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凶犯越獄

第23章凶犯越獄

轉眼,到了紹興十六年的春節。

這是楊叢義在宋朝過的第二個春節,依舊無趣。一場大雪,天地白茫茫,隨後斷斷續續的又下了十多天,天氣似乎也更冷了。此時最幸福的就是守著火爐,誰叫都不出門,哪裏都不去。

然而,哪有這麽好的事,若人人都心想事成,這世界豈不是要亂套了?

楊叢義守著火爐的幸福時刻被打擾了,衙役來告訴他,陳知縣找他有急事,讓他直接去書房。

雖然外麵天冷,楊叢義也不得不裹緊棉衣去見陳知縣,畢竟給他發薪水的是陳知縣。

來到陳知縣書房,隻見他心煩意亂,坐立不安。

看到楊叢義進屋,陳知縣直接道,“楊捕頭,今天把你叫來是有件急事要你去辦。”

看陳知縣這麽著急,楊叢義有些驚訝,“大人,到底出了什麽事?”

陳知縣歎氣道,“小鬆坡劫案的凶犯越獄了。”

楊叢義心裏一驚,道,“越獄?不是都關押在懷寧嗎?那邊可是有朝廷駐軍,怎麽會越獄。”

陳知縣道,“駐軍有什麽用,天寒地凍哪有人值崗。二十四個犯人,一人被殺死,其餘二十三人全部越獄,當夜一場大雪,天亮之後犯人蹤跡全無,一點線索都沒有,就連他們是怎麽逃出監牢的都不知道。李大人認為是小鬆坡劫案還有同夥沒被抓獲,是由他們發動了這起劫獄事件,所以案子打回太湖縣,限期十日破案。這案子當時是由張大人將犯人押往懷寧之後親審,我就沒參與,如何知道是否還有漏網的匪徒。”

楊叢義聽後細想了一會兒,道,“二十四個犯人,死了一人,這個是怎麽死的?是逃跑時被守衛殺死的嗎?”

陳知縣道,“那倒不是,據說是被殺死在監牢裏。你對這件事有什麽想法?”

楊叢義道,“一個人死在牢裏,就不可能是守衛所殺,極有可能是劫獄的人或者同案犯人殺人泄憤。我們當時審出這個案子,就是因為抓住了其中一個,那個犯人供出了其餘二十三人。現在跑了二十三個,獨獨死了一個,這個死了的犯人很可能就是供出同夥的人。大人,我記得當時張大人承諾會饒過那人的親屬,不知道結果如何?”

陳知縣回想了一下,道,“張大人好像跟我說過這事,安排那家人搬出太湖縣。後來審理其他案子,倒把這事給忘了,不知道這家人還在不在。跟這件案子有關的其他人都已經流放千裏之外,短時間內能找到的就隻有這家人。你速去見見他們,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線索。”

楊叢義起身道,“我明白。”

陳知縣叮囑道,“此事不要宣揚,以免引起恐慌。你帶幾個可靠的人去,必要的時候把他們帶回衙門。”

楊叢義點頭稱是,告辭離去。

雖說他在衙門住了好幾個月,但長時間在外麵跑,衙門裏有深交的人並不多,隻能找兩個身體看著比較強壯的捕快一起去。跟他們交代說知縣大人派的任務,要出一趟遠門,半個時辰之後衙門口見麵。

那兩個捕快跟楊叢義並不熟,但也聽過他的一些傳言,聽說知縣大人都對他客客氣氣,這衙門想不來就不來,年前年後加起來都快一個月沒露麵,要不是縣老爺找他,估計還在家抱火爐。所以他們還是很願意跟楊叢義搭上關係的,聽說要他們跟著去出任務,便顧不上外麵半尺深的雪,滿口答應。

楊叢義回去換好衣裳,收拾好東西,帶上刀槍,在衙門與那兩個捕快會合。

要去的地方很遠,大雪封路隻能步行,順利的話一個回來就要四五天,限期十天破案根本就不可能完成,但目前就隻能從那個犯人的親屬入手找線索。時間緊迫,拖遝不得,與兩個捕快會合之後立即出發,向北而去,天黑前應該能趕二三十裏路。

在楊叢義帶領下,三人一路急行,一開始吹著寒風還覺得冷,走了一段路程之後不但不冷了,反而還覺得熱。

一捕快彎腰抓了一把雪吃下,問道,“楊哥,我們走這麽急,到底是為什麽案子?”

