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過渡時期_■ 三大改造

■ 三大改造

1953年,伴隨大規模經濟建設的展開,國家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有係統的社會主義改造,也邁開了步伐。

在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方麵,中共中央於1951年9月製定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針對當時老解放區農村互助組織發生渙散,不少中農向往單幹,也有許多幹部、貧農抱有“農業社會主義”思想,盼著早日實現大家生活“一拉齊”等情況,決議草案提出:要重視農民在土地改革基礎上發揚起來的個體經濟和勞動互助兩種生產積極性;批評了農業互助合作問題上存在的消極態度和急躁態度這兩種錯誤傾向,要求根據生產發展的需要和可能,引導個體農民沿著互助合作的道路前進。這個決議草案經過一年多的試行,於1953年2月由中共中央作為正式決議下達。

由於工業建設的全麵鋪開,從1952年下半年起,全國糧食購銷開始呈現出緊張形勢。1953年,糧食緊張情況有增無減,哄抬物價的風潮隨時可能發生。麵對這種嚴峻情況,1953年10月,中共中央緊急作出一項重大決策:在農村實行糧食征購,在城市實行糧食配給,嚴格管製糧食私商(簡稱“統購統銷”)。具體政策為:計劃收購,計劃供應,由國家嚴格控製糧食市場和中央對糧食實行統一管理。11月,政務院下達《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統購統銷政策的實行,很快緩解了糧食供求緊張的矛盾,但不能根本改變農業生產落後於工業發展的狀況。中央認為,解決糧食緊張的根本出路在於依靠農業合作化並在此基礎上適當進行技術改革。此外,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國家要同上億戶農民直接打交道,核定各戶餘糧,動員各戶交售,工作非常繁難。這也要求“把太多的小辮子梳成較少的大辮子”,把農民進一步組織到合作社裏來。

為進一步推動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1953年12月中央又公布了《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從克服農業同工業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出發,把逐步實行農業合作化作為農村工作中最根本的任務,提出初級社是引導農民過渡到完全社會主義的高級社的適當形式,要求把發展初級社作為領導互助合作運動繼續前進的重要環節。執行這個決議,1954年農業互助合作工作獲得很大發展。1954年底,全國互助組增加到近1000萬個,初級社增加到48萬個,參加互助合作的農戶增加到7000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60.3%。在這裏,互助組是建立在農民小私有基礎上,因實行生產互助而具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初級社是生產資料部分公有,屬於半社會主義性質。其特點是土地入股,實行按勞動力分配和一定比例的土地分紅,比較適合當時我國農村生產力的狀況,較容易為貧農、中農兩部分農民群眾所接受。高級社則是生產資料完全歸集體所有、實行統一經營、統一分配。這種高級形式的合作社,當時僅在個別地方進行試點工作,尚不宜推廣。

到1955年春,全國初級社迅速發展到67萬個。由於發展過猛,一些地方出現侵害農民主要是中農利益的偏向,造成農村關係的緊張。為此,中央發出《關於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等一係列指示,強調農村工作的一切措施,都必須圍繞發展生產這一環節,必須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在糧食方麵采取“定產、定購、定銷”措施,安定農民的生產情緒;在擴展合作社方麵,實行“停、縮、發”方針,一般停止發展,適當收縮,全力鞏固農業合作社。經過整頓,全國共收縮了2萬個社,鞏固下來的65萬個社,當年夏收有80%增產,開始轉入健康發展軌道。

糧食統購統銷以後,跟著實行油料的統購和食油的統銷,1954年又實行棉花的統購和棉布的統購統銷。統購統銷政策與農業互助合作相互聯係、相互促進,實際上使國家掌握了私營工商業的原料供給和銷售市場,從而直接推動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進程。

1953年6月,中央確定經過國家資本主義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方針。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一是國家委托私營工廠加工訂貨,對其產品統購包銷,工業資本家獲取一定的工繳費,企業利潤實行“四馬分肥”(即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工人福利費、資方紅利四個部分),企業雖然仍由資本家管理,但基本上是為國計民生服務,具有一定的社會主義性質。二是國家委托私營商店經銷和代銷商品,商業資本家獲取合理的批零差價和代銷費。這些形式屬於國家同資本家在企業外部的合作,並不觸及生產資料的資本家所有製。國家資本主義的高級形式是公私合營,即國家通過注入資金和委派幹部,使社會主義成分同資本主義成分在企業內部合作,企業由私有變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和工人群眾結合在一起掌握企業的領導權,資本家失去原有的支配地位,生產關係發生重要變化,便於勞資矛盾、公私矛盾朝著有利於勞方和公方的方向解決,有利於改進生產,納入國家計劃。

在1953年底以前,以加工訂貨、經銷代銷為主的初級國家資本主義形式,在私營工商業中已有較大發展。隨著糧棉油統購統銷製度的實行,從1954年起,國家轉入重點發展公私合營這種高級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私營工商業由國家資本主義的低級形式向高級形式的發展,事實上也就是逐步改造其生產關係,使企業逐步走向社會主義的過程。1954年到1955年,擴展公私合營的工作取得很大進展,公私合營企業數量不斷增加。1954年12月,中央提出統籌兼顧、歸口安排、按行業改造的方針。1955年,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一部分行業先後實行了全行業公私合營。

