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市場經濟_■ 宏觀調控

■ 宏觀調控

黨的十四大以後,隨著市場化改革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新一輪改革大潮迅速興起,給整個國民經濟帶來了蓬勃發展的良好勢頭。從經濟長勢來看,1992年,國內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14.2%,1993年比1992年增長13.5%,1994年又比1993年增長12.6%;全社會固定資產總額1992年比上年增長44.4%,1993年比1992年增長61.8%,1994年又比1993年增長30.4%;全國財政收入1992年比上年增長10.6%,1993年比1992年增長24.8%,1994年又比1993年增長20%。然而,增長速度雖然較快,但是由於經濟增長主要不是依靠技術進步而是依靠高投入實現的,因而從1992年下半年開始,經濟生活中便顯露出失衡的苗頭,到1993年上半年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現象就更加突出起來。其主要表現是:

一是貨幣投放過量,金融秩序混亂。由於基本建設上得過猛,攤子鋪得太大,銀行加印鈔票,造成貨幣投放過量。而大批國有企業欠債不還,也難以償還,銀行壓力極大。有些銀行把資金投放到期貨市場、股票市場和房地產上,投機賺錢。這種投機行為,反過來又幹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使得銀行正常貸款不能完全保證,有些基層銀行出現支付困難。

二是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都出現膨脹的趨勢。1992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7800億元,比上年增長44.4%;1993年進而增加到11829億元,比上年增長61.8%。這是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固定資產投資增長幅度最高的兩年。再加上銀行工資性現金、個人其他現金及行政企事業管理費現金支出均大量增長,大大超過經濟增長的幅度。同時由於發展心切,興建樓堂館所等新開工項目過多,資金缺口極大。這些新開工的項目,既擠占了大量資金,又不能創造較好的投資效益。亂投資的結果,又直接為物價上漲的程度加了碼。

三是財政困難狀況加劇。1991年財政赤字50.1億元,1992年初的計劃財政赤字是40.01億元,實際上高達73.9億元。1993年1月至5月,國內財政收入繼續比上年同期下降,財政結餘比上年同期減少。

四是由於工業增長速度日益加快,基礎設施和基礎工業的“瓶頸”製約進一步加大。交通運輸特別是鐵路運輸十分緊張,一些幹線的通過能力僅能滿足需求的30%~40%。電力、油品供需缺口越來越大,有的地方還出現“三停四開”現象,於是拉動生產資料的價格猛漲。1993年,整個生產資料價格平均上漲38.2%,連帶各種工業原材料、燃料、動力等的購進價格平均上漲35.1%。尤其鋼材、水泥、木材等建築材料由於供需矛盾突出,價格上漲更猛,平均比上年上漲50%以上。

五是出口增長乏力,進口增長過快,國家外匯結存基本無增長。據統計, 1992年到1993年,出口總額從849億美元增加到917億美元,增長8%;而進口總額從806億美元增加到1040億美元,增長近30%。國家外匯結存,1993年上半年比上年同期下降較多,到年底隻比上年增長18億美元,基本無增長。

六是物價上漲過快,通貨膨脹呈現加速之勢。從1992年10月開始,物價上漲幅度逐月加快,到1993年,全國零售物價,小城市上漲13%,大城市上漲25%。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已經使部分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難以承受。而由於生產資料價格上漲,相當一部分企業生產成本上升,1993年工業品出廠價平均上漲24%。建設項目造價大幅度提高,效益下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嚴重影響農民增加投入的積極性。

上述情況表明,宏觀經濟環境已經失衡,有些矛盾和問題還在繼續發展。麵對新的經濟過熱,能否使中國的經濟不出現大的震蕩,平穩回落,協調好改革、發展和穩定三者的關係,這不能不說是對中國新一代領導人的嚴峻考驗。對此,中共中央及時抓住苗頭,以積極態度采取了疏導的方針。

對於經濟過熱現象,早在1992年底,中共中央就已發現了苗頭,並作了及時提醒。江澤民在10月中共十四屆一中全會上就提出

了這個問題,要求全黨注意。12月,在全國計劃會議上,江澤民提醒要防止發生經濟過熱現象,保證國民經濟又快又好地向前發展。199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召開的經濟情況通報會要求各地全麵、正確、積極地貫徹鄧小平幾次談話的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統一,做到既加快發展,盡力而為,又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避免大的起伏,避免大的損失,把經濟發展的好勢頭保持下去。江澤民在講話中提出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同時,再次提出了防止經濟過熱的問題。5月9日至11日,江澤民在上海主持召開的華東六省一市經濟工作座談會上講話時提出:要把加快發展的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改革、轉換機製、優化結構、提高效益上來。通過改革,主要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宏觀調控力度,對經濟運行進行有效的駕馭。5月19日,江澤民給國務院領導同誌寫信,強調要抓緊時機解決當前經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否則,解決問題的時機就會稍縱即逝,倘若問題積累,勢必釀成大禍。此外,在研究推進投資、財稅、金融等方麵的改革時,中央都提出了加強宏觀管理的要求。6月22日,鄧小平表示,非常支持中央加強宏觀調控,突出抓金融工作,並強調指出:什麽時候政府都要管住金融。人民幣不能貶值太多,市場物價要控製住。

為落實中央的一係列重要指示,在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主持下,國家計委組織7個部門奔赴全國14個地區展開調查,並會同國家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加強宏觀調控的16條意見。