楊叢義遲疑了一下,道,“三天前關押在懷寧的重刑犯逃了,其中一人家住太湖縣蓮花村,上麵要我們限期內配合破案。犯人逃脫在外很危險,必須盡快把他們抓獲送回監牢,否則一旦出事我們承擔不起。”沒把全部信息告訴他們。

那捕快道,“重刑犯?不會是殺人犯吧?我三個去行嗎?”

楊叢義道,“別那麽膽小,我們是去找犯人的親屬。據報犯人去向不明,不一定會回家,就算他回去了,我們三個人也不用怕他。”

另一捕快摸摸腰上的刀,道,“楊哥說的是,這幾年什麽難纏的人沒見過,一個犯人而已,確實沒什麽好怕。”

楊叢義道,“這次任務主要是找人,不會有什麽危險。蓮花村你們去過沒?”

其中一捕快道,“聽過,去年出任務的時候路過一個地方,聽人說隔壁村是蓮花村。從這兒過去有點遠,路不好走,要三五天吧。”

另一捕快道,“是三天還是五天?”

楊叢義道,“不管多少天,我們盡快趕過去。今晚在前邊的村子落腳。”

捕快無話,這趟任務還真是辛苦,月底一定要跟知縣大人多要幾個賞錢。

三人天黑以後才趕到村莊,說明來意後,在村長家落腳。

第二天,天不亮三人又出發,一路翻山越嶺,走到半夜才找地方落腳。如此天亮著便趕路,看不到道了才休息,他們終於在第五天下午趕到蓮花村。

到了村裏,楊叢義三人找到村長表明身份,詢問胎記男家人的情況。

村長告訴他們,那家人是從北邊過來的,家住的也比較遠,平常很少跟村裏人往來,那孩子常年在外麵鬼混,自從去年聽說他犯事被官府抓了以後,他們家就更不和村裏人來往了,現在也不知道他們家是什麽情況。

得知情況後,楊叢義三人顧不上休息就要村長帶他們去找那家人,村長告訴他們天不早了,山路不好走,上山容易下山難,下午去晚上就回不來。

聽村長這麽一說,楊叢義三人便放棄了立馬趕過去的想法,因為晚上回不來就隻能住胎記男家,他死在監牢,要是他家人心懷怨恨,那太危險,還是等明天一早再去。

他們跑了整整五天路,已經十分疲憊,當晚便在村長安排好的地方早早睡下。

第二天一早,楊叢義起來便去找村長,讓他找人幫忙帶路。

村長早就有了打算,他指著他的孫子說,他經常上山打獵,對山上的情況很熟。

楊叢義見那小孩不過十多歲,背著弓箭卻有模有樣,小小年紀就會打獵也是不簡單。反正是帶路,隻要認路,誰去都行。他謝過村長,帶著那孩子就走。

楊叢義回去叫醒兩人,這幾天實在太累,一覺睡下去就不想起來。

收拾好東西,在那孩子帶領下,迅速出發。他們心裏很忐忑,要是找不到有用的線索,這幾天就白受苦了。

楊叢義見那孩子身手很敏捷,便問道,“小弟弟,你從什麽時候開始打獵的,平常都打什麽獵物?”

那小孩道,“好長時間了,兔子山雞我都能打,過幾年我就能打野豬了。”

楊叢義笑道,“口氣不小啊,野豬可不好打。你叫什麽名字?”

那孩子道,“張暮林。”

楊叢義道,“木林?誰給你起這麽個名字。”

孩子道,“我娘在樹林裏生的我,生我的時候天已經黑了,爺爺就給我起名叫暮林。”

楊叢義啞然失笑道,“原來是這個暮林。”

孩子問道,“大哥哥,你們是從城裏來的吧?”

楊叢義道,“是啊,我們是從城裏來。”

孩子又問道,“城裏好玩嗎?聽說有好多好玩的東西,我還沒去過,你們能帶我去嗎?”

楊叢義笑道,“這可不行,這麽遠的路,把你帶去你怎麽回來,我們可沒時間送你回來的。你年紀這麽小,爺爺也不會讓你去。”

孩子有些失望,轉而問道,“你們是來抓壞人的嗎?我看他們家也不像好人,那個臉上有疤的人長得好難看。”

楊叢義道,“長的不好看就不一定不是好人啊。他們家幾個人?”

孩子道,“不知道,我沒去過他們家。昨天看到兩個人上山,他們家肯定有好幾個人,你們小心點,別被他們打了。”

一捕快笑道,“我們是官府的人,誰敢打。”

楊叢義跟兩捕快說道,“一會兒到了,能問出消息就不要動粗,別惹麻煩。”

兩人稱是,既然有人帶頭,他們聽吩咐就是,讓怎麽做就怎麽做,肯定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