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全麵小康_■ 黨的建設

■ 黨的建設

國際國內形勢的重大變化,改革發展穩定的繁重任務,對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適應新的形勢、任務和要求,黨中央及時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並以此為重點堅持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黨的十六大著眼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長遠發展,根據黨的執政條件和社會環境發生的深刻變化,向全黨明確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要求。

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著重研究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這是黨的曆史上第一個全麵總結黨的執政經驗、指導全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決定》指出,黨的執政能力,就是黨提出和運用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策略,領導製定和實施憲法和法律,采取科學的領導製度和領導方式,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有效治黨治國治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本領。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是: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為核心,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為關鍵,以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為重點,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為基礎,努力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全黨共同努力,使黨始終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黨,成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黨,成為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高效、清政廉潔的執政黨,歸根到底成為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永遠保持先進性、經得住各種風浪考驗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主要任務是:按照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這五個方麵的能力建設,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個方麵,是對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出的明確要求。

為切實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確保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更好地肩負起曆史使命,黨中央把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根據黨的十六大的部署,2004年11月7日,中央下發《關於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意見》。《意見》提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從目標要求上,就是要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組織,服務人民群眾,促進各項工作。從總體進程上,這次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分三批進行,每批半年左右時間。第一批是縣及縣以上黨政機關和部分企事業單位。第二批是城市基層和鄉鎮機關。第三批是農村和部分黨政機關。在方法步驟上,整個教育活動分學習動員、分析評議和整改提高三個階段進行。

從2005年1月開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陸續展開。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周密部署,各級黨組織精心組織,廣大黨員積極參與,人民群眾大力支持,使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實現了預期目標,取得了顯著成效。廣大黨員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馬克思主義教育,進一步堅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素質能力,增強了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提高,一些軟弱渙散和不夠健全的基層黨組織得到整頓和加強,黨的工作覆蓋麵明顯擴大,黨執政的組織基礎更加鞏固。黨組織和黨員服務群眾的行動更加自覺,黨員幹部的作風進一步改進,人民群眾關心的一些重點問題得到初步解決,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密切。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一步理清了發展思路,努力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一些主要問題,積極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各級黨組織在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管理、做好黨員聯係和服務群眾工作、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建立健全基層黨的建設工作責任製等方麵形成了一些務實管用的新製度,推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製建設。

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是黨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武裝全黨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一次成功實踐。黨堅持不懈地加強先進性建設,不斷取得重要成果,為黨更好地完成執政使命提供了重要保證。

2006年6月30日,胡錦濤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5周年暨總結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大會上,總

結了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寶貴經驗,要求全黨要緊密結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踐,緊密結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緊密結合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實踐,緊密結合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係的實踐,進一步推進黨的先進性建設。

保持黨的先進性,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麵就是克服黨內的腐敗現象。黨的十六大以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十分注重反腐敗製度建設和創新,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教育、監督、製度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十六字方針,即“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 要求抓緊建立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把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在推動反腐倡廉製度體係建設過程中,黨和國家還先後出台了一係列法規,不斷充實和完善反腐倡廉製度體係的內容。2003年12月,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04年9月,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央辦公廳也先後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法規。2005年7月,中央紀委討論通過《關於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2007年4月,國務院公布《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此外,中央紀委還會同有關部門先後製定了《關於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關於中共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職責的意見》等一係列配套規定。這些法規和規定的出台,初步形成了以黨章為核心、以監督條例為主幹,以一係列配套規定為重要補充的黨內監督法規製度體係。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是黨中央在總結曆史經驗、科學判斷形勢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是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這一體係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相互促進,有效地加強了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增強了黨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拒腐防變的能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