從1993年5月下旬至6月初,中央連續召開會議,研究解決經濟過熱、加強宏觀調控的措施。6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當前經濟情況和加強宏觀調控的意見》,即中共中央1992年第六號文件。《意見》以實行適度從緊的財政貨幣政策、整頓金融秩序為重點,提出了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16條措施,即:(一)嚴格控製貨幣發行,穩定金融形勢。(二)堅決糾正違章拆借資金。(三)靈活運用利率杠杆,大力增加儲蓄存款。(四)堅決製止各種亂集資。(五)嚴格控製信貸總規模。(六)專業銀行要保證對儲蓄存款的支付。(七)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強化中央銀行的金融宏觀調控能力。(八)投資體製改革要與金融體製改革相結合。(九)限期完成國庫券發行任務。(十)進一步完善有價證券發行和規範市場管理。(十一)改進外匯管理辦法,穩定外匯市場價格。(十二)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宏觀管理,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十三)強化稅收征管,堵住減免稅漏洞。(十四)對在建項目進行審核排隊,嚴格控製新開工項目。(十五)積極穩妥地推進物價改革,抑製物價總水平過快上漲。(十六)嚴格控製社會集團購買力的過快增長。《意見》指出:在解決問題時,需要注意把握三點:一是要統一思想認識,堅持從全局出發,從長遠的持續發展出發,協調行動步伐,處理好局部與全局的關係;二是要著眼於加快改革步伐,采用新思路、新辦法,從加快新舊體製轉換中找出路,把改進和加強宏觀調控、解決經濟中的突出問題,變成加快改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動力;三是主要運用經濟辦法,也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組織措施。

為貫徹落實《意見》提出的16條措施,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在7月間連續召開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全國財政、稅務工作會議。

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朱鎔基要求以中央六號文件來統一金融係統的認識,落實中央關於當前經濟工作的重要決策。對此,他強調要統一三個方麵的認識:(一)強化宏觀調控,防止經濟過熱,是當前迫在眉睫的任務;(二)整頓金融秩序是強化宏觀調控的重要方麵;(三)強化宏觀調控,不是實行全麵緊縮,而是進行結構調整。為了落實好宏觀調控的任務,他還向銀行係統領導幹部提出了“約法三章”:第一,立即停止和認真清理一切違章拆借,已違章拆出的資金要限期收回;第二,任何金融機構不得擅自或變相提高存貸款利率;第三,立即停止向銀行自己興辦的各種經濟實體注入信貸資金,銀行要與自己興辦的各種經濟實體徹底脫鉤。

在全國財政、稅務工作會議上,朱鎔基又提

出了“整頓財稅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稅收征管,加快財稅改革”的四句話要求。同時他還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宣布:中央已經決定,從1994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全麵推行財稅體製改革,不搞試點。為此,他向財政、稅務戰線上的全體職工也提出了“約法三章”,即:第一,嚴格控製稅收減免;第二,要嚴格控製財政赤字,停止銀行掛賬;第三,財稅部門及所屬機構,未經人民銀行批準,一律不準涉足商業性金融業務,所辦公司要限期與財稅部門脫鉤。

中央除了在上述金融、財政、稅務等方麵采取積極的措施以外,還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對經濟發展實行宏觀調控:

一是正確處理速度和效益的關係,注意克服以往隻注重速度不注重效益的傾向,把速度和效益同時擺上重要位置。正是本著速度與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中共十四屆二中全會在調整“八五”期間的發展速度時,決定將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由每年增長6%調整為8%~9%。這是充分考慮了一切有利因素,又充分正視麵臨的問題和製約因素而作出的全麵的判斷。

二是積極引導企業實施兩個根本轉變。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在較長期內未能提出並確定科學的經濟增長方式概念,因而實踐中經濟增長的總體效果並不明顯,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仍然經常地困擾甚至阻礙著經濟發展。黨的十四大以來,中央關於提高經濟效益的決策,在貫徹當中沒能發揮應有的效果,與此有直接關係。對此,1995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兩個具有全局意義的根本性轉變,即:(一)從傳統計劃經濟體製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轉變;(二)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兩個轉變的基本要求是,從主要依靠增加投入、鋪新攤子、追求數量,轉到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上來,轉到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軌道上來。

三是實施正確的產業政策。注重經濟發展的質量問題,客觀上要求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而與這種轉變連帶而來的則必然是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這是國家對經濟實行有效地宏觀調控的必要條件。而要達到這一點,就必須有正確的產業政策。對於這個問題,江澤民在1993年3月中共十四屆二中全會上明確提出:“我們在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當中,要製定和執行正確的產業政策。”此後,經過兩年時間的實踐,在通過認真總結有關經驗的基礎上,1994年3月25日國務院第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九十年代國家產業政策綱要》中,明確提出了製定國家產業政策的原則,這就是:(一)符合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的客觀規律,密切結合我國國情和產業結構變化的特點;(二)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三)突出重點,集中力量解決關係國民經濟全局的重大問題;(四)要具有可操作性,主要通過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證產業政策的實施,支持短線產業和產品的發展,對長線產業與產品采取抑製政策。這些原則的製定,為各項產業政策的出台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正是在這一產業政策的引導下,產業結構的調整才逐步推進,產業結構也隨之漸趨合理。

十四大以後三年多的時間裏,隨著宏觀調控措施的有力貫徹和對改革、發展、穩定重大關係的處理,到1996年底,中國經濟終於成功地實現了“軟著陸”,從而進入了持續快速穩定增長的時期。其主要表現:一是過度投資得到控製。1993年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13072.3億元,比上年增長61.8%,1996年雖然總投資額達到22974億元,但與上年相比僅增長14.8%,進入了比較正常的幅度。二是金融秩序好轉,加強了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和金融機構體係的建設,基本上建立了金融法律法規體係。三是物價漲幅降了下來,從1994年10月的25.2%的最高漲幅,降到1996年的6.1%,1997年上半年又回落到1.8%。四是經濟仍然保持高速增長,1993年到1996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年平均為11.6%,年度經濟增長率的波動幅度最高隻有兩個百分點。這就是說,到1996年底,宏觀調控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目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