐兮兮地說,“你給我講個故事好不好?”

杜采歌立刻說:“好啊,等爸爸想一想。”

什麽上小學了就不該聽睡前故事、聽兒歌?不存在的。

女兒在爸爸麵前可以撒一輩子嬌。

別說6歲了,就算她60了,自己90歲了,她也可以打電話來要求點播睡前故事。

考慮了片刻,杜采歌說:“爸爸給你講一個長襪子皮皮的故事吧。”

“誰?”

“長襪子,”杜采歌放慢語速,“皮皮。就是一個叫皮皮的小女孩,她喜歡穿長筒襪。”

小采薇驚喜地說:“麻麻也喜歡在家裏穿長筒襪!粑粑你快講!”

你媽媽那不叫長筒襪吧,應該是絲襪……杜采歌很確定自己沒有絲足控,但還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麗的顏穎臻穿黑絲是什麽樣子。

應該很有禦姐範吧。

“好,這個故事很長的,爸爸給你講10分鍾啊,你就乖乖地睡覺,明天爸爸繼續給你講。”

“好的粑粑,我很乖的,你快講!”

“咳咳!”杜采歌清了清嗓子,迅速回憶著《長襪子皮皮》的內容。

《長襪子皮皮》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麗德.林格倫的代表作,據說是1941年林格倫給自己患病的女兒講的故事,然後在1945年正式出版。

這是瑞典最暢銷的兒童讀物,全世界銷量過億——u1s1,小孩子和女人的錢真是太好賺了。

這個童話故事並不是杜采歌最喜歡的故事。對於男孩子來說,林格倫寫的《小飛人卡爾鬆》、《淘氣包艾米爾》顯然更合胃口。

不過嘛,杜采歌以前填寫婚姻狀況尚處於“已婚”,還沒“離異”時,就想過,以後要給自己的女兒看這本書。

因為《長襪子皮皮》真的是很適合讓小女孩讀的書。

長襪子皮皮是個看起來真實其實又不真實的小姑娘。

她滿頭紅發、小辮子翹向兩邊、臉上布滿雀斑、大嘴巴、牙齒整齊潔白。她腳上穿的長襪子,一隻是棕色的,另一隻是黑色的。

她的裙子是自己設計和縫製的,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腳大一倍。她力大無比,能輕而易舉地把一匹馬、一頭牛舉過頭頂。

長襪子皮皮不僅模樣奇特,日子也過得很奇怪。

她獨自和一匹馬一隻猴子住在一棟大房子裏。她說她的媽媽是天使,總是在天上注視著她;她的爸爸是黑人國王,留給了她取之不盡的金幣。

當然,沒人相信她的話。在大人們看來,她應該去上學,去“兒童之家”,可皮皮卻堅持一個人獨立生活。

沒有父母照顧的她,日子過得很快活。她有一隻猴子和一匹馬作為寵物,有一大箱的金幣,還有兩個鄰居家的小姑娘,總是懷著崇拜之心來拜訪她。

而這樣一個小女孩,她最想做的是什麽呢?

她最想當海盜……

杜采歌當然不是想讓采薇以後去當海盜。

但他希望,采薇能夠像長襪子皮皮一樣,積極,樂觀,充滿勇氣。既能勇敢地反抗,也能虛心地接受批評。

“聽好了啊,小寶貝。咳咳,很久以前啊,有一個小鎮。小鎮裏有一個亂七八糟的老果園,果園裏有一座小房子。小房子裏就住這我們要講的這位長襪子皮皮。”

“皮皮9歲了,孤零零的一個人,她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

“粑粑粑粑,”采薇稚嫩的聲音急促地發問,“皮皮為什麽沒有粑粑麻麻啊?”

“你聽我慢慢說,別急。”

“好吧。”

“皮皮呢,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她其實也覺得挺不錯,在她玩得起勁的時候,不會有人叫她上床去睡覺——”

“好孩子應該按時睡覺的。”

“我知道采薇是好孩子,不過皮皮也不是壞孩子。你聽我說,別打岔了。”

“好的粑粑,我不打岔了。”

“——在皮皮想吃薄荷糖的時候,也不會有人硬要她吃魚肝油。皮皮有過爸爸,她很愛她的爸爸。她當然也有過媽媽,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皮皮的媽媽很早就去世——”

“去世是什麽意思啊粑粑?”

“去世,就是說這個人不在人世了,死了,是一種委婉的說法。”

“哇,皮皮好可憐,她那麽小就沒有媽媽了。”

“……你還想聽麽?”

“聽!”

“皮皮的媽媽很早就去世了,那時……”

十分鍾後,杜采歌說,“可以了吧,你該睡覺了。”

“粑粑,再講10分鍾嘛!人家還不想睡!”