1955年夏季以後,圍繞農業合作化速度問題,中央領導層發生了一場

嚴重的爭論。在此之前,整個社會主義改造總的來說是按計劃、有步驟地穩步前進的,爭論之後,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猛烈地加快了。

根據局部農村整社後的形勢,中央農村工作部提出農業合作社到1956年春發展到100萬個的計劃,得到中央政治局批準。但1955年6月毛澤東從南方視察回到北京後,對農業合作化發展作出了新的觀察和判斷,主張修改計劃,發展到130萬個。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鄧子恢認為不妥,力主合作社要穩步發展。他提出:合作化運動應與工業化進度相適應,發展不宜過快;群眾覺悟水平和幹部領導能力需要逐步提高,要求不能過急;目前合作化發展已經很快,存在的問題很多,應該著重做好鞏固工作,為下一步的發展打好基礎。後來的實踐表明,鄧子恢的意見是正確的,是符合農村實際情況的。但在當時,毛澤東認為鄧子恢的思想右了,是對合作化不積極。

7月31日至8月1日,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在北京舉行,毛澤東在會上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報告嚴厲批評了鄧子恢和他領導的中央農村工作部的所謂“右的錯誤”,認為“在全國農村中,新的社會主義群眾運動的**就要到來”,而我們的某些同誌卻落後於群眾,“象一個小腳女人,東搖西擺地在那裏走路”,對合作化運動有“過多的評頭品足,不適當的埋怨,無窮的憂慮,數不盡的清規和戒律”,這是“錯誤的方針”。報告強調農村中“將出現一個全國性的社會主義改造的**”,為此,必須實行“全麵規劃,加強領導”的方針。這次會議定下了加快農業合作化步伐的基調,助長了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急躁冒進情緒,成為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進程的一個轉折點。

同年10月,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在北京舉行。全會根據毛澤東《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討論和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決議》把鄧子恢和中央農村工作部的“錯誤”性質進一步升級,確定為“右傾機會主義”;並對不同地區規定了合作化的進度,絕大部分地區都規定了很高的指標。六中全會結束後,各地再次修訂加快合作化步伐的規劃,使合作化運動形成異常迅猛的發展浪潮。到12月下旬,全國已有60%以上的農戶加入了合作社。這時,毛澤東主持編選的《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一書出版。他為這本書寫了序言和104條按語,主導思想是“批右”,不僅對合作化運動中的所謂“右傾機會主義”給予更尖銳的批評,而且認為在其他許多方麵的工作中也有“右傾保守思想”在“作怪”。由於激烈批判“右傾”所形成的政治壓力,以及一再提出超前的發展計劃,農業合作化運動像海嘯一般席卷中國大地。

1956年1月,入社農戶由上年6月占全國總農戶的14.2%,猛增到80.3%,基本上實現了初級社化。6月,毛澤東以國家主席名義公布《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剛剛建立的初級社隨之向高級社轉變,各地並社升級的浪潮愈發不可遏製,許多單幹農民直接參加高級社,被喻為“一步登天”。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農戶已達全國總農戶的96.3%,其中入高級社的農戶占87.8%。在短短幾個月的群眾運動**中,驟然完成由半社會主義合作社到全社會主義合作社的轉變,全國基本上實現了高級社化。

在農業合作化運動迅猛發展的推動下,資本主義工商業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浪潮也很快席卷全國。1956年1月底,全國五十多個大中城市相繼宣布實現全市的全行業公私合營;當年底,全國私營工業戶數的99%,私營商業戶數的82.2%,分別納入了公私合營或合作社的軌道。原定用三個五年計劃基本完成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計劃一再提前,結果在1956年內就實現了。

手工業的合作化,在總路線提出以後采取“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組織形式是手工業生產合作小組、手工業供銷合作社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步驟是從供銷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和生產改造。農業合作化的猛烈發展,也影響了手工業的合作化速度。1955年底中央提出要求:在兩年內基本完成手工業合作化。實際上,到1956年底,參加合作社的手工業人員已占全體手工業人員的91.7%。

由於在指導思想上急於求成,1955年夏季以後的社會主義改造出現了要求過急,改變過快,工作過於粗糙,組織形式過於單一等偏差。中央針對這些問題采取了一些補救措施,提出“大部不變、小部調整”的方針,要求糾正公私合營的麵過寬、合並改組過多;手工業盲目集中生產、統一經營;農業合作社並社升級過快、入社的生產資料作價不合理等缺點,使改造**中的紊亂狀況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改造後期出現的這些問題,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來看,主要是在巨大勝利麵前不像過去那樣謹慎、那樣注重客觀現實的條件,黨內普遍存在盡快消滅資本主義私有製、提早進入社會主義的思想傾向。盡管當時覺察到一些問題,也采取了若幹調整措施,但實際上很難在工作中切實地貫徹執行。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在中國實現了生產資料所有製的深刻變革。農民、手工業者個人所有的小私有製,基本上轉變為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資本家所有的資本主義私有製,基本上轉變為國家所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這兩種社會主義公有製形式,已占居絕對優勢地位。盡管改造後期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偏差,但從改造的方向和全過程來看,基本上是符合我國工業化初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的,在我國實現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可以說是一件有偉大曆史意義的事情。