杜采歌語氣稍稍嚴厲了一點:“說話要算數,說了10分鍾就是10分鍾。如果你還鬧,明天我就不接著講了。”

采薇幹嚎了兩聲,見杜采歌不為所動,也就不再強求,轉而哀求道:“粑粑,我還是睡不著,你給我唱首歌吧!”

“……”這就有點為難我了吧。

杜采歌試探著說:“讓你媽媽給你唱啊?”

“剛剛有車來接麻麻,她要去加班了,有事情要她去處理。”

杜采歌這才知道,顏穎臻說有事並不是推脫之詞。

“那你現在身邊還有誰?”

“大陳姨在陪我。”

這大陳姨……應該就是那位陳馥芳的二姐吧。

以前給顏穎臻當保姆,現在給采薇當保姆。

算算她的年齡,至少該有50歲了吧。

“那你讓大陳姨給你唱歌啊。”

采薇嫌棄地說:“她唱歌難聽死了。”

“寶貝,要有禮貌。”

“我不喜歡聽大陳姨唱歌。”

杜采歌可以想象她撇嘴的樣子。

“粑粑,你唱給我聽嘛,我有一百年沒聽你唱歌了!我好想好想聽你唱歌的。粑粑你唱歌太好聽了!你是世界上最會唱歌的粑粑!”

我去,這吹彩虹屁的手藝,是誰教給你的?

還一百年沒聽過我唱歌了……100年過去,我骨頭還在嗎?

算了,既然小丫頭這麽期待,那就……唱一首吧。

“我給你唱一首……”

本來他想唱一首采蘑菇的小姑娘,但是想想好像一群無聊的人把這首歌改編得太汙了,頓時沒有心情唱了。

“這樣,唱一首魯冰花。”

“天上的星星不說話,地上的娃娃想媽媽。天上的眼睛眨呀眨。媽媽的心呀魯冰花……”

唱完後,不出所料,唱完以後,采薇拍手叫好,“粑粑你唱得太好聽了!以前我在幼兒園老師都沒教過這首歌。”

然後說:“再來一首嘛粑粑。”

“不行,”杜采歌果斷拒絕,“不能有完沒完。”

“再來一首,最後一首,求你了粑粑,最愛最愛的粑粑。”

“那你到底愛我多些,還是愛你媽媽多些!”

小采薇發出一串銀鈴般的笑聲,“當然是更愛粑粑些!”

“雖然知道你在哄我開心,不過我還是很開心,這樣,再給你唱3首歌,唱完就睡,不許再吵了,知道嗎!”

“好!我們拉鉤!”

“這一首是澎湖灣。晚風輕拂澎湖灣,海浪逐沙灘。沒有椰林綴斜陽,隻是一片海藍藍!”

“阿門阿前一棵葡萄樹,阿嫩阿嫩綠地剛發芽。蝸牛被這那重重的殼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我要把那新房子,刷得更漂亮。刷完了屋頂又刷牆,刷子飛舞忙。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

三首唱完,小采薇沒有叫好。

杜采歌仔細一聽,話筒裏傳來了小采薇均勻的呼吸聲。

“這孩子……”

靜靜地聽了至少十分鍾孩子的呼吸,杜采歌才掛掉電話。

然後第二天一早,他被手機的振動吵醒,昨晚忘記調靜音了。

一看來電顯示,是顏穎臻的號碼。

他以為又是采薇,接通後隨口說:“寶貝,怎麽了?”

對麵半晌沒做聲。

過了一會,顏穎臻的聲音才響起:“這次我就不跟你計較了,下次你要是還亂叫,我就叫人把你網線剪掉。”

“……”

“昨晚謝謝你了,幫我把小神獸哄睡了。”

“不客氣,那也是我女兒。”

“你女兒?”顏穎臻冷笑道,“你別做夢了,她可不在你的戶口本上。而且她跟我姓,聽清楚了,她叫顏-采-薇,姓顏!”

“隨便啊,姓什麽是小事。反正她是我女兒。”杜采歌在這方麵寸土不讓。

“哼,懶得跟你爭。對了,采薇告訴我,你給她唱了幾首很好聽的兒歌?”

“是啊。”

“你這奶爸還挺不錯的,以後我包養你了,每個月給你1塊零花錢。”

“謝賞。”

“說正經的,你找個時間,我安排帶你去錄製一下,錄幾首歌以後睡前放給她聽,總不能每次都夜裏打電話給你。”

杜采歌其實也不想每晚哄女兒睡覺,哄一次是樂趣,天天哄那就是折磨了,不過他還是假惺惺地說:“不用了吧,我打電話給她唱給她聽肯定效果更好。”

“你少來這一套,別以為我不了解你。別廢話了,掛了,我還有事。”

聽到手機裏傳來的忙音,杜采歌有點不服氣。

你或許了解原主,可不代表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