從社會主義改造的直接結果來看,在國民收入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國營經濟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經濟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營經濟由0.7%上升到7.3%。與此相對應,個體經濟由71.8%下降到7.1%,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由6.9%下降到接近於零。社會主義性質的公有製經濟的比重總共達到92.9%。在工業總產值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社會主義國營工業的比重由56%上升到67.5%,國家資本主義工業由26.9%上升到32.5%,資本主義工業則由17.1%下降到接近於零。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中,國營商業和供銷合作社商業由42.6%上升到68.3%,國家資本主義商業和由原來小私商組成的合作化商業由0.2%上升到27.5%,私營商業由57.2%下降到4.2%。我國所有製結構的根本性變化,表明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已經初步建立起來。

伴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建立,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製度也逐步健全起來。社會主義改造在新的基礎上鞏固了工農聯盟以及工人階級同其他勞動人民的聯盟。普選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在全國的實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製度的發展,為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製開辟了道路。以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為中心,國家在科學、教育、文化和國防建設等方麵都取得顯著的成績。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確立,促使社會主義的思想意識和社會道德規範在人民中間逐漸樹立起來。

鑒於新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業已建立,又有依據社會主義的原則進行政治法律上層建築、教育科學文化、包括社會生活等多方麵建設的成果,中國共產黨在1956年確認:“社會主義的製度在我國已經基本建立起來了”。社會主義基本製度的建立,為我國今後的一切進步和發展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礎。

從社會曆史發展的總進程看問題,三大改造完成後我國進入的隻是初級階段的社會主義。按照黨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所規定的任務,生產資料所有製方麵發生的巨大變革,表明我國過渡時期已經完結,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已經實現;而在發展生產力方麵,社會主義工業化還需要經過幾個五年計劃的時間才能真正打下一個基礎。這表明,我國雖然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但剛剛建立的社會主義物質基礎還很不充分。由於在發展生產力方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由三大改造所建立的生產關係還要在發展中經受考驗,因此我國在1956年隻是進入了很不成熟的社會主義,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開始。中國還要經曆一個繼續實現國家工業化和生產的商品化、社會化、現代化的相當長的曆史階段,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才能把我國建設成為偉大的社會主義強國。在這個長的曆史過程中,還會有原來根本沒有遇到過的艱難和曲折,還需要黨和人民付出巨大的努力。

應該指出,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經濟文化還很落後的大國裏消滅生產資料私有製,是一個非常複雜而深刻的社會變革。由於黨和人民政府在總體上采取了逐步過渡的路線方針,創造了適合中國特點的過渡形式,並在改造過程中適時地進行政策調整,注意對生產、流通的許多環節統籌安排,不但避免了通常情況下生產關係急劇變革往往引起的對社會生產力的破壞,而且基本上保證了工農業生產的增長,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這是很難做到而在我國確實做到了的事情。特別是在過渡時期,中國共產黨繼續保持了同民族資產階級的聯盟,堅持對資本家實行贖買政策,有效地減少了資本家的抵抗。資產階級中的進步分子和大多數人也對社會主義改造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這兩方麵結合起來,使中國成功地實現了馬克思、列寧曾經設想的對資產階級的和平贖買,以新的經驗豐富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這表明,盡管我國的社會主義改造在目標和模式上是以蘇聯為榜樣,但在具體道路上卻有中國自己的特色。

當然,中國是在20世紀50年代初的國際和國內的曆史環境下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中國共產黨對“什麽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認識,不能不帶有那個年代的曆史局限,也不能不受到當時蘇聯的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影響。尤其是1955年夏季以後,提出了一些超越生產力實際狀況而追求生產關係先進性的要求,使我國的所有製結構趨於單一;同時,急於把全部農業、手工業、私營工商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統統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使我國經濟體製中原有的計劃和市場雙重調節的機製,變成了單一的計劃機製。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建立起來的過於單一的公有製結構和過分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給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長期發展遺留了一些問題,產生了多方麵的複雜影響。

社會主義改造後期遺留的問題,大體有三個方麵:一是在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已居於絕對統治地位的前提下,有沒有必要使它成為唯一的經濟成分,可不可以保留一部分有益於國計民生的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二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隨著對資本主義和個體經濟改造的完成而擴大到全部經濟生活,市場調節作用是否還需要發揮,如何發揮?三是國營經濟如何發揮中央、地方各級和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公有製經濟是否可以劃分所有權和經營權,生產經營上要不要有集中與分散的不同層次,還是公有範圍越大、生產經營越集中越好?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的客觀形勢,要求根據生產力發展和社會生活的需要,根據人民群眾的願望,對生產關係不適應生產力狀況的某些環節進行一係列的調整和改革,以便迅速發展社會生產力,鞏固和加強新建立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這就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曆史任務。

(本章